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的身後,則有著幾個廚師打扮的人在追著。


    葉晨雖然家裏有錢,但也挺喜歡混跡於市井之中,他能從這裏麵獲得一些自己從未聽過見過的趣事。


    當然,這個小吃街並不是黃老所在的那一個。


    而是位於東南私立中學的一個小吃街。


    慢慢地他也就和這個小吃街的人混熟了,街裏的人,誰好誰壞誰家吃的分量足誰家缺斤短兩葉晨那是一清二楚。


    而當葉晨看到追小乞丐那幾個人,發現他們是一家快餐店的廚師。


    由於生意不錯,店裏偶爾會忙不開,所以經常會雇一些小孩幫忙洗菜摘菜燒火打水什麽的。


    老板人是不錯,給的錢也很公正,一個孩子一天工作十二小時,他給人家一天60塊,也就是一小時五塊錢。


    這對於那些窮苦人家的孩子來說,已經是很不錯的了。


    而且這也隻是忙的時候才會雇,也就幹個七八天,當天的帳當天算。


    就是所謂的日結、快工,有些孩子可以賺個零花錢什麽的。


    但是那負責發錢的會計,可就不咋地了。


    這小子仗著自己是老板的小舅子,經常性的克扣這些小孩子的工錢。


    一個孩子扣個三十塊,看你老實好欺負就扣你四十塊。


    這一個兩個孩子的錢不多,但是日子久了,這小子也是賺了不老少。


    孩子們也是敢怒不敢言,畢竟是小孩子,又怎麽敢和大人叫板?


    也幸虧老板人好,他不好拿自己小舅子怎麽樣,隻能每天結完賬以後,問問孩子給開了多少錢,然後給人家把少了的錢給補上。


    可過了不到一年,老板病重,店裏的生意隻好交給自己媳婦打理,這下自己小舅子更是得寸進尺。


    有時候甚至是雇完了小孩再偷偷自己打碎個碟子,說是人家小孩打碎的


    一個碟子才多少錢,人家賠給你就是了。


    可這小子非說小孩工作態度不認真,就是不給錢。


    不知道多少小孩在這家店吃過虧。


    到最近,這家店已經雇不到臨時工了,甚至又不少服務員和廚師都走了。


    那小子和他姐還有點犯愁呢,說巧不巧,就偏偏來了一個問要不要臨時工的。


    這下可把這小子樂壞了,當場答應幹一天給八十塊錢,即可開工。


    當時是早上五點多,正是早餐的點,小孩立刻就被安排了工作,累死累活忙到下午五點,這一天的工作算是完事了。


    可當小孩拖著疲憊的身子去要工錢的時候,這位老板小舅子又故技重施,拿出來一個碎了的碟子,說是小孩打碎的。


    就這樣扣了人家小孩五十塊。


    這還是老板小舅子想著改善一下自己店麵的名聲,不然......


    小孩心想能拿三十也行,畢竟是急用,於是領了這三十準備離開,臨走才想起來沒吃飯。


    這廚房還有些沒賣掉的包子,一個包子一塊錢,自己統共就三十塊錢。


    猶豫了半天,還是拿了兩個包子準備去前台結賬。


    誰知道老板見了非說他偷東西,要他賠一百塊。


    這誰能幹,合著我一天累死累活還得倒貼你七十塊?


    孩子一咬牙,丟下兩塊錢,拿著包子就衝出了快餐店。


    這店離街口也不遠,小孩跑幾步就到了,正巧撞上了準備買點吃的迴家的葉晨。


    葉晨吃遍了小吃街的每一樣小吃,對裏麵的人也是相當了解。


    看到這一幕就大體知道了怎麽迴事。


    所以葉晨一把將小孩子攬到了身後,掏出手機按下了報警電話。


    追過來的幾個廚師和老板小舅子也認識葉晨,知道這小子猴精猴精的,經常有高年級的想欺負他都被他打的半死。


    而且他們也聽說這小子在東南市初中圈子很出名,誰家每個孩子上學,萬一惹了這小子,那自己孩子......


    所以大家看葉晨年齡雖小,但卻不敢看輕他。


    此時見葉晨將那個小孩子擋在身後,掏出手機,都以為這小子想打電話叫人呢,誰知道葉晨卻把手機的屏幕對準了他們。


    老板小舅子靠前看了一眼,冒了一身冷汗。


    隻見葉晨手機上,端端正正的三個數字:110。


    小吃一條街對葉晨的評價果然是不錯,猴精猴精的。


    葉晨當年也就十四歲,那個小孩看上去跟他差不多。


    而我國勞動法,所指的童工是指為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勞動者勞動能力取得是從十六歲開始,而不是十八歲。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那得關門罰款。


    這要是讓葉晨報了警,那自己這店還開不開了?


    所以老板的小舅子當時就慫了,不但退還了克扣的五十塊錢,甚至還多給了五十塊當做道歉費。


    然後便帶著人灰溜溜地迴了店裏。


    葉晨拿著那一百塊,遞給了那個小孩,可那小孩搖搖頭,隻抽了五十塊,剩下的那五十塊,不管葉晨怎麽說,那個小孩就是不收。


    最後沒轍了,葉晨將錢放在一旁的牆上就離開了。


    走了一會,葉晨覺得身後有人,迴頭一看,居然是之前那個小孩。


    葉晨有些奇怪,這小子跟著我幹嘛。


    便停下來等他,到了跟前,那個小孩子從兜裏掏出了葉晨放在那的五十塊。


    這讓葉晨有些哭笑不得,把錢給他那小孩又不收,自己又不缺錢,這怎麽辦?


    看了眼他手中的那一把零錢,再看看他右手緊緊攥著的倆包子。


    想了想,葉晨索性帶著小孩來到一個小吃店,點了一桌子菜。


    你既然不要錢,那我就請你吃頓飯,這行了吧。


    一開始小孩子還有些不好意思,但看他的樣子是真的餓了,在幾經掙紮之後,還是抄起筷子大快朵頤了起來。


    在吃飯的空檔,葉晨斷斷續續知道了這個小孩的事。


    小孩名叫楊靈,比自己還大一歲,原本是天島市人,記事起父親就沒見過父親,一直跟母親相依為命。


    前段時間母親不知道從哪打聽到消息,說是楊靈的父親現在人在東南市,便帶著孩子趕來找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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