“吱呀”辦公室門開了,羅宇翔和陳冬開門進來,莫逸信笑著和兩人打招唿。
羅宇翔說:“哥,今天有瀛海公司的集資客戶來提供材料。約的是上午九點鍾。”
“好啊!我上午沒其他事,還是我來問筆錄吧,你們還去調取銀行賬戶吧!”莫逸信說。
“行啊!”羅宇翔說。
“還有個事情,昨天有個瀛海公司的客戶給我打電話說,牛春華可能在某個寺廟出家了,還不知道什麽寺廟,客戶再打聽打聽,再給我們打電話。”
莫逸信聽羅宇翔這麽說,很驚奇,笑著問:“這還稀奇了,這牛春華現在已經上網追逃了,是什麽時候出的家?”
“我們上網追逃是在2012年6月份立案以後,牛春華是2011年10月份後藏匿的,應該是在上網追逃前出家的,要早些,也不一定是出家,可能是藏在寺廟裏。”羅宇翔說。
“那就讓客戶打聽清楚,人藏在哪個寺廟?我們去找找。”莫逸信迴答。
“我跟那個客戶說了,讓他問清楚。”羅宇翔說。
“如果沒有其他的事情,我和陳冬就去調銀行賬戶信息了。”
莫逸信說:“你倆去吧,辛苦了!”
羅宇翔和陳冬拿起公務包出了門。
沒過幾分鍾,胡欣榮和兩個審計工作人員來到辦公室,跟莫逸信打了個招唿,開始忙活自己的事情。
上午九點鍾,樓下門口保安打電話說有客戶要上樓登記材料,莫逸信讓門衛放人進來。
不一會,來了個客戶,男性,四十多歲,大高個,長相不俗。
來者先自報家門,名叫張中宇。莫逸信先讓他把和瀛海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借條、還款協議及銀行賬戶流水等書麵資料提供給胡欣榮,胡欣榮幾個人分工明確,開始核實他的各種材料,各種數據最終會集中在一張客戶核查表上,全稱叫“瀛海公司客戶集資情況核查表”,表上記錄集資客戶的信息、借款人信息、擔保公司信息、借款的簡要過程(借款時間、存款方式)、推介項目、借款合同金額、實際金額、借款利息(合同約定利息、實際支付利息)、付息方式、償還本息的情況、未償還借款金額等等,經過審計組按照統一標準方法進行核算,集資客戶最終對核算結果認可,並在核查表上簽字、捺印手印確認。
莫逸信時不時給審計人員幫幫忙,在旁邊也聽了一些張中宇情況,
一直忙活到十一點鍾,審計組開始核算張中宇的各種數據,莫逸信開始詢問他的情況,製作詢問筆錄。
莫逸信對張中宇說:“你是最後一個來登記的瀛海公司客戶,這麽長時間通知不到你,杳無音信。”
張中宇說:“我出國了一段時間,剛迴來,孩子在國外上學,我去看看她。”
莫逸信問:我們是中平市公安局處置非法集資專案組的民警,現在對你依法進行詢問,你要如實迴答我們的提問,說假話作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你聽清楚了嗎?(出示警官證,宣讀刑訴法條文)
張中宇答:我聽清楚了。
莫逸信問:講一下你的基本情況?
對方答:我叫張中宇,男,漢族,1968年12月17日,身份證號碼……
莫逸信問:現在將《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交給你,請你仔細閱讀。
張中宇答:好的。(詳細看《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約5分鍾)
莫逸信問:你看清楚沒有?
張中宇答:我看清楚了。
莫逸信問:那麽現在請你在《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簽字(一式二份)。
張中宇答:好的。
張中宇拿起筆在《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簽字,並捺印食指指紋。
莫逸信問:你為什麽來中平市公安局處置非法集資專案組?
張中宇答:我來反映問題。
莫逸信問:你來專案組反映什麽問題?
張中宇答:我來反映平南瀛海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瀛海公司)的問題。
莫逸信問:詳細講一下?
張中宇答:2011年9月15日,我到瀛海公司在中平市行政區東秦三路166號1號樓1226號的辦公室,找到瀛海公司的客戶經理蘇婉婉,蘇婉婉跟我介紹了瀛海公司的投資項目是平南紫薇食品有限公司,之後,蘇婉婉幫我簽訂了瀛海公司的借款投資合同,又幫我在瀛海公司財務室pos機上刷了銀行卡,從我銀行賬戶上刷走元,合同金額是150萬元,借款人牛春華,借款期限是5天,實際利率是日息千分之一點八,當即扣除利息是150萬元*0.0018*5\\u003d元,實際從我卡中刷走元,日息千分之一點八的利息是蘇婉婉跟我談的,當時牛春華在瀛海公司辦公室,她親自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我拿到的一套手續包括借款投資合同、還款計劃書、借據、收據及瀛海公司的承諾擔保函等。
2011年9月19日,上次合同到期後,我跟蘇婉婉打電話要求退還本金,蘇婉婉建議我再做10天,我同意了;蘇婉婉先把合同做好,這次的借款人還是牛春華,借款期限是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9日共11天,當天瀛海公司又把150萬本金11天的利息(日息按照上次約定的日息千分之一點八)150萬元*0.0018*11\\u003d元轉到我的招商銀行賬戶上;過了幾天,我去瀛海公司把這次的合同拿到手。
2011年9月29日,我和牛春華簽的借款合同已到期,我去瀛海公司辦公室找牛春華要本金,牛春華稱資金緊張,隻能給50萬,當天瀛海公司給我返還本金50萬元到我的銀行賬戶上;還剩餘100萬元本金,牛春華要求我再續簽10天合同,我不願意,但也沒辦法,隻能接受;當天又和牛春華簽訂了一份借款擔保合同,借款金額100萬元,借款人牛春華,經辦合同的人是蘇婉婉,借款期限是10天,牛春華看我不願意續簽,就主動提高利率,跟我約定這100萬元借款給我日息千分之二點五,當天牛春華給我轉了這100萬元的利息\\u003d100萬元*0.0025*10\\u003d元,她把利息還是打在我的銀行賬戶上。
2011年9月30日,我不放心這次簽訂的合同,就去瀛海公司辦公室找到牛春華,又要迴本金40萬元,扣除了這40萬元9天的利息9000元,牛春華實際給我銀行轉賬是元,這錢還是打到我的招商銀行賬戶上;之後,我和牛春華重新簽訂了一份剩餘本金60萬元的合同,期限是2011年9月30日到2011年10月8日,利率還按照日息千分之二點五, 9月29日我和牛春華簽訂的合同,牛春華當時就收迴去了。
2011年10月8日,60萬元的合同到期後,我到瀛海公司找到牛春華要本金,牛春華跟我說沒有錢,讓我等等;直到2011年10月10日,牛春華分兩次給我銀行賬戶上轉過來20萬元,這樣我的本金就剩下40萬元了。
2011年10月12日,我又去瀛海公司辦公室找牛春華,牛春華仍然說沒有錢,要求我續簽合同,我隻有接受,就跟牛春華簽訂了【yh投資】字第-04借款投資合同,借款人牛春華,擔保人平南省瀛海投資有限公司,借款金額是40萬元整,借款期限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26日,資金用途用於資金周轉,約定按月付息(詳見還款計劃書),另外還有還款計劃書、借據、收據及承諾擔保函,還有一份牛紅軍親筆簽字的個人信用保證擔保函;借款人牛春華在相關手續上親筆簽了字,經辦人還是蘇婉婉。牛春華和我談的實際利率是日息千分之二點五。並在當天將40萬元的利息轉到我的銀行卡上,這次牛春華共給我轉了元,其中包括這40萬元的利息(40萬元*0.0025*15\\u003d元)、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40萬元2天的利息(40萬元*0.0025*2\\u003d2000元)、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60萬元3天的利息(60萬元*0.0025*3\\u003d4500元),共計元。
2011年10月26日,我的40萬元的合同到期後,我到瀛海公司辦公室要錢時,牛春華在辦公室,很多客戶都在公司要錢,牛春華稱公司資金周轉不過來,已經沒錢兌付。
2011年10月29日,牛春華按照比例給客戶返還了一點本金,我的銀行賬戶收到了2522元錢。
後來,我跟其他客戶一起天天到瀛海公司找牛春華要錢。後來就找不到牛春華了。
2012年1月19日,牛春華通過其他客戶又按照比例給所有客戶返還了一點本金,我銀行賬戶上收到了6040元錢。
莫逸信問:介紹一下牛春華、蘇婉婉、牛紅軍的情況?
張中宇答:牛春華,女,30歲左右,後來聽說她還有一個身份,姓名叫任睿。她是平南瀛海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實際控製人。
蘇婉婉,女,20多歲,其他的情況不清楚。
牛紅軍,男,20多歲,牛春華的弟弟,他是平南泰眾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莫逸信問:你是怎樣認識蘇婉婉的?
張中宇答:剛開始不認識,是蘇婉婉不知道從什麽途徑知道了我的手機號碼,直接跟我打電話介紹泰眾公司和瀛海公司的投資產品的。
莫逸信問:你在瀛海公司投資之前,是否對該公司有所了解?
張中宇答:我以前聽說過泰眾公司,到泰眾公司辦公室後,蘇婉婉介紹他們又成立一個新公司,要求我簽訂瀛海公司的合同,這樣可以增加瀛海公司的業務量。
莫逸信問:你對瀛海公司的其他人員是否了解?
張中宇答:我見過牛春華的丈夫鞠賀偉。後期瀛海公司不能正常兌付時,我見過鞠賀偉,他30多歲,中平市人;後來我跟其他客戶一起到鞠賀偉的工作單位找過他,我跟牛春華簽訂瀛海公司合同的時候,瀛海公司的法人代表還是鞠賀偉,牛春華給我還款時,我從銀行賬戶記錄上看到,對方賬戶名稱是鞠賀偉的名字。
莫逸信問:你見沒見過瀛海公司通過其他方式宣傳其投資產品?
張中宇答:沒見過。
莫逸信問:你與牛春華簽訂的[yh投資]字第-04借款擔保合同上為什麽沒有規定利率?
張中宇答:所有的擔保公司都不敢簽高利率的合同,因為國家有規定不能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這些公司要麽就寫低於銀行存款利率4倍的利率,要麽就不寫,而在私下告訴客戶利率的問題。給我們的日息千分之二點五,就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4倍,所以不能寫在合同上。
莫逸信問:講一下瀛海公司和泰眾公司其他客戶的情況?
張中宇答:大概有三四十個人,大部分都是中平的。
莫逸信問:你對瀛海公司的公司資料及公司業務能力是否了解?
張中宇答:我在中平市行政區東秦三路166號1號樓1226號辦公室見過泰眾公司的工商資料和備案證,瀛海公司的工商資料也在牆上掛著,蘇婉婉給我介紹,兩個公司都是一個老板,我看泰眾公司的證照齊全,也認為瀛海公司也沒問題。
瀛海公司和泰眾公司的公司業務能力我感覺還可以,但不具體了解過。
莫逸信正問的起勁,胡欣榮插話說:“莫大隊,食堂要開飯了,要不先吃飯?”
莫逸信一看十一點五十了,看了看張中宇,想了想說:“客戶大老遠跑來不容易,我還是繼續問吧,你們去吃,吃完上來帶些容易攜帶的食物,我跟張中宇墊墊肚子就行了,趕快給他整完材料,讓他迴去。”
胡欣榮答應一聲,就帶著幾個審計工作人員,下樓去食堂吃飯了。莫逸信接著問張中宇。
莫逸信問:你和牛春華簽訂借款投資合同的利率是多少?這個利率和正常的銀行利率有多大區別?
張中宇答:日息千分之一點八和日息千分之二點五;肯定比銀行利率高。
莫逸信問:你們借給牛春華的錢,是否如蘇婉婉所說的用於投資平南紫薇食品有限公司?
張中宇答:到最後,牛春華說我們客戶的錢是放到沃聖投資擔保公司了。
正問著,辦公室門被推開了,進來幾個人,為首的人正是狄山嶺,他對莫逸信說:“還忙著呢!到飯點了,一起吃飯去吧。正好今天毛大隊上任,任開發區分局經偵大隊長,一起去祝賀一下。”
莫逸信聽言,往狄山嶺身後一看,幾個人中間有個女同誌,其他幾個人他都認識,唯有這個不熟悉,應該就是毛大隊吧。就對她說:“恭喜毛大隊。開發區分局這麽重要的崗位非你莫屬啊!”
那女同誌點點頭沒吭氣。
莫逸信轉頭對狄山嶺說:“狄局長你們去吧,你看客戶還在這呢,他也沒有吃飯,家住的遠,跑一趟不容易,我給他做完材料,剛才我讓人帶點食物上來,我們倆一會吃一點就行了。”
狄山嶺聞言眉頭一皺,提高聲音說:“讓他等著,少吃一頓也餓不著。馬上收拾東西,跟我們一起走。”
莫逸信笑笑,輕聲說:“這樣不合適吧,要不這樣,你們先去,我給他做完材料,我去找你們。”
狄山嶺一聽,臉一頓,說:“你這是什麽態度!領導叫你吃飯你都不陪著,怪不得別人說你另類。”
說完,對身後幾個人說:“我們走,不管他。”率先走出了辦公室,後邊幾個人緊隨其後,魚貫而出。
莫逸信笑笑,心想,原來是昨天的怒氣還沒發泄完,“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他去吧。
張中宇有點坐不住了,對莫逸信說:“要不你去吧!我下午三點再過來。”
莫逸信嗬嗬一笑,說:“放心吧,你不知道這裏邊的原因,我不能讓你在路邊等到下午,我們繼續。”
張中宇說:“我也是從市直單位出來的,了解一些,這些人將來肯定會給你小鞋穿。”
莫逸信說:“《道德經》雲’為而不爭’,認知層次不同,不用跟他們計較太多,你是走出來的人,應該能理解。”
張中宇說:“對對,是這個理!”
莫逸信又說:“這些人的小動作都是不可忽視的,都預示著大廈即將崩塌,在這種時候,既然披著這張人皮,就應該伸手扶一下,是謂’良知’。不過,所作所為也隻是合’天地道’而已。”
“好,我們繼續。”
莫逸信問:現在平南瀛海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狀況如何?瀛海公司的工作人員情況如何?
張中宇答:瀛海公司原先在中平市行政區東秦三路166號1號樓1226號的辦公地點已經不存在了,瀛海公司的員工包括牛春華都跑了,找不到了。
莫逸信問:講一下你借給牛春華用於投資的這150萬元錢的資金來源?
張中宇答:都是個人存款。
莫逸信問:你還有什麽要補充的?
張中宇答:除了最後一次簽訂的合同原件我保存著,之前簽訂的合同都被牛春華和蘇婉婉收迴去了。
莫逸信問:你以上所講是否屬實?
張中宇答:屬實。
羅宇翔說:“哥,今天有瀛海公司的集資客戶來提供材料。約的是上午九點鍾。”
“好啊!我上午沒其他事,還是我來問筆錄吧,你們還去調取銀行賬戶吧!”莫逸信說。
“行啊!”羅宇翔說。
“還有個事情,昨天有個瀛海公司的客戶給我打電話說,牛春華可能在某個寺廟出家了,還不知道什麽寺廟,客戶再打聽打聽,再給我們打電話。”
莫逸信聽羅宇翔這麽說,很驚奇,笑著問:“這還稀奇了,這牛春華現在已經上網追逃了,是什麽時候出的家?”
“我們上網追逃是在2012年6月份立案以後,牛春華是2011年10月份後藏匿的,應該是在上網追逃前出家的,要早些,也不一定是出家,可能是藏在寺廟裏。”羅宇翔說。
“那就讓客戶打聽清楚,人藏在哪個寺廟?我們去找找。”莫逸信迴答。
“我跟那個客戶說了,讓他問清楚。”羅宇翔說。
“如果沒有其他的事情,我和陳冬就去調銀行賬戶信息了。”
莫逸信說:“你倆去吧,辛苦了!”
羅宇翔和陳冬拿起公務包出了門。
沒過幾分鍾,胡欣榮和兩個審計工作人員來到辦公室,跟莫逸信打了個招唿,開始忙活自己的事情。
上午九點鍾,樓下門口保安打電話說有客戶要上樓登記材料,莫逸信讓門衛放人進來。
不一會,來了個客戶,男性,四十多歲,大高個,長相不俗。
來者先自報家門,名叫張中宇。莫逸信先讓他把和瀛海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借條、還款協議及銀行賬戶流水等書麵資料提供給胡欣榮,胡欣榮幾個人分工明確,開始核實他的各種材料,各種數據最終會集中在一張客戶核查表上,全稱叫“瀛海公司客戶集資情況核查表”,表上記錄集資客戶的信息、借款人信息、擔保公司信息、借款的簡要過程(借款時間、存款方式)、推介項目、借款合同金額、實際金額、借款利息(合同約定利息、實際支付利息)、付息方式、償還本息的情況、未償還借款金額等等,經過審計組按照統一標準方法進行核算,集資客戶最終對核算結果認可,並在核查表上簽字、捺印手印確認。
莫逸信時不時給審計人員幫幫忙,在旁邊也聽了一些張中宇情況,
一直忙活到十一點鍾,審計組開始核算張中宇的各種數據,莫逸信開始詢問他的情況,製作詢問筆錄。
莫逸信對張中宇說:“你是最後一個來登記的瀛海公司客戶,這麽長時間通知不到你,杳無音信。”
張中宇說:“我出國了一段時間,剛迴來,孩子在國外上學,我去看看她。”
莫逸信問:我們是中平市公安局處置非法集資專案組的民警,現在對你依法進行詢問,你要如實迴答我們的提問,說假話作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你聽清楚了嗎?(出示警官證,宣讀刑訴法條文)
張中宇答:我聽清楚了。
莫逸信問:講一下你的基本情況?
對方答:我叫張中宇,男,漢族,1968年12月17日,身份證號碼……
莫逸信問:現在將《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交給你,請你仔細閱讀。
張中宇答:好的。(詳細看《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約5分鍾)
莫逸信問:你看清楚沒有?
張中宇答:我看清楚了。
莫逸信問:那麽現在請你在《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簽字(一式二份)。
張中宇答:好的。
張中宇拿起筆在《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簽字,並捺印食指指紋。
莫逸信問:你為什麽來中平市公安局處置非法集資專案組?
張中宇答:我來反映問題。
莫逸信問:你來專案組反映什麽問題?
張中宇答:我來反映平南瀛海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瀛海公司)的問題。
莫逸信問:詳細講一下?
張中宇答:2011年9月15日,我到瀛海公司在中平市行政區東秦三路166號1號樓1226號的辦公室,找到瀛海公司的客戶經理蘇婉婉,蘇婉婉跟我介紹了瀛海公司的投資項目是平南紫薇食品有限公司,之後,蘇婉婉幫我簽訂了瀛海公司的借款投資合同,又幫我在瀛海公司財務室pos機上刷了銀行卡,從我銀行賬戶上刷走元,合同金額是150萬元,借款人牛春華,借款期限是5天,實際利率是日息千分之一點八,當即扣除利息是150萬元*0.0018*5\\u003d元,實際從我卡中刷走元,日息千分之一點八的利息是蘇婉婉跟我談的,當時牛春華在瀛海公司辦公室,她親自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我拿到的一套手續包括借款投資合同、還款計劃書、借據、收據及瀛海公司的承諾擔保函等。
2011年9月19日,上次合同到期後,我跟蘇婉婉打電話要求退還本金,蘇婉婉建議我再做10天,我同意了;蘇婉婉先把合同做好,這次的借款人還是牛春華,借款期限是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9日共11天,當天瀛海公司又把150萬本金11天的利息(日息按照上次約定的日息千分之一點八)150萬元*0.0018*11\\u003d元轉到我的招商銀行賬戶上;過了幾天,我去瀛海公司把這次的合同拿到手。
2011年9月29日,我和牛春華簽的借款合同已到期,我去瀛海公司辦公室找牛春華要本金,牛春華稱資金緊張,隻能給50萬,當天瀛海公司給我返還本金50萬元到我的銀行賬戶上;還剩餘100萬元本金,牛春華要求我再續簽10天合同,我不願意,但也沒辦法,隻能接受;當天又和牛春華簽訂了一份借款擔保合同,借款金額100萬元,借款人牛春華,經辦合同的人是蘇婉婉,借款期限是10天,牛春華看我不願意續簽,就主動提高利率,跟我約定這100萬元借款給我日息千分之二點五,當天牛春華給我轉了這100萬元的利息\\u003d100萬元*0.0025*10\\u003d元,她把利息還是打在我的銀行賬戶上。
2011年9月30日,我不放心這次簽訂的合同,就去瀛海公司辦公室找到牛春華,又要迴本金40萬元,扣除了這40萬元9天的利息9000元,牛春華實際給我銀行轉賬是元,這錢還是打到我的招商銀行賬戶上;之後,我和牛春華重新簽訂了一份剩餘本金60萬元的合同,期限是2011年9月30日到2011年10月8日,利率還按照日息千分之二點五, 9月29日我和牛春華簽訂的合同,牛春華當時就收迴去了。
2011年10月8日,60萬元的合同到期後,我到瀛海公司找到牛春華要本金,牛春華跟我說沒有錢,讓我等等;直到2011年10月10日,牛春華分兩次給我銀行賬戶上轉過來20萬元,這樣我的本金就剩下40萬元了。
2011年10月12日,我又去瀛海公司辦公室找牛春華,牛春華仍然說沒有錢,要求我續簽合同,我隻有接受,就跟牛春華簽訂了【yh投資】字第-04借款投資合同,借款人牛春華,擔保人平南省瀛海投資有限公司,借款金額是40萬元整,借款期限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26日,資金用途用於資金周轉,約定按月付息(詳見還款計劃書),另外還有還款計劃書、借據、收據及承諾擔保函,還有一份牛紅軍親筆簽字的個人信用保證擔保函;借款人牛春華在相關手續上親筆簽了字,經辦人還是蘇婉婉。牛春華和我談的實際利率是日息千分之二點五。並在當天將40萬元的利息轉到我的銀行卡上,這次牛春華共給我轉了元,其中包括這40萬元的利息(40萬元*0.0025*15\\u003d元)、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40萬元2天的利息(40萬元*0.0025*2\\u003d2000元)、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60萬元3天的利息(60萬元*0.0025*3\\u003d4500元),共計元。
2011年10月26日,我的40萬元的合同到期後,我到瀛海公司辦公室要錢時,牛春華在辦公室,很多客戶都在公司要錢,牛春華稱公司資金周轉不過來,已經沒錢兌付。
2011年10月29日,牛春華按照比例給客戶返還了一點本金,我的銀行賬戶收到了2522元錢。
後來,我跟其他客戶一起天天到瀛海公司找牛春華要錢。後來就找不到牛春華了。
2012年1月19日,牛春華通過其他客戶又按照比例給所有客戶返還了一點本金,我銀行賬戶上收到了6040元錢。
莫逸信問:介紹一下牛春華、蘇婉婉、牛紅軍的情況?
張中宇答:牛春華,女,30歲左右,後來聽說她還有一個身份,姓名叫任睿。她是平南瀛海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實際控製人。
蘇婉婉,女,20多歲,其他的情況不清楚。
牛紅軍,男,20多歲,牛春華的弟弟,他是平南泰眾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莫逸信問:你是怎樣認識蘇婉婉的?
張中宇答:剛開始不認識,是蘇婉婉不知道從什麽途徑知道了我的手機號碼,直接跟我打電話介紹泰眾公司和瀛海公司的投資產品的。
莫逸信問:你在瀛海公司投資之前,是否對該公司有所了解?
張中宇答:我以前聽說過泰眾公司,到泰眾公司辦公室後,蘇婉婉介紹他們又成立一個新公司,要求我簽訂瀛海公司的合同,這樣可以增加瀛海公司的業務量。
莫逸信問:你對瀛海公司的其他人員是否了解?
張中宇答:我見過牛春華的丈夫鞠賀偉。後期瀛海公司不能正常兌付時,我見過鞠賀偉,他30多歲,中平市人;後來我跟其他客戶一起到鞠賀偉的工作單位找過他,我跟牛春華簽訂瀛海公司合同的時候,瀛海公司的法人代表還是鞠賀偉,牛春華給我還款時,我從銀行賬戶記錄上看到,對方賬戶名稱是鞠賀偉的名字。
莫逸信問:你見沒見過瀛海公司通過其他方式宣傳其投資產品?
張中宇答:沒見過。
莫逸信問:你與牛春華簽訂的[yh投資]字第-04借款擔保合同上為什麽沒有規定利率?
張中宇答:所有的擔保公司都不敢簽高利率的合同,因為國家有規定不能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這些公司要麽就寫低於銀行存款利率4倍的利率,要麽就不寫,而在私下告訴客戶利率的問題。給我們的日息千分之二點五,就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4倍,所以不能寫在合同上。
莫逸信問:講一下瀛海公司和泰眾公司其他客戶的情況?
張中宇答:大概有三四十個人,大部分都是中平的。
莫逸信問:你對瀛海公司的公司資料及公司業務能力是否了解?
張中宇答:我在中平市行政區東秦三路166號1號樓1226號辦公室見過泰眾公司的工商資料和備案證,瀛海公司的工商資料也在牆上掛著,蘇婉婉給我介紹,兩個公司都是一個老板,我看泰眾公司的證照齊全,也認為瀛海公司也沒問題。
瀛海公司和泰眾公司的公司業務能力我感覺還可以,但不具體了解過。
莫逸信正問的起勁,胡欣榮插話說:“莫大隊,食堂要開飯了,要不先吃飯?”
莫逸信一看十一點五十了,看了看張中宇,想了想說:“客戶大老遠跑來不容易,我還是繼續問吧,你們去吃,吃完上來帶些容易攜帶的食物,我跟張中宇墊墊肚子就行了,趕快給他整完材料,讓他迴去。”
胡欣榮答應一聲,就帶著幾個審計工作人員,下樓去食堂吃飯了。莫逸信接著問張中宇。
莫逸信問:你和牛春華簽訂借款投資合同的利率是多少?這個利率和正常的銀行利率有多大區別?
張中宇答:日息千分之一點八和日息千分之二點五;肯定比銀行利率高。
莫逸信問:你們借給牛春華的錢,是否如蘇婉婉所說的用於投資平南紫薇食品有限公司?
張中宇答:到最後,牛春華說我們客戶的錢是放到沃聖投資擔保公司了。
正問著,辦公室門被推開了,進來幾個人,為首的人正是狄山嶺,他對莫逸信說:“還忙著呢!到飯點了,一起吃飯去吧。正好今天毛大隊上任,任開發區分局經偵大隊長,一起去祝賀一下。”
莫逸信聽言,往狄山嶺身後一看,幾個人中間有個女同誌,其他幾個人他都認識,唯有這個不熟悉,應該就是毛大隊吧。就對她說:“恭喜毛大隊。開發區分局這麽重要的崗位非你莫屬啊!”
那女同誌點點頭沒吭氣。
莫逸信轉頭對狄山嶺說:“狄局長你們去吧,你看客戶還在這呢,他也沒有吃飯,家住的遠,跑一趟不容易,我給他做完材料,剛才我讓人帶點食物上來,我們倆一會吃一點就行了。”
狄山嶺聞言眉頭一皺,提高聲音說:“讓他等著,少吃一頓也餓不著。馬上收拾東西,跟我們一起走。”
莫逸信笑笑,輕聲說:“這樣不合適吧,要不這樣,你們先去,我給他做完材料,我去找你們。”
狄山嶺一聽,臉一頓,說:“你這是什麽態度!領導叫你吃飯你都不陪著,怪不得別人說你另類。”
說完,對身後幾個人說:“我們走,不管他。”率先走出了辦公室,後邊幾個人緊隨其後,魚貫而出。
莫逸信笑笑,心想,原來是昨天的怒氣還沒發泄完,“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他去吧。
張中宇有點坐不住了,對莫逸信說:“要不你去吧!我下午三點再過來。”
莫逸信嗬嗬一笑,說:“放心吧,你不知道這裏邊的原因,我不能讓你在路邊等到下午,我們繼續。”
張中宇說:“我也是從市直單位出來的,了解一些,這些人將來肯定會給你小鞋穿。”
莫逸信說:“《道德經》雲’為而不爭’,認知層次不同,不用跟他們計較太多,你是走出來的人,應該能理解。”
張中宇說:“對對,是這個理!”
莫逸信又說:“這些人的小動作都是不可忽視的,都預示著大廈即將崩塌,在這種時候,既然披著這張人皮,就應該伸手扶一下,是謂’良知’。不過,所作所為也隻是合’天地道’而已。”
“好,我們繼續。”
莫逸信問:現在平南瀛海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狀況如何?瀛海公司的工作人員情況如何?
張中宇答:瀛海公司原先在中平市行政區東秦三路166號1號樓1226號的辦公地點已經不存在了,瀛海公司的員工包括牛春華都跑了,找不到了。
莫逸信問:講一下你借給牛春華用於投資的這150萬元錢的資金來源?
張中宇答:都是個人存款。
莫逸信問:你還有什麽要補充的?
張中宇答:除了最後一次簽訂的合同原件我保存著,之前簽訂的合同都被牛春華和蘇婉婉收迴去了。
莫逸信問:你以上所講是否屬實?
張中宇答: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