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右巡撫是九江南道的頂頭上司,被他天天盯著懷疑,那滋味恐怕好受不了。
而且,九峰對沈葆楨的懷疑,並不完全是出於妒忌和偏見。
沈葆楨還真就不是完全的“幹淨”。
他手上有“命案”。
沈葆楨當然不會行兇殺人,事實上他做為地方官,非常重要的責任同時也是他獲得地方士民愛戴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因為他殺了很多兇惡之徒。
但是他真的有命案。準確的說是冤案。隻是誰也說不準,到底有多少人命是枉死在他手裏的。
因為沈葆楨最樂意幹的事情就是“為民除害”,他有個習慣,隻要是民憤極大的案犯,隻要抓住就以“老盜無供,就地正法”為由直接處死。
但這是與朝廷律法相悖的。按照黛青律例,凡是抓獲兇犯,不僅必須有明確的人證、物證,還要驗明正身,並且必須逐級上報,然後才能處死。之所以如此,就是為了防止冤假錯案發生。
很多重大案件,其案情往往不是簡單清楚,而是錯綜複雜暗藏玄機。即便謹慎處置,嚴格遵守流程,都有可能會出現錯斷斷、誤斷的情況。
更何況,有些時候一案件本來就是故意設計布局,甚至串通造假。
前麵曾經說過,黛青當時已經有所謂“白斬鴨”的現象出現。有些大盜會花錢買出替身,代替自己頂案送死。
這種還是比較明顯的兇手刻意造假。
那麽更不用說有些案件純粹就是官方為了某種草菅人命了。
比如一度非常有名的江南“羊吃白菜案”,江南某豆腐店幫工葛大突然暴斃。因為其妻秀姑甚美,坊間便流傳秀姑與其房東楊舉人有私情,進而謀害親夫。謠言傳得沸沸揚揚,盡人皆知。
然後,縣衙居然真的就“順應民意”援引此說,將楊舉人和秀姑定為兇手。
兩人堅決不肯承認罪。
不認罪是吧?
用刑。
一輪拷打還沒完,秀姑就認罪了。楊舉人起初不認,遭到更重的拷打,最後實在受不過,也認了。
定案。
但是楊舉人的家人很快提出上訴。
但是真正可惡的事情發生了,案件按照流程上報到府、道、省層層級級的審核官員居然全都集體瀆職,一致維持了縣級判決。
對於這樣的結果,一般人也就認命了。最多可能會罵一句“老天不公”,但是卻不能把官府和朝廷怎麽樣,甚至連公開的罵都不敢。
黛青的小民就是這樣的軟弱。
可是楊舉人家族卻不是軟弱的小民。他們居然繼續上訴,一直告到了京城,告到了兩宮四王的麵前。當然這個代價是巨大的,按照黛青當時的官場慣例,對於已經由各級官府定案的案件,要通過最高皇權來推翻,上訴人必須“滾鐵筒”,就是從一個內部釘滿鐵釘的圓筒裏滾一遍。
滾出來的人,或許不會死,但是遍體鱗傷是一定的。
一些人直接就嚇退了。
這規矩是由皇帝定下來的嗎?
當然不是,但是皇帝也不能違背,這種官場的規則,因為這個規矩本來就是用來製衡皇權的。試問,如果百姓對官府一有不滿,就都一直捅到皇帝那裏去,皇帝如果剛好是那種勤政愛民的,那底下的官員還怎麽活?
水至清,則魚不活。
所以要加以限製。
可偏偏楊舉人的姐姐非常剛烈,居然真的就滾了鐵筒。於是兩宮終於接到了上訴的狀子,案情得以重審。
結果一審之下,重新驗屍,得出的結論居然是:係暴病,非毒殺。根本就不存在兇手。
結果出來以後,兩宮盛怒。一日之內連下十餘道懿旨,相關官員三十餘人被充軍查辦,一百餘人被免職。
堪稱黛青官場上的一場大地震。
可這是暴出來的,是楊舉人家族拚了命爭取來的,而且還剛巧遇到兩宮、四王出於各種目的也願意為這件事情秉公而斷。而且這個時候,是太平光明國平定之後,正是要清理整頓官場的時候。
那麽,何況在太平光明國剛剛爆發期間,朝廷對於戰亂地區的官場秩序當然不會不分輕重緩爭,根本做不到事無巨細的究察細節。畢竟戰爭狀態,根本沒有那個條件。
所以,冤死的,能沒有嗎?
就算沈葆楨自己沒有故意製造冤案,但是他這種“老盜無供,就地正法”的模式之下,那些辦差的胥吏為了迅速完成任務,也會有意無意的產生一些冤案的。隻不過,這些冤案都會因為“下合民意”而得到百姓的認可而不被追究。
但是,最先指認楊舉人和秀姑是兇手的又何嚐不是民意?
關鍵是,沈葆楨殺的人太多了。
據說平均每天要殺五十人!
這就太可怕了,一天五十人,一個月一千五百人,一年就是一萬八千人!兩千就是三萬六千人!
三萬多條生命,三萬多顆人頭啊!
能沒有冤死的嗎?
而九峰曾經表示過一個意思就是:不信這三萬多顆人頭裏就沒有冤的,隻要有一個是冤的,那也是人命關天,老子整不死你?!
如果真徹查的話,怎麽可能一個都查不出來?
就算真的沒有,人家存心要找你的命,也能給你“查”出一個來啊。
當然,於國於君於眾民,沈葆楨是幹淨的。相對於絕大多數的黛青官員來說,他簡直是純淨的。無論是按照國法還是官場規則,真找不出什麽大的毛病。
但是,與擁有巨大民心相對應的,沈葆楨確實有一個致命的問題。那就是,他真的有野心。
他始終有一顆向上攀爬的心,永遠不會甘居人下。
這就要了命了。
有野心,又得民心,這妥妥的反骨啊。哪怕你其他方麵再怎麽優秀,再怎麽幹淨,那都隻能加重你的罪名。
好在對於這一切,沈葆楨自己心中有數。
他很清楚自己的野心難免會露出蛛絲馬跡,一旦被人抓住了小辮子,那就很危險了。而如果要確保沒有紕漏,又談何容易,自己肯定得每天小心翼翼的做人做事。那樣子的話,還談什麽建功立業?而且即便再小心,最後還是不能絕對保證不出問題。
畢竟,黛青入主中土二百餘年,達到自己這樣聲望的官員,實在不多啊。
你轉圈都是雞,就你一隻鶴,你覺得你是能立住還是被啄死?
在官場,大概率是要被啄死。
除非你有頂級的權力者罩著。
曾國藩確實有意維護沈葆楨,但是曾國藩並不是頂級權力者,他自己還隨時被嚴密監視著呢。
皇帝罩著沈葆楨嗎?
現在這個時候肯定不會,皇帝對於沈葆楨還沒有足夠的了解。
那怎麽辦?
撤,以退為進。
本來現這個處境,再繼續在廣信幹下去,已經非常被動了。而且有背自己的初衷。
他沈葆楨可不是甘心在一個小小的廣信幹一輩子的“種田官”,他是有大誌向,或者說有“野心”的。現在就讓一幫士紳鄉民給綁住手腳,那還怎麽實現自己心中的理想?
而且,九峰對沈葆楨的懷疑,並不完全是出於妒忌和偏見。
沈葆楨還真就不是完全的“幹淨”。
他手上有“命案”。
沈葆楨當然不會行兇殺人,事實上他做為地方官,非常重要的責任同時也是他獲得地方士民愛戴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因為他殺了很多兇惡之徒。
但是他真的有命案。準確的說是冤案。隻是誰也說不準,到底有多少人命是枉死在他手裏的。
因為沈葆楨最樂意幹的事情就是“為民除害”,他有個習慣,隻要是民憤極大的案犯,隻要抓住就以“老盜無供,就地正法”為由直接處死。
但這是與朝廷律法相悖的。按照黛青律例,凡是抓獲兇犯,不僅必須有明確的人證、物證,還要驗明正身,並且必須逐級上報,然後才能處死。之所以如此,就是為了防止冤假錯案發生。
很多重大案件,其案情往往不是簡單清楚,而是錯綜複雜暗藏玄機。即便謹慎處置,嚴格遵守流程,都有可能會出現錯斷斷、誤斷的情況。
更何況,有些時候一案件本來就是故意設計布局,甚至串通造假。
前麵曾經說過,黛青當時已經有所謂“白斬鴨”的現象出現。有些大盜會花錢買出替身,代替自己頂案送死。
這種還是比較明顯的兇手刻意造假。
那麽更不用說有些案件純粹就是官方為了某種草菅人命了。
比如一度非常有名的江南“羊吃白菜案”,江南某豆腐店幫工葛大突然暴斃。因為其妻秀姑甚美,坊間便流傳秀姑與其房東楊舉人有私情,進而謀害親夫。謠言傳得沸沸揚揚,盡人皆知。
然後,縣衙居然真的就“順應民意”援引此說,將楊舉人和秀姑定為兇手。
兩人堅決不肯承認罪。
不認罪是吧?
用刑。
一輪拷打還沒完,秀姑就認罪了。楊舉人起初不認,遭到更重的拷打,最後實在受不過,也認了。
定案。
但是楊舉人的家人很快提出上訴。
但是真正可惡的事情發生了,案件按照流程上報到府、道、省層層級級的審核官員居然全都集體瀆職,一致維持了縣級判決。
對於這樣的結果,一般人也就認命了。最多可能會罵一句“老天不公”,但是卻不能把官府和朝廷怎麽樣,甚至連公開的罵都不敢。
黛青的小民就是這樣的軟弱。
可是楊舉人家族卻不是軟弱的小民。他們居然繼續上訴,一直告到了京城,告到了兩宮四王的麵前。當然這個代價是巨大的,按照黛青當時的官場慣例,對於已經由各級官府定案的案件,要通過最高皇權來推翻,上訴人必須“滾鐵筒”,就是從一個內部釘滿鐵釘的圓筒裏滾一遍。
滾出來的人,或許不會死,但是遍體鱗傷是一定的。
一些人直接就嚇退了。
這規矩是由皇帝定下來的嗎?
當然不是,但是皇帝也不能違背,這種官場的規則,因為這個規矩本來就是用來製衡皇權的。試問,如果百姓對官府一有不滿,就都一直捅到皇帝那裏去,皇帝如果剛好是那種勤政愛民的,那底下的官員還怎麽活?
水至清,則魚不活。
所以要加以限製。
可偏偏楊舉人的姐姐非常剛烈,居然真的就滾了鐵筒。於是兩宮終於接到了上訴的狀子,案情得以重審。
結果一審之下,重新驗屍,得出的結論居然是:係暴病,非毒殺。根本就不存在兇手。
結果出來以後,兩宮盛怒。一日之內連下十餘道懿旨,相關官員三十餘人被充軍查辦,一百餘人被免職。
堪稱黛青官場上的一場大地震。
可這是暴出來的,是楊舉人家族拚了命爭取來的,而且還剛巧遇到兩宮、四王出於各種目的也願意為這件事情秉公而斷。而且這個時候,是太平光明國平定之後,正是要清理整頓官場的時候。
那麽,何況在太平光明國剛剛爆發期間,朝廷對於戰亂地區的官場秩序當然不會不分輕重緩爭,根本做不到事無巨細的究察細節。畢竟戰爭狀態,根本沒有那個條件。
所以,冤死的,能沒有嗎?
就算沈葆楨自己沒有故意製造冤案,但是他這種“老盜無供,就地正法”的模式之下,那些辦差的胥吏為了迅速完成任務,也會有意無意的產生一些冤案的。隻不過,這些冤案都會因為“下合民意”而得到百姓的認可而不被追究。
但是,最先指認楊舉人和秀姑是兇手的又何嚐不是民意?
關鍵是,沈葆楨殺的人太多了。
據說平均每天要殺五十人!
這就太可怕了,一天五十人,一個月一千五百人,一年就是一萬八千人!兩千就是三萬六千人!
三萬多條生命,三萬多顆人頭啊!
能沒有冤死的嗎?
而九峰曾經表示過一個意思就是:不信這三萬多顆人頭裏就沒有冤的,隻要有一個是冤的,那也是人命關天,老子整不死你?!
如果真徹查的話,怎麽可能一個都查不出來?
就算真的沒有,人家存心要找你的命,也能給你“查”出一個來啊。
當然,於國於君於眾民,沈葆楨是幹淨的。相對於絕大多數的黛青官員來說,他簡直是純淨的。無論是按照國法還是官場規則,真找不出什麽大的毛病。
但是,與擁有巨大民心相對應的,沈葆楨確實有一個致命的問題。那就是,他真的有野心。
他始終有一顆向上攀爬的心,永遠不會甘居人下。
這就要了命了。
有野心,又得民心,這妥妥的反骨啊。哪怕你其他方麵再怎麽優秀,再怎麽幹淨,那都隻能加重你的罪名。
好在對於這一切,沈葆楨自己心中有數。
他很清楚自己的野心難免會露出蛛絲馬跡,一旦被人抓住了小辮子,那就很危險了。而如果要確保沒有紕漏,又談何容易,自己肯定得每天小心翼翼的做人做事。那樣子的話,還談什麽建功立業?而且即便再小心,最後還是不能絕對保證不出問題。
畢竟,黛青入主中土二百餘年,達到自己這樣聲望的官員,實在不多啊。
你轉圈都是雞,就你一隻鶴,你覺得你是能立住還是被啄死?
在官場,大概率是要被啄死。
除非你有頂級的權力者罩著。
曾國藩確實有意維護沈葆楨,但是曾國藩並不是頂級權力者,他自己還隨時被嚴密監視著呢。
皇帝罩著沈葆楨嗎?
現在這個時候肯定不會,皇帝對於沈葆楨還沒有足夠的了解。
那怎麽辦?
撤,以退為進。
本來現這個處境,再繼續在廣信幹下去,已經非常被動了。而且有背自己的初衷。
他沈葆楨可不是甘心在一個小小的廣信幹一輩子的“種田官”,他是有大誌向,或者說有“野心”的。現在就讓一幫士紳鄉民給綁住手腳,那還怎麽實現自己心中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