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別跟明星談戀愛
一個頹廢富二代的日常 作者:來自獵戶座的小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歐陽雙手抱著頭說:“算是吧,差不多。”
歐陽自從跟劉曉美在一起後,時間超出了我的預期。以前他都是兩三個月就分手的,最快的時候不超過一個月。但是他跟劉曉美在一起的時間快三年了。
以前他分手的時候沒有任何傷心的表現,而且很快就會有新的女朋友。歐陽給我的印象一直是花花公子,就算是現在跟劉曉美在一起這麽長時間,我依然認為他是花花公子。
“吵架了?情侶之間吵架是常有的情況。”
我抬頭看向天空,隻有一顆星星,那應該是木星,還有一輪峨眉月,現在木星正好伴在峨眉月附近。城市的星空能看到的星星很少,隻有像木星這樣亮度等級為負數的才能看見。
歐陽又歎氣道:“如果隻是吵架就好咯。吵架隻是把問題撕開了,問題一出現,以前的傷口也裂了,血流不止,就這樣。”
“那你們是因為什麽吵架的?吵得這麽嚴重。”
歐陽:“還不是那些老問題。她是明星,是大明星,在電視上演角色,在綜藝裏說話玩遊戲的大明星。
要全國各地跑,要接各種廣告,還要出席各種活動,還要拍各種雜誌,還要去參加那些酒席。忙,太忙了,忙死了。我媽都沒有她忙!”
我不以為意:“可是這些都是她的工作呀,既然她選擇當演員,選擇成為明星。而且她又是當紅的明星,這些工作是她必須要做的。她需要有曝光率,需要時不時地出現在公眾麵前才行,這樣大家才能記住她,不然大家都把她忘記了,她就沒有商業價值了。
你也不能怪她,她接這麽多活動,能賺很多錢的。現在明星出場費代言費都很高,她賺這麽多錢你不該為她感到高興嗎?”
歐陽:“她賺多少錢跟我沒關係。我隻是想跟正常男女朋友一樣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出去旅遊。我想跟她呆在一起,想跟她說說話。但是因為她是大明星,我不能直接跟她走在一起,不能去牽她的手,就隻能看著她在對著 別人微笑。”
“這就沒辦法了,你跟她談戀愛之前應該要想到這些。她也是身不由己。”
歐陽:“我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是有想過這些。我想著隻要我足夠愛她就可以,距離不是問題,我隻能偷偷地看著她也不是問題。我以為隻要有愛就可以了的。”
我很納悶地問:“她雖然忙,也有休息時間吧,不可能24小時都在工作吧。就是休息時間不多,但你們應該能見麵的。”
歐陽:“是啊,休息時間不多。你看我上大學的時候不是經常跑出去不上課嘛,我都是跑出去看她的。偶爾一兩次她到我學校這邊,我就出去看她。”
歐陽上大學的時候確實經常消失,我以為他是做生意去了,沒想到是見女朋友了。
“不過,她是當紅明星,你們這樣偷偷見麵不會被發現嗎?好像當紅明星談戀愛影響會很大,粉絲會很不高興。”
雖然我也不知道粉絲為什麽會不高興,因為談戀愛是人之常情。
歐陽:“是啊,那些偷拍她的狗仔隨處可見,都拿著相機對準她,恨不得把鏡頭懟到她臉上去拍。所以我沒辦法跟她一起走,必須要等到她進入酒店很久之後,我才能上去。我們坐車也必須分開,不能坐在同一輛車上。為了不走漏風聲,她公司的人包括她的助理都不知道,隻有晶晶姐知道。晶晶姐幫助了我們很多。”
媽呀,這戀愛談的,這麽保密的嗎?跟做秘密工作的人一樣,聽起來著實有點慘。
“我覺得你可以做她的助理或者保鏢,這樣不就可以呆在她身邊了嗎?”
歐陽:“我之前有想過這樣,可是晶晶姐不同意,她說怕我失控。如果兩個人過於親密的話,會被媒體當話題炒作,會影響到她的。”
“這……好憋屈啊……”
歐陽:“我們這次吵架也是這樣,前幾天是我們在一起的紀念日,我想著偷偷給她驚喜,結果她因為工作完全忘記了我們的紀念日,而且原本答應要跟我一起的,也因為工作把我晾在一邊。我就跟她吵架了,吵得很兇,比以前都兇。”
“哎,雖然我是外人,不過你想要跟她天天在一起,但是她又沒有時間,我覺得你們兩個還是分開比較好,就不會為這個情所困了。”
歐陽:“可是我愛她呀,分手的話,我們就更加見不到彼此了。”
我無言以對。
歐陽:“你以後千萬別談這麽憋屈的戀愛,不要跟明星談戀愛。”
“以後的事情雖然不知道,不過我不喜歡那些明星,也不想跟他們有什麽瓜葛。我喜歡的是孫燕姿,但是孫燕姿都已經結婚了,而且我隻是以粉絲的心態喜歡她。”
歐陽不再說話,頭一直垂著。我抬頭看天上,星星太少了,什麽時候去沙漠看看滿天繁星。
……
李木子給我發了條信息說有點事情想請我幫忙。我自從當了媽媽的小秘書後,跟之前網絡部的同事很少能見麵。中午吃飯的時候我都是在辦公室吃的,偶爾我會和陳佳玉她們一起去外麵吃飯。
我走到二樓,他正在教新人ps技巧。
我跟著他走進辦公室:“怎麽了?有什麽需要我幫忙的?”
李木子:“是這樣的。你爸爸是董事長,應該認識業務能力很強的律師。我想你可不可以幫我介紹一下,我現在有點麻煩事,需要一個專業的律師去處理。”
“發生什麽事了?”
“是我的鄰居,夫妻兩人,有一個正在讀小學的兒子,平時跟我家關係很好。前段時間,男孩的爸爸在工地因為意外去世了,按理工地應該給一筆賠償金。這筆錢按照法律是給死者的妻子還有小孩的。
但是這個死者的那群親戚看母子兩個好欺負,天天上門去鬧,說他們也有份分死者的賠償金。我和爸媽看不下去去幫忙,但是他們態度太囂張了,差點動手了。我們報警,警察隻能批評教育他們,過一段時間他們又去鬧了。
主要是這筆賠償金還沒有拿到手,工地那邊拖著不願意給。現在很麻煩,我想幫他們請個律師,更有權威性的那種律師。”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嗯,我確實認識一位律師叔叔,他是老律師了。我跟他說一下,然後推薦給你吧。”
李木子:“好,謝謝,太感謝了。”
歐陽自從跟劉曉美在一起後,時間超出了我的預期。以前他都是兩三個月就分手的,最快的時候不超過一個月。但是他跟劉曉美在一起的時間快三年了。
以前他分手的時候沒有任何傷心的表現,而且很快就會有新的女朋友。歐陽給我的印象一直是花花公子,就算是現在跟劉曉美在一起這麽長時間,我依然認為他是花花公子。
“吵架了?情侶之間吵架是常有的情況。”
我抬頭看向天空,隻有一顆星星,那應該是木星,還有一輪峨眉月,現在木星正好伴在峨眉月附近。城市的星空能看到的星星很少,隻有像木星這樣亮度等級為負數的才能看見。
歐陽又歎氣道:“如果隻是吵架就好咯。吵架隻是把問題撕開了,問題一出現,以前的傷口也裂了,血流不止,就這樣。”
“那你們是因為什麽吵架的?吵得這麽嚴重。”
歐陽:“還不是那些老問題。她是明星,是大明星,在電視上演角色,在綜藝裏說話玩遊戲的大明星。
要全國各地跑,要接各種廣告,還要出席各種活動,還要拍各種雜誌,還要去參加那些酒席。忙,太忙了,忙死了。我媽都沒有她忙!”
我不以為意:“可是這些都是她的工作呀,既然她選擇當演員,選擇成為明星。而且她又是當紅的明星,這些工作是她必須要做的。她需要有曝光率,需要時不時地出現在公眾麵前才行,這樣大家才能記住她,不然大家都把她忘記了,她就沒有商業價值了。
你也不能怪她,她接這麽多活動,能賺很多錢的。現在明星出場費代言費都很高,她賺這麽多錢你不該為她感到高興嗎?”
歐陽:“她賺多少錢跟我沒關係。我隻是想跟正常男女朋友一樣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出去旅遊。我想跟她呆在一起,想跟她說說話。但是因為她是大明星,我不能直接跟她走在一起,不能去牽她的手,就隻能看著她在對著 別人微笑。”
“這就沒辦法了,你跟她談戀愛之前應該要想到這些。她也是身不由己。”
歐陽:“我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是有想過這些。我想著隻要我足夠愛她就可以,距離不是問題,我隻能偷偷地看著她也不是問題。我以為隻要有愛就可以了的。”
我很納悶地問:“她雖然忙,也有休息時間吧,不可能24小時都在工作吧。就是休息時間不多,但你們應該能見麵的。”
歐陽:“是啊,休息時間不多。你看我上大學的時候不是經常跑出去不上課嘛,我都是跑出去看她的。偶爾一兩次她到我學校這邊,我就出去看她。”
歐陽上大學的時候確實經常消失,我以為他是做生意去了,沒想到是見女朋友了。
“不過,她是當紅明星,你們這樣偷偷見麵不會被發現嗎?好像當紅明星談戀愛影響會很大,粉絲會很不高興。”
雖然我也不知道粉絲為什麽會不高興,因為談戀愛是人之常情。
歐陽:“是啊,那些偷拍她的狗仔隨處可見,都拿著相機對準她,恨不得把鏡頭懟到她臉上去拍。所以我沒辦法跟她一起走,必須要等到她進入酒店很久之後,我才能上去。我們坐車也必須分開,不能坐在同一輛車上。為了不走漏風聲,她公司的人包括她的助理都不知道,隻有晶晶姐知道。晶晶姐幫助了我們很多。”
媽呀,這戀愛談的,這麽保密的嗎?跟做秘密工作的人一樣,聽起來著實有點慘。
“我覺得你可以做她的助理或者保鏢,這樣不就可以呆在她身邊了嗎?”
歐陽:“我之前有想過這樣,可是晶晶姐不同意,她說怕我失控。如果兩個人過於親密的話,會被媒體當話題炒作,會影響到她的。”
“這……好憋屈啊……”
歐陽:“我們這次吵架也是這樣,前幾天是我們在一起的紀念日,我想著偷偷給她驚喜,結果她因為工作完全忘記了我們的紀念日,而且原本答應要跟我一起的,也因為工作把我晾在一邊。我就跟她吵架了,吵得很兇,比以前都兇。”
“哎,雖然我是外人,不過你想要跟她天天在一起,但是她又沒有時間,我覺得你們兩個還是分開比較好,就不會為這個情所困了。”
歐陽:“可是我愛她呀,分手的話,我們就更加見不到彼此了。”
我無言以對。
歐陽:“你以後千萬別談這麽憋屈的戀愛,不要跟明星談戀愛。”
“以後的事情雖然不知道,不過我不喜歡那些明星,也不想跟他們有什麽瓜葛。我喜歡的是孫燕姿,但是孫燕姿都已經結婚了,而且我隻是以粉絲的心態喜歡她。”
歐陽不再說話,頭一直垂著。我抬頭看天上,星星太少了,什麽時候去沙漠看看滿天繁星。
……
李木子給我發了條信息說有點事情想請我幫忙。我自從當了媽媽的小秘書後,跟之前網絡部的同事很少能見麵。中午吃飯的時候我都是在辦公室吃的,偶爾我會和陳佳玉她們一起去外麵吃飯。
我走到二樓,他正在教新人ps技巧。
我跟著他走進辦公室:“怎麽了?有什麽需要我幫忙的?”
李木子:“是這樣的。你爸爸是董事長,應該認識業務能力很強的律師。我想你可不可以幫我介紹一下,我現在有點麻煩事,需要一個專業的律師去處理。”
“發生什麽事了?”
“是我的鄰居,夫妻兩人,有一個正在讀小學的兒子,平時跟我家關係很好。前段時間,男孩的爸爸在工地因為意外去世了,按理工地應該給一筆賠償金。這筆錢按照法律是給死者的妻子還有小孩的。
但是這個死者的那群親戚看母子兩個好欺負,天天上門去鬧,說他們也有份分死者的賠償金。我和爸媽看不下去去幫忙,但是他們態度太囂張了,差點動手了。我們報警,警察隻能批評教育他們,過一段時間他們又去鬧了。
主要是這筆賠償金還沒有拿到手,工地那邊拖著不願意給。現在很麻煩,我想幫他們請個律師,更有權威性的那種律師。”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嗯,我確實認識一位律師叔叔,他是老律師了。我跟他說一下,然後推薦給你吧。”
李木子:“好,謝謝,太感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