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紅撲撲的臉蛋,大家都可開心了。


    祁鐮突然想起,沈初楠也是和他一樣,出身拿金湯匙的家庭,甚至沈初楠的家境比他還好的多。


    據說沈初楠剛出生時,還是省城商會會長的沈父大喜,城南到城北紅絲綢不斷,戴在沈初楠頭上的珍珠都有雞蛋那麽大,連街角的窮人都可以吃到幾頓山珍海味。


    不然怎麽會學會這麽多的樂器。


    而之前沈初楠可以享受到的,現在再也不能了。


    也不知道沈初楠晚上對著遠不如當初相親對象的男人,睡在昏暗的被窩裏是什麽體驗。


    聽說沈初楠用個當初習以為常的蠟燭時,也會被她的老公說。祁鐮暗歎出聲,這種傷感在聽過沈初楠演奏的音樂時則格外明顯。


    “好了,”祁鐮拍拍手,試圖讓屋內的氣氛冷靜下來。


    好在大家聽見他發話,都看向了前方。


    他鼓勵性的看著沈初楠,從她孤零零的一人中理解她的驕傲與平靜。


    “那我們歡迎沈初楠同誌加入文工團好不好?”祁鐮如是說。


    居然這麽容易,沈初楠大驚。


    其實也沒有什麽容易的,這鋼琴隻有沈初楠一個人學過,鄉下的泥腿子哪能練過這個。


    這會兒就算從省城請一個老師,也來不及了。


    祁鐮正慶幸著呢,突然一道聲音響起。


    “老師,我覺得進入文工團歌舞隊至少也要會跳舞吧,不然就要到歌劇隊去了,”遲春嫣抿嘴,她能從大家的眼神中感受到對她的不滿,或者是覺得她多此一舉。


    可是這是她的前途。


    沈初楠已經那麽厲害了,她如果進入歌舞隊更是讓她沒有了別的辦法。


    遲春嫣的臉漸漸紅起,或許是尷尬,讓她迫不及待想達成她的結果。


    沈初楠低頭看著自己,她為了不有傷風化並沒有穿著常見的跳舞鞋,腿上的鞋子因為路途太長也有點髒,看起來灰蒙蒙的,也不適合跳舞。


    她本打算在之後展示自己的舞蹈天賦。


    不過既然遲春嫣要求,那便做吧。


    苟文海呐呐道,“沈同誌,你要幹嘛。”


    沈初楠把鞋子從潔白如玉的腳上褪去,前腳掌和腳趾,形成性感撩人的曲線。


    指甲蓋像春天的嫩芽似的。


    她一下子就做了一個高難度的動作。


    像婀娜多姿的柳條般扭動,如小鳥般雀躍,那樣的輕盈飄逸,綻放在世間,在空中停留了很久。


    豐滿勻稱的小腿從褲腿處滑露出。


    學過古典舞的都知道,跳這種舞不僅要具有一定程度的彈跳力,也要跳的優雅,跳的好看,在空中將舞姿懸掛。


    而沈初楠在跳舞中所用的元寶跳,遲春嫣到現在也沒能學會。


    美人婀娜,舉手投足之間,一笑傾城。


    一舞完畢,遲春嫣呐呐道,“這。”


    她的確可以跳出這些動作的三分之一,可能還有一些翻跟頭的活是沈初楠所不知道的,可也沒跳的她這麽好,全身仿佛和沒有骨頭似的。


    她知道了,在跳舞這方麵沈初楠也比她好的多。


    隻是祁鐮還不死心,“你跳舞跳的這麽好,可是鋼琴也彈得不錯,要不進歌劇團?”


    這年頭歌劇團更傾向於使用樂器。


    鋼琴的使用很顯然更加迫在眉睫。


    沈初楠說,“不了,我還是更喜歡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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