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易總,我想貴公司應該是在勞動法的保護之下的吧?
易總別撩了,夫人帶球跑了! 作者:陳風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才是席雙今天早早來的原因。
在席雙看來,來這兒上班隻是權宜之計,讓尉遲易賠車才是正事。
死死盯著對方,大有不賠她就不走的意思。
“席雙,上班時間不得處理私事,這點,應該不用我教你吧?”
抬起手腕看了眼時間,席雙禮貌地笑道:“8點45,還沒到上班時間......
“易總,我想貴公司應該是在勞動法的保護之下的吧?”
見對方不語,席雙收斂了笑容,語氣冷淡:“您該不會是想不承認您撞壞了我的車吧?!”
‘不承認’三個字咬得極重,仿佛是在點對方。
尉遲易倒也不含糊,沒有推脫,反而大方承認:“怎麽會,我說了我賠得起,你去找財務處吧,他們會幫你解決。”
得到滿意的答複,席雙終於放下心來。
出了總裁辦公室後,席雙直接去找了總裁特助冷默,在被告知自己需就職於公關部時,席雙皺了皺眉頭。
比起處理危機或者人際關係,她其實更喜歡幹銷售。
畢竟銷售的成果是顯而易見的。
簡而言之,她喜歡賺快錢!
不過,也由不得她選,隻好認命。
公關部的主管25歲,是個風情萬種的大美人,對方一見席雙,就提醒她遵守公司章程,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等等,頗有種公事公辦的味道。
倒是和尉遲易差不多。
隻是,是不是真的公私分明,就不好說了。
席雙也不多說,隻點頭表示知道了。
然後坐在自己的工位上,無所事事。
即使周圍的同事忙忙碌碌,席雙也敏銳地感覺到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不會少。
唉,八卦是人的天性,對於她這種不知道打哪兒來的空降兵,眾人有疑惑也正常。
上班第一天,沒有人給她安排任何工作,席雙樂得清閑,她才不信尉遲易會那麽好心,會讓她白拿工資。
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時候,席雙借口上廁所,抽了個空,跑去了財務部。
對著財務部的主管說明來意後,對方態度和氣,笑眯眯地告訴她:“公司有規定,每一筆財務去向都要先經過法務部的審核簽章。”
此刻席雙還沒有感覺有什麽不妥,畢竟人家也是按規定辦事。
因此又哼哧哼哧跑到法務部,將尉遲易撞壞自己車並且同意賠償的事情複述了一遍,希望對方能盡快辦理,好讓財務部進行下一步動作。
可想,法務部的張法務,長著一張國字臉,40來歲,儼然一副黑臉包公樣,提出要席雙拿出證據來證明她的車是被尉遲易撞壞的。
“真的是易總撞壞的,而且他有親口承諾過要賠償。”席雙按捺住脾氣道。
“抱歉,席小姐,我們並沒有接到過易總的指示,也未接到任何關於交通事故的案子。”
“怎麽會呢?!他今天早上還說過要賠的!”
張法務莞爾一笑:“關於這一點,您可以繼續和易總溝通。”
“我......!”
席雙咬牙。
深吸一口氣,耐著性子跟對方講道理:
“好,是這樣的,我和他已經溝通過了,溝通的結果就是,他讓我去找財務部,而財務部讓我來找法務部......”
“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您走訴訟程序,朗易法務部會按照流程,為易總和公司處理法律糾紛。”
???
席雙的臉簡直就要綠了。
他說的什麽話,讓她打官司,和朗易的法務部打官司!
她是想要錢,不是想找死!
看著對方一臉微笑卻明顯油鹽不進的架勢,席雙隻能軟了脾氣,好言說道:“張法務,您說的哪裏話,我現在也是朗易的一員,怎麽會和易總打官司......”
“而且,事情也沒有嚴重到需要起訴的地步,訴訟之前,不是還可以協商嗎?”
“易總那天撞壞了我的車,車庫裏麵也有監控,外麵還有保安作為證人,我沒有必要騙您,您說是不是?”
張法務:“那就請席小姐拿出證據。”
見對方如此斬釘截鐵,席雙心裏打起了邊鼓,她沒底了。
以尉遲易的能力,監控能不能拿到,還真不好說。
所謂證人也沒有親眼看到......
看來,這是要逼她了!
想到這裏,席雙挺直了腰背,口氣也硬氣起來:
“證據我暫時沒有拿到,不過我有‘口供’。”
說完,冷笑一聲,在張法務疑惑的眼神中,席雙拿出手機,放出了早上錄下的談話:
“您該不會是想不承認您撞壞了我的車吧?!”
“怎麽會,我說了我賠得起,你去找財務處吧,他們會幫你解決。”
裏麵儼然是席雙和尉遲易的聲音。
張法務詫異得抬頭看了席雙一眼。
席雙則在心裏暗自慶幸,幸好她留了一手。
現在,有了這直接證據,看他賠不賠!
席雙自信地開口:“張法務,易總已經承認撞壞了我的車,也承諾會賠償,您看......?”
張法務收起詫異,重新換上公事公辦的口吻:“抱歉,席小姐,第一、錄音中,易總並未直接承認他撞壞的你的車,‘怎麽會’三個字並不代表他認同你的觀點,”
“第二、易總說他‘賠得起’,而不是‘他要賠’,關於賠得起您可以簡單理解為相較於修車費,易總確實賠得起,”
“第三、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必須要滿足:在合法場所,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條件,采取竊聽、窺探他人隱私、侵犯他人隱私權的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屬於以違法手段取得,會被排除。”
“第四、朗易集團總裁辦公室屬於公司保密要害部門,任何人不得以手機或竊聽設備錄音或拍照,否則涉嫌剽竊商業機密......”
說完,張法務意味深長地看了席雙一眼。
席雙早已被炸暈在張法務的一通劈裏啪啦中,尤其是他最後的一眼,更讓席雙驚得嘴唇發白。
她真傻。
她竟然妄圖去和一個城市龍頭企業的法務部講道理。
不僅沒講成,還要被扣上剽竊商業機密的罪名。
要是對方認真,完全可以把她送進去蹲著。
嗬嗬、嗬嗬!席雙笑出了眼淚。
看著麵前的女孩子哆嗦著嘴唇,受了極大刺激的模樣,一向鐵麵無私的張法務難得心軟,勸道:
“其實法律糾紛也不一定要律師調解,也有很多當事人自己達成協議的例子......”
話已至此,席雙當然明白對方是好心,隻是,和尉遲易協商,怕是天方夜譚。
因為他本來就打著耍她的主意。
恐怕,她那點兒小伎倆早就被他看穿了吧?
強打起精神,和張法務道了句謝後,席雙渾渾噩噩地迴到自己的工位上。
慘敗而歸呀!
在席雙看來,來這兒上班隻是權宜之計,讓尉遲易賠車才是正事。
死死盯著對方,大有不賠她就不走的意思。
“席雙,上班時間不得處理私事,這點,應該不用我教你吧?”
抬起手腕看了眼時間,席雙禮貌地笑道:“8點45,還沒到上班時間......
“易總,我想貴公司應該是在勞動法的保護之下的吧?”
見對方不語,席雙收斂了笑容,語氣冷淡:“您該不會是想不承認您撞壞了我的車吧?!”
‘不承認’三個字咬得極重,仿佛是在點對方。
尉遲易倒也不含糊,沒有推脫,反而大方承認:“怎麽會,我說了我賠得起,你去找財務處吧,他們會幫你解決。”
得到滿意的答複,席雙終於放下心來。
出了總裁辦公室後,席雙直接去找了總裁特助冷默,在被告知自己需就職於公關部時,席雙皺了皺眉頭。
比起處理危機或者人際關係,她其實更喜歡幹銷售。
畢竟銷售的成果是顯而易見的。
簡而言之,她喜歡賺快錢!
不過,也由不得她選,隻好認命。
公關部的主管25歲,是個風情萬種的大美人,對方一見席雙,就提醒她遵守公司章程,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等等,頗有種公事公辦的味道。
倒是和尉遲易差不多。
隻是,是不是真的公私分明,就不好說了。
席雙也不多說,隻點頭表示知道了。
然後坐在自己的工位上,無所事事。
即使周圍的同事忙忙碌碌,席雙也敏銳地感覺到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不會少。
唉,八卦是人的天性,對於她這種不知道打哪兒來的空降兵,眾人有疑惑也正常。
上班第一天,沒有人給她安排任何工作,席雙樂得清閑,她才不信尉遲易會那麽好心,會讓她白拿工資。
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時候,席雙借口上廁所,抽了個空,跑去了財務部。
對著財務部的主管說明來意後,對方態度和氣,笑眯眯地告訴她:“公司有規定,每一筆財務去向都要先經過法務部的審核簽章。”
此刻席雙還沒有感覺有什麽不妥,畢竟人家也是按規定辦事。
因此又哼哧哼哧跑到法務部,將尉遲易撞壞自己車並且同意賠償的事情複述了一遍,希望對方能盡快辦理,好讓財務部進行下一步動作。
可想,法務部的張法務,長著一張國字臉,40來歲,儼然一副黑臉包公樣,提出要席雙拿出證據來證明她的車是被尉遲易撞壞的。
“真的是易總撞壞的,而且他有親口承諾過要賠償。”席雙按捺住脾氣道。
“抱歉,席小姐,我們並沒有接到過易總的指示,也未接到任何關於交通事故的案子。”
“怎麽會呢?!他今天早上還說過要賠的!”
張法務莞爾一笑:“關於這一點,您可以繼續和易總溝通。”
“我......!”
席雙咬牙。
深吸一口氣,耐著性子跟對方講道理:
“好,是這樣的,我和他已經溝通過了,溝通的結果就是,他讓我去找財務部,而財務部讓我來找法務部......”
“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您走訴訟程序,朗易法務部會按照流程,為易總和公司處理法律糾紛。”
???
席雙的臉簡直就要綠了。
他說的什麽話,讓她打官司,和朗易的法務部打官司!
她是想要錢,不是想找死!
看著對方一臉微笑卻明顯油鹽不進的架勢,席雙隻能軟了脾氣,好言說道:“張法務,您說的哪裏話,我現在也是朗易的一員,怎麽會和易總打官司......”
“而且,事情也沒有嚴重到需要起訴的地步,訴訟之前,不是還可以協商嗎?”
“易總那天撞壞了我的車,車庫裏麵也有監控,外麵還有保安作為證人,我沒有必要騙您,您說是不是?”
張法務:“那就請席小姐拿出證據。”
見對方如此斬釘截鐵,席雙心裏打起了邊鼓,她沒底了。
以尉遲易的能力,監控能不能拿到,還真不好說。
所謂證人也沒有親眼看到......
看來,這是要逼她了!
想到這裏,席雙挺直了腰背,口氣也硬氣起來:
“證據我暫時沒有拿到,不過我有‘口供’。”
說完,冷笑一聲,在張法務疑惑的眼神中,席雙拿出手機,放出了早上錄下的談話:
“您該不會是想不承認您撞壞了我的車吧?!”
“怎麽會,我說了我賠得起,你去找財務處吧,他們會幫你解決。”
裏麵儼然是席雙和尉遲易的聲音。
張法務詫異得抬頭看了席雙一眼。
席雙則在心裏暗自慶幸,幸好她留了一手。
現在,有了這直接證據,看他賠不賠!
席雙自信地開口:“張法務,易總已經承認撞壞了我的車,也承諾會賠償,您看......?”
張法務收起詫異,重新換上公事公辦的口吻:“抱歉,席小姐,第一、錄音中,易總並未直接承認他撞壞的你的車,‘怎麽會’三個字並不代表他認同你的觀點,”
“第二、易總說他‘賠得起’,而不是‘他要賠’,關於賠得起您可以簡單理解為相較於修車費,易總確實賠得起,”
“第三、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必須要滿足:在合法場所,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條件,采取竊聽、窺探他人隱私、侵犯他人隱私權的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屬於以違法手段取得,會被排除。”
“第四、朗易集團總裁辦公室屬於公司保密要害部門,任何人不得以手機或竊聽設備錄音或拍照,否則涉嫌剽竊商業機密......”
說完,張法務意味深長地看了席雙一眼。
席雙早已被炸暈在張法務的一通劈裏啪啦中,尤其是他最後的一眼,更讓席雙驚得嘴唇發白。
她真傻。
她竟然妄圖去和一個城市龍頭企業的法務部講道理。
不僅沒講成,還要被扣上剽竊商業機密的罪名。
要是對方認真,完全可以把她送進去蹲著。
嗬嗬、嗬嗬!席雙笑出了眼淚。
看著麵前的女孩子哆嗦著嘴唇,受了極大刺激的模樣,一向鐵麵無私的張法務難得心軟,勸道:
“其實法律糾紛也不一定要律師調解,也有很多當事人自己達成協議的例子......”
話已至此,席雙當然明白對方是好心,隻是,和尉遲易協商,怕是天方夜譚。
因為他本來就打著耍她的主意。
恐怕,她那點兒小伎倆早就被他看穿了吧?
強打起精神,和張法務道了句謝後,席雙渾渾噩噩地迴到自己的工位上。
慘敗而歸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