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她們不會坐牢!
一個頹廢富二代的日常 作者:來自獵戶座的小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爸爸按下了視頻播放鍵,手機裏傳來了女孩淒慘的叫聲,還有不斷求饒的聲音。
那一聲聲歇斯底裏的“對不起”還有“救命”,我的身體開始顫抖,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憤怒。
潘誌梁睜大眼睛驚訝地看向這邊,他可能也沒聽過這種聲音。張蘭蘭的哭聲像一隻蟲子爬進了我的耳朵,我低著頭忍著憤怒,我怕自己再次失控。
那三個始作俑者已經低著頭不敢再看我了。
爸爸關掉了視頻,將手機交給了身邊戴眼鏡的叔叔,戴眼鏡的叔叔拿著手機走了出去。
爸爸說:“這位家長,手機裏有你女兒打人的視頻,還有這位教導主任……”
教導主任“唰”地一下站起來。
“我還要備課,我先走了!”
班主任起身直接把他攔住說:“主任,這三位是你班裏的同學,你肯定是要留下來把事情處理完才能走啊!”
齊佳麗的爸爸換了張臉,笑眯眯地說:“這小孩子之間打打鬧鬧,是很正常的事情,偶爾玩過火了,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爸爸說:“這位家長,手機裏的那段錄像表明的你女兒的行為可不是什麽小孩子之間的打鬧呀!正常的玩鬧會把別人關在籠子裏嗎?”
齊佳麗的爸爸顯然不知道怎麽反駁了,於是舉起手一巴掌甩在齊佳麗的臉上,大聲罵道:“還不快過去道歉!”
齊佳麗低著頭向我走過來,我厭惡地退後了幾步。
“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打你的!是我自己撞上你的,是我的錯。”
我大聲說道:“你該道歉的人不是我!是被你關進籠子裏的女生!還有被你和你黑社會男朋友打劫的同學!”
齊佳麗猛地抬頭看向我,整張臉都扭曲在了一起,她伸手就要來抓我,被我爸爸攔住了。
齊佳麗爸爸走過來一把扯住齊佳麗的頭發把她拽到了地上。
“什麽黑社會?什麽男朋友?你都幹了些什麽?”
齊佳麗低著頭站了起來。
那個戴眼鏡的叔叔走了進來,他對爸爸說:“我已經報警了,警察馬上就來。”
齊佳麗爸爸卑微著身體走過來,他露出諂媚的笑說:“犯不著吧,就是同學之間摩擦產生的誤會,那個被打的同學在哪兒?我們馬上向她道歉!我會好好教訓我女兒的,她下次絕對不會再犯的!”
禿頭見狀邁開腿就想跑,被黑衣服的叔叔攔了迴去,齊佳麗的爸爸伸手揪住禿頭那僅剩的頭發,還用雙手抱住他,把禿頭摔在了地上,兩個成年人就這麽扭打在了一起。
潘誌梁饒有興致地看著,班主任趕緊上前要把兩個人分開。
戴眼鏡的叔叔說:“這位家長,你女兒的行為已經犯法了,還有這位老師的行為也已經觸犯法律了,我們還是等警察來一起去警察局一趟吧。”
晚自習第一節課的下課鈴聲響起,與此同時響徹在校園夜空的還有警車的聲音。下課的學生用充滿好奇的眼神看向辦公室,他們一個個不敢站到走廊上,全都從狹小的教室門口探出身體,圍觀是人的本性。
警察過來把我們一行人帶走了,我走進教室去拿書包,歐陽走過來問我:“怎麽了?發生什麽事情了?”
我看了他一眼說:“以後再跟你說吧,我要先走了。”
我拍了拍王婷婷示意她別擔心。
我和那位戴眼鏡的叔叔坐上了我爸爸的車,爸爸跟我說這位叔叔是位律師,姓李。
“叔叔,那三個人會坐牢吧。”
李律師扶了扶眼鏡歎了口氣,無奈地說:“不會。”
“為什麽啊?她們打人了,而且還做了這麽過分的事情,欺淩別人。”
“因為她們都還是未成年人,頂多是批評教育,後續的話如果受害者家長願意可以打官司要求民事賠償。”
“可是她們做了那麽過分的事情,這明明是犯法了。”
我迴想了那些畫麵,已經不能用過分來形容了,跟惡魔沒什麽兩樣,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會做出這種事情!
“這是刑法裏麵規定的,未成年人有豁免權,法律上認為未成年熱心智不成熟,容易被一些因素誘導。因為青春期激素分泌原因會控製不住自己,就像精神病一樣,主觀上意識不到自己在犯罪,也就是說她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犯法的。”
我搖著頭說:“不對,她們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麽,齊佳麗還把欺負別人的事情說出來,她還向別人炫耀,為什麽做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情不能受到懲罰?就因為年齡沒到就饒過她們?”
李律師無奈地說:“就目前來講是這樣。”
“這樣太沒道理了!她們以欺負別人為樂,做的那些事情也不是一個正常人能做出來的。從她們做的那些事情來看,可以認定她們是壞人,壞人去欺負無辜的人而且還不止一個。”
“如果不處罰她們,她們隻會更加肆無忌憚的,原本欺負一個人就該受到處罰的,結果一個兩個都因為年齡犯過她們。”
“那麽就會繼續出現三個四個五個受害者,之後的受害者多無辜!這本該可以避免的呀!法律為什麽要這麽仁慈?”
爸爸摸著我的頭說:“有些事情不是我們所能決定的,也不是非黑即白的,像法律這麽複雜的東西,需要考慮的是整個社會而不是個人,而且要各方麵都考慮到。”
我低下頭看著自己的鞋子說:“為什麽不能是血債血還的那種呢?她們折磨別人,那麽她們也該受到那種折磨,讓她們感覺到痛,這樣她們才會害怕,才不敢做這件事。”
李律師點點頭說:“咋一聽是有道理,而且殘酷的刑罰確實有足夠的威懾力,但那樣的話就違背人權了,就算他是罪犯他也有人的尊嚴和權利。法律目的不是懲罰而是改造,允許人改過自新重新迴歸社會,允許她們重新去做一個好人。”
李律師看我還沒懂又補充道:“當然目前的法律並不完善,所以我們才要不斷去修改法律,使其變得更加完善。”
我能明白律師的意思,隻是我想知道的是人真的是人嗎?也許隻是披著人外形的惡魔呢?
那一聲聲歇斯底裏的“對不起”還有“救命”,我的身體開始顫抖,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憤怒。
潘誌梁睜大眼睛驚訝地看向這邊,他可能也沒聽過這種聲音。張蘭蘭的哭聲像一隻蟲子爬進了我的耳朵,我低著頭忍著憤怒,我怕自己再次失控。
那三個始作俑者已經低著頭不敢再看我了。
爸爸關掉了視頻,將手機交給了身邊戴眼鏡的叔叔,戴眼鏡的叔叔拿著手機走了出去。
爸爸說:“這位家長,手機裏有你女兒打人的視頻,還有這位教導主任……”
教導主任“唰”地一下站起來。
“我還要備課,我先走了!”
班主任起身直接把他攔住說:“主任,這三位是你班裏的同學,你肯定是要留下來把事情處理完才能走啊!”
齊佳麗的爸爸換了張臉,笑眯眯地說:“這小孩子之間打打鬧鬧,是很正常的事情,偶爾玩過火了,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爸爸說:“這位家長,手機裏的那段錄像表明的你女兒的行為可不是什麽小孩子之間的打鬧呀!正常的玩鬧會把別人關在籠子裏嗎?”
齊佳麗的爸爸顯然不知道怎麽反駁了,於是舉起手一巴掌甩在齊佳麗的臉上,大聲罵道:“還不快過去道歉!”
齊佳麗低著頭向我走過來,我厭惡地退後了幾步。
“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打你的!是我自己撞上你的,是我的錯。”
我大聲說道:“你該道歉的人不是我!是被你關進籠子裏的女生!還有被你和你黑社會男朋友打劫的同學!”
齊佳麗猛地抬頭看向我,整張臉都扭曲在了一起,她伸手就要來抓我,被我爸爸攔住了。
齊佳麗爸爸走過來一把扯住齊佳麗的頭發把她拽到了地上。
“什麽黑社會?什麽男朋友?你都幹了些什麽?”
齊佳麗低著頭站了起來。
那個戴眼鏡的叔叔走了進來,他對爸爸說:“我已經報警了,警察馬上就來。”
齊佳麗爸爸卑微著身體走過來,他露出諂媚的笑說:“犯不著吧,就是同學之間摩擦產生的誤會,那個被打的同學在哪兒?我們馬上向她道歉!我會好好教訓我女兒的,她下次絕對不會再犯的!”
禿頭見狀邁開腿就想跑,被黑衣服的叔叔攔了迴去,齊佳麗的爸爸伸手揪住禿頭那僅剩的頭發,還用雙手抱住他,把禿頭摔在了地上,兩個成年人就這麽扭打在了一起。
潘誌梁饒有興致地看著,班主任趕緊上前要把兩個人分開。
戴眼鏡的叔叔說:“這位家長,你女兒的行為已經犯法了,還有這位老師的行為也已經觸犯法律了,我們還是等警察來一起去警察局一趟吧。”
晚自習第一節課的下課鈴聲響起,與此同時響徹在校園夜空的還有警車的聲音。下課的學生用充滿好奇的眼神看向辦公室,他們一個個不敢站到走廊上,全都從狹小的教室門口探出身體,圍觀是人的本性。
警察過來把我們一行人帶走了,我走進教室去拿書包,歐陽走過來問我:“怎麽了?發生什麽事情了?”
我看了他一眼說:“以後再跟你說吧,我要先走了。”
我拍了拍王婷婷示意她別擔心。
我和那位戴眼鏡的叔叔坐上了我爸爸的車,爸爸跟我說這位叔叔是位律師,姓李。
“叔叔,那三個人會坐牢吧。”
李律師扶了扶眼鏡歎了口氣,無奈地說:“不會。”
“為什麽啊?她們打人了,而且還做了這麽過分的事情,欺淩別人。”
“因為她們都還是未成年人,頂多是批評教育,後續的話如果受害者家長願意可以打官司要求民事賠償。”
“可是她們做了那麽過分的事情,這明明是犯法了。”
我迴想了那些畫麵,已經不能用過分來形容了,跟惡魔沒什麽兩樣,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會做出這種事情!
“這是刑法裏麵規定的,未成年人有豁免權,法律上認為未成年熱心智不成熟,容易被一些因素誘導。因為青春期激素分泌原因會控製不住自己,就像精神病一樣,主觀上意識不到自己在犯罪,也就是說她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犯法的。”
我搖著頭說:“不對,她們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麽,齊佳麗還把欺負別人的事情說出來,她還向別人炫耀,為什麽做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情不能受到懲罰?就因為年齡沒到就饒過她們?”
李律師無奈地說:“就目前來講是這樣。”
“這樣太沒道理了!她們以欺負別人為樂,做的那些事情也不是一個正常人能做出來的。從她們做的那些事情來看,可以認定她們是壞人,壞人去欺負無辜的人而且還不止一個。”
“如果不處罰她們,她們隻會更加肆無忌憚的,原本欺負一個人就該受到處罰的,結果一個兩個都因為年齡犯過她們。”
“那麽就會繼續出現三個四個五個受害者,之後的受害者多無辜!這本該可以避免的呀!法律為什麽要這麽仁慈?”
爸爸摸著我的頭說:“有些事情不是我們所能決定的,也不是非黑即白的,像法律這麽複雜的東西,需要考慮的是整個社會而不是個人,而且要各方麵都考慮到。”
我低下頭看著自己的鞋子說:“為什麽不能是血債血還的那種呢?她們折磨別人,那麽她們也該受到那種折磨,讓她們感覺到痛,這樣她們才會害怕,才不敢做這件事。”
李律師點點頭說:“咋一聽是有道理,而且殘酷的刑罰確實有足夠的威懾力,但那樣的話就違背人權了,就算他是罪犯他也有人的尊嚴和權利。法律目的不是懲罰而是改造,允許人改過自新重新迴歸社會,允許她們重新去做一個好人。”
李律師看我還沒懂又補充道:“當然目前的法律並不完善,所以我們才要不斷去修改法律,使其變得更加完善。”
我能明白律師的意思,隻是我想知道的是人真的是人嗎?也許隻是披著人外形的惡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