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傍晚,吳裔仍陪著李貴到亡父的墳墓前叩頭;第三天他就沒有來,而是在街上擺開他的屠夫攤子賣肉,可誰能見證李貴還在繼續履行他的諾言呢?


    李貴是個守信的人,不管有沒有人陪伴,他都堅持來叩頭,為的是問心無愧地弄到那把獵槍。


    他暗地告誡自己:不可偷工減料,要對得起亡人,才會得到亡靈保佑。他在叩頭時,還會自發地仰脖望天,擔心哪一隻鳥飛過來,又屙一砣屎飄在他身上,可是沒有。


    李貴每次抬頭沒有發現鳥,卻發現一個穿著花衣服的女人,在離這墳墓百米遠的一塊麻地裏薅草,還不時朝這裏瞄,他迴望時,她又扭過臉。


    李貴並不在意,可是那女人的花衣服總是在眼前不經意地晃動。


    後來李貴每天都發現自己在那兒叩頭時,那女人就一定在附近的那塊麻地薅草。


    他似乎湧動著一份新情緒,那就是每次到墳墓邊叩頭時,都希望看一眼那個薅草的女人,卻也著實看見了,他心裏莫名其妙地滋生淡淡的甜蜜,仿佛後來不是為了履約而來,是為了能夠看見那個女人而來。現在他的腦海中已經非常清晰地映現那個穿著花衣服,還蓄著一對翹翹辮的女人。


    他想:要是七七四十九天完了,再不看那個女人在麻地裏薅草還有點不習慣呢。


    就在履約的第四十八天傍晚,出現了奇跡,李貴日思夜想的那個薅草的女人竟然來到麵前,那婷婷玉立的模樣令他暗自陶醉。


    他跪在墳前連連叩頭,其實心事已經不在叩頭上麵,而是注意這女子曼妙的動作。


    隻見她也跪在墳前叩起頭來。李貴說,我是為履約來叩頭的,你這姑娘來叩頭卻是為何?


    姑娘連叩三個頭,站起來對他說:別人的父母也算是我的父母,現在吳裔的父親作古了,我來到墳前作揖叩頭也是應該的哦。再說你這後生與吳裔父親非親非故,能夠堅持不懈地來這裏吊孝四十九天,其孝道感天動地哦。這還是別人的父親,要是你自己的父親就更加不用說了。老實說,我是被你的孝道感動了,才趕來叩頭的。這有什麽不對嗎?


    姑娘說話在理,又潑辣,還有點咄咄逼人的氣勢。


    李貴很欣賞她這個樣子,站起來,把手一搓,讚許道:你也不錯,每天都堅持薅草,我已經看見你四十多次了,在我沒來之前,你也一定在堅持著那種農作,非常不簡單。


    姑娘抿著嘴笑,仿佛有什麽秘密。李貴不便問,隻向她投去一個多情的眼神,就拱手告辭。


    姑娘與他對話時,仔細打量過他的形貌,感覺他樸實而堅毅,暗自心儀,故而關心他,就連他穿著黑夾克的領子上那一點髒物都看出來了。


    這會兒,李貴才走開,她趕上去直唿李貴哥,聽起來親切。


    李貴欣然迴頭:唉,你怎麽知道我的名字?你的孝道出名了,誰人不識?既然這樣,姑娘的姓氏名字能否告訴我?站在李貴麵前,姑娘嫣然一笑:我叫吳菊英,與吳裔同村,這你清楚了吧?


    李貴直點頭,走出墓地。站在一抹夕陽金紅的光芒裏。


    吳菊英看著他說:李貴哥,我能不能夠幫你做件事?李貴甚感驚訝,拱手道:不敢?我有什麽事需要你做呢?


    你有。吳菊英掐住自己的衣領摩挲著,李貴尚未明白。她說:你看一看自己的衣領吧!李貴這下明白了,臉帶愧色,靦腆地說:你是說我這夾克領口上有一點汙跡?


    當然也不是太難看,可是它給我提供了一個為你漿洗的機會。吳菊英挺會說話,讓李貴不知該怎麽迴答,愣了半天,才說怎敢勞駕姑娘。


    吳菊英說話算數,也就是李貴最後一次來到墓地的那天傍晚,吳裔也來了,他帶來一件白夾克遞給李貴,說是吳菊英送給他的。他非常激動地接過白夾克,四顧不見吳菊英,問她怎麽不來。吳裔說你迴家就會知道的。


    李貴今天上墳,已換穿了一件沒有汙跡的上衣。此刻,吳裔又跪在亡父墳前講:父親,李貴兄為您吊孝期滿,那把獵槍可以作價給他。走出墓地,李貴問那把獵槍幾多錢才賣給他,吳裔說五百元錢,你迴去準備吧!


    李貴不高興,認為貴了,沉吟半晌說:是不是還可以便宜一點?吳裔說:這是家裏人商量了的,一分錢都不能少。如果你購取獵槍打幾隻野物賣,很快就會賺迴本錢。好吧!我努力籌錢。


    李貴和吳裔走到田畈裏彼此分手了,一條灰白的土路在這裏分岔,一條通向吳家灣,一條通向李家村。


    李貴穿著一件白夾克迴到村裏,走到屋前,見母親正在收一件晾在竹竿上的黑夾克,便想起吳裔說過的話,他問母親,今天有人來過沒有?有,有。母親滿臉綻笑,報喜似的說:有個姑娘來了,還給你洗了這件黑克夾呢,都晾幹了。


    她抓起它像旗幟一樣在李貴麵前招展一下。


    那個姑娘是不是叫吳菊英?正是,她說和你是好朋友。母親說著和兒子一起走進內屋,又告訴兒子,那姑娘是什麽時候走的。還說,她與你這麽相好,我怎麽一直都不知道?


    李貴講出自己與她相識的經過,母親聽了問道,你是不是打算娶她?李貴點頭,然後說:媽,你不會反對吧?


    母親笑道:我高興都來不及,還會反對嗎?


    這時,天色已晚,母親點燃油燈,滿屋亮堂堂的,母子倆晃動著映在牆上、地上的碩大影子,給這個家增添了一份活力。


    一會兒在外麵做事的李富迴來了,徐莉忙把李貴與吳菊英相好的事兒告訴他,他似乎並不感興趣,蹲在一邊抽旱煙,不時扯出李貴不高興的事兒說:李貴,據說你給吳家灣吳裔的亡父吊孝四十九天,四十九天中每天傍晚在墳前叩頭,這當然是個好事,可是我發現你對自家人和祖上都沒有盡到這份孝心呢。你不是為了購買那把獵槍才逼著自己那麽做的吧?如果是這樣,我覺得並不可取。你學打獵我是不支持的,因為帶獵槍非常危險。


    爸爸,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李貴不高興地迴答。


    最後又扯到李貴與吳菊英的婚事上來,李富說,你們倆結婚可以,你要是購買l槍我不同意。


    李貴沉默不語,但他把自己的思想行為轉移到情感上來,吳菊英三兩日來陪他,這樣情好日密,如膠似漆的分不開了。


    慢慢地吳菊英有了身孕,隻有穿寬鬆的衣服才可遮住那有些隆起的肚子。可是她每天羞答答的,除了與李貴說話,卻不敢抬頭看人,因為還沒有被李貴迎娶過來。


    這個問題讓吳菊英的家人犯難,原來打算要點聘禮,才讓李家娶親的,現在看來不行了,要不然,未婚生子便出了自家的醜,無奈吳家隻好答應這門婚事。


    於是,兩個都不富裕的親家挑個吉日,簡單辦了幾桌酒席,放些鞭炮,讓李貴和吳菊英在一種喜悅的氣氛中喜結秦晉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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