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帝國時代之穿越中世紀 作者:被窩裏的老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擁有四伯之地的科努瓦耶伯爵霍埃爾並沒有指揮西部叛軍,雖然他的首府在西邊的科努瓦耶伯國,但是西部叛軍擁有一個級別更高的領袖,也就是他的妻子前任布列塔尼女公爵哈維茲。
因此他西部的科努瓦耶和波埃這兩個伯國的兵力以及瓦訥、龐蒂耶夫爾、特雷戈爾、以及萊昂這四位加入德·雷恩家族的複辟叛亂的伯國的伯爵的兵力就交給了叛軍領袖哈維茲指揮。
而他本人則坐船渡海前往了南特,以便指揮直屬於他的南特和雷茨這兩個南部伯國集結的兵力夾擊瓦訥的紮弗雷公爵軍。
說是夾擊,但其實是無奈之舉,紮弗雷也不是傻子,第一時間就集結兵力前往瓦訥封鎖了河道防止西部叛軍和南部叛軍匯合。
要知道整個布列塔尼的領主們基本上都加入了複辟叛亂,這要是讓兩股叛軍合流了基本上紮弗雷也就涼涼了。
紮弗雷其實還能再多帶一點輕騎兵來瓦訥的,但是他怕南部叛軍從北部的公國首府雷恩郡繞過雷恩城堡支援西部叛軍,所以在雷恩城堡裏留了一支輕騎兵部隊。
這樣的話如果南部叛軍敢從北部的雷恩城堡繞道和西部叛軍匯合,那城堡裏的騎兵就能第一時間偵查到,然後報告給紮弗雷,並且從叛軍背後騷擾拖延其行軍速度。
至於打擊後勤則談不上,因為布列塔尼就那麽大,稍微帶上一點補給無需後續後勤就足以支持到南部叛軍和西部叛軍匯合了。
這其實也是紮弗雷不得人心的結果,如果他正統性高,那根本不需要留這麽一支騎兵部隊在雷恩城堡裏負責偵查伯國裏的敵情,當地老百姓就會向他報信了。
德·雷恩家族自然在雷恩伯國根基深厚,畢竟從族名裏的雷恩二字也能看出來。
但是他紮弗雷是私生子啊,而且還自立出去建立新家族了。
而叛亂的哈維茲可是正牌婚生子,這下雷恩郡的老百姓可算是找著正主了。
所以南部叛軍要是從雷恩郡過路,除非路過城堡周圍,否則當地人別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八成兩隻眼都閉上了。
所以紮弗雷不得不留下這麽一支輕騎兵部隊在雷恩城堡裏,他可不想跟哈維茲打的時候旁邊突然來一記黑虎掏心。
但是紮弗雷的劣勢還是很大,畢竟他這邊隻有不到一千人,而對麵卻有三千出頭的兵力。
雖然紮弗雷這邊的不到一千人都是相對來說的“精銳”,畢竟裏麵沒有一身布衣的農奴充數,但大部分人也隻是皮甲而已。
而對麵三千人裏可也沒有湊數的農奴,也全都是“精銳”,但人數可是紮弗雷這邊的三倍有餘。
但紮弗雷也不得不戰,因為如果他被俘了待遇肯定沒有之前哈維茲那麽好。
因為哈維茲如果死了布列塔尼輿論會炸開鍋,私生子殺害婚生子在這個保守的時代算是重磅新聞了。
但如果反過來是哈維茲幹掉紮弗雷的話,那就是買幾張贖罪劵的事,因為紮弗雷不但是私生子,而且還自立門戶建立新家族了。
遙想當年紮弗雷還沒建立新家族時,軍隊所到之處民眾無比竭誠歡迎,真可謂占盡天時,那種勃勃生機、萬物競發的境界猶在眼前。
但這是因為當年紮弗雷雖然是德·雷恩家族的私生子,但那也是德·雷恩家族的私生子。
而哈維茲呢?雖然是德·雷恩家族的婚生子,但是年輕時被愛情衝昏頭腦,沒有找人入贅就嫁給了科努瓦耶伯爵,結果她哥哥布列塔尼公爵柯南二世病重不治去世後膝下無子公國被她繼承。
紮弗雷立馬抓住這個機會和法國人勾結在一起,並且請求法王合法化他這個私生子。
理論上合法化私生子這種事隻有親生父母有權利,但實際上各個王國的國王也有這權利,當然皇帝就更加有了,但是這個級別的大封建主一般不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冰與火之歌裏維斯特洛的國王們就有這種合法化私生子的權利,而維斯特洛的原型大家想必都知道是不列顛尼亞。
說到維斯特洛,蘇格蘭人還因為絕境長城而很不高興,覺得這本書在說他們是塞外野人甚至是異鬼,這是因為英格蘭北部有道羅馬人修建的哈德良長城。
然後蘇格蘭人就對盎撒人產生意見了,大家也都知道蘇格蘭人從古至今曾經數次鬧著要freedom。
結果盎撒人這邊趕緊辟謠說絕境長城的原型是the great wall。
好家夥兔子們莫名其妙就替盎撒人背了一口好大的鍋,隻能說盎撒人是會轉移矛盾找人背黑鍋的。
不過話說迴來法國人在紮弗雷登上公爵之位之前就合法化他,然後替他奪取他的“宣稱”的這種行為實在是有點先懺悔再搶劫的味道了。
也就是說這是不合法的操作,如果布列塔尼公爵向法王效忠,那按照歐陸傳統國王自然是有權合法化自己的私生子臣民的。
但問題是在打下布列塔尼之前法王沒這個權利合法化紮弗雷啊,那紮弗雷就是不合法的私生子,沒有繼承權。
而沒有繼承權的話法國人就沒法替紮弗雷攻打布列塔尼。
所以這就是一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了,而法國人用行動表明在這種問題上哪種說法對自己有利就用哪種。
所以法國人就先射箭後畫靶了,隻要我贏了,那我合法化私生子的操作就是合法的,畢竟現在布列塔尼公爵確實是法國的臣民嘛。
但如果輸了的話哪怕紮弗雷是婚生子也沒有用,幫婚生子上位那也是要打仗的,打輸了的話就算紮弗雷是婚生子也沒用。
得虧哈維茲是女性,如果她是男的,那法國人合法化私生子的操作的不合法性就更高了,到時候非得被歐陸列國譴責不可,畢竟壞了貴族圈的規矩。
所以最後紮弗雷在法國人和德·雷恩家族的保皇黨勢力的幫助下成功登上公爵寶座。
因此他西部的科努瓦耶和波埃這兩個伯國的兵力以及瓦訥、龐蒂耶夫爾、特雷戈爾、以及萊昂這四位加入德·雷恩家族的複辟叛亂的伯國的伯爵的兵力就交給了叛軍領袖哈維茲指揮。
而他本人則坐船渡海前往了南特,以便指揮直屬於他的南特和雷茨這兩個南部伯國集結的兵力夾擊瓦訥的紮弗雷公爵軍。
說是夾擊,但其實是無奈之舉,紮弗雷也不是傻子,第一時間就集結兵力前往瓦訥封鎖了河道防止西部叛軍和南部叛軍匯合。
要知道整個布列塔尼的領主們基本上都加入了複辟叛亂,這要是讓兩股叛軍合流了基本上紮弗雷也就涼涼了。
紮弗雷其實還能再多帶一點輕騎兵來瓦訥的,但是他怕南部叛軍從北部的公國首府雷恩郡繞過雷恩城堡支援西部叛軍,所以在雷恩城堡裏留了一支輕騎兵部隊。
這樣的話如果南部叛軍敢從北部的雷恩城堡繞道和西部叛軍匯合,那城堡裏的騎兵就能第一時間偵查到,然後報告給紮弗雷,並且從叛軍背後騷擾拖延其行軍速度。
至於打擊後勤則談不上,因為布列塔尼就那麽大,稍微帶上一點補給無需後續後勤就足以支持到南部叛軍和西部叛軍匯合了。
這其實也是紮弗雷不得人心的結果,如果他正統性高,那根本不需要留這麽一支騎兵部隊在雷恩城堡裏負責偵查伯國裏的敵情,當地老百姓就會向他報信了。
德·雷恩家族自然在雷恩伯國根基深厚,畢竟從族名裏的雷恩二字也能看出來。
但是他紮弗雷是私生子啊,而且還自立出去建立新家族了。
而叛亂的哈維茲可是正牌婚生子,這下雷恩郡的老百姓可算是找著正主了。
所以南部叛軍要是從雷恩郡過路,除非路過城堡周圍,否則當地人別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八成兩隻眼都閉上了。
所以紮弗雷不得不留下這麽一支輕騎兵部隊在雷恩城堡裏,他可不想跟哈維茲打的時候旁邊突然來一記黑虎掏心。
但是紮弗雷的劣勢還是很大,畢竟他這邊隻有不到一千人,而對麵卻有三千出頭的兵力。
雖然紮弗雷這邊的不到一千人都是相對來說的“精銳”,畢竟裏麵沒有一身布衣的農奴充數,但大部分人也隻是皮甲而已。
而對麵三千人裏可也沒有湊數的農奴,也全都是“精銳”,但人數可是紮弗雷這邊的三倍有餘。
但紮弗雷也不得不戰,因為如果他被俘了待遇肯定沒有之前哈維茲那麽好。
因為哈維茲如果死了布列塔尼輿論會炸開鍋,私生子殺害婚生子在這個保守的時代算是重磅新聞了。
但如果反過來是哈維茲幹掉紮弗雷的話,那就是買幾張贖罪劵的事,因為紮弗雷不但是私生子,而且還自立門戶建立新家族了。
遙想當年紮弗雷還沒建立新家族時,軍隊所到之處民眾無比竭誠歡迎,真可謂占盡天時,那種勃勃生機、萬物競發的境界猶在眼前。
但這是因為當年紮弗雷雖然是德·雷恩家族的私生子,但那也是德·雷恩家族的私生子。
而哈維茲呢?雖然是德·雷恩家族的婚生子,但是年輕時被愛情衝昏頭腦,沒有找人入贅就嫁給了科努瓦耶伯爵,結果她哥哥布列塔尼公爵柯南二世病重不治去世後膝下無子公國被她繼承。
紮弗雷立馬抓住這個機會和法國人勾結在一起,並且請求法王合法化他這個私生子。
理論上合法化私生子這種事隻有親生父母有權利,但實際上各個王國的國王也有這權利,當然皇帝就更加有了,但是這個級別的大封建主一般不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冰與火之歌裏維斯特洛的國王們就有這種合法化私生子的權利,而維斯特洛的原型大家想必都知道是不列顛尼亞。
說到維斯特洛,蘇格蘭人還因為絕境長城而很不高興,覺得這本書在說他們是塞外野人甚至是異鬼,這是因為英格蘭北部有道羅馬人修建的哈德良長城。
然後蘇格蘭人就對盎撒人產生意見了,大家也都知道蘇格蘭人從古至今曾經數次鬧著要freedom。
結果盎撒人這邊趕緊辟謠說絕境長城的原型是the great wall。
好家夥兔子們莫名其妙就替盎撒人背了一口好大的鍋,隻能說盎撒人是會轉移矛盾找人背黑鍋的。
不過話說迴來法國人在紮弗雷登上公爵之位之前就合法化他,然後替他奪取他的“宣稱”的這種行為實在是有點先懺悔再搶劫的味道了。
也就是說這是不合法的操作,如果布列塔尼公爵向法王效忠,那按照歐陸傳統國王自然是有權合法化自己的私生子臣民的。
但問題是在打下布列塔尼之前法王沒這個權利合法化紮弗雷啊,那紮弗雷就是不合法的私生子,沒有繼承權。
而沒有繼承權的話法國人就沒法替紮弗雷攻打布列塔尼。
所以這就是一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了,而法國人用行動表明在這種問題上哪種說法對自己有利就用哪種。
所以法國人就先射箭後畫靶了,隻要我贏了,那我合法化私生子的操作就是合法的,畢竟現在布列塔尼公爵確實是法國的臣民嘛。
但如果輸了的話哪怕紮弗雷是婚生子也沒有用,幫婚生子上位那也是要打仗的,打輸了的話就算紮弗雷是婚生子也沒用。
得虧哈維茲是女性,如果她是男的,那法國人合法化私生子的操作的不合法性就更高了,到時候非得被歐陸列國譴責不可,畢竟壞了貴族圈的規矩。
所以最後紮弗雷在法國人和德·雷恩家族的保皇黨勢力的幫助下成功登上公爵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