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夜幕降臨,我們來到郊區的一個縣城。
這是強哥最後的殺手鐧,每當他特別缺錢,就會來霽州市郊區,在周邊縣城的小賭場裏逛蕩。
這裏比較安全,沒人認識他。
市裏的一些成規模的賭場,他一般不敢去,生怕被人家抓住,剁了雙手。
據田芳那邊的情報顯示,強哥、小臭和蟶子,之前給張發財的場子當過荷官,也就是發牌手,張發財對他們不錯,給予豐厚報酬。
豐厚到什麽程度呢,按小時計費,一小時1000元。
在2003年,一小時1000元是個什麽概念?普通老百姓一年的收入也就3000元。
他們算是富得流油了。
甚至在張發財的授權下,他們還成立了窩點,組局開賭場。
張發財收取六成的費用。
這屬於以張發財為首的賭博網點,都在張發財的麾下運營。
這種賭場,老百姓和媒體稱之為“地下賭場”,其實在我們公安內部,叫“流動賭場”。
普通人認為“地下賭場”就是在地下室或地窖裏,大錯特錯,“地下賭場”都在地麵上,沒有賭徒蠢到在地下室賭博,那樣一旦警察來抓,跑都跑不了。
所以叫“流動賭場”更為貼切,一般會設在廢棄的舊廠房,遊戲廳內部,棋牌室內部。
從表麵上看,沒有任何異樣,但隻要進去,就會發現裏麵燈火通明,煙熏火燎,賭得不亦樂乎。
端掉一個窩點,就會冒出一個窩點,層出不窮。
像電視劇和電影中演的那種金碧輝煌,帶有賭桌、轉盤、漂亮荷官的賭場,極為罕見。
哪得多大的後台,才敢投入這麽大的資金,明目張膽的搞賭博?
霽州市刑警三支隊曾搗毀過兩個這樣高檔的賭場,賭資和賭具繳獲不少,但關鍵人物一個也沒抓到。
尤其是張發財,這個傳奇式的人物,神龍見首不見尾,壓根不知道他是何方神聖。
一個月前,霽州市警方集中火力打擊賭博,成規模的賭場已掃毀殆盡。
但有一個幽靈,始終穿梭在霽州市上空,它統領全局,各種小賭局零零散散地又出現了。
這個幽靈,就是張發財。
所以田芳再三跟我強調,本次任務,重中之重就是抓捕張發財!
不抓住他,絕不罷兵。
所以才安排我和強哥、蟶子、小臭在拘留所見麵。
賭徒,毫無信義可言,見錢眼開。賭急了眼,連老婆孩子都能押上。
所以,賭徒和賭徒之間,是靠金錢維係。
強哥、蟶子、小臭作為張發財的線下人物,一度和張發財處得不錯,但後來這三個小子反水了。
因為啥?
錢唄!
本來雙方約定四六分成,後來強子、蟶子、小臭私悶了一部分收入,被張發財發現了,派了二十個打手,把強子的小賭場砸了,保險箱也被搬走了,幸虧三人跑得快,否則至少得打斷腿。
眼看強哥、小臭和蟶子在霽州市賭壇都要混不下去了,正在這個節骨眼上,霽州市警方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禁賭活動,專案專辦,集中力量打擊賭博。
張發財的場子全被抄了,他自身難保,躲了起來,強哥三人才得以死裏逃生。
但在市裏,他們還是不敢公開活動,所以才住到西環郊區,做出退出賭壇的姿態。
其實強哥一直在謀劃東山再起,他認為張發財這次是徹底栽了,以後自己組局開賭場,徹底甩開張發財,自己給自己當老板,必大發其財。
但沒想到剛從拘留所出來,就被嵐姐的人盯上了,要求還清十萬元債務。
要在以前,十萬元對強哥來說,毛毛雨。
但現在境況不同了,他根本沒有翻身的資本,窮掉腚了。
本來,他被張發財打得抬不起頭,窮得都喝不起粥了,借了嵐姐5萬元高利貸準備翻身,他認為一星期,必能還清。
因為他釣上兩個大魚,一個是眼鏡店的老板,一個是律師,這兩個人都喜歡賭錢。
普通人不明白,律師還會賭博嗎?法律人士啊!
差矣,那是你對這個行業不了解,知法犯法的多了!還有法官呢,還有政府部門的人士呢,賭得更大。
賭這種東西,極具吸引力,它深深地抓了人心的貪婪,一晚上弄個七八萬,讓誰誰心裏不癢癢?
賭贏了還想賭,賭輸了更想賭,這就是賭徒永遠離不開賭桌的辯證法。
強哥把這兩個冤大頭圈在一起,又招來幾個兄弟,七八人一起賭牌。
那一晚,賭桌上的賭資高達幾十萬,眼看強哥就翻身了,警察衝進來了,全抓了。
這才有了後麵我和強哥、小臭、蟶子,在拘留所見麵的那一幕。
強哥2003年也是流年不利,一直要發財,一直發不了,到嘴的鴨子,又飛了。
現在麵對嵐姐的步步緊逼,隻能鋌而走險了。
來到郊區周邊的小賭場,碰運氣。
這種小賭場,一晚上贏一百萬,絕不可能,但贏個十萬八萬,小意思。
我們四人打了一輛出租車,來到一處破舊的廠房前。
野草叢生,蛐蛐亂叫。
如果不是強哥帶路,誰知道這裏隱藏著賭場?
放眼望去,是個農場,破舊的圍牆裏,養著幾十頭牛。
哞哞地叫著。
強哥吩咐我們:“待會兒,我們一個個進去,別一塊進去,每個人至少相隔20分鍾,不能讓裏麵的人看出來我們是一夥,進去之後,再聯絡。”
我一驚:“我進去幹什麽?我又不會賭錢。”
強哥一笑:“你負責輸錢!能輸多少輸多少!”
我說:“我沒錢!”
“不可能!你上次替嵐姐要迴來3萬塊,她沒獎勵你?”
“可我沒帶啊!身上隻有幾百塊!”
“具體多少?”
“也就四五百吧。”
強哥摸了摸褲兜,掏出幾張百元大鈔,遞給我:“湊一千!你記住,進去之後,你什麽也不用管,找到我那一桌,和我在一起,假裝不認識,甭管你拿到什麽牌,我摳左鼻孔,你就跟,我摳右鼻孔,你就過!”
我點點頭:“靠譜嗎?你可得準成點。”
強哥一笑:“放心吧,隻要看我動作行事,今晚必能成功。”
隨後,強哥第一個走了進去。
蟶子隔了二十分鍾,第二個走了進去。
我和小臭在外麵的牛場裏又溜達了半小時,才勾肩搭背走進去。
一進門,把我震了。
這裏麵男男女女,煙熏火燎。
而且年齡跨度很大,小的有十六七歲,老的看著有六七十歲了。
當然,最多的還是二十歲到四十歲之間的人。
穿著打扮都很普通,一看就是尋常百姓。
掙點錢不容易,不好好過日子,卻跑到這裏來豪賭。
有麻將桌,有牌九桌,但大多數人都在玩撲克,集中在炸金花這類賭博遊戲上。
這玩意節奏快啊,每人三張牌,一亮牌,是輸是贏,立馬清楚。
10塊錢的底兒,上不封頂,如果一桌有五個人,每人10塊,就是50塊的底牌。
第一圈,開叫,有人會加到20塊,如果五個人都跟,桌麵上就是150塊了。
第二圈,如果有人提價,一下衝到50塊,此刻,如果全跟,那就是2650塊了。
第三圈,跑了兩個人,還剩三個人,其中一人叫到500,如果三人都跟,數字就變成了4150元。
第四圈,兩人決戰,一人叫到1000,另一人可以過掉,不跟了,那桌麵上就是5150元,如果對方繼續跟,那就是6150元,如果對方出兩倍價,看牌,就是7150元。
如果雙方都覺得自己的牌牛逼,繼續玩下去,那就過萬了。
整個過程也就十分鍾,1萬塊錢到手了。
就這麽快。
所以這個賭博項目,風靡一時。
我和小臭進去時,強哥和蟶子已經分別坐在兩張桌子上賭了。
小臭看了我一眼,自己去了一個麻將桌。
我則按照事先的安排,去了強哥那一桌。
那一桌四個人,算上我,五個了,一個老頭,穿著灰色褂子,看著像個基層退休幹部,一個中年婦女,40來歲,看著像個做生意的小商販,另外一個是個小夥,看著像個打工仔。
我坐過去,正好趕上強哥發牌,發了一圈,我拿起牌一看,兩個a,一個黑桃8,算是個大對子。
強哥開始用手指摳左鼻孔,那就是讓我跟的意思。
有強哥坐鎮,我怕啥啊,上來直接叫了一個100塊。
一下把周圍人震了,沒人跟了,全跑了。
強哥眉頭一皺,心裏肯定在罵我煞筆。
叫這麽高的價,就把人家嚇跑了,應該一點點加價,才能引誘對方上鉤。
我斂了50塊的底兒,除去自己那10塊,淨賺40元。
一分鍾不到,賺了40.
這玩意來錢是快,哈?
這是強哥最後的殺手鐧,每當他特別缺錢,就會來霽州市郊區,在周邊縣城的小賭場裏逛蕩。
這裏比較安全,沒人認識他。
市裏的一些成規模的賭場,他一般不敢去,生怕被人家抓住,剁了雙手。
據田芳那邊的情報顯示,強哥、小臭和蟶子,之前給張發財的場子當過荷官,也就是發牌手,張發財對他們不錯,給予豐厚報酬。
豐厚到什麽程度呢,按小時計費,一小時1000元。
在2003年,一小時1000元是個什麽概念?普通老百姓一年的收入也就3000元。
他們算是富得流油了。
甚至在張發財的授權下,他們還成立了窩點,組局開賭場。
張發財收取六成的費用。
這屬於以張發財為首的賭博網點,都在張發財的麾下運營。
這種賭場,老百姓和媒體稱之為“地下賭場”,其實在我們公安內部,叫“流動賭場”。
普通人認為“地下賭場”就是在地下室或地窖裏,大錯特錯,“地下賭場”都在地麵上,沒有賭徒蠢到在地下室賭博,那樣一旦警察來抓,跑都跑不了。
所以叫“流動賭場”更為貼切,一般會設在廢棄的舊廠房,遊戲廳內部,棋牌室內部。
從表麵上看,沒有任何異樣,但隻要進去,就會發現裏麵燈火通明,煙熏火燎,賭得不亦樂乎。
端掉一個窩點,就會冒出一個窩點,層出不窮。
像電視劇和電影中演的那種金碧輝煌,帶有賭桌、轉盤、漂亮荷官的賭場,極為罕見。
哪得多大的後台,才敢投入這麽大的資金,明目張膽的搞賭博?
霽州市刑警三支隊曾搗毀過兩個這樣高檔的賭場,賭資和賭具繳獲不少,但關鍵人物一個也沒抓到。
尤其是張發財,這個傳奇式的人物,神龍見首不見尾,壓根不知道他是何方神聖。
一個月前,霽州市警方集中火力打擊賭博,成規模的賭場已掃毀殆盡。
但有一個幽靈,始終穿梭在霽州市上空,它統領全局,各種小賭局零零散散地又出現了。
這個幽靈,就是張發財。
所以田芳再三跟我強調,本次任務,重中之重就是抓捕張發財!
不抓住他,絕不罷兵。
所以才安排我和強哥、蟶子、小臭在拘留所見麵。
賭徒,毫無信義可言,見錢眼開。賭急了眼,連老婆孩子都能押上。
所以,賭徒和賭徒之間,是靠金錢維係。
強哥、蟶子、小臭作為張發財的線下人物,一度和張發財處得不錯,但後來這三個小子反水了。
因為啥?
錢唄!
本來雙方約定四六分成,後來強子、蟶子、小臭私悶了一部分收入,被張發財發現了,派了二十個打手,把強子的小賭場砸了,保險箱也被搬走了,幸虧三人跑得快,否則至少得打斷腿。
眼看強哥、小臭和蟶子在霽州市賭壇都要混不下去了,正在這個節骨眼上,霽州市警方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禁賭活動,專案專辦,集中力量打擊賭博。
張發財的場子全被抄了,他自身難保,躲了起來,強哥三人才得以死裏逃生。
但在市裏,他們還是不敢公開活動,所以才住到西環郊區,做出退出賭壇的姿態。
其實強哥一直在謀劃東山再起,他認為張發財這次是徹底栽了,以後自己組局開賭場,徹底甩開張發財,自己給自己當老板,必大發其財。
但沒想到剛從拘留所出來,就被嵐姐的人盯上了,要求還清十萬元債務。
要在以前,十萬元對強哥來說,毛毛雨。
但現在境況不同了,他根本沒有翻身的資本,窮掉腚了。
本來,他被張發財打得抬不起頭,窮得都喝不起粥了,借了嵐姐5萬元高利貸準備翻身,他認為一星期,必能還清。
因為他釣上兩個大魚,一個是眼鏡店的老板,一個是律師,這兩個人都喜歡賭錢。
普通人不明白,律師還會賭博嗎?法律人士啊!
差矣,那是你對這個行業不了解,知法犯法的多了!還有法官呢,還有政府部門的人士呢,賭得更大。
賭這種東西,極具吸引力,它深深地抓了人心的貪婪,一晚上弄個七八萬,讓誰誰心裏不癢癢?
賭贏了還想賭,賭輸了更想賭,這就是賭徒永遠離不開賭桌的辯證法。
強哥把這兩個冤大頭圈在一起,又招來幾個兄弟,七八人一起賭牌。
那一晚,賭桌上的賭資高達幾十萬,眼看強哥就翻身了,警察衝進來了,全抓了。
這才有了後麵我和強哥、小臭、蟶子,在拘留所見麵的那一幕。
強哥2003年也是流年不利,一直要發財,一直發不了,到嘴的鴨子,又飛了。
現在麵對嵐姐的步步緊逼,隻能鋌而走險了。
來到郊區周邊的小賭場,碰運氣。
這種小賭場,一晚上贏一百萬,絕不可能,但贏個十萬八萬,小意思。
我們四人打了一輛出租車,來到一處破舊的廠房前。
野草叢生,蛐蛐亂叫。
如果不是強哥帶路,誰知道這裏隱藏著賭場?
放眼望去,是個農場,破舊的圍牆裏,養著幾十頭牛。
哞哞地叫著。
強哥吩咐我們:“待會兒,我們一個個進去,別一塊進去,每個人至少相隔20分鍾,不能讓裏麵的人看出來我們是一夥,進去之後,再聯絡。”
我一驚:“我進去幹什麽?我又不會賭錢。”
強哥一笑:“你負責輸錢!能輸多少輸多少!”
我說:“我沒錢!”
“不可能!你上次替嵐姐要迴來3萬塊,她沒獎勵你?”
“可我沒帶啊!身上隻有幾百塊!”
“具體多少?”
“也就四五百吧。”
強哥摸了摸褲兜,掏出幾張百元大鈔,遞給我:“湊一千!你記住,進去之後,你什麽也不用管,找到我那一桌,和我在一起,假裝不認識,甭管你拿到什麽牌,我摳左鼻孔,你就跟,我摳右鼻孔,你就過!”
我點點頭:“靠譜嗎?你可得準成點。”
強哥一笑:“放心吧,隻要看我動作行事,今晚必能成功。”
隨後,強哥第一個走了進去。
蟶子隔了二十分鍾,第二個走了進去。
我和小臭在外麵的牛場裏又溜達了半小時,才勾肩搭背走進去。
一進門,把我震了。
這裏麵男男女女,煙熏火燎。
而且年齡跨度很大,小的有十六七歲,老的看著有六七十歲了。
當然,最多的還是二十歲到四十歲之間的人。
穿著打扮都很普通,一看就是尋常百姓。
掙點錢不容易,不好好過日子,卻跑到這裏來豪賭。
有麻將桌,有牌九桌,但大多數人都在玩撲克,集中在炸金花這類賭博遊戲上。
這玩意節奏快啊,每人三張牌,一亮牌,是輸是贏,立馬清楚。
10塊錢的底兒,上不封頂,如果一桌有五個人,每人10塊,就是50塊的底牌。
第一圈,開叫,有人會加到20塊,如果五個人都跟,桌麵上就是150塊了。
第二圈,如果有人提價,一下衝到50塊,此刻,如果全跟,那就是2650塊了。
第三圈,跑了兩個人,還剩三個人,其中一人叫到500,如果三人都跟,數字就變成了4150元。
第四圈,兩人決戰,一人叫到1000,另一人可以過掉,不跟了,那桌麵上就是5150元,如果對方繼續跟,那就是6150元,如果對方出兩倍價,看牌,就是7150元。
如果雙方都覺得自己的牌牛逼,繼續玩下去,那就過萬了。
整個過程也就十分鍾,1萬塊錢到手了。
就這麽快。
所以這個賭博項目,風靡一時。
我和小臭進去時,強哥和蟶子已經分別坐在兩張桌子上賭了。
小臭看了我一眼,自己去了一個麻將桌。
我則按照事先的安排,去了強哥那一桌。
那一桌四個人,算上我,五個了,一個老頭,穿著灰色褂子,看著像個基層退休幹部,一個中年婦女,40來歲,看著像個做生意的小商販,另外一個是個小夥,看著像個打工仔。
我坐過去,正好趕上強哥發牌,發了一圈,我拿起牌一看,兩個a,一個黑桃8,算是個大對子。
強哥開始用手指摳左鼻孔,那就是讓我跟的意思。
有強哥坐鎮,我怕啥啊,上來直接叫了一個100塊。
一下把周圍人震了,沒人跟了,全跑了。
強哥眉頭一皺,心裏肯定在罵我煞筆。
叫這麽高的價,就把人家嚇跑了,應該一點點加價,才能引誘對方上鉤。
我斂了50塊的底兒,除去自己那10塊,淨賺40元。
一分鍾不到,賺了40.
這玩意來錢是快,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