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財興送走他後,迴想施在田說的一番話,就幹脆午飯都不吃,隻一個念頭就來到了東土國郡都縣人民醫院錢馥芳住院病房的病榻旁。


    算是運氣好,打過吊針的錢馥芳正在午睡,她的靈魂出竅,碰見的那個老漢就是覃財興。覃財興帶她到烏金山侯莊侯金枝家察看侯金枝她娘用開水澆淋插在天井旁的那個稻草人,並闡明了利害關係。


    錢馥芳從午夢中醒過來,夢見的情景依然浮現在腦海中,她心生懼怕,本打算下鄉去還錢的,未料她狐疑多變,頓起歹心,慫恿丈夫欲置正在後山拾柴火的侯金枝她娘於死地。


    覃財興已為陰靈,自有神通,了解這一情況後,已然返程的他立即迴來,附體於幹娘,這樣才讓可憐的幹娘幸免於難。


    醒來的老媽抬眼看到自己的那擔柴倒躺在陡峭的山崖邊,衝擔還橫插在留有一米空檔的兩捆柴之間。


    她正自狐疑,剛才那年輕男子不是說幫她把這擔柴挑下山去嗎?怎麽就甩在路邊,人也不見了呢?


    由於這條山路處在露天地段,光線強,有點晃眼睛,她就手搭涼棚張望,從前方再到左右,繼而轉過身,也沒有看見那年輕男子的身影。她甚至猜想:莫非那年輕男子藏進林子深處解手去了?若是那樣,她也不想等候。


    正打算攏近那擔柴挑起來返程,抄小路下山,因為隻走一段山路就能抵達自家屋後,近些。


    忽然,手一碰,感覺自己腋下右邊衣荷包鼓囊囊的,像有什麽東西。她把手伸進去一掏,好家夥,厚厚的一匝紙幣。這也怪了,是誰給錢我,還塞進了我右邊衣荷包裏去了呢!


    她蹲下身子,過細一數,剛好4000元。莫非是開始那個替自己挑柴捆的年輕男子給的?她猜想著,又不能確定。若是的,那個陌生的年輕男子為什麽給錢我呢?若不是的,在這荒山野嶺,她沒有見到任何人來過,隻見到了他。


    若不是他給的,難道是鬼給的不成?要真是他給的,又有很多疑點,他憑什麽要給錢我這個龍鍾老太呢?並且是素不相識的,難道那個年輕男子發瘋或發糊塗了不成?總之,老媽想不通。


    甚至還考慮:要是那年輕男子藏進林子解手去了,這麽久,也該出來了,怎麽還不見人影?


    老媽寧願相信那年輕男子仍藏在林子裏解手,一會兒就會出來,也不相信他真的消失了。就站在山路上大聲叫喊——後生伢,出來……一連叫喊數聲,隻有山穀間跌跌撞撞的迴音,卻沒有後生伢的迴聲。


    若找不到那年輕男子,這一匝錢的來由還真的說不清楚。老媽也聯想到女兒侯金枝生前借給了她的同學,現在縣裏一家銀行工作的錢馥芳4000元,正好與這個金額相符,莫非是錢馥芳還的錢?


    老媽又立即否定了這種猜想,原因是自己拄杖到縣城那家銀行找到錢馥芳都死不認賬,現在我沒去討要,她生得那麽嬌滴滴的樣子,還願意專門出城下鄉來顛顛簸簸地翻山越嶺還錢給我嗎?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


    老媽雖然上了年紀,但是身體還健旺,腦子也不糊,並且心存善念,一生不貪財。覺得不該得的東西,再貴重,都不能要。


    年輕時,為生產隊積綠肥上山采葉子,一次,她藏進刺蓬間小解,水汪汪的兩眼,忽然發現山路邊不知是誰遺失了一個手提包。起身係好褲帶後,就旋即過去拎起那手提包打開看,裏麵是一張報紙包著的一大匝錢,起碼上萬,她也不數,直接出山交給烏金山人民公社。公社書記非常感動,說她思想好,拾金不昧。


    後來才搞清楚,這包現鈔共計三萬元,是烏金山供銷社一位收購員提取的收購款,屬於公款,之所以遺失,是因為天氣熱,那收購員口渴,又酒量大,就幹脆買一瓶度數高的烈性白酒一仰脖就咕嚕咕嚕地喝完了,隻想一得兩便:既解渴,又止酒癮。


    未料過山路時,開始不醉的收購員卻有了醉意,生了忘性,又正大解,解畢,竟然把那個裝著一大包錢的手提包忘記拿走。


    當下,公社書記見這位年輕婦女做了好事,覺得光表揚還不行,問她有什麽要求嗎?她說,沒有什麽要求。隻有一個要求,書記你也知道,我家成分不好,父親是地主,我現在隻有一個請求,請求公社或大隊開什麽批鬥會,不要有事沒事把我父親抓去掛黑牌遊鬥。


    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書記沒有多說,隻說一個字:好!後來她父親果然就沒有被抓去掛黑牌遊鬥過。


    再後來,公社書記還授意大隊提拔她當婦聯主任。有人有意見,不敢當麵提,做個眼色,書記是麽人?馬上領會到了,就在一次大會上替她說話: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選擇!她雖然成分不好,但是改造得好,思想比一般的貧下中農都紅。


    當下,老媽憶起自己當年這件光榮的事情,一種自豪感躍然臉上。她立馬將這一匝錢放迴右邊衣荷包裏,將那擔柴捆挑著下山,放在門口,家門都不進,就直接走出侯莊,穿過幾片田畈,徑直來到烏金山鎮人民政府辦公室,伸手從身上掏出這一匝錢,往坐班的一個鎮幹部的桌麵上一放,說幹部同誌,今天非常奇怪,不知是誰把4000元錢塞進我這右邊衣荷包裏,這不是我的錢,我不敢要,所以交給政府。


    那位鎮幹部把這一匝錢數了一遍,剛好那個數,抬頭問道,是誰給你的錢,不知道嗎?


    老媽把她那一刻像被什麽控製得迷糊不清的情節講了,還將這之前,一個陌生的年輕男子幫她荷擔挑柴,一會兒她從迷糊中“醒”過來,那人又不見了的怪異狀況也備細述說了一遍。


    那位鎮幹部聽明白了,也覺得這是一個難以解開的謎團。說這筆錢我們政府不收,我陪你到烏金山派出所去,把這筆錢交給民警查一查,因為這像個案子,你人老心紅,拾金不昧,固然值得表揚,但是這錢到底是誰塞進你右邊衣荷包裏的,塞錢你的人是麽意圖,都要查清楚。


    這時,沐浴著夕陽餘暉的烏金山一片燦爛,但旮旮旯旯裏的陰影愈來愈暗。出了烏金山鎮人民政府辦公大樓,老媽就由那位鎮幹部護送著朝公路那邊高高聳立的烏金山派出所辦公大樓走去。


    接待他們的民警,中等身材,國字臉上橫著一雙劍眉,一副不怒自威的神態,但說話和善。


    這位民警許是認識那位鎮幹部。他問道,劉鎮長,來報案嗎?又望一眼跟來站在劉鎮長身邊的老媽。老媽伸手摸著右邊鼓囊囊的衣荷包搶一句白,是來報案,今天下午不知是誰把4000元錢塞進我這裏。


    這位民警便將老媽和劉副鎮長領到古副所長辦公室去。


    古副所長聽了老媽說的這打頭不著腦的話,當然不明白,就把老媽和劉副鎮長迎進一間大房子裏坐下來,仔細問,還有另一位氣質儒雅的民警在茶幾上攤開一遝材料紙執筆作記錄。


    古副所長擔心老媽表達不清楚,就讓劉副鎮長代她講一遍,老媽不停地點頭。有時劉副鎮長表達得不是那迴事,她就插言糾正。如劉副鎮長猜想著講,這4000元錢可能是那個後生伢給的,老媽立即否定,我沒有看見那個後生給錢我,隻是我迷糊了一陣,醒過來已經不見那個後生伢。


    說著,老媽臉上依然掛著驚疑之色,還從右邊荷包裏把那4000元錢的紙幣掏出來給端坐在辦公桌前的古副所長看,並表明態度,我這個人一生都不貪財、占便宜,不是我的錢,一分一文都不要。


    現在我既是來報案,又是來請求的,這4000元錢數額不小,我就不要了,交給派出所,隻請求民警同誌把那個塞錢給我的人查出來,問清楚,為什麽要塞錢我?若沒有正當理由,或者是發瘋、發糊塗把錢塞進我衣荷包裏,那麽一定要把錢退給人家。


    老人家,您很明理。也是一個有覺悟的人。古副所長基本聽清楚了,還是有疑惑,老媽幹嗎偏偏在人家給錢她的時候犯迷糊呢?這其中必有貓膩。隻是問不出來,難道老媽沒有說真話?她又有必要不說真話嗎?不說真話又想圖個什麽?古副所長的腦子裏冒出一連串問號,竟然把他自己都問得有點糊塗了。


    他靜思片刻,又將問題簡約化了:老人家,我問您,有沒有人欠你的錢?


    沒有人欠我的錢。老媽說過之後,又把話鋒一轉,不過,郡都縣一家銀行一個叫錢馥芳的職員欠我女兒的錢,正好是4000元錢。


    這4000元錢還是我女兒生前借給她的,她當時讀大學沒有錢,我女兒發善心借給她的,一直沒有還,我女兒托夢叫我找她討要,可我醒來專程去縣城一家銀行找到錢馥芳討要,她卻不認賬,說要我拿出欠條。


    欠條沒有,原來有,在女兒的衣荷包裏,是被我不小心洗掉了。當時女兒還活著,把這件事告訴了錢馥芳,錢馥芳說不要欠條,認賬,答應在出嫁期間把錢還給我女兒的。


    可是我女兒在她出嫁那天,不幸發生車禍死了,錢馥芳就不認賬了,我找她也白找。


    我本來身體還算健旺,那次去找她討要那筆欠款,本來不需要拄拐杖的,我還故意拄拐杖去找她,指望她同情老人,快點把錢還了,可是她一口咬定,沒有這迴事,若有這迴事,你拿欠條來,我馬上把錢還給你。


    說不定錢馥芳良心發現,把欠你女兒的錢代還給你了。古副所長估摸著說。


    民警同誌,這也說不過去,就算錢馥芳良心發現,從城裏來到我侯莊還錢我,但是她有必要跑到山上找我還錢嗎?再說我在山上弄柴火,隻看見一個後生伢,是個男的,根本就沒有看見她。老媽講出自己所想,也符合情理。


    那個作筆錄的民警忽然停住寫字兒的筆,抬起頭說,也許是那個男的,受錢馥芳委托特地上山還錢你,也有可能。


    有可能。古副所長、劉副鎮長都讚同這種說法。


    沒有可能。老媽清一清嗓門,伸出一隻瘦骨嶙峋的手輕拍置於古副所長辦公桌麵上的一匝花花綠綠的紙幣說,就算錢馥芳良心發現,派後生伢特地上山找我還錢,他會有本事讓我犯迷糊嗎?他有必要讓我犯迷糊嗎?還錢本來是好事,可以直接說,讓我高興,要是還錢時有意讓我犯迷糊又是何居心?


    通常的做法是,借錢是爺子,討錢是孫子,錢馥芳會突然變得那麽自覺托人把錢還給我嗎?照說就算這錢要還,她也會自己來還,或等候在我的屋門口,讓我迴家了親自還給我,免得我下次再找她討賬,怎麽會把錢還得不明不白呢?


    這種情況太反常了,民警同誌,4000元錢,我不要,再缺錢花也不要,你們收著,去查一查這筆錢的來由。


    老媽的話竟然把古副所長,做筆錄的民警,還有劉副鎮長都說服了,他們無話可答,隻相互嗟歎,這件事,還真是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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