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她的孩子,被吃了
拒絕當爐鼎:我帶萌寶殺瘋修仙界 作者:拉姆達咻咻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死娘們……我們惹你了?幹嘛下這麽狠的手?”
被打斷腿的一個男人嘴上很硬,罵罵咧咧道。
心裏更是暗罵這次出門怎麽沒看黃曆,一個小丫頭居然這麽狠,莫名其妙的就打人,簡直就是個瘋子。
黎簌染也知道,他們挨了打,或者是丟了命,從來不會覺得是因為自己做錯了事。
因為在他們眼裏,阿雪生來就是妓,怎麽反抗都是欲擒故縱的把戲,從來不會覺得自己是在實施侵犯。
因為無論阿雪怎麽解釋,所有人都會認為她是自願的,她是勾引人的,她不要錢,她賤。
哪有強奸犯會給錢的?
迴想起剛才她本想將那袋東西扔掉,卻還是留下的樣子。
她從一開始就不是自願的。
就算今天黎簌染殺了他們,他們也從不覺得自己犯了錯,也從不後悔一起侮辱了一個少女,他們大概會後悔,後悔碰上了黎簌染。
惡意犯罪的人往往不會後悔自己的犯罪行為,而是後悔留下了線索和證據。
“好,讓你們做個明白鬼。”
黎簌染勾唇,清麗的麵龐在昏暗的日光下卻散發出異樣的邪氣,少女的掌心忽然冒出黑紅色的霧氣,一個熟悉的小袋子被她捏在手中。
“做個遊戲吧。”她笑,扔包袱似的將六個男人扔到一堆,隨後開口:“你們不是覺得這能吃嗎?誰吃的最多,我就放過誰。”
說罷,她將袋子裏的石頭倒了一地,撿起一個看了一眼離得最近的男人。
他的腿被打斷,臉色蒼白,白皙修長的手指捏著一個石頭放到他嘴邊。
男人怎麽受得了這般屈辱,腿斷了,手臂依舊有力氣,抬起手握成拳就要向黎簌染臉上打去。
其他男人暗歎兄弟威武,卻隻看到那拳頭剛伸出去,白色和紅色的液體糊了他們一臉。
努力睜開眼,最有骨氣的好兄弟已經沒了腦袋。
黎簌染拿著沾著髒液的石頭,放到另一個男人的嘴邊,顯然他們還沒有從剛才的驚嚇中迴過神,身上的疼痛和精神上的恐懼讓他們哆哆嗦嗦地說不出話來。
“老子數到三。”
“一、”
“女俠……我們再也不敢了……”
“我們迴去湊錢……我們再也不用石頭了……”
“看來還是沒認清錯誤。”
黎簌染沒有繼續數,將石頭塞進男人的嘴裏,強迫他吞下去。
隨後站起身,衣裙上紅色與白色的液體如斑點一般,卻也不顯得肮髒,素色裙擺上的紅色,宛若嫣然的花。
“我給你錢,讓你兄弟輪著上你,好嗎?”
她又看了看其中一個傷的比較輕的男人,聲音柔軟,話的內容卻讓人發寒。
男人顫抖的搖搖頭,卻又不敢罵出聲。
“你不願意,又怎麽會覺得她願意?”她加重語氣,怒意隨著黑紅色的魔氣外散,讓人顫栗。
“她……”
“她本來就是妓,都是誤會!”
“她根本不缺你那口糧食!”黎簌染吼道,若是前幾天或許她能被這麽騙過去,但是現在阿雪有飯吃,她沒必要做這些。
她隻是不想讓黎簌染覺得她是能夠被人隨便上的女人,她說她是自願的,她想把強迫偽裝成交易。
至少這樣,才能讓她看起來不是那麽的無力。
因為沒有人會信她,與其去辯解,不如直接妥協。
黎簌染不想浪費時間了,抬手施咒掰開他們的嘴,將地上的石頭一顆顆全部塞進剩下五個男人的嘴裏,一小袋石頭不夠,她就把他們身上留下的幾袋石頭以同樣的方式塞進他們的肚子裏。
她真是仁慈,在這個饑荒年代,讓他們做了飽死鬼。
看他們身上這一袋袋的石頭,不知道還有多少為了生計的少女,被他們以這種方式侮辱。
拍拍手上的塵土,用裙擺擦了擦沾著血的手,迴到巷子裏,阿雪已經不見了,隻見地上拖著長長的血跡。
黎簌染跑迴家裏,廚房的水聲讓她安了心,她坐在門外的台階上,喚了聲她的名字。
門忽然被打開,阿雪半跪在地上,身上隻披了一件外衣,露在外邊的手臂上全是青淤,看了一眼黎簌染身上的血跡,眸光顫動:“你不是走了嗎?”
“你碰上他們了?他們欺負你了?”
她將黎簌染拉進廚房,關好了門,裏邊正放著一個泡著髒衣服的木盆,還有另一盆清水。
她隻能用這樣的方式洗去身上的髒汙。
少女拽著她的衣裙仔細瞧了瞧,奈何身上疼痛讓她站不直身子,卻還是拽著她的衣袖,眼裏噙著淚:“你怎麽不說話?”
“受傷了嗎?疼嗎?”
“都怪我……”
“不怪你。”
黎簌染望著地上一攤血,再看看她路過的地方都留下了點滴血跡,咬著唇同樣半跪下身子與她對視。
看這那雙漂亮的桃花眼已經紅腫,她說:“他們再也不會欺負你了。”
因著是夏天,今日剛洗好的衣服已經晾幹,她們吃過晚飯,換上幹淨的衣服,坐在院裏的樺樹下。
“你不走了嗎?”她問。
“離開你沒飯吃。”黎簌染答道。
阿雪沉默了一會兒,下午的時候,她以為見到她這幅樣子,聽到她那些傳聞,黎簌染會嫌她髒,以為她當時直接離開了。
沒想到她是去替自己出氣,更沒想到她還會留在她身邊。
明明根本就不熟,為什麽要為她做這些。
“我當初帶你迴來,是有私心的。”
坐在高大的樺樹下,夜風吹過濕漉漉的長發,吹滅了閃爍的燈火,窸窸窣窣的葉子顫動聲將月光切割,星星隨著月閃爍,卻被烏雲遮住。
“見我漂亮?”黎簌染叉腰。
“看你為那個姑娘仗義出手的樣子,我就想……如果十年前,也有一個人挺身而出的話,我這一生,是不是就不會這樣。”
少女微微垂眸,沒有再說下去。
如果十年前,八歲的自己沒有被那群少年從家裏拽走,如果他們沒有扯下她的衣服,如果大家都能聽進去她的話。
她的母親就不會被打死,她十四歲那年就不會再被侵犯,她或許能離開,到山外邊去。
“這棵樹長得很大,他們都說我用了邪法,說我是狐狸精轉世。”
“其實這裏,埋著我的孩子。”
黎簌染看著她,從那雙朦朧的雙眼中,看到了無盡的苦楚與悲痛。
“許老三偷走了他,他還那麽小,才兩個月大,就被淹死在缸裏,他們喜歡吃嬰兒肉,我找到他們的時候,一個人嚼著孩子的小手,聲音很響。”
“那隻小手,當初最喜歡捏著我的手指,他漂亮的眼睛像葡萄一樣,一見到我就笑,彎成月牙。”
她的聲音越來越柔,就像溫煦的風。
“他們用棍子打我,把他的骨頭扔進了狗窩,讓我自己去撿,餓了幾天的獵犬咬著我的胳膊,我就咬它的脖子,咬一嘴狗毛。”
“我把孩子的骨頭一點點撿起來,我咬著狗的脖子讓它鬆口,我從它們的嘴裏奪走孩子的腿骨。”
“我帶著他迴家,把他埋在了這裏……”
阿雪低頭看著這片幹枯的土地,什麽植物都長不好,唯獨這棵樹,在這半年裏越來越茂盛。
就好像她的孩子,換了一種方式茁壯成長。
那天阿雪跟她講了好多話,從十六歲被人侵犯到人人罵她為妓,她從來沒有同意過,她從來沒有收過錢,她不是在做交易,她是在被侵犯。
沒有人認可,沒有人認可她的話。
她在一次又一次的嘲笑中被迫承認。
就連孩子被偷,也隻是被人說道,說她貪財賣了孩子。
因為她的出身,所有人都不認同那是她的苦難。
“染染,你有男人嗎?”
夜晚,黎簌染躺在地上,聽見她的聲音飄到自己的耳邊。
“沒有。”但有個兒子。
“你喜歡男人嗎?”她接著問。
她喜歡愛笑溫柔又俊俏的男人,就像雅然和玉師兄那樣。
不過隻是有好感,還沒到談戀愛的地步。
被打斷腿的一個男人嘴上很硬,罵罵咧咧道。
心裏更是暗罵這次出門怎麽沒看黃曆,一個小丫頭居然這麽狠,莫名其妙的就打人,簡直就是個瘋子。
黎簌染也知道,他們挨了打,或者是丟了命,從來不會覺得是因為自己做錯了事。
因為在他們眼裏,阿雪生來就是妓,怎麽反抗都是欲擒故縱的把戲,從來不會覺得自己是在實施侵犯。
因為無論阿雪怎麽解釋,所有人都會認為她是自願的,她是勾引人的,她不要錢,她賤。
哪有強奸犯會給錢的?
迴想起剛才她本想將那袋東西扔掉,卻還是留下的樣子。
她從一開始就不是自願的。
就算今天黎簌染殺了他們,他們也從不覺得自己犯了錯,也從不後悔一起侮辱了一個少女,他們大概會後悔,後悔碰上了黎簌染。
惡意犯罪的人往往不會後悔自己的犯罪行為,而是後悔留下了線索和證據。
“好,讓你們做個明白鬼。”
黎簌染勾唇,清麗的麵龐在昏暗的日光下卻散發出異樣的邪氣,少女的掌心忽然冒出黑紅色的霧氣,一個熟悉的小袋子被她捏在手中。
“做個遊戲吧。”她笑,扔包袱似的將六個男人扔到一堆,隨後開口:“你們不是覺得這能吃嗎?誰吃的最多,我就放過誰。”
說罷,她將袋子裏的石頭倒了一地,撿起一個看了一眼離得最近的男人。
他的腿被打斷,臉色蒼白,白皙修長的手指捏著一個石頭放到他嘴邊。
男人怎麽受得了這般屈辱,腿斷了,手臂依舊有力氣,抬起手握成拳就要向黎簌染臉上打去。
其他男人暗歎兄弟威武,卻隻看到那拳頭剛伸出去,白色和紅色的液體糊了他們一臉。
努力睜開眼,最有骨氣的好兄弟已經沒了腦袋。
黎簌染拿著沾著髒液的石頭,放到另一個男人的嘴邊,顯然他們還沒有從剛才的驚嚇中迴過神,身上的疼痛和精神上的恐懼讓他們哆哆嗦嗦地說不出話來。
“老子數到三。”
“一、”
“女俠……我們再也不敢了……”
“我們迴去湊錢……我們再也不用石頭了……”
“看來還是沒認清錯誤。”
黎簌染沒有繼續數,將石頭塞進男人的嘴裏,強迫他吞下去。
隨後站起身,衣裙上紅色與白色的液體如斑點一般,卻也不顯得肮髒,素色裙擺上的紅色,宛若嫣然的花。
“我給你錢,讓你兄弟輪著上你,好嗎?”
她又看了看其中一個傷的比較輕的男人,聲音柔軟,話的內容卻讓人發寒。
男人顫抖的搖搖頭,卻又不敢罵出聲。
“你不願意,又怎麽會覺得她願意?”她加重語氣,怒意隨著黑紅色的魔氣外散,讓人顫栗。
“她……”
“她本來就是妓,都是誤會!”
“她根本不缺你那口糧食!”黎簌染吼道,若是前幾天或許她能被這麽騙過去,但是現在阿雪有飯吃,她沒必要做這些。
她隻是不想讓黎簌染覺得她是能夠被人隨便上的女人,她說她是自願的,她想把強迫偽裝成交易。
至少這樣,才能讓她看起來不是那麽的無力。
因為沒有人會信她,與其去辯解,不如直接妥協。
黎簌染不想浪費時間了,抬手施咒掰開他們的嘴,將地上的石頭一顆顆全部塞進剩下五個男人的嘴裏,一小袋石頭不夠,她就把他們身上留下的幾袋石頭以同樣的方式塞進他們的肚子裏。
她真是仁慈,在這個饑荒年代,讓他們做了飽死鬼。
看他們身上這一袋袋的石頭,不知道還有多少為了生計的少女,被他們以這種方式侮辱。
拍拍手上的塵土,用裙擺擦了擦沾著血的手,迴到巷子裏,阿雪已經不見了,隻見地上拖著長長的血跡。
黎簌染跑迴家裏,廚房的水聲讓她安了心,她坐在門外的台階上,喚了聲她的名字。
門忽然被打開,阿雪半跪在地上,身上隻披了一件外衣,露在外邊的手臂上全是青淤,看了一眼黎簌染身上的血跡,眸光顫動:“你不是走了嗎?”
“你碰上他們了?他們欺負你了?”
她將黎簌染拉進廚房,關好了門,裏邊正放著一個泡著髒衣服的木盆,還有另一盆清水。
她隻能用這樣的方式洗去身上的髒汙。
少女拽著她的衣裙仔細瞧了瞧,奈何身上疼痛讓她站不直身子,卻還是拽著她的衣袖,眼裏噙著淚:“你怎麽不說話?”
“受傷了嗎?疼嗎?”
“都怪我……”
“不怪你。”
黎簌染望著地上一攤血,再看看她路過的地方都留下了點滴血跡,咬著唇同樣半跪下身子與她對視。
看這那雙漂亮的桃花眼已經紅腫,她說:“他們再也不會欺負你了。”
因著是夏天,今日剛洗好的衣服已經晾幹,她們吃過晚飯,換上幹淨的衣服,坐在院裏的樺樹下。
“你不走了嗎?”她問。
“離開你沒飯吃。”黎簌染答道。
阿雪沉默了一會兒,下午的時候,她以為見到她這幅樣子,聽到她那些傳聞,黎簌染會嫌她髒,以為她當時直接離開了。
沒想到她是去替自己出氣,更沒想到她還會留在她身邊。
明明根本就不熟,為什麽要為她做這些。
“我當初帶你迴來,是有私心的。”
坐在高大的樺樹下,夜風吹過濕漉漉的長發,吹滅了閃爍的燈火,窸窸窣窣的葉子顫動聲將月光切割,星星隨著月閃爍,卻被烏雲遮住。
“見我漂亮?”黎簌染叉腰。
“看你為那個姑娘仗義出手的樣子,我就想……如果十年前,也有一個人挺身而出的話,我這一生,是不是就不會這樣。”
少女微微垂眸,沒有再說下去。
如果十年前,八歲的自己沒有被那群少年從家裏拽走,如果他們沒有扯下她的衣服,如果大家都能聽進去她的話。
她的母親就不會被打死,她十四歲那年就不會再被侵犯,她或許能離開,到山外邊去。
“這棵樹長得很大,他們都說我用了邪法,說我是狐狸精轉世。”
“其實這裏,埋著我的孩子。”
黎簌染看著她,從那雙朦朧的雙眼中,看到了無盡的苦楚與悲痛。
“許老三偷走了他,他還那麽小,才兩個月大,就被淹死在缸裏,他們喜歡吃嬰兒肉,我找到他們的時候,一個人嚼著孩子的小手,聲音很響。”
“那隻小手,當初最喜歡捏著我的手指,他漂亮的眼睛像葡萄一樣,一見到我就笑,彎成月牙。”
她的聲音越來越柔,就像溫煦的風。
“他們用棍子打我,把他的骨頭扔進了狗窩,讓我自己去撿,餓了幾天的獵犬咬著我的胳膊,我就咬它的脖子,咬一嘴狗毛。”
“我把孩子的骨頭一點點撿起來,我咬著狗的脖子讓它鬆口,我從它們的嘴裏奪走孩子的腿骨。”
“我帶著他迴家,把他埋在了這裏……”
阿雪低頭看著這片幹枯的土地,什麽植物都長不好,唯獨這棵樹,在這半年裏越來越茂盛。
就好像她的孩子,換了一種方式茁壯成長。
那天阿雪跟她講了好多話,從十六歲被人侵犯到人人罵她為妓,她從來沒有同意過,她從來沒有收過錢,她不是在做交易,她是在被侵犯。
沒有人認可,沒有人認可她的話。
她在一次又一次的嘲笑中被迫承認。
就連孩子被偷,也隻是被人說道,說她貪財賣了孩子。
因為她的出身,所有人都不認同那是她的苦難。
“染染,你有男人嗎?”
夜晚,黎簌染躺在地上,聽見她的聲音飄到自己的耳邊。
“沒有。”但有個兒子。
“你喜歡男人嗎?”她接著問。
她喜歡愛笑溫柔又俊俏的男人,就像雅然和玉師兄那樣。
不過隻是有好感,還沒到談戀愛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