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許開富,今天,人家張鳳玉的丈夫找過來了,你這種行為屬於拐賣婦女罪,強奸罪,非法拘禁罪,你有什麽說的?”


    許開富:“我領取了結婚證。我們也屬於合法夫妻。”


    婁法官:“你的結婚證是無效的。一、張鳳玉沒有親自參加領證;二、就算親自參加了,原來的婚姻沒解除,你的結婚證也是無效。”


    許開富:“那我兩個孩子,她人接走可以,看給我兩個孩子多少錢?”


    所長:“你霸占人家妻子十幾年還說要錢。”


    許開富:“我也花了三萬,她總要退吧。”


    所長:“三萬,我們會去捉拿人販子,也沒有還給你的。你買人口不拘留你,就算是客氣了。”


    許開富:“那江山喜的老婆也是人家賣這裏的,怎麽就沒讓人家接迴去。”


    所長:“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再說,你許開富也想得明白,跟你生了兩個孩子,你就對兩個孩子看,三萬塊錢也值了。按理,還要你支付一些勞務費給這女的。人家這邊說,不要,隻帶人迴去。”


    張鳳玉哭了起來。小丫頭拉著喊:“媽媽,你不能迴去。”


    新民:“張嬸兒,你們如果同意,可以帶一個小孩迴去。”


    許開富:“不可能。養個孩子,要多少錢才能養這麽大,怎麽可以讓她帶迴去?”


    張鳳玉:“我不是還給你留了一個強寶嗎?”


    許開富:“讓你走,就是便宜你們了。除了你自己,休想帶走一根毛。”


    新民:“不要你什麽。如果走法律途徑,你是要拿錢的。”


    婁法官:“上法庭,你們兩人都要判刑,也要罰款。”


    車站。劉老二,張鳳玉已上車。新民與戰友一一握手惜別。


    新民:“有空一定到我家來玩。太謝謝你們了。”


    所長:“三年戰友恩,一生兄弟情。多保重。”


    一輛班車徐徐開走。新民把頭從窗戶伸出來,與戰友頻頻揮手。


    所長、婁法官等踮腳眺望。


    山川,樹林,從旁飛過。藍天。白雲。鳥兒鳴叫。


    劉老二家。劉老媽抱著重孫子,邊搖動椅子,邊唱:“我的寶寶崽哩,我的寶寶崽哩,寶寶崽聽話囉,抖哈抖哈哩,眼睛閉著哩。寶寶崽聽話囉,寶寶崽聽話囉,搖哈搖哈要長肉,要煎一個蛋蛋哩。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寶寶崽聽話囉,眼睛閉哈哩,野貓在喊哩。”


    操場站著很多人。


    白話佬把鞭炮點響。鞭炮轟鳴。


    新民、劉老二、張玉鳳從小貴的車上下來。


    劉老媽擦著眼淚,自言自語:“劉寶兒,你嗲嗲接迴來了。你有指望了。還是親生的親。還是親生的親呀!”


    劉老二從車上抱下幾大包東西。小貴摟著新被子。新民抱著一台新電視進屋。


    白話佬:“男兒無妻家無主,這才叫是一個家。”


    夢瑤要上幼兒園了。玉珍在幫媽搬被子。張嬸自己收衣服,總在嘮叨“這一出門,屋內可能就丟了。”


    玉珍:“媽,這也是沒辦法。本不該要你去帶夢瑤。”


    張嬸:“我帶,我帶,要說也是應該。隻是我帶不好的。”


    新民:“幼兒班也不學什麽,你隻要注意安全。”


    張嬸:“你不說這事兒,我昨晚一夜沒睡。街上人多,聽說還有拐賣孩子的。又有車,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怎麽交差?”


    新民幫把東西往車上放。玉珍帶夢瑤上車。張嬸又到豬樓給一對小豬添了一瓢食。把玉米撒了一瓢在操場上,一群雞飛撲過來。張嬸呆呆地看雞啄食。


    張嬸:“這些牲口你要尖心點。養著養著,也有些舍不得。”


    玉珍:“媽,你都說一百遍了。”“說了,記住沒。”張嬸拉上大門,上鎖,把鑰匙遞給玉珍。新民發車,車駛向宜沙。


    宜沙學校旁邊一間民用房內,玉珍在床上鋪被子。


    張嬸還是悶悶不樂,“這在人家一點都不方便。”


    玉珍安慰著媽說:“媽,慢慢就習慣了。再說這也是自己的事兒,夢瑤也不是別人的孩子。”


    “不是別人的孩子,我曉得。其實,最好還是你們自己帶。我這把孩子往學校送了,又沒事做,又沒熟人,沒地方去。”


    新民:“媽,這帶孩子的不止你一個人,會有很多,幾天就搞熟了。”


    玉珍:“我們去學校把錢交了,再看,還要買些什麽?”說完,牽著夢瑤一起出門。


    學校,玉珍給老師數錢。新民問夢瑤:“你明天就要奶奶送你到這裏來讀書,好不好?”


    夢瑤:“我不要奶奶送。我要媽媽送。”


    新民:“你不是很愛你奶奶的嗎?”


    夢瑤:“我更愛媽媽。我要媽媽和我一起讀書。我是媽媽的孩子,媽媽怎麽不送我讀書?”


    玉珍:“媽媽要上班,要給夢瑤撈錢交學費。夢瑤是個乖孩子,一定聽話。”


    老師過來,摸著夢瑤的頭:“小夢瑤,明天會有很多小朋友都來上學喲。”


    夢瑤:“我隻要媽媽。”


    張嬸:“夢瑤,在家不是說好了嗎?你答應要奶奶送你上學的。”


    夢瑤:“奶奶,你和爸爸迴去,媽媽在這裏。”


    玉珍:“小夢瑤,怎麽不聽話了?媽媽要在李叔叔的茶廠上班,要給你撈錢。”


    老師:“這山裏來的孩子,都要一些日子才會適應。”


    迴到租房,夢瑤還是拉著媽媽哭。新民看著夢瑤,無話可說。最後隻好決定要玉珍先和張嬸一起帶兩天,讓孩子熟悉了,再離開。


    縣醫院內,病床上躺著的孫傳武,頭上還有一條繃帶紮住,露出雙眼緊閉,一動不動。孫潔坐在床邊。新民與丁總進病房。


    孫潔:“這伺候的事兒,王書記,你們安排一下,我也要過去了。工人都要上班了,我得趕過去。”


    新民:“今天與丁總來,就是看能不能出院了?如果能出院,還是迴家去慢慢療養。”


    孫潔:“就這個樣子,迴家了也需要人。他還不能開口吃東西,全靠輸液。我們村又沒有醫生。我一出門,媽也幫他翻不了身。”


    丁總:“我們先問問醫生,看醫生怎麽說吧?”


    醫生進病房,看了一下病人,說:“他這種情況,就全看恢複了。住在醫院也不會有明顯的效果,關鍵還是靠親人陪護,才有恢複的可能。如果你們要求出院,當然可以。迴去後,要試著給他喂牛奶、稀粥、菜湯。他內髒消化能力還是有,隻是不能嚼。要想恢複健康,必須這樣做。”


    新民:“那我們還是辦出院手續吧。”


    孫傳武被拉迴了家。孫爺抱著傳武的頭,老淚縱橫。


    葵珍:“王書記,這也不是我不管。這像個死人,我也沒辦法。”


    新民:“我們正在和丁總商量,看是不是請個人先伺候一些日子。”


    孫潔:“我反正明天就要過去了。廠子大小也還有二十幾個人,再不去工人去了別的廠,我今年就搞不好了。”


    新民:“今天晚上,我們把這事與丁總商議好。你明天出門去,真耽擱不起了。”


    夜。新民、張立雲、丁總、孫潔在村部議事兒。


    丁總首先講話,闡明我這瞎子把胡琴不要了,還要摳眼睛嗎?並說出於人道,醫院的所有費用,他全撿賬。如果還要他怎樣,那就隻有上法庭。新民壓製住雙方的情緒,要求這事兒隻能協商解決。


    孫潔的態度還是那樣,醫院伺候一個多月,本來都是要錢的,他就不提了。如果這後期不安排人,他也不得依。人都這樣了,你們還拿協議有用嗎?你們要拿協議說事兒,就去和父親說協議。


    張立雲:“三人商量行好事。打官司也隻是為了解決問題,還傷了和氣。還是我們協商下來為好。”


    丁總:“和他不說,可以和你說呀。你是在外走四方開廠的人,如果你的工人出事了,你會負全責嗎?張書記,你認為這協議我要出錢嗎?”


    張立雲:“我不是幫誰說。我這反正是黑板上的字,說錯了,擦的去。安全事故也分多種情況。孫傳武這種安全事故,不屬於個人行為,是有人指使他的。那這個指使他的人是誰?是你丁總請的施工帶隊的人,也就是可以說是你指使孫傳武上車鏟漿的。所以,你工程隊要負主要責任。明顯危險的事,為什麽要人去做?本應該製止。”


    丁總:“他也是自己有腦筋的人,為什麽要聽人家的?”


    孫潔:“說明我爸老實,好使喚。”


    新民:“此事當然能自己協商調解為最好,否則那就隻好上法庭。”


    丁總:“那就上法庭。”


    孫潔:“我反正說了,要打官司,那我就不會講一點人情,如果協商,我還可以考慮讓一些。”


    丁總:“你怎麽讓?”


    孫潔:“我就把話直接說了。不管你們有沒有協議,反正是工傷。為了把這事兒一刀砍死,你丁總也省了鼻涕腦殼輕,一共付我十萬。再是死是活不要你管。”


    丁總:“不可能。我哪來那麽多錢付?“


    張立雲:“丁總,如果才孫潔說的作數,那是我就馬上真答應了。就是白天不得閑,我晚上都答應。你是明白人,應該想清楚。”


    丁總:“有什麽理由要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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