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田野。我的女朋友叫琳琳,是個漂亮的女孩。同時又是一個重情重義的女孩。我們交往半年多來,感情日益加深。我媽為了早日抱上孫子,一個勁地催我們結婚。於是,我向琳琳提出了結婚的要求。琳琳說:“急什麽呀!做我的老公,你還需要考核。”


    聽到這話,我很不服氣。我把心都掏給她了,還要考核什麽?這丫頭明顯是故意整我。


    雖然我有滿腹的不滿,但公主不恩準,我也無可奈何。


    其實我的這個女友琳琳什麽都好,就是有一個毛病讓我很是不爽。說是毛病其實並不準確,就是她與她的閨蜜芳華太好了,好得讓我心生嫉妒。


    芳華是琳琳的同事,比琳琳小一歲。她們同事幾年,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好得像一個人似的。有一次郊遊時,琳琳落水,是芳華舍命將她救了上了岸。有一次芳華被幾個小流氓糾纏,是琳琳冒死相助,才讓芳華脫離險境。琳琳手臂上至今還留有一道傷痕。因為她們是生死之交,所以她們把友情看得很重。她們曾有約定,無論誰先談男朋友,都不許重色輕友。她們認為男朋友沒了可以再找,好閨蜜沒了很難再有。對於她們的生死情誼,我當然十分欽佩,可對她們關於男朋友與閨蜜的“歪理邪說”卻不敢苟同。


    我與琳琳戀愛,芳華功不可沒。當初,在琳琳猶豫不決的時候,芳華說:“老姐,我看田野這小子不錯,你可千萬別錯過。你再不下手,連我都要出手了。”這才促使琳琳接受了我。


    我與琳琳好上之後,琳琳與我的一切活動,芳華都了如指掌。我們約會時,芳華大都在場。有時當著芳華的麵,琳琳也會毫無顧忌地與我親昵。芳華見了隻是笑笑,而我卻很不好意思。


    芳華已經二十七歲了,眼看就要進入大齡剩女的行列。我們給她介紹對象總是高不成低不就的,一直沒有成功。芳華是家裏的獨女,村裏與她同齡的女孩子,小孩都上幼兒園了。因此,父母為她的婚事頭發都急白了。


    更重要的是芳華到現在還沒有男朋友,村裏的一長舌婦們就亂嚼舌頭,說芳華有啥毛病,沒人要,有的說她在城裏做小三。這些流言把芳華的母親氣得要死。所以,芳華的父母每次與芳華聯係,必談的內容就是她的婚事,惹得芳華不勝其煩。眼看“五一”假期快到了,父母給她下了最後通牒:如果這次不帶男朋友迴來,就永遠不要再迴來了!


    芳華知道父母這次是動了真格。她和琳琳商量,該如何度過這一難關。琳琳思考一番後,一拍腦袋,說:“這事好辦!借一個不就得了。糊弄父母的事還不容易。”


    說著就“如此這般”地講述了自己的計劃。芳華聽了,搖搖頭說:“這不合適吧。”


    琳琳說:“有什麽不合適的?聽我的!”說著又和芳華耳語一番。


    最後,琳琳說:“事成之後,你一定得在鳳凰大酒店請我們吃一頓大餐。


    五一前夕,我和琳琳商量假期迴老家看望父母的事。琳琳說:“我已經和你爸媽打過招唿了。這個假期有事,就不迴去了。”


    我不解地問:有啥事啊,以前怎麽沒聽你說過?”


    琳琳說:“本姑娘要請你吃大餐!”


    我說:“吃大餐什麽時候都可以,為什麽要‘五一’吃呢?”


    “‘五一’你有一個重要任務必須完成。”琳琳說:“完成了才能有大餐吃。”


    “寶貝,您交待的任務,我哪一次沒有圓滿完成?”我說:“不如我們提前把大餐吃了吧!”


    “想得美!”琳琳說:“我還沒說是什麽任務呢。”


    我說:“是什麽任務呀,還神秘兮兮的?”


    接著琳琳就向我交待了這次任務的內容。


    原來,琳琳要把我借給芳華做兩天男朋友,與她一起迴家糊弄一下她的父母。


    我一聽十分惱火,生氣地說:“你這傻丫頭,虧你想得出來。我是人,不是東西!能借麽?我不去!”


    琳琳聽了擰著我的耳朵,說:“我說田先生,人家芳華幫了我們那麽多忙,現在人家有點困難,我們不該幫幫她嗎?”


    我連忙抓住琳琳的手,說:“痛!痛!輕點,寶貝。該幫,該幫!可是我不能去!”


    “為什麽不能去?”琳琳沒有鬆手。


    我說:“孤男寡女在一起,如果我把持不住、假戲真做了咋辦?”


    琳琳聽了,鬆開了手,笑笑說:“諒你也不敢,芳華更不會。本姑娘這一點自信還是有的!”


    我說:“現在的女生都知道‘防火、防盜、防閨蜜’,你還要把男友借給閨蜜,到時候你可別後悔呀。”


    琳琳聽了,問道:“難道你對芳華有意思?”


    我連忙說:“寶貝,我愛你還來不及呢?再說,我有賊心也沒賊膽啊!”


    琳琳說:“這不得了嗎!你盡管去,還要裝得像,千萬不要讓芳華的父母看出破綻。不過,你要隨時與我保持聯係。”


    這樣的奇葩女友,真讓我無語。有啥辦法,懿旨難違,我隻能委曲求全了。


    “五一”一早,我和芳華就坐上去芳華老家的班車。下了車我們步行十五分鍾才到芳華的家。一路上,我提著禮包,芳華挽著我的手臂,儼然一對熱戀中的情侶,惹來路人羨慕的目光。我有點不自在,倒是芳華,像沒事似的。


    芳華的父母見到我們開心極了。特別是芳華的母親,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迴頭對芳華的父親說:“老頭子,這迴真被閨女挑著了,多好的小夥子啊!”


    為了不讓芳華的父母看出破綻,芳華不時在她父母麵前與我秀恩愛,我都有點別扭,可又不得不配合。把芳華的父母惹得咧著嘴直笑。


    午餐十分豐盛,看來幾天前就準備了。席間,我還陪芳華的父親喝了兩杯。芳華的母親一個勁地給我夾菜,將我的碗都堆滿了,把我的肚子吃得撐撐的。


    下午,芳華的母親帶著我們在村裏轉了一圈。她每見到一個熟人或鄰居,就興奮地把我介紹給人家說:“這是我女婿,大學生。”我也熱情地掏出香煙,與人家打招唿。我知道,芳華的母親這樣做就是要向村裏人宣告:我有了一個好女婿。我雖然是假扮的,但當然知道要積極配合。


    晚上,芳華的父母還把幾個近親請到家裏聚餐。我熱情地與他們招唿,與他們聊天。他們都誇我人好,懂禮貌,沒有城裏人的架子。芳華的父母聽了十分開心。


    芳華的父親聽到親戚們一個勁的誇我,開心得不行。一會與這個碰杯,一會兒與那個碰杯。晚餐還沒結束,就暈暈乎乎地到裏屋睡覺去了。


    晚餐過後,芳華的母親就安排我們的住宿。芳華的老家有兩張床,東屋的大床是父母睡的,西屋的一張小床是為芳華偶爾迴家時準備的。張華的母親將大床上原來的被褥、枕頭撤了,全部換成了嶄新的。又把房間收拾得整整齊齊,一塵不染。然後對我和芳華說:“你們就睡這吧。鄉裏條件不好,你們將就一點吧。”


    我一聽,連忙說:“不,伯母,你和芳華睡這吧,我和伯父擠擠。”


    芳華的母親聽了,不解地看看芳華,眼裏充滿疑問。


    芳華見了,對我說:“你們男人人高馬大的,睡小床不合適。你睡這兒,迴頭叫我爸過來和你一起睡。我和我媽睡西屋。”


    說著,芳華就為我放好了被褥。然後又說:“你先睡吧。我難得迴家一次,還要和我媽聊聊。”說著就關上門,和她媽一起離開了。


    我躺在床上,趁著沒人,連忙向琳琳匯報這裏的情況。沒想到琳琳對我的表現很是滿意,還給了我一個飛吻予以獎勵。


    過了好一會兒,房門被推開的。我以為是芳華的父親來了。可燈一打開,進來的卻是芳華。芳華穿著一襲粉色吊帶裙,雖然寬鬆,但依然將她傲人的身材展現得一覽無餘。凝脂般的肌膚,曼妙的身姿,還有那深潭般的雙眸,不由得讓我想起了陸機的詩句:“鮮膚一何潤,秀色若可餐。”我第一次發現芳華竟如此美麗,如此嫵媚動人。


    芳華輕輕地走過來,在床邊坐下,輕聲地問我說:“怎麽樣,還習慣嗎?”這聲音充滿了柔情。


    我們相距如此之近,我嗅到了芳華誘人的體香,說話也語無倫次了:“好,挺好。你爸怎麽還不來呢?”


    芳華說:“他睡著了,我沒叫他。”停了好一會兒,芳華羞澀地說:“田野,要不……我就在這湊合一宿吧。”


    我一聽,驚愕得說不出話:“這……”


    我們可是假裝的男女朋友呀,沒想到芳華入戲太深,要假戲真做了。


    此時的我心情複雜極了。美若天仙的佳人就在身邊,若是隨便的男人,一定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可我很快就要和琳琳結婚了,我不能做對不起她的事情。令我不解的是,芳華平時十分矜持,絕不是隨便的女孩,今天她是怎麽啦?她與琳琳是生死之交,怎麽能辜負琳琳呢?朋友夫,不可戲。琳琳好心幫她,她怎能恩將仇報呢?即使要糊弄父母,也不至於這麽做呀。這讓我不得不對這個以前十分喜歡而又十分欽敬的女孩重新認識了。


    想到這些,我的心情也平靜了下來,對芳華說:“芳華,我和琳琳就要結婚了。你是個好女孩,一定會找到比我更好的男朋友。”


    芳華聽了,換了一副表情,說:“嗯,不錯!不錯!”說完就走出了房間。


    “不錯,不錯。”什麽意思?芳華的話令我莫名其妙。好在芳華的父親一會兒就來了,我也漸漸地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上午,我們就與芳華的父母告別,坐上了迴城的班車。到達車站時已近中午,琳琳早已在出口處等候我們了。


    我們下車一走出車站,琳琳就向蝴蝶一般向我飛了過來,一頭撲進了我的懷中,旁若無人地瘋狂地吻我,讓我受寵若驚。


    我心裏想,這丫頭也真是的,也就一天沒有見麵,不至於如此吧。


    瘋狂過後,琳琳一臉嬌羞地對我說:“田野,我愛你。我們結婚吧!”


    我以為自己聽錯了,前幾天說對我還要進行“考核”,才離開兩天,怎麽就把“考核”取消了呢?


    我不解地說:“你不是要對我再考核考核嗎?”


    “考核圓滿結束了。”琳琳說:“成績滿分!”


    “考核結束、成績滿分”,琳琳的話讓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於是我說:“沒有誰對我考核呀。”


    芳華笑著走過來,拍拍胸脯對我說:“是本姑娘對你考核的!”


    我先是一愣,然後恍然大悟,怪不得芳華昨天對我的態度十分反常。特別是對我說的“嗯,不錯,不錯”,原來是……我當時怎麽就沒有悟出來呢?


    原來琳琳這個鬼東西把我借給芳華,是一箭雙雕,既幫助了芳華,又借機讓芳華考驗我是否花心。幸虧我麵對誘惑坐懷不亂,如果稍有不慎,後果不堪設想。


    這時,琳琳對我說:“還愣著幹什麽?你不是要吃大餐嗎,我已經在鳳凰大酒店訂好了包廂。”


    琳琳又迴過頭來對芳華說:“今天聚餐還有一位男生參加,是我給你介紹的新朋友,就算是相親吧。這餐費可得你付喲!”


    說完,就拉著我和芳華一起上了出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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