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芸覺得是這個道理,不由的點點頭的,思真卻是歎口氣。以前沒出嫁的進候,二太太雖然對她不好,思真一直努力這樣那樣要討好嫡母,但就是這樣的生活,也比在夫家簡單的多。夫妻相處,婆媳相處,妯娌相處,妻妾相處,照看庶子庶女,這都是學問,婚姻家庭都需要經營,真不是情情愛愛的事。要是運氣好攤上個好男人,耍花招使手段那些還是值的,遇上何二老爺這樣的,這輩子真是太不劃算了。
「周小姐既然知道何二老爺的……為什麽還……」思真不由的說著,要是不知道就算了,周小姐都是知道的,偏偏還往虎山行。
思宸歎口氣,道:「怕是周小姐自己傷了心。」她的青梅竹馬未婚夫,把她耽擱到二十歲,中舉之後另娶他人,造成的後果不止是難嫁,更是傷了她的心,怕是她自己對男人都絕望了。
以她現在的條件,想找個好人家很困難。正好遇上了何二老爺這種,管他以後花心不花心,隻要好好經營她就能過上富裕的生活,男人指望不上是一大悲事,但要是手裏連錢都沒有,那就真是茶幾了。
姐妹三人議論一會也感歎一會,思芸也終於想到正題,就是給霍景之和思宸餞行的事。何大老爺的意思是何家擺酒,把思宸夫妻,思真夫妻,韓三爺,還有四太太的娘家都叫上,這屬於親友團,大家一起喝喝酒,做是親友餞行了。
思真自然同意,邱家也有這個意思,雖然年齡排行來說韓三爺最大,但他是可以無視的一個。排除了他何,大老爺自然是最合適的人選,何家己經把餞行的準備工作全部做好,現在隻等霍景之哪天有時間,把時間定下來就可以了。
思宸是大把的時間,但霍景之具體什麽時候會有時間真說不好了,不過親友團餞行,霍景之再忙也得抽出時間來,便道:「晚上我問過老爺,明早就打發婆子給姐姐送消息。」
「嗯。」思芸笑著點頭。
正事閑話都說完,思芸和思真也要迴去了,思宸的身體就是多說會話都容易疲憊,思芸其實有點擔心的,要青陽的時候思宸還可以這樣保養。迴到京城之後,上頭有婆婆,中間有妯娌,就是有兒媳婦侍侯,應付這麽一大家子也夠累人的,隻怕保養不成,還得累出病來,多少媳婦,年紀輕輕就去了,其實真是累死的。
「姐姐不用為我擔心,我心中有數。」思宸笑著說著,當時湖陽郡主答應過她,再迴來就要分家了,雖然分家的事務多,但思宸從來沒有想過靠著分家發財。再者分家之事,是由大房主持,霍宜之和湖陽郡主做主,就是霍老太太估計都沒發言權,更何況是旁人。
「妹妹一直是明白人,家務事是處理不完的,再要緊的事也不如自己身體要緊,吵也好鬧也好,我們凡事不管不問就是了。」思芸笑著說著,婆婆再厲害,這樣的人家也不可能朝打暮罵,家務事鬧氣,隻要自己不生氣就好了。
思宸笑著點點頭。
晚間霍景之迴來,思宸把何大老爺給他們餞行的事說了,霍景之想了想道:「那就後天吧,此次一別,再見不知道何時了。」
「嗯,明早我打發婆子去何家。」思宸笑著說著。
霍景之在床邊坐了下來,拉住思宸的手問:「這幾日我是一直忙著應酬,也顧不上你,按李大夫說的冬天是應該好好調養的日子,隻是再些日子就要迴京,我真是擔心你。」不止是路上辛苦,還有迴家之後,隻怕更有思宸累的。
「老爺說就早過,房裏的事有媳婦料理,其他事務我也應付的來。倒是老爺……我幫不上老爺什麽忙,但也不想拖累老爺。」思宸笑著說著,曆練完畢迴京,接下來就是謀職位了,這對霍景之來說又是十字路口,這一步一定得走好。
「你不用想這些,我心裏有數。」霍景之拉著思宸的手說著。
思宸雖然沒出過門,但何家餞行,她還是去了的,見過何家老太太,坐了一會席就到思芸房裏歇著。眾所周知霍太太因產子傷了元氣,更何況現在親友團更不會有人見怪。男人們喝酒喝到半下午,晚上霍景之還得接著出去喝,感覺差不多也就要迴去了。
除了何大老爺舉辦的親友團餞行,霍景之的同僚也是有一場集體的,全部參加完,霍家的東西也收拾妥當,隻等著動身走了,住了三年的府邸,走的時候還真是有幾分不舍得。
就在臨行前一天,湖陽郡主身邊的管事來了,媳婦來報的時候思宸和霍景之都十分驚訝。霍景之喚人進來,管事請了安,霍景之神情嚴肅的問:「府裏出什麽事了?」他己經往家裏寫了信,說了迴去的具體日期,湖陽郡主還能派身邊管事的來,那就表示真出大事了。
管事的也不迂迴,直接道:「近日京中傳出消息,說四奶奶嶽氏並不是嶽家嫡女,而是嶽家的養女。」
「不得妄冒為婚」不止是寫在大珠法律中,曆朝曆代都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就是說在兩家訂親寫婚書的時候,老,幼,疾,殘,庶,養,這幾條都必須寫清楚,要是成婚之後發現對方跟婚事上寫的不一樣的,告上官府,官府就直接判婚姻無效,強製離婚。這還不算完,女方騙婚判一年徒刑,男的騙得要坐兩年。
簡單一點說,婚姻始於誠信,騙婚行為哪怕是入了洞房,夫妻都過了好幾年生了娃,隻要知道這是騙婚,到官府去告,絕對就能贏。
在前朝,女性地位最低的時候,就鬧出一個關司。某男四十歲冒充二十歲的小夥騙娶一個十六歲的小姑娘,洞房之後女子知道迴家哭訴,因為當時環境講究從一而終,其父就勸其迴家就這麽將就著過。夫妻不和,大概一年後,小姑娘把老男人勒死。
審理此案的時候,大理寺和刑部就有了分岐,殺人行為是肯定的,但刑部認為男方騙婚在先,這個婚姻本身就不合法,小姑娘隻是殺人並不是謀殺親夫。大理寺卻說雖然是騙婚,但卻有事實婚姻存在,應該是謀殺親夫,最後吵起一團。
從這個案例就能看出,在女性地位最低的時候,不得妄冒為婚這條法律對女子利益還有一定的保護。這也是為什麽曆來衝喜都是買個小丫頭衝一下,沒有騙大家閨秀進門衝的,因為真騙了大家閨秀那衝的就不是喜,衝的是關司。兩家不止是結私仇,而是要直接上公堂,半死不活的新郎官馬上就得進大牢等死。
當然這個所謂的「不得妄冒為婚」也有妄冒之後夫妻過的很好的,比如某朝那個xx鏡台事件,就是某三十幾歲老男騙一個十來歲小姑娘,結果成了出名的懼內。這也就是法理不外乎人情,蓋頭一掀開,男女雙方都很滿意,兩家都很高興。
所謂騙,當事人都不追究,也沒有哪個衙門吃撐了硬去拆了這段姻緣。官家把要不要撤消婚姻的權力交給了當事人,要是大家都沒啥意見,那就過,但要是被騙一方不滿,官家也一樣給苦主做主。
「周小姐既然知道何二老爺的……為什麽還……」思真不由的說著,要是不知道就算了,周小姐都是知道的,偏偏還往虎山行。
思宸歎口氣,道:「怕是周小姐自己傷了心。」她的青梅竹馬未婚夫,把她耽擱到二十歲,中舉之後另娶他人,造成的後果不止是難嫁,更是傷了她的心,怕是她自己對男人都絕望了。
以她現在的條件,想找個好人家很困難。正好遇上了何二老爺這種,管他以後花心不花心,隻要好好經營她就能過上富裕的生活,男人指望不上是一大悲事,但要是手裏連錢都沒有,那就真是茶幾了。
姐妹三人議論一會也感歎一會,思芸也終於想到正題,就是給霍景之和思宸餞行的事。何大老爺的意思是何家擺酒,把思宸夫妻,思真夫妻,韓三爺,還有四太太的娘家都叫上,這屬於親友團,大家一起喝喝酒,做是親友餞行了。
思真自然同意,邱家也有這個意思,雖然年齡排行來說韓三爺最大,但他是可以無視的一個。排除了他何,大老爺自然是最合適的人選,何家己經把餞行的準備工作全部做好,現在隻等霍景之哪天有時間,把時間定下來就可以了。
思宸是大把的時間,但霍景之具體什麽時候會有時間真說不好了,不過親友團餞行,霍景之再忙也得抽出時間來,便道:「晚上我問過老爺,明早就打發婆子給姐姐送消息。」
「嗯。」思芸笑著點頭。
正事閑話都說完,思芸和思真也要迴去了,思宸的身體就是多說會話都容易疲憊,思芸其實有點擔心的,要青陽的時候思宸還可以這樣保養。迴到京城之後,上頭有婆婆,中間有妯娌,就是有兒媳婦侍侯,應付這麽一大家子也夠累人的,隻怕保養不成,還得累出病來,多少媳婦,年紀輕輕就去了,其實真是累死的。
「姐姐不用為我擔心,我心中有數。」思宸笑著說著,當時湖陽郡主答應過她,再迴來就要分家了,雖然分家的事務多,但思宸從來沒有想過靠著分家發財。再者分家之事,是由大房主持,霍宜之和湖陽郡主做主,就是霍老太太估計都沒發言權,更何況是旁人。
「妹妹一直是明白人,家務事是處理不完的,再要緊的事也不如自己身體要緊,吵也好鬧也好,我們凡事不管不問就是了。」思芸笑著說著,婆婆再厲害,這樣的人家也不可能朝打暮罵,家務事鬧氣,隻要自己不生氣就好了。
思宸笑著點點頭。
晚間霍景之迴來,思宸把何大老爺給他們餞行的事說了,霍景之想了想道:「那就後天吧,此次一別,再見不知道何時了。」
「嗯,明早我打發婆子去何家。」思宸笑著說著。
霍景之在床邊坐了下來,拉住思宸的手問:「這幾日我是一直忙著應酬,也顧不上你,按李大夫說的冬天是應該好好調養的日子,隻是再些日子就要迴京,我真是擔心你。」不止是路上辛苦,還有迴家之後,隻怕更有思宸累的。
「老爺說就早過,房裏的事有媳婦料理,其他事務我也應付的來。倒是老爺……我幫不上老爺什麽忙,但也不想拖累老爺。」思宸笑著說著,曆練完畢迴京,接下來就是謀職位了,這對霍景之來說又是十字路口,這一步一定得走好。
「你不用想這些,我心裏有數。」霍景之拉著思宸的手說著。
思宸雖然沒出過門,但何家餞行,她還是去了的,見過何家老太太,坐了一會席就到思芸房裏歇著。眾所周知霍太太因產子傷了元氣,更何況現在親友團更不會有人見怪。男人們喝酒喝到半下午,晚上霍景之還得接著出去喝,感覺差不多也就要迴去了。
除了何大老爺舉辦的親友團餞行,霍景之的同僚也是有一場集體的,全部參加完,霍家的東西也收拾妥當,隻等著動身走了,住了三年的府邸,走的時候還真是有幾分不舍得。
就在臨行前一天,湖陽郡主身邊的管事來了,媳婦來報的時候思宸和霍景之都十分驚訝。霍景之喚人進來,管事請了安,霍景之神情嚴肅的問:「府裏出什麽事了?」他己經往家裏寫了信,說了迴去的具體日期,湖陽郡主還能派身邊管事的來,那就表示真出大事了。
管事的也不迂迴,直接道:「近日京中傳出消息,說四奶奶嶽氏並不是嶽家嫡女,而是嶽家的養女。」
「不得妄冒為婚」不止是寫在大珠法律中,曆朝曆代都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就是說在兩家訂親寫婚書的時候,老,幼,疾,殘,庶,養,這幾條都必須寫清楚,要是成婚之後發現對方跟婚事上寫的不一樣的,告上官府,官府就直接判婚姻無效,強製離婚。這還不算完,女方騙婚判一年徒刑,男的騙得要坐兩年。
簡單一點說,婚姻始於誠信,騙婚行為哪怕是入了洞房,夫妻都過了好幾年生了娃,隻要知道這是騙婚,到官府去告,絕對就能贏。
在前朝,女性地位最低的時候,就鬧出一個關司。某男四十歲冒充二十歲的小夥騙娶一個十六歲的小姑娘,洞房之後女子知道迴家哭訴,因為當時環境講究從一而終,其父就勸其迴家就這麽將就著過。夫妻不和,大概一年後,小姑娘把老男人勒死。
審理此案的時候,大理寺和刑部就有了分岐,殺人行為是肯定的,但刑部認為男方騙婚在先,這個婚姻本身就不合法,小姑娘隻是殺人並不是謀殺親夫。大理寺卻說雖然是騙婚,但卻有事實婚姻存在,應該是謀殺親夫,最後吵起一團。
從這個案例就能看出,在女性地位最低的時候,不得妄冒為婚這條法律對女子利益還有一定的保護。這也是為什麽曆來衝喜都是買個小丫頭衝一下,沒有騙大家閨秀進門衝的,因為真騙了大家閨秀那衝的就不是喜,衝的是關司。兩家不止是結私仇,而是要直接上公堂,半死不活的新郎官馬上就得進大牢等死。
當然這個所謂的「不得妄冒為婚」也有妄冒之後夫妻過的很好的,比如某朝那個xx鏡台事件,就是某三十幾歲老男騙一個十來歲小姑娘,結果成了出名的懼內。這也就是法理不外乎人情,蓋頭一掀開,男女雙方都很滿意,兩家都很高興。
所謂騙,當事人都不追究,也沒有哪個衙門吃撐了硬去拆了這段姻緣。官家把要不要撤消婚姻的權力交給了當事人,要是大家都沒啥意見,那就過,但要是被騙一方不滿,官家也一樣給苦主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