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辨認是案件偵破中常用的手段。如果在案件發生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與受害人有麵對麵的對抗場景,這種情況是最好的。案件實際偵破中還有其他辨認方式,比如聲音辨認、物品辨認等,還有背影辨認、體型辨認等,根據辨認的對象分還有真人辨認(包括辨認犯罪嫌疑人、辨認其他關聯人員比如證人)、真實物品辨認、照片辨認、視頻影像辨認等,一般情況下都采取秘密辨認,即是組織受害人辨認的過程盡量減少知情範圍。辨認這種偵查方式比較雞肋,看似可有可無,但有時候也會有所收獲,辨認的效果強弱跟偵查員的經驗和能力有莫大關係。辨認是辨認人與被辨認對象的博弈,跟辨認人的年齡、性別、性格、情緒、生理狀況等有關係,這是內因,還跟案發當時外界的環境因素有關係,比如氣候、溫濕度、時空環境等,這些都決定了受害人留痕數量和強度,受害人的心理狀況也起關鍵作用。絕對因素在於案發時有效因素呈現的數量和強度,也就是能被有效辨認的、能夠關聯犯罪行為發生的因素數量和質量。


    2012年發生在某區頤園別墅小區一起入室盜竊案。案件發生在春節期間,房主一家三口臘月二十八出門,利用春節出外自駕旅遊,到年後初八返家,發現家中保險櫃被盜走,損失現金、珠寶首飾等共計價值四十多萬元,這案件因為是利用工具破門、入室盜竊,盜走保險櫃及損失價值巨大被省公安廳列為省廳掛牌督破案件。


    大年初八,戶主下午時間段返家發現被盜報案。老莫及值班的同誌出警到現場,發現是破壞防盜門鎖入室,被盜現場在小高層的頂樓,是六、七層複式結構,犯罪嫌疑人的外圍來去的來去路線判斷為人工樓梯,小高層沒有安裝電梯。老莫根據現場足跡鞋印對現場進行了模擬複原,還原了犯罪分子的來去路線及進屋後實施犯罪的行為過程,主要有幾個重點部位,犯罪分子在室內大麵積翻動,重點侵害複式二樓放保險櫃的主臥,根據現場反映出的手套紋線確定犯罪嫌疑人戴手套作案。其中較特殊的點就是,現場安裝有室內外多點位視頻監控,罪犯在入室後,翻動現場期間,發現了書房內的監控錄像中控平台,懷疑前期在房屋內的活動已被錄製下來,隨即拆下中控台主機,並打開機箱蓋,把計算機主板、cpu、硬盤等裸露在外,放在廚房水槽中,把水槽底部水口堵死,將水槽放滿水浸泡主機,並未關掉水龍頭,水龍頭還保持少量勻速排水狀態,以保證水槽內水量足以淹沒主機機箱。這就是罪犯的反偵察意識,有破壞視頻儲存的動機,但又能反映出來其對計算機硬件知識掌握不足,且並不是特別介意留下視頻的可能性,因為此罪犯所實施的行為在他看來足以銷毀視頻證據,並沒有進一步拆掉硬盤並帶走。但事實證明這種水槽放水浸泡主機主要部件的行為是有效的,這個主機硬盤隨後送檢,發現確實已經損壞,不能提取數據。


    根據房主反映的情況,老莫決定進行現場實驗,因房主迴家一發現水龍頭打開,水流淌在屋內地麵上較多,隨即就關閉了水龍頭,也沒有錄製視頻或照相拍照取證的意識,老莫讓房主將水龍頭打開,根據記憶恢複到當時的水流量狀態,決定記下完整一個小時的水流量,當然事先進行了讀表計數。


    經過一個小時的實驗再推斷出24小時的水流量,從而判斷出大概的罪犯打開水龍頭的時間,以確定罪犯作案時間。


    現場勘察完畢後,梳理證據思路,指紋不可能了,現場多處發現手套紋線,足跡較為清晰,但足跡鞋印不具有同一認定性,不足以用來查找和認定犯罪嫌疑人,其他破門的工具痕跡跟足跡一樣價值不大,唯一就是寄希望於視頻監控,屋內的視頻監控、小區內院內的視頻監控和小區大門口的物業監控及交警平台監控。屋內被水浸泡了的硬盤經技術處理無法提取數據已經物理破壞,唯有寄希望於其他監控。


    老莫安排人員調取了大門口及院內案發時間段內的大量視頻監控,這麽大容量的視頻,要一幀一幀的看,偵查員輪流看,眼都看出毛病來了,最終確定了幾個點,幾個嫌疑車輛和人員影像,當然這些視頻資料限於拍攝地的時空關係因素,必須看的清才有價值。從大門口到單元樓門口時空比對需要一致性可以作為分析排除依據,又要遠處重點人員車輛進行排除,以排除同樓棟人員的嫌疑。


    緊接著就是辨認。


    誰來辨認,肯定是戶主首先辨認這些重點人員及車輛。


    被盜這一戶人家共三人。男女方為重組家庭,男方是某省裝修協會會長,從事裝修行業。女方為省某電視台工作人員,孩子是女方與前夫所生。男方從事裝修行業,有幾個工地在開工,女方平時接送孩子上學並正常上下班。


    老莫在分局辦公室組織這一戶男女雙方對視頻重點人員及車輛進行辨認,這一戶男女很快就辨認成功,指著其中一輛皮卡車上的兩個人其中之一說,這是男方裝修施工工地的工頭,在大年初二來這小區很反常。沒想到這麽快就有了結果,男女雙方一口咬定就是他們一個工地上的工頭,並說在春節前因為結賬問題雙方曾發生過爭執。那種確定的勁頭,讓人不容置疑,但老莫卻認為這很反常,就根據被盜戶主提供的身份證信息調取了嫌疑人的照片及過往經曆,還確實發現此人有盜竊前科,照片比對並沒有什麽太大作用,因為視頻中的人像模糊,在老莫看來沒有辨認條件,主要目的是辨認皮卡車,沒想到這一對夫婦直接咬定這就是他們工地的工頭。正好主管副局長打電話過問此事,老莫一五一十匯報了辨認的情況,副局長狄山嶺指示到“把此人傳喚迴來訊問,不行就上些手段,嚴打任務重,要抓緊工作!”


    老莫卻不能下這個決心,他的判斷很明確,如果是熟人作案,必然會盡量消滅一切可能留下的痕跡,既然能把保險櫃搬走,怎麽就把計算機主機留下來用水浸泡呢!隻有陌生人作案才會放鬆警惕性,不做萬全考慮,這就是犯罪心理。


    老莫決定到現場再走訪,目的是要排除被盜戶主辨認確認的嫌疑人,當然排除不了就要按照領導指示辦。最終被盜現場對麵的住家戶經辨認確認了皮卡車是其弟弟所有,皮卡車進出當日,正是這個弟弟駕車拉著她的兒子出門走親戚。她提供了皮卡車的資料包括照片、自己弟弟和兒子的照片供比對辨認。老莫這下也證明了自己的判斷。


    辨認這種偵查方式,效果受諸多因素影響,容易產生歧義。上述案件中,被盜房主二人一口咬定嫌疑人,被心理因素影像較大,為什麽要這樣做,隻有他們自己最清楚。如果偵查員按照辨認的結果去工作,不加反複核實驗證,出現冤假錯案的幾率會增大,認定了不是罪犯的嫌疑人,那後果可想而知。


    對於胡小青的辨認,老莫心中還是有底氣,因為受害人秦女士已經把關鍵點點了出來,秦女士在跟老莫談犯罪嫌疑人的古怪動作前並沒有受到其他因素影像,一切表述皆來自於迴憶。


    當日晚上九點鍾辨認開始。


    老莫將胡小青帶到分局一樓辦案區辨認室,又找了六人,包括胡小青共七人一字排列站在辨認室裏,背靠牆壁,麵朝單向可視玻璃,然後讓偵查員帶領秦女士到玻璃另外一側,秦女士對老莫點了點頭,開始辨認,胡小青排在第二位,大家都保持安靜,秦女士帶著高度近視鏡,這頭看到那頭,又從那頭看到這頭,看看思考思考,過了十多分鍾,一直沒有什麽跡象,但老莫卻一直在盯著胡小青,胡小青的怪動作一直沒有出現能看出來他一直在控製住不做出那個動作,秦女士這時走過來說“時間長了我辨認不出來!”老莫會意的笑笑說“能理解,還繼續嗎?”秦女士說“我已經盡力了!”老莫說“行!你先休息下!”然後安排偵查員帶領秦女士到樓上辦公室休息!老莫又讓人把胡小青帶到詢問室,讓他坐下休息,然後老莫坐在監控室觀察胡小青的麵部,胡小青坐在那放鬆休息,那古怪的扭鼻子動作又開始了,幾分鍾一次,看來他意識到了自己的古怪動作,有時候可以強力控製,放鬆的時候就會出現,很有頻率。


    這次辨認雖然秦女士沒有辨認成功,但卻成功達到了目的,老莫很滿意,這就是心證的過程,辨認時,胡小青意識到了自己的古怪動作可能會暴露自己,竭力控製,而放鬆的時候卻無意識的暴露出來,秦女士沒有見到胡小青時就跟老莫談起了這扭動鼻子的古怪動作,而在辨認時卻沒有辨認出掩飾古怪動作的胡小青,說明這個動作在秦女士記憶中遺留痕跡準確而又特定,說明了一點,胡小青必然是入室搶劫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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