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判決
七零:穿成男主的早死炮灰繼妹 作者:大肉圓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城東那邊出了殺人案,政府貼告示了,被殺的人還跟咱們這邊有關呢!”
“什麽關係?快說快說,你是要急死我嘛?”
“被殺的人就是咱們這寧大廚的弟弟,以前當過兵的那個,你忘了,叫什麽柏的......”
“寧知柏!我記得,他不是救人被捅死的嗎?”
“不知道啊,剛剛聽見城東過來的人說的......”
“噫!公安同誌來了,大家快讓讓,快讓讓。”
幾聲自行車的鈴鐺響起,聚在一塊討論的熱火朝天的大媽們一哄而散。
“公安同誌,是來找我的嗎?”寧溪看見他們往大伯家走,懷疑對方正是來找自己的。
錢愛黨從公安中間探出頭來:“對,就是找你,跟我們去局裏一趟吧,你大伯大娘已經過去了,有一些事情要辦。”
該來的終於來了,寧溪一直以來略微焦灼的心情突然放鬆下來。
很快一行人就來到了公安局,寧知柏和劉春梅都在裏麵。
“今天把你們叫來呢,主要是跟你們說一下案件的結果。”被稱作邵局長的人坐在上首。
之前的時候寧溪也來問過,都是說沒出結果前要保密。
邵局長語出驚人:“根據當事人口供,寧知柏同誌確實是被謀害的!
犯罪分子林勇軍在離婚後失去經濟來源,便謊稱手中有證據證明何紅娟婚內出軌,要求何紅娟離婚與他共同撫養一雙兒女。
何紅娟暗中打聽到林振東的戶口遷到了阮麗萍家,猜測所謂的證據其實在1阮麗萍手中,便拒絕了林勇軍的提議。”
當時林振東和林曉月都才五歲,沒人幫忙帶著,幾個姐姐家裏小孩正是半大小子吃窮老子的時候,根本沒辦法一直幫襯他。
某天林勇軍在外喝酒時意外認識了一個得了不治之症的男人,他心生一計,在寧知柏下班必經之路上自導自演了一出搶劫案。
那個得了不治之症的男人搶劫致人死亡,直接被槍斃了。
至於另外一個當事人,也就是被搶的那位,本來是為了錢財才答應幫忙的,目睹了寧知柏慘死,又去看了殺人犯被槍斃的場麵,加上心虛,被嚇得一病不起。
後來直接投奔鄉下親戚,花錢找關係把戶口遷到了鄉下,再也沒迴明江市。
“就是為了找這個人,案子才拖得有點久。”邵局長一臉抱歉。
劉春梅捂著臉低聲啜泣:“唉喲,我們家可憐的老二,年紀輕輕上了戰場受了傷命大活下來了,反倒是在和平城市裏頭丟了命......”
她結婚早,16歲就嫁給了寧知鬆,當時寧知柏才十歲,還是個半大孩子,老太太身體不太好,一直是她在照顧家裏,叔嫂感情很深。
沉默寡言的寧知鬆也紅了眼眶。
邵局長等幾人情緒好了一點才繼續說話:“至於這位寧溪同誌,你的身份一開始還有點問題。”
“據何紅娟的母親交待,當初何紅娟生產後孩子被林母抱走,她本想去醫院偷個孩子迴來,結果巧合的是路上被人塞了個孩子,就直接抱迴家了。
後來有人公安挨家挨戶搜捕,她怕查到自己身上蹲局子,就帶著何紅娟跑到鄉下親戚家。
何紅娟剛生完雙胎身體受損,還未出月子又大冬天的奔波,落下病根失去了生育能力。”
寧溪靜靜聽著,心中了然,難怪何紅娟那麽恨原主,天天磋磨她。
真是可笑真正的罪魁禍首難道不是她和她媽還有林勇軍?
如果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原主的性格或許稍顯懦弱,但站在她的立場上,何紅娟是她親媽,她反抗一來是不孝。
二來,又會讓何紅娟的怒火轉移到寧大伯一家上,她又會傷害到對自己好的親人。
在這種畸形的家庭中,她的性格逐漸消沉是可以理解的,寧溪同情她,也感謝她,把身體讓出來讓她有了一次重生的機會。
就憑這一點,寧溪也要報複何紅娟夫婦二人,給原主出氣。
寧溪:“既然有巡邏隊找我,那我的身份是不是已經清楚了?”
不過結局是令人失望的。
邵局長搖了搖頭:“當時很多資料都丟失了,找不到相關記錄,我們尋訪了當時的工作人員,大都記不清了。”
說完他放低聲音,說:“當時抓的是特務,不是找孩子,她們做賊心虛聽岔了。”
如此看來,原主很可能就是重男輕女家庭的棄嬰,不過這樣也好,省得她還要跟陌生人相處。
寧溪鬆了口氣:“領導,那他們要怎麽判?”
她現在關心的是這點,可別說蹲二十年大牢就行,這樣她不還得擔心著萬一出來了報複她?
邵局長看了眼一臉頹喪的寧知鬆,硬著頭皮說:
“據何紅娟本人交待,當初她和你母親起了爭執,趁她不注意推了她一把,老太太流了血把她嚇壞了,她從裏麵把門反鎖,從院牆上爬出去的。”
......至於怎麽會交待這些真相,過程就不方便說了。
可真是娶妻當娶賢,這娶了個壞的,斷送了一家兩口人的性命。
不過人家也不是主動要娶的,是被設計了,還得怪居心不良的始作俑者。
“咚!”
寧知鬆眼睛圓睜,直接從椅子上摔倒在地。
“快來人,快!”邵局長反應快,當即查看他的頭有沒有受傷,用力掐起了人中。
好在沒什麽大事,很快寧知鬆就醒來,一米九的高大漢子一句話說不出來,兩隻眼睛湧出淚水,泣不成聲。
“該死!他們該死啊!”寧知鬆咬牙切齒,恨不得飲其血、啖其肉,將林勇軍二人扒皮抽筋!
邵局長理解他的崩潰,趕緊交待判決結果:
“上麵說了,這個案件情況十分惡劣,謀殺曾經上過戰場撒過熱血的戰士,簡直罪大惡極,不可饒恕,應當殺一儆百。
林勇軍犯 反gm謀殺軍\/人罪、反gm侮辱軍人罪、反gm虐待婦女、兒童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三天後在菜市口槍斃;
何紅娟犯 反gm侮辱軍人罪、反gm殺人罪、反gm虐待婦女、兒童罪,判處死刑,三天後在菜市口槍斃!”
“什麽關係?快說快說,你是要急死我嘛?”
“被殺的人就是咱們這寧大廚的弟弟,以前當過兵的那個,你忘了,叫什麽柏的......”
“寧知柏!我記得,他不是救人被捅死的嗎?”
“不知道啊,剛剛聽見城東過來的人說的......”
“噫!公安同誌來了,大家快讓讓,快讓讓。”
幾聲自行車的鈴鐺響起,聚在一塊討論的熱火朝天的大媽們一哄而散。
“公安同誌,是來找我的嗎?”寧溪看見他們往大伯家走,懷疑對方正是來找自己的。
錢愛黨從公安中間探出頭來:“對,就是找你,跟我們去局裏一趟吧,你大伯大娘已經過去了,有一些事情要辦。”
該來的終於來了,寧溪一直以來略微焦灼的心情突然放鬆下來。
很快一行人就來到了公安局,寧知柏和劉春梅都在裏麵。
“今天把你們叫來呢,主要是跟你們說一下案件的結果。”被稱作邵局長的人坐在上首。
之前的時候寧溪也來問過,都是說沒出結果前要保密。
邵局長語出驚人:“根據當事人口供,寧知柏同誌確實是被謀害的!
犯罪分子林勇軍在離婚後失去經濟來源,便謊稱手中有證據證明何紅娟婚內出軌,要求何紅娟離婚與他共同撫養一雙兒女。
何紅娟暗中打聽到林振東的戶口遷到了阮麗萍家,猜測所謂的證據其實在1阮麗萍手中,便拒絕了林勇軍的提議。”
當時林振東和林曉月都才五歲,沒人幫忙帶著,幾個姐姐家裏小孩正是半大小子吃窮老子的時候,根本沒辦法一直幫襯他。
某天林勇軍在外喝酒時意外認識了一個得了不治之症的男人,他心生一計,在寧知柏下班必經之路上自導自演了一出搶劫案。
那個得了不治之症的男人搶劫致人死亡,直接被槍斃了。
至於另外一個當事人,也就是被搶的那位,本來是為了錢財才答應幫忙的,目睹了寧知柏慘死,又去看了殺人犯被槍斃的場麵,加上心虛,被嚇得一病不起。
後來直接投奔鄉下親戚,花錢找關係把戶口遷到了鄉下,再也沒迴明江市。
“就是為了找這個人,案子才拖得有點久。”邵局長一臉抱歉。
劉春梅捂著臉低聲啜泣:“唉喲,我們家可憐的老二,年紀輕輕上了戰場受了傷命大活下來了,反倒是在和平城市裏頭丟了命......”
她結婚早,16歲就嫁給了寧知鬆,當時寧知柏才十歲,還是個半大孩子,老太太身體不太好,一直是她在照顧家裏,叔嫂感情很深。
沉默寡言的寧知鬆也紅了眼眶。
邵局長等幾人情緒好了一點才繼續說話:“至於這位寧溪同誌,你的身份一開始還有點問題。”
“據何紅娟的母親交待,當初何紅娟生產後孩子被林母抱走,她本想去醫院偷個孩子迴來,結果巧合的是路上被人塞了個孩子,就直接抱迴家了。
後來有人公安挨家挨戶搜捕,她怕查到自己身上蹲局子,就帶著何紅娟跑到鄉下親戚家。
何紅娟剛生完雙胎身體受損,還未出月子又大冬天的奔波,落下病根失去了生育能力。”
寧溪靜靜聽著,心中了然,難怪何紅娟那麽恨原主,天天磋磨她。
真是可笑真正的罪魁禍首難道不是她和她媽還有林勇軍?
如果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原主的性格或許稍顯懦弱,但站在她的立場上,何紅娟是她親媽,她反抗一來是不孝。
二來,又會讓何紅娟的怒火轉移到寧大伯一家上,她又會傷害到對自己好的親人。
在這種畸形的家庭中,她的性格逐漸消沉是可以理解的,寧溪同情她,也感謝她,把身體讓出來讓她有了一次重生的機會。
就憑這一點,寧溪也要報複何紅娟夫婦二人,給原主出氣。
寧溪:“既然有巡邏隊找我,那我的身份是不是已經清楚了?”
不過結局是令人失望的。
邵局長搖了搖頭:“當時很多資料都丟失了,找不到相關記錄,我們尋訪了當時的工作人員,大都記不清了。”
說完他放低聲音,說:“當時抓的是特務,不是找孩子,她們做賊心虛聽岔了。”
如此看來,原主很可能就是重男輕女家庭的棄嬰,不過這樣也好,省得她還要跟陌生人相處。
寧溪鬆了口氣:“領導,那他們要怎麽判?”
她現在關心的是這點,可別說蹲二十年大牢就行,這樣她不還得擔心著萬一出來了報複她?
邵局長看了眼一臉頹喪的寧知鬆,硬著頭皮說:
“據何紅娟本人交待,當初她和你母親起了爭執,趁她不注意推了她一把,老太太流了血把她嚇壞了,她從裏麵把門反鎖,從院牆上爬出去的。”
......至於怎麽會交待這些真相,過程就不方便說了。
可真是娶妻當娶賢,這娶了個壞的,斷送了一家兩口人的性命。
不過人家也不是主動要娶的,是被設計了,還得怪居心不良的始作俑者。
“咚!”
寧知鬆眼睛圓睜,直接從椅子上摔倒在地。
“快來人,快!”邵局長反應快,當即查看他的頭有沒有受傷,用力掐起了人中。
好在沒什麽大事,很快寧知鬆就醒來,一米九的高大漢子一句話說不出來,兩隻眼睛湧出淚水,泣不成聲。
“該死!他們該死啊!”寧知鬆咬牙切齒,恨不得飲其血、啖其肉,將林勇軍二人扒皮抽筋!
邵局長理解他的崩潰,趕緊交待判決結果:
“上麵說了,這個案件情況十分惡劣,謀殺曾經上過戰場撒過熱血的戰士,簡直罪大惡極,不可饒恕,應當殺一儆百。
林勇軍犯 反gm謀殺軍\/人罪、反gm侮辱軍人罪、反gm虐待婦女、兒童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三天後在菜市口槍斃;
何紅娟犯 反gm侮辱軍人罪、反gm殺人罪、反gm虐待婦女、兒童罪,判處死刑,三天後在菜市口槍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