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學會了漢字以來我前前後後寫過的情書可以裝訂成書,不過大多數全石沉大海,杳杳無訊。


    我並非寫得不感人,至少我覺得很感人。我知道我喜歡的姑娘在收到情書之餘先不去臆想我的樣子,而是在同伴們麵前擺擺說:“去他媽的,又一封。”然後再看署名,如果是自己不動心的男生,大多就會當眾撕成碎片看也不看,免得自己喜歡且喜歡自己的男生心生罅隙。


    我想一般姑娘看到我的名字時幾乎不會看內容,因為對我本人的知根究底,也就明白我寫了些什麽。因為我生得比較簡單,比較好理解,我是屬於那種直白到乏味的男人。


    當然上述情景是我意淫出來的,不過,我能預感到,很多情書必遭此下場了。


    我一般在情書的開頭會寫,某某姑娘你好,冒號,然後另起一行,空兩格,再寫:認識你是我生命的開始,以前從不慬為啥活著,自從見了你,我明白了我活著就是因為你活著。


    我一般會絞盡腦汁甚至不惜抄襲美麗的散文拚湊一份感人肺腑讓愛直達對方心靈的情書。


    這一切的目的,說得雅是為愛情,說得有傷大雅是為泡妞。如果是女青年給男青年,說得雅也為愛情,說得難聽點子就是直接想男人了。可我認為不論想女人了還是想男人了,都是內心欲望的表達且帶有愛的想法,從另一個層麵也可以說,你的生命是運動著的、存在著的、敘述著的,並非一個簡單的符號。


    愛,讓人們彼此產生了聯係,表現著社會契約的形式,而讓這種形式發生的介質就是一紙情書。


    我一直認為情書比如今的通訊科技浪漫,更富激情。如今兩個人交往缺少遐想的空間,更缺少神秘感。兩個人一人一手機,不是qq就是微信,不是微博就是陌陌,還有等等等等。就算某人放個屁對方馬上就能曉得,這種快節奏下的愛的表達,失去了時間的考驗顯得蒼白。任何一個事物都要經曆歲月蹉跎才會光彩自現,而愛情比任何事物都迫切需要歲月地淘洗,一句我愛你,出自你迂迴曲折的內心世界,走過萬水千山,曆經滄桑才能動情動人,讓接受的人感受你內心世界的豐富多彩,她才能被你所感動。


    如今一句我想你了,簡單到一條短信一個電話一個視屏就解決了,沒有千裏迢迢沒有千重山萬重山也不用漂洋過海,更不用千盼萬盼朝思暮想。一眨眼,所有的心情都表達完了,怪不得倆人的感情脆如薄冰,一碰就會碎。


    而情書所蘊含的千絲萬縷的情義在經曆了時光的旅程,又經過了靈魂千唿萬喚翹首以待,其中的實際份量在時間漫漫道路中逐漸粘上了時間的光華,其意自重,讓閱讀者仔細琢磨文字背後那張顏如玉,是否含情脈脈,是否幽怨孤獨?讓人有著無盡的揣摸,其間味,怎能不樂?


    記得去年我爬桌上揮筆灑灑,有一友問我練書法麽?


    我說,非也,情書也。


    友很惑,好半天才道:費那神思幹嗎,想了唿個電話,晚上陪睡,準高效。


    我道,你懂個屁,這叫情調。


    友說,你這樣,如今的姑娘會被你嚇傻的,什麽年代了還講情調?現在追求的是奔放,是效率!


    後來我把情書寄給了我心儀的姑娘,得,友說得對,那姑娘果然不耐煩,她打電話直接說,我去,都啥時代了?你還搞這麽多形式?你想說什麽發個短信不就行了!聞言,我痛心疾首,我說知道了。同時也明白了對方並不是我的菜,我完全拿錯了菜譜。我捫心自問,在這樣一個風起雲湧的時代,我,真的錯了嗎?


    對,這是一個迅捷的時代,信息量在一秒鍾以幾百萬億公裏的速度更新,難道愛情也要追求迅捷?


    情書無言地退出了愛情巿場的份額,取代它的是網絡。


    不過我還是想唿籲,能提筆就盡量提筆,寫一段充滿感情的文字給自己喜歡的人,我相信愛你的姑娘或者小夥兒會更愛你。當洋洋灑灑的文字集結在素淨的白紙上,那一個個從你內心跳出來的小蝌蚪帶著你濃濃的愛,這是一種可見的可珍藏的愛。


    “當我站在人群裏張望,你站在天橋上,玫瑰色的天空下,你憂鬱的眼睛,淨化了我內心的彷徨。”


    “誰是你筆尖下朝思暮想的少年,在歲月的荒城裏輾轉成歌。”


    ……


    一句句暖暖的文字,一張張映滿真誠的白紙,頂得過冷冰冰的機械的沒有色彩的網絡。


    如果以後還會遇到令我心動的姑娘,我還是會拿起筆寫下那些繾綣的文字,留下你穿過歲月卻依然靜美的青春,然後偷偷壓到你香香的枕頭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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