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闌珊。


    荒野。狼嚎。


    夾雜著野牛的叫聲。


    不知道奔跑了多久。


    在一座小山包上,小春初櫻停下腳步。


    “要不要歇會兒?”張哲翰氣喘籲籲地問。


    馬蹄聲沒有跟來,應該是安全了。


    “好吧。”小春初櫻纖手一揚,一床被子在草地上鋪開,竟然是旅館的被子。


    張哲翰直挺挺仰麵朝天躺下,閉上眼睛。


    小春初櫻伏下身,俏臉貼著氈布,她在聽地麵的震動,判斷是否有追兵。


    她有聽覺技能,能聽見一公裏外的動靜。


    “比爾為什麽追你?你和他頂多也就是萍水相逢吧?”小春初櫻不解。


    “在他眼裏,黃種人都是印第安人。”張哲翰說道,“昨天晚上被打死了一個印第安人,他認為我可能和他有關係,所以想抓住我找到逃跑者。”


    “噓~~”


    小春初櫻突然把食指放在嘴唇上。


    一翻身變成臥姿,步槍抵在肩上,藍眼睛眯起,透過瞄準器警惕地四處觀察。


    張哲翰現出魚腸劍,蓄勢待發。


    三十米外的灌木叢裏,匍匐著一個身影。


    灌木叢有一米多高,密密麻麻,不認真看還真看不出來。


    “什麽人,出來!”小春初櫻瞄準黑影,用英語低聲喝道。


    “別開槍,別開槍。”黑影舉著雙手站了起來,是個男人,英語很拗口,有點俄羅斯口音。


    “慢慢走過來,別耍花樣!”小春初櫻厲聲說。


    “好的好的,”黑影舉著雙手,一步一步走過來,“別開槍,我沒有武器。”


    “站住!”距離五米,小春初櫻端槍站起身,槍口指著黑影男人。


    “俄羅斯人?”張哲翰想到了那個被追殺的逃跑者。


    “是是。”俄羅斯人使勁點頭。


    小春初櫻步槍往下一指:“雙手抱頭,坐下!”


    張哲翰開始審問俘虜:“你是什麽人?”


    他知道這家夥沒使用登載艙逃走,一定是用不了,或者不知道逃到哪兒去。


    “我是天行者,俄羅斯天行者。火係山彌境,弗拉基米爾·亞曆山德羅維奇·羅曼諾夫。”


    “羅曼諾夫家族?”


    “是的,聖索菲亞的羅曼諾夫王室。”


    “昨晚比爾為什麽追殺你?”張哲翰繼續審問。


    “我在副本裏叫萊昂侯爵,任務是身世之謎。”弗拉基米爾解釋說,“你應該知道,家族天行者刷副本,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尋找神佚物。”


    “我的家族一直在尋找一個神佚物——費爾南多國王的金幣,但一直未能如願。據家族長輩推測,這個神佚物可能會在這個‘狂野比爾’副本裏,或許就在比爾手裏。”


    “很幸運,我和我的夥伴被匹配到了這個副本。”


    “就是那個被殺的鬥牛士?”張哲翰打斷了他的敘述。


    “是的。他是我在現實世界的朋友,他的角色是西班牙國王費爾南多七世的私生子。”


    “萊昂侯爵也是費爾南多七世的私生子,您知道,他的私生子很多。”弗拉基米爾看著小春初櫻。


    “費爾南多七世被稱為風流國王,據說一生有5000個情人,1500個私生子。”小春初櫻向張哲翰解釋。


    這哥們是不是太厲害了,就算活100歲,一年也要對付50個女人,生15個娃。張哲翰避開藍眼睛,默默計算著。


    “繼續說任務吧。”小春初櫻聲音緩和了些,她的槍口始終對著弗拉基米爾,絲毫沒有放鬆。


    弗拉基米爾想把手放下,看了看黑洞洞槍口,又舉迴手去抱著頭。


    “在馬丁被追殺的時候,其實我們已經拿到了金幣,它在一個印第安人手裏。按照劇情,比爾同時也在找這個印第安人。我們隻要逃過追殺,就算完成了第一階段任務。”


    “但就在這個時候,出岔子了。”


    “我並不知道印第安人不能出現在酒吧。結果剛一進門,比爾就拔槍了。他是海晏境,西部第一快槍手,我們不可能比他快。”


    “所以隻好逃跑。”弗拉基米爾很無奈,“如果金幣被比爾奪迴,我就要另外想辦法了,不知道還要在副本裏呆多久。”


    “逃跑過程中,我不得已把腰包扔掉,怕的就是金幣被奪走。”


    “為什麽不放到登載艙裏?”小春初櫻問。


    “我想過的,萬一我被抓住,比爾肯定嚴刑拷打,我肯定扛不住,金幣還是會被奪走。”王室公子哥當然扛不住,弗拉基米爾說得理所當然,“可如果我逃脫了,還能迴去找,找到的話任務就完成了。”


    “你的第二階段任務是不是牌局?”張哲翰抬手按下小春初櫻的步槍。


    “是的。所有人應該都一樣。”弗拉基米爾看槍口沒再對著自己,放下了胳膊,轉了轉脖子,發出哢吧哢吧的響聲。


    天已大亮。張哲翰這才看清楚弗拉基米爾的樣子,嗯,其實是萊昂侯爵的樣子。


    黑色過膝的大衣,紅黃相間的大翻領,係一條紅色皮帶,棕色頭發,瘦削蒼白的臉,疲憊不堪。


    “我能不能加入你們?”弗拉基米爾試探著說,“我的底細你們也知道了,我不是壞人,我是羅曼諾夫王室,不屑做道德低下的事。”


    他並沒有用自己的可憐處境來博取同情,而是在論證自己無害。


    很聰明。張哲翰在心裏給公子哥點了個讚。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張哲翰對弗拉基米爾的印象還不錯,金幣在我手裏,先別讓他知道,讓他幫我們做任務,看他的表現再說。


    張哲翰向弗拉基米爾招手:“過來吧,王子。”


    弗拉基米爾跑過來,伸出右手:“太榮幸了。”


    看小春初櫻沒搭理他,張哲翰握住了他的手:“歡迎加入,我是張翰。”


    “你的武器是什麽?”小春初櫻問。


    “劍。”弗拉基米爾手裏具現出一柄古劍。半圓形扁平護手,紋飾精致,劍身寬約一寸,一米多長。


    “tizona?”小春初櫻看著護手的花紋。


    “是的,小姐厲害。提澤納劍是西班牙英雄埃爾熙德的名劍。”弗拉基米爾一臉驕傲。


    “以後就叫我小春初櫻吧。你的技能是什麽?”


    “tizona 的意思是火種,我擅長控火。”


    幾個人正說著,小春初櫻突然伏下身,耳貼地麵。


    “有情況!”小春初櫻揮手示意大家隱蔽。


    馬蹄聲!


    比爾追上來了?!


    不對。


    馬蹄聲來自前方,而不是小鎮的方向。


    也不是兩三匹馬,好像很多很多。


    是馬隊。


    “不是衝我們來的。”小春初櫻指向前麵。


    張哲翰這才發現,山包前方大約五六百米有一條路,大路。從右向左穿過荒原。


    馬蹄聲由遠及近。


    大路上出現了一隊騎兵,有兩三百人。


    速度不是很快,但很整齊。


    馬隊前麵,一騎當先,舉著一麵旗幟,在風中獵獵作響。


    “星條旗,”小春初櫻的步槍上有瞄準器,“是聯邦政府的騎兵。肯定是去打印第安人。”


    【1871年,也就是比爾被殺的那一年,美國通過法律否定了印第安人獨立政治實體地位。喬治阿姆斯特丹考斯特上校率領著一支遠征軍進入黑山時聲稱在‘法國小溪’旁(即現今南達科他州的考斯特)發現了金礦。考斯特上校的這一宣布使黑山地區開始了曆史上著名的淘金熱潮,也讓當時這個不合法的戴德伍德小鎮的人口很快激增到5000人。】非非列出資料。


    “等他們過去,我們遠遠跟在後麵。”張哲翰冷靜地說。


    “你的步槍也是神佚物吧?”弗拉基米爾放鬆下來,“是什麽能力?”


    小春初櫻盯著前方,無視弗拉基米爾。


    “莫辛納甘狙擊步槍,無限彈藥,消音。”張哲翰解釋說。


    “真的嗎?那可是我們俄羅斯的步槍,是俄羅斯陸軍的驕傲。”弗拉基米爾繼續話癆。


    “跟上!”張哲翰簡短地說。


    三人小隊沿著路邊前進,在灌木叢中貓腰穿行,張哲翰在前麵開路,小春初櫻斷後。


    他們不能上大路,騎兵指揮官肯定有望遠鏡。


    走了半個多小時,小春初櫻突然停下,端槍用瞄準鏡觀察。


    馬隊在一片樹林旁停了下來。


    “休息!”指揮官下令。


    騎兵們紛紛下馬,有的坐在地上,仰脖子喝水,有的把馬拴在樹上,四處走動。


    “野牛!野牛!”一個沒下馬的士兵舉著馬鞭喊道。


    小春初櫻趕忙順著馬鞭指的方向轉動步槍。


    兩公裏外,一群野牛正在吃草,並沒有察覺騎兵的到來。


    大約有三四十隻,稀稀落落散布在荒野上。


    十幾個還沒下馬的騎兵,勒轉馬頭,離開大路,向牛群馳去。


    其他士兵並沒有跟去,他們對野牛已經熟視無睹。


    馬隊奔馳到距離牛群一公裏左右的時候,騎兵們從馬上取下了步槍。


    野牛發現了危機迫近,抬頭張望。


    “砰!砰!砰!”


    槍聲響起,在荒野上迴響。


    受驚的牛群四散奔逃。


    兩隻體型碩大的公牛衝向馬隊,為牛群逃跑爭取時間。


    騎兵們勒住韁繩,集中火力對付這兩隻公牛。


    “快看那邊!”小春初櫻聲音急促。她的瞄準鏡指向了樹林的大部隊。


    張哲翰眯眼望去,原本在休息的士兵已經亂作一團。


    有人在找自己的馬,有人從馬上找槍。有幾個士兵紛紛士兵倒下。


    是弓箭!


    樹林中有埋伏!


    一陣箭雨過後,槍聲響起,溫徹斯特步槍夾雜著鳥銃。


    槍聲並不密集,擊中的也不多。


    “嗚!嗚!”牛角號吹響。


    頭戴鷹羽冠的印第安人,漫山遍野襲來。


    他們手持刀槍棍棒,悍不畏死,從四麵八方殺向騎兵隊。


    圍殺公牛的小隊調轉馬頭,準備迴去和大部隊匯合。


    野牛群後方的荒野邊緣,猛然竄出一匹棗紅色的馬。


    馬上是一個頭戴三色羽冠的青年,身披野牛皮鬥篷,打著綁腿,手持一支細長的步槍。


    他勒住戰馬,端起瞄準。


    一槍一個,彈無虛發。


    十幾個騎兵,不到一分鍾全部落馬。


    “夏普斯步槍!”張哲翰沒想到《荒野大鏢客》裏的大殺器會親眼看見。


    那是美國南北戰爭中最著名的步槍,0.502大口徑,射程超過1600米。


    “騎兵隊開始反擊了!”小春初櫻叫道,“要不要支援?”


    騎兵隊已經反應過來,指揮官揮舞馬刀,開始組織反擊。


    一部分士兵列隊衝鋒,一部分士兵就地臥倒,阻擊撲來的印第安人。


    槍聲驟然密集起來,正規軍裝備精良的優勢展露無遺。


    印第安人一個接一個倒下,後麵的繼續往前衝。


    三色羽冠青年提起韁繩,縱馬衝向樹林。


    “幹掉那個指揮官!”張哲翰冷靜的聲音。


    話音剛落,揮舞馬刀的指揮官應聲倒地。


    雖然隻聽見“噗”的一聲,小春初櫻的肩膀還是被巨大的後坐力撞得一震。


    羽冠青年衝到五六百米的距離,勒馬停下,舉槍射擊。


    “噗!噗!噗!噗!”


    小春初櫻連續擊發,繼續清理那些阻擊的士兵。


    臥姿射擊的士兵一個接一個腦袋一歪,就地斃命。


    半徑一公裏範圍內,都是短發女孩和三色羽冠青年的主場。


    “撤退!撤退!”


    有狙擊手控場,指揮官又沒了,騎兵們叫喊著調轉馬頭,沿著來路急退。


    印第安人奮力追擊。


    三色羽冠青年一馬當先。


    潰逃中的騎兵不斷墜馬,有的是小春初櫻打的,有的是羽冠青年打的。


    殘餘的五六十名騎兵漸漸逃遠,消失在大路盡頭。


    印第安人返迴樹林打掃戰場。


    三色羽冠青年策馬向四人小隊隱蔽的位置馳來。


    同為狙擊手,他應該早就順著彈道發現了小春初櫻的槍位。


    -


    天邊泛起絢麗的朝霞。


    張哲翰站起身,手握魚腸劍,佇立在朝霞中,迎著奔馳而來的駿馬。


    小春初櫻右手舉槍朝天,左手叉腰,站在張哲翰身後。


    “真帥啊!簡直如詩如畫!”弗拉基米爾發出由衷的讚歎。


    駿馬一刹那間跑到近前,長立而起,發出一聲嘶鳴。


    青年縱身下馬,把槍掛在馬背上,走了過來,臉上是燦爛的笑容。


    “謝謝!謝謝你們!”青年用英語說著,看向小春初櫻,“你真是個神槍手!”


    小春初櫻臉上一紅,“你也一樣,很厲害。”


    “我是張翰,你叫什麽?”


    “seattle(西雅圖)。”


    【印第安酋長西雅圖酋長(chief seattle)是美國華盛頓州境內的印第安人部落的領袖,曾因說過“希望白人能像我們一樣的對待這塊土地上的動物”而被載入史冊,西雅圖市即得名於西雅圖酋長。】


    “那位偉大的西雅圖酋長是你什麽人?”


    “我爺爺。”


    “你們怎麽會在這裏?不是應該在華盛頓州嗎?”張哲翰問道。


    “這裏是我們祖居的地方。我們想保護這裏的牛群。”西雅圖堅定地說。


    【文獻記載,美國政府為了將印第安部落遷徙到指定的“印第安人保留地”,下令大規模獵殺野牛,切斷印第安人的生活來源,在不到20年的時間裏,北美野牛數量從1300多萬頭,銳減至不足頭。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野牛運動”。】


    “現在的酋長是你父親?”小春初櫻開始做任務了。


    “是的。如果你們願意跟我去見他,他一定會非常高興。”西雅圖發出了邀請。


    “我們也很高興。”張哲翰禮貌地迴答。


    西雅圖把手指放進嘴裏,吹了一聲犀利的口哨。


    不一會兒,跑來一位帶著白色羽冠的中年印第安人,躬身行禮。


    “去牽四匹馬來。”西雅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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