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曆八年九月十二,上城。


    王氏的威脅已經消除,現在,王啟明得到了王鬥的大量財產,成了王氏最有話語權的人物。當然,也有人不服氣,但是一想到王啟明即將成為鎮國候林牧雲的嶽父,不服的人可就不敢輕舉妄動了。看看王鬥的下場,哪裏是犯了事啊,分明是太囂張招惹了鎮國候和陛下,被製裁了。


    沒了王氏的威脅,林牧雲的變法計劃自然是要開始了,第一步,當然是集合法部的工作人員了。


    法部成立之初,沒有什麽大的慶祝儀式,也沒有什麽了不起的宣言,就像是一個新的地方多了幾個人走動,並沒有什麽奇怪的。


    林牧雲被晉升為法部尚書,統領法部所有的工作。


    法部內部被林牧雲分為立法部門、修訂部門、實踐部門,三個部門的運作方式為:實踐部門將會分配出去,先於京城各部的商業活動中心進行實踐工程,比如之前林牧雲和寧若雪在籌劃的商城項目,然後整理相關資料和實踐經驗提交給立法部門,立法部門會根據得到的資料進行商業法則的製定,最後提交給修訂部分做最後的整理,最後的最後自然就是交給林牧雲拿到朝會上由陛下和眾大臣商議通過了。


    其實大部分的新法框架林牧雲腦子裏都有,前世可是在一個幾乎完備的法製社會下生活了四十個年頭,早就被各種人道的法律潛移默化了。


    當然啦,偉人說過,不能形而上學,需要實踐出真知,大殷的社會形態與前世不一樣,需要根據這裏的實際情況而細化新法的內容,若是隨隨便便的來,一不小心可能就會出現巨大的混亂。


    立法部門是由從六部來的十二個官員和林牧雲精心挑選出來的幾個雲隱山學院的學生組成,這批人的工作很重要,最終新法可以成型就得看他們的能力,林牧雲也會在旁指導。


    修訂部門的人是陛下選的,寧相也在其中,他們就像是一群老道的審核人員,新法到底會是什麽模樣,還得看他們的臉色。


    實踐部門的可就多了,以寧若雪為首的商業實踐者,以三皇子顧幽書為首的新農業實踐者,除此之外,還有工程實踐者,工業實踐者等等。實踐部門的工作需要為立法部門提供重要的依據。


    現在開始,就是要一步一步來,爭取年底就出台一套新法大綱,畢竟這種事是造福社會的。


    經過林牧雲和寧若雪的商量,大殷第一個新商城命名為朱雀大街購物商城。名字由來超級簡單,商城選址最終選擇在朱雀大街,這條北通皇宮,南達摘星閣的繁華大街,在這條街拿下這麽一大塊地再改造成一個八層高的巨大建築,可花了不少錢,這錢的六成還是林牧雲自個兒掏的。其餘四成來自皇室。


    說實話,寧若雪覺得這個名字過於簡單粗暴了,但是如果還要繼續糾結的話以後都別想開了,也就隻好同意了。其實,隻是初成時覺得不好,等叫久了,大家說得順口,就沒什麽不好了。


    另外,還有一個項目是和朱雀大街購物商城一起開展的,那就是很早以前就提到的新書坊計劃。


    這個計劃一拖再拖,顧幽蘭顯然是等不及了,幾次催促林牧雲,可是林牧雲終究是拖延了,一直等到現在才同意開展。


    麵對顧幽蘭的不解,他給出了自己的解釋:如果隻是一味的開設書坊,那就隻是賣書的,書本可以一直印,小說也可以一直寫,但是這樣子不行,成本太高了,林牧雲需要一個成本更低的運作模式。


    於是,把書坊的計劃納入了文化傳播方麵,即成立文化社。


    一說出文化社這個概念,不僅是顧幽蘭,就連滿朝文武都沒明白。


    林牧雲就得給他們好好解釋解釋了。首先,書籍的成本在大殷是很高的,林牧雲需要讓工程科的人想方設法改進造紙術,提高紙張的質量的同時又得提高製造速度,這樣才可以降低書籍的印刷成本,這個當然是可以解決的,並且在林牧雲的指導下,工程科的一部分一部分學生已經在實踐中獲得了突破性進展。


    降低成本的目的是讓書籍一類的載體變成普通市井小民亦或者農民都可以購買的普通商品,目前來看,農民應該是很難接觸到了,因為就算他們買得起也看不懂,所以這些東西對他們沒用,至少未來幾年是這樣子,當然啦,林牧雲已經和魯老商量過了,把京城大學堂的教學模式拓展出去,不限於貴族子弟內招生,如果執行得好,未來可以有效減少大殷的文盲數量。如果魯老和京城大學堂辦不好,經濟發展到已經程度也會迫使農民階級向這方麵發展,前提是大家有錢。


    扯遠了,迴到正題。文化社的作用除了印刷人們喜聞樂見的小說等娛樂書籍,還會印刷新聞。


    新聞這個概念大家可以理解,但是新聞如何變成錢呢?麵對大家的疑問,林牧雲還要做出解釋,首先,新聞嘛,大家都感興趣,今天哪個貴族和哪個貴族吵起來了,鬧到了郭沐大人那裏,起因經過結果如何,都是大家感興趣的內容,可以成為餐前飯後的消遣。其優勢在於,簡短、多樣,看起來不費勁也不需要什麽思考,就當是看著好玩,最重要的一點,新聞每天都有,不怕靈感枯竭。


    以上是新聞的商業價值,發展這個,不僅是要賺錢,還要發揮其政治價值。朝廷每天對新法的決定會刊登在文化社的新聞板塊,或者最新的商業走向等等,一般人可能不會關心這些,但是商賈大戶會啊,他們最需要的就是這些信息,如果沒有人告訴他們,他們就會派人到處打探。


    與其讓他們去打探,還不如直接賣給他們,他們坐享其成,文化社賺得盆滿缽滿,大家都開心,這不是很好嗎?


    聽完林牧雲的解釋,大家恍然大悟,如此看來,文化社的成立的確非常重要。


    以前朝廷有什麽重要決定都是官府一級一級傳下去,一般一個全國性的決定傳到低都要一整年的時間,太費事,還不如直接讓林牧雲所說的新聞報刊來說,由各地文化社分部快速印刷出售,京城發布的消息最快一個月就可以傳到全國各地,明顯比以前快多了。


    於是,最終敲定,大殷文化社成立,文化社內部分娛樂部和新聞部,娛樂部由五公主顧幽蘭負責,新聞部由戶部尚書負責。


    新聞部是絕對的國家機關,什麽是可以當成新聞賣的什麽是不許說的機密,都由朝廷決定。


    盡管限製很多,卻還是可以滿足林牧雲的基本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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