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倩的尖叫終於拉迴了張凱的神智,他看著倒在血泊裏的人,內心慌亂無比,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心裏隻有一個念頭:他殺人了,他竟然殺了吳麗。


    他害怕得想摟住自己,發現手上還拿著一個小巧的啞鈴,此時的啞鈴上沾滿鮮血,亦如他的手一般,變得血紅。


    張凱一哆嗦,把手裏的啞鈴扔了出去,掉到地板上發出“咚”的一聲巨響。


    這個啞鈴是吳麗平常健身用的。


    她也想不到,這個啞鈴最後會成為砸死自己的利器。


    張凱呆呆的看著啞鈴掉落,慢慢朝陳倩那邊滾去。


    陳倩驚恐的看著眼前的一切,尖叫聲抑製不住的從喉嚨裏發出來。


    後知後覺,她才反應過來,她要逃走。


    陳倩挪動著發抖的腿,連滾帶爬地朝著外麵跑。


    陳倩的動靜引起張凱的注意,他看到陳倩想跑。


    陳倩跑出去,他殺人的事情就暴露了。


    “不能讓她出去,殺了她,那就沒有人知道這一切了。”張凱腦海裏閃過這個念頭,他立馬起身去追陳倩。


    陳倩跌跌撞撞,好不容易跑出門,還是沒有跑過張凱。


    被他一把抓住拖了迴來,落得跟吳麗一樣的下場。


    陳毛毛早就破解了吳麗家的監控,不時的會看一看。


    等她今天想起來看的時候,就看到這個兇殺現場。


    雖然陳毛毛不知道他們為什麽會變成這個樣子,但是她作為一個好公民,看到這種情形,第一時間當然是報警。


    陳毛毛匿名報了警。


    警察快速出警,趕到那裏,當場抓住了張凱。


    當時張凱已經冷靜下來,正準備清理現場,警察已經來了。


    吳麗和陳倩經搶救無效死亡。


    張凱的結局就是個死刑。


    看著幾人都已經下線,陳毛毛接下來時間,開始了她的鹹魚生活。


    她要替原主去看看祖國的大好河山,來一場走走停停的旅程,直至生命的盡頭。


    ……


    ……


    陳毛毛剛進入這個身體,就聽到有人在她耳邊說著話,一雙手還在她身上按壓著。


    “毛毛,堅持住,你會沒事的。”語氣焦急還帶著哭腔。


    陳毛毛感覺心裏堵得慌,唿吸困難,頭還昏昏沉沉的。


    在那個人的按壓下,陳毛毛吐出了幾口水,咳嗽了幾聲,才覺得舒服了一些。


    她這是溺水被救了吧。


    陳毛毛睜開眼睛看了眼四周。


    一個女人跪在她的身旁,此時正關切的看著她,這應該是剛剛說話的那個人。


    旁邊還有個青年男子,渾身濕透,也在關切地打量著她。


    這是救他的人吧,陳毛毛暗自想著。


    周圍還圍了一圈人。


    他們看到陳毛毛睜開了眼睛,驚喜喊道:“哎,醒了,醒了,人醒過來啦。”


    “毛毛,你沒事,真是太好了,真的嚇死我了。”那個女人撲到陳毛毛的身上痛哭起來。


    陳毛毛也不知道現在是個什麽情況,兩眼一閉假裝暈了過去。


    這可把那個女子嚇壞了,尖叫著喊道:“毛毛,你怎麽了?”


    “別激動,應該是暈過去了,快帶去醫院看看。”一個人說道。


    “對對對,去醫院看看,毛毛,我帶你去醫院。”那女人說著,就要抱起她。


    但是試了兩次,都沒有抱起來。


    “我來。”一個男聲響起,抱起陳毛毛朝著最近的醫院走去。


    “李茂,謝謝你救了我妹妹。”那女子跟在後麵,跟那個男人道著謝。


    “沒事,我也是趕巧了,要是別人遇到這個情況也是會去救的。”男人說道。


    陳毛毛能感覺到,那個男人抱著他的手緊了緊。


    這個男人緊張了,他緊張啥,難道是有別的什麽目的嗎?


    陳毛毛現在也什麽都不知道,她閉著眼睛,任憑他們把她帶到醫院。


    直到醫生檢查過後,病房裏隻剩下她一個人,陳毛毛才開始接收原主的記憶。


    這是架空的七十年代。


    原主陳毛毛,今年十六歲,在上高中。


    剛剛那個女人是原主的姐姐陳雙雙,今年十八歲,剛剛高中畢業。


    兩人還有一個弟弟,陳安,才八歲,還在上小學。


    原主的父母都是機械廠的職工,家裏的經濟情況還挺好。


    為了響應國家政策,她們家必須要有一個人下鄉。


    原主的姐姐高中畢業後,就已經找到了工作,她的弟弟還小,那原主就是下鄉的不二人選。


    但是原主不樂意呀。


    她看到過下鄉迴來的那些知青,每個人都曬得黑不溜秋,整個人幹瘦幹瘦的,一看就是吃了大苦頭的樣子。


    原主看到這些人的樣子,哪裏還敢下鄉去,她便把主意打到了姐姐的身上。


    原主約了姐姐出去玩兒,在經過一條河的時候,原主拉著姐姐去看河裏的魚,在姐姐轉身的時候,假裝被她碰到,掉到河裏。


    按照原主的計劃,她落水後,河邊那麽多的人,肯定會有人及時把她救上來。


    但是她沒考慮到的是,河邊上的人可能不會遊泳。


    而原主就碰到這個倒黴的情況,所以她是結結實實在水裏泡了好長時間,真的差點死掉,才被李茂救了上來,送到醫院。


    由於原主溺水時間較長,她落下了咳症,整天咳個不停,身體也明顯變差了。


    這種情況下,原主的父母也不可能讓她下鄉。


    最後,還是讓原主的姐姐下的鄉,姐姐的工作也讓給了原主。


    但是原主一點都不感激,她覺得要是姐姐一開始就把工作讓給她,自己去下鄉,那她的身體也不會垮。


    原主雖然留在了城裏,但是她過得也不好,她的身體垮了,沒有人願意找個病秧子老婆。


    就算有願意跟她交往的男人,那也是看上了她的工作,就想跟她結婚後,接替她的工作。


    原主哪裏能甘心?


    她蹉跎了好幾年,最後找了個條件不錯的二婚男嫁了。


    原主以為找個條件不錯的二婚男,不用生孩子,婚後的日子會過得很舒心。


    沒想到這個男人結婚後就變了模樣,一點也不舍得為原主花錢,還把她的工資卡要過去,說是幫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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