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麽確定比爾明天一定會來?”


    旅館的睡前例會,弗拉基米爾問道。


    “他是快槍手,更是個賭徒,他的一生除了殺人就是賭,殺人是他的能力,而賭則是他的嗜好。”


    張哲翰喝了口咖啡,把握著賣關子的節奏。


    直到把兩人的目光都吸引過來,才繼續說道:“金幣對他很重要,我推測可能和某種寶藏有關。”


    “什麽寶藏?”小春初櫻顯然沒想到這一層。


    “曆史上屠殺印第安人的並不僅僅是美國人,還有西班牙人。”張哲翰看了看俄羅斯王子。


    “別看我,我又不是西班牙人。”弗拉基米爾忙著撇清。


    “在美國獨立前的一個世紀,美洲大陸是西班牙殖民時代,他們殺了1300多萬印第安人。費爾南多七世是西班牙國王,‘費爾南多七世的金幣’肯定和西班牙殖民者有關。”


    “西班牙人最早發現印第安人手裏有大量黃金,最初是用歐洲廉價的工業品交換,後來幹脆就搶,然後把黃金就地鑄造成金幣。”


    “所以這枚金幣很有可能就是某個寶藏的線索,有可能是西班牙人留下的大量金幣或黃金。”


    在兩人驚訝的目光中,張哲翰得得瑟瑟把“研究成果”竹筒倒豆子一口氣倒了出來。


    然後擺出了一副假深沉的樣子,等著被仰視。


    “那我們要不要去找那些寶藏啊,金幣在我們手裏。”弗拉基米爾興奮地站了起來。


    沒想到這二貨竟然往這兒拐,什麽腦迴路,不過剛好可以借坡上驢。


    “傻不傻啊你,”張哲翰嘴角一撇,“npc尋找的寶藏,和你有什麽關係?”


    “說得對,”小春初櫻果然一點就通,“那些寶藏應該是劇情設計,隻對npc有意義,我們找到了也帶不出去。”


    如果是玩家的隱藏劇情,就應該有提示或線索才對,就算是真的有什麽寶藏,沒找到線索也是白瞎。


    比爾找金幣應該是boss本身的劇情,這個劇情和最終的結局有某種必然聯係。


    張哲翰在迪裏耶囚室的時候就想明白了。


    藤原家族之所以派高手搶奪金幣,就因為它是拿到終極神佚物的關鍵道具。


    他們也一定也猜到了劇情的觸發點,沒有金幣就不可能觸發劇情,拿到神佚物。


    小春初櫻突然問道:“明天誰上桌和比爾對局?我肯定不行。會穿幫。”


    她是真的不行,張哲翰猜她可能連麻將都沒摸過,鬥地主都不會。


    “其實誰上都一樣,按計劃做就行。”張哲翰轉頭看了看小春初櫻,揣摩她是不是在裝。


    “不行不行,我從來沒打過撲克,演都演不好。”小春初櫻完全沒了往日的優雅,藍眼睛情真意切,求饒的樣子,楚楚可憐。


    “你有你的優勢啊。”張哲翰開始挖坑。


    “什麽優勢?”她居然往裏跳。


    “你不用摸牌,拋媚眼就行了,也許比爾一上來就被你的美色迷倒了,乖乖交槍。”張哲翰一臉猥瑣。


    小春初櫻這才反應過來,俏臉泛起紅暈,作勢欲打。


    “還是張翰上吧,”弗拉基米爾出來打圓場,“雖然我也會玩,但我沉不住氣,以前總因為這個輸得精光。”


    真正的德州撲克,很多時候輸贏並不是因為手握好牌。


    有人常常用一手爛牌就能通殺。


    也有人常常捏著一手大牌尿褲子。


    所以牌桌上最需要的並不僅僅是好運氣,最重要的是沉穩和心計。


    更何況這是一次比牌局更深的局。


    -


    當!當!當!……


    桑尼酒吧的壁鍾和康頓銀行的大本鍾同時敲了10響。


    柵門咿呀一聲。


    一個魁梧的身影填進門框,擋住了大部分射進來的光。


    酒吧中央,三張木桌拚成了一個長桌。


    長桌和大門垂直,桌麵上放著一個牛皮紙箱,裏麵裝滿沒開封的新撲克。


    長桌的兩頭,各放了一把木椅。


    裏麵正對大門的椅子上,張哲翰一手端著酒杯,一手夾著雪茄,翹著二郎腿。


    酒杯裏其實裝的是水,雪茄也是裝裝樣子。


    一個大學剛畢業沒多久的“一杯倒”,演牛仔確實有點勉為其難。


    搶占朝門的位置,是張哲翰計劃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酒吧裏的客人一看這陣勢就知道有大賭局,紛紛站起身,圍成在長桌周圍旁觀。


    比爾右手提著溫徹斯特步槍,左手拎著帆布包。


    看著裝逼的張哲翰,微微皺起眉頭。


    作為頂級牛仔和超級賭徒,他從來不坐麵朝裏的位置。


    因為在西部酒吧,隨時可能會有人端槍闖入,後背會成為別人的靶子,而你根本就來不及轉身。


    “你站起來。”比爾一臉蠻橫地說道,“我要坐那個位置。”


    張哲翰吐了口雪茄,嗆了一下:“咳咳,這不合規矩吧,按慣例應該是先到先得。”


    小春初櫻假裝犀利的眼神,盯著牛仔。


    張哲翰說比爾怕她,讓她盡量演得兇狠一點,她也不知道自己什麽樣子才算兇。


    比爾尷尬地站著,猶豫不決。


    “如果你非要破壞規矩,那就不玩了。”


    張哲翰說著,站起身拍了拍手,作勢欲走。


    他算準了比爾不會不賭這一局,這個賭局對他太重要了。


    “好吧。”比爾歎口氣,在木椅上坐下,把溫徹斯特步槍斜靠在長桌旁,伸手可及的位置。


    張哲翰重又坐下,抿了一口“酒”,抬起夾著雪茄的手:“你看誰來發牌?”


    酒吧不像賭場,有固定的荷官,發牌人都是雙方隨機指定。


    比爾環視了一圈:“嘿,艾倫,就你吧!”


    桑尼對卷發調酒師點了點頭,這種情況在酒吧是常態。


    發牌人相當重要,隨機選擇的發牌人意味著無法勾結,賭徒絕對不會給對手任何聯手作弊的機會。


    艾倫跑了過來,站著長桌邊,從紙箱子裏取出一摞新牌放在桌上。


    “你帶了多少錢?”張哲翰先發製人。


    比爾打開帆布包,往桌上一倒:“11萬美元。你帶了多少?”


    弗拉基米爾一抬手,打開了個一模一樣的帆布包:“這裏是10萬美元。”


    比爾看著那個帆布包,臉上的橫肉抽搐了一下。


    這是他的錢,被這個黃種人在森林裏搶走,現在又拿迴來和他賭。


    這要是在以前,是可忍孰不可忍,他早就拔槍了。


    但這次他不敢。


    如果賭局黃了,金幣就拿不到,他不得不忍著。


    更何況拔槍也不一定就能贏,畢竟黃種人身後還戳著一尊女殺神。


    “你的錢不夠。”


    比爾隻好挑挑刺,找迴點麵子,趁機把金幣逼出來。


    張哲翰學周星馳打了個響指,弗拉基米爾又拎出個密碼箱,哢嗒一聲打開,放在桌上。


    “這裏還有10萬美元。”張哲翰繼續說著設計好的台詞,“是你的錢不夠。你還有什麽?”


    賭資不夠就沒資格賭,沒帶夠錢就得拿其他東西充數。


    比爾滿臉尷尬,他身上除了武器,再沒有什麽了。


    對方還沒拿出金幣呢。


    賭桌上,從來就是誰錢多誰說了算。


    比爾磨蹭了好一會兒,默默地從腰間拔出那兩把象牙柄柯爾特左輪手槍,放在桌上:


    “我押槍,你得押金幣。”


    槍是牛仔的生命和榮譽,尤其是這兩把象牙手槍,更是狂野比爾的標誌。


    雙方真正想要的東西都進了賭資,這是張哲翰計劃的第二步。


    “好吧,還算公平。”張哲翰掏出金幣扔在桌上。


    比爾盯著金幣,眼放精光。


    -


    “你的計劃是什麽?”小春初櫻認真地問。


    晚上旅館開會的時候,扯了半天才進入正題。


    “按文獻記載,比爾死於一次牌局。”張哲翰假裝頓了頓,機會難得,必須裝逼。“但又不是死於牌局。”


    “怎麽說?”弗拉基米爾不知道是真不懂還是假裝的。


    “他並不是因為賭輸了才被殺的,而是在馬上要贏的情況下被人從背後開槍打死的。”


    “為什麽會這樣?”丫鬟看來被故事迷住了。


    “因為就在前一天,比爾贏了一個酒鬼,還開口譏諷了他。”張哲翰侃侃道來,“這個劇情在酒吧已經發生過了。牛仔可以輸錢,可以丟命,但絕不可以被侮辱。”


    “所以懷恨在心,伺機報複?”小春初櫻像是明白了。


    “對,第二天上午,也就是明天上午,那個酒鬼一定會去酒吧殺了比爾。”這是已經曆史上發生過的事實。


    “然後呢?”她問的並不是接下來會發生什麽,而是“我們該怎麽辦”。


    “我們的目標並不是要比爾的命,而是那兩把象牙手槍。”張哲翰一針見血。


    “對。”小春初櫻覺得好像說過一次了。


    “你打算動手搶嗎?”弗拉基米爾又開始犯二,襯托著張哲翰的光環。


    “搶是絕對不可能的,要是能搶的話,這個副本早就被攻略了。”張哲翰那啥了一下,“且不說比爾是海晏境高手你打不打得過,即使打得過,在他倒地的瞬間,任務就結束了,你就會被強製退出,槍還在他手裏,你並沒有拿到神佚物。”


    “所以隻有一個辦法。”小春初櫻眼睛一亮。


    張哲翰感覺自己真的有點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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