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明顯的,一根小小的白色絨毛。
又立馬移開。
“先……”
一位傭人剛開口,立馬又改了稱唿:“小夫人,早安!”
阮榛笑了笑,沒糾正,轉身離開。
他平靜地走上三樓,洗漱,換衣服,以及拿起昨晚那個,故意丟在屋內的竊聽器。
不知道昨晚發生的一切,宋書靈有沒有聽到。
兄弟倆發生這樣的事,多麽感人至深的親情!沒有觀眾的話,太可惜。
他總感覺,宋書靈身上,也是有點變態的。
不然,誰家好人會給屋裏安裝竊聽器,還特意找人給自己送來呀。
惡人自有惡人磨,讓他們內部消化處理,再合適不過。
阮榛洗完臉,慢條斯理地咬住發圈,下巴上的水珠將落未落
浴室門被推開了。
傳來男人冰冷的聲音。
“球球在哪兒?”
阮榛不動聲色地紮好頭發,抬起頭,看向鏡子中的自己。
以及角落處的宋書靈。
帶著金絲眼鏡,穿著得體,一副優雅的體麵模樣,卻散發著隱隱的壓迫感。
很好,是他想要合作的大佬。
但是……大佬會給自己的寵物起名叫球球嗎?
“你說的是誰,”
阮榛轉過身,後腰硌在洗臉池的邊緣:“那隻鳥,還是……”
“鸚鵡,白鳳頭鸚鵡。”
宋書靈眉頭輕輕皺著,表情有些不耐:“我的鳥為什麽在你這裏?”
這話說的。
阮榛突然有些想笑。
一方麵是因為,之前宋書靈這三個字,代表的就是刻薄寡恩,冷漠無情的形象,所以從他嘴裏出現這樣的話,就感覺有了點說不出的味道。
原來他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冰塊。
也會像自己和黃狗一樣,擁有這樣的朋友,無論是小貓,小狗,小鳥,甚至可能是一株植物,都是生命中的陪伴。
而另一方麵則是……
“你抓了我的鳥?”
宋書靈站在門口,沒鎖門,沒朝阮榛走過來,隔著點不遠不近的距離,聲線微啞地繼續:“它現在在哪兒?”
“三爺,我覺得這話聽起來,有些怪怪的。”
阮雀沉默了下,委婉道:“或許,我們可以不稱唿它為鳥,還是叫名字就好,什麽來著?”
“球球。”
“哦,”
阮榛恍然大悟地點頭:“我明白了,你發現球球不見了,然後通過什麽監控或者線人,知道了它在我這裏,所以坐不住,大早上跑過來交贖金……啊不,我不是那個意思。”
他笑了起來。
似乎為自己講了一個拙劣的笑話,卻並沒有得到對方的迴應,而不好意思地揚起嘴角。
宋書靈緊緊抿著嘴。
“阮榛,”
他第一次叫這個名字。
不是什麽小媽,嫂子,或者先生等任何稱唿,隻是單純的名字。
“告訴我,球球現在在哪裏?”
阮榛仰起臉,很安靜地看著他。
“宋先生,”
他也換了稱唿:“我想給您一個建議,就是孩子大了,可以讓它做自己喜歡的事,吃喜歡的東西,不要太過限製。”
宋書靈睜大了眼睛。
阮榛掀開身上披著的毯子,格子圖案,綴著淺色的流蘇
睡衣口袋裏,一隻鸚哥兒正唿唿大睡,露出個雪白的小腦袋。
發酵的蘋果吃多了,醉了一宿還沒醒。
宋書靈明顯地鬆了一口氣,可又緊接著:“它怎麽迴事,生病了?”
“沒有,”
阮榛放下毛毯:“如果球球會迴答,我想它的答案應該是……”
他略微歪了下腦袋,笑了起來,眼睛亮晶晶的。
“嘎?”
第16章
宋書靈麵無表情地看著他。
眼眸裏沒有一絲起伏,那叫一個古井無波,心如止水。
很顯然,他此時此刻並不覺得阮榛可愛。
心靈全被一隻鸚鵡所占據。
宋書靈隻是想要自己的鳥,想知道球球為什麽生病了。
“吃了發酵的蘋果,”阮榛解釋道:“放的時間有點長,所以就吃醉了。”
他太熟悉這種醉倒的小鳥。
巷子裏有高大的桑葚樹,每當成熟的季節,總會有鳥雀過來,盤旋在枝椏上,久久不肯離開,那麽後果往往是傍晚時分,刷洗幹淨的石板路上,七零八落地躺著貪嘴的扁毛醉鬼。
阮榛寫完了作業,就和黃狗一起坐在樹下,拍拍皮球,玩會跳繩,以及提醒偶來的過路人,不要踩到睡著的小鳥。
這條巷道老舊而偏僻,來往的人並不多,所以對於阮榛而言,也不算什麽麻煩事,在小鳥迷迷瞪瞪醒來的時候,他會笑著揮揮手,說一聲再見。
“醉了?”
宋書靈還是不可置信:“你給球球吃了爛果子?”
也不算爛,就是稍微有點熟過頭,在阮榛的觀念裏,稍微削去一點就能吃,還帶著淡淡的酒香味。
“它自己吃的,”阮榛解釋道,“吃了小米,還有蘋果……”
宋書靈沉著臉伸出手:“把它給我。”
阮榛爽快地點頭:“行。”
他小心翼翼地把鸚鵡從兜裏掏出來,放在宋書靈的掌心,雪白的小家夥絲毫未覺,睡得那叫一個香。
指尖都沒有碰到,彼此間也保持著距離,特公事公辦。
宋書靈的拇指揩過鸚鵡的絨毛,垂著眼眸,神色居然顯得有些溫柔。
但是抬起頭,看向阮榛的時候,立馬恢複成了之前的冰冷。
嗬,男人。
不過,阮榛也不在乎這兩幅麵孔。
畢竟他也這樣。
曾經上學那會,阮榛被一個陌生的學長追求,在明確表達拒絕之後,對方依然死纏爛打,甚至各處瘋狂打聽,想要投其所好,在知道對方很喜歡小貓小狗這種毛茸茸的動物後,他像是開竅似的,滋溜一下躥阮榛麵前了。
“你喜歡狗對嗎?”
學長的眼神閃著興奮的光,震聲道:“來,你可以把我當狗看,來啊!”
話音落下,周圍包括阮榛在內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後退半步。
以免被這突發惡疾的神經病纏上。
沒錯,這人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告白的,覺得這樣的高調熱烈,才更能表達出自己深沉的愛。
阮榛其實,猶豫了那麽一下。
他本來想說的是,把你當成狗,你配嗎?
狗狗多可愛啊!
想想怕傷了對方的心,於是換了話題:“不行,我養狗的話是要絕育的。”
他微笑著看向呆愣的學長,聲音柔和。
“要不,你先考慮一下?”
真好。
善良的心靈果然會有好報。
那個學長再也沒有糾纏過自己。
“阮榛,”
宋書靈又叫他的名字:“你可以繼續。”
他在外麵這些年,對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聞,但傳到耳朵裏的,基本上也都是些花邊。
又立馬移開。
“先……”
一位傭人剛開口,立馬又改了稱唿:“小夫人,早安!”
阮榛笑了笑,沒糾正,轉身離開。
他平靜地走上三樓,洗漱,換衣服,以及拿起昨晚那個,故意丟在屋內的竊聽器。
不知道昨晚發生的一切,宋書靈有沒有聽到。
兄弟倆發生這樣的事,多麽感人至深的親情!沒有觀眾的話,太可惜。
他總感覺,宋書靈身上,也是有點變態的。
不然,誰家好人會給屋裏安裝竊聽器,還特意找人給自己送來呀。
惡人自有惡人磨,讓他們內部消化處理,再合適不過。
阮榛洗完臉,慢條斯理地咬住發圈,下巴上的水珠將落未落
浴室門被推開了。
傳來男人冰冷的聲音。
“球球在哪兒?”
阮榛不動聲色地紮好頭發,抬起頭,看向鏡子中的自己。
以及角落處的宋書靈。
帶著金絲眼鏡,穿著得體,一副優雅的體麵模樣,卻散發著隱隱的壓迫感。
很好,是他想要合作的大佬。
但是……大佬會給自己的寵物起名叫球球嗎?
“你說的是誰,”
阮榛轉過身,後腰硌在洗臉池的邊緣:“那隻鳥,還是……”
“鸚鵡,白鳳頭鸚鵡。”
宋書靈眉頭輕輕皺著,表情有些不耐:“我的鳥為什麽在你這裏?”
這話說的。
阮榛突然有些想笑。
一方麵是因為,之前宋書靈這三個字,代表的就是刻薄寡恩,冷漠無情的形象,所以從他嘴裏出現這樣的話,就感覺有了點說不出的味道。
原來他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冰塊。
也會像自己和黃狗一樣,擁有這樣的朋友,無論是小貓,小狗,小鳥,甚至可能是一株植物,都是生命中的陪伴。
而另一方麵則是……
“你抓了我的鳥?”
宋書靈站在門口,沒鎖門,沒朝阮榛走過來,隔著點不遠不近的距離,聲線微啞地繼續:“它現在在哪兒?”
“三爺,我覺得這話聽起來,有些怪怪的。”
阮雀沉默了下,委婉道:“或許,我們可以不稱唿它為鳥,還是叫名字就好,什麽來著?”
“球球。”
“哦,”
阮榛恍然大悟地點頭:“我明白了,你發現球球不見了,然後通過什麽監控或者線人,知道了它在我這裏,所以坐不住,大早上跑過來交贖金……啊不,我不是那個意思。”
他笑了起來。
似乎為自己講了一個拙劣的笑話,卻並沒有得到對方的迴應,而不好意思地揚起嘴角。
宋書靈緊緊抿著嘴。
“阮榛,”
他第一次叫這個名字。
不是什麽小媽,嫂子,或者先生等任何稱唿,隻是單純的名字。
“告訴我,球球現在在哪裏?”
阮榛仰起臉,很安靜地看著他。
“宋先生,”
他也換了稱唿:“我想給您一個建議,就是孩子大了,可以讓它做自己喜歡的事,吃喜歡的東西,不要太過限製。”
宋書靈睜大了眼睛。
阮榛掀開身上披著的毯子,格子圖案,綴著淺色的流蘇
睡衣口袋裏,一隻鸚哥兒正唿唿大睡,露出個雪白的小腦袋。
發酵的蘋果吃多了,醉了一宿還沒醒。
宋書靈明顯地鬆了一口氣,可又緊接著:“它怎麽迴事,生病了?”
“沒有,”
阮榛放下毛毯:“如果球球會迴答,我想它的答案應該是……”
他略微歪了下腦袋,笑了起來,眼睛亮晶晶的。
“嘎?”
第16章
宋書靈麵無表情地看著他。
眼眸裏沒有一絲起伏,那叫一個古井無波,心如止水。
很顯然,他此時此刻並不覺得阮榛可愛。
心靈全被一隻鸚鵡所占據。
宋書靈隻是想要自己的鳥,想知道球球為什麽生病了。
“吃了發酵的蘋果,”阮榛解釋道:“放的時間有點長,所以就吃醉了。”
他太熟悉這種醉倒的小鳥。
巷子裏有高大的桑葚樹,每當成熟的季節,總會有鳥雀過來,盤旋在枝椏上,久久不肯離開,那麽後果往往是傍晚時分,刷洗幹淨的石板路上,七零八落地躺著貪嘴的扁毛醉鬼。
阮榛寫完了作業,就和黃狗一起坐在樹下,拍拍皮球,玩會跳繩,以及提醒偶來的過路人,不要踩到睡著的小鳥。
這條巷道老舊而偏僻,來往的人並不多,所以對於阮榛而言,也不算什麽麻煩事,在小鳥迷迷瞪瞪醒來的時候,他會笑著揮揮手,說一聲再見。
“醉了?”
宋書靈還是不可置信:“你給球球吃了爛果子?”
也不算爛,就是稍微有點熟過頭,在阮榛的觀念裏,稍微削去一點就能吃,還帶著淡淡的酒香味。
“它自己吃的,”阮榛解釋道,“吃了小米,還有蘋果……”
宋書靈沉著臉伸出手:“把它給我。”
阮榛爽快地點頭:“行。”
他小心翼翼地把鸚鵡從兜裏掏出來,放在宋書靈的掌心,雪白的小家夥絲毫未覺,睡得那叫一個香。
指尖都沒有碰到,彼此間也保持著距離,特公事公辦。
宋書靈的拇指揩過鸚鵡的絨毛,垂著眼眸,神色居然顯得有些溫柔。
但是抬起頭,看向阮榛的時候,立馬恢複成了之前的冰冷。
嗬,男人。
不過,阮榛也不在乎這兩幅麵孔。
畢竟他也這樣。
曾經上學那會,阮榛被一個陌生的學長追求,在明確表達拒絕之後,對方依然死纏爛打,甚至各處瘋狂打聽,想要投其所好,在知道對方很喜歡小貓小狗這種毛茸茸的動物後,他像是開竅似的,滋溜一下躥阮榛麵前了。
“你喜歡狗對嗎?”
學長的眼神閃著興奮的光,震聲道:“來,你可以把我當狗看,來啊!”
話音落下,周圍包括阮榛在內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後退半步。
以免被這突發惡疾的神經病纏上。
沒錯,這人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告白的,覺得這樣的高調熱烈,才更能表達出自己深沉的愛。
阮榛其實,猶豫了那麽一下。
他本來想說的是,把你當成狗,你配嗎?
狗狗多可愛啊!
想想怕傷了對方的心,於是換了話題:“不行,我養狗的話是要絕育的。”
他微笑著看向呆愣的學長,聲音柔和。
“要不,你先考慮一下?”
真好。
善良的心靈果然會有好報。
那個學長再也沒有糾纏過自己。
“阮榛,”
宋書靈又叫他的名字:“你可以繼續。”
他在外麵這些年,對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聞,但傳到耳朵裏的,基本上也都是些花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