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要想俏,一身孝。
今天的效果已經拉滿。
既然那狗比作者能給劇情設置得如此俗套,別怪阮榛開始發瘋,在葬禮上整個大的,讓所有人都別想好過!
“少爺們到了!”
傭人急匆匆地跑來,低聲耳語:“先生,您要不去打個招唿?”
“好,”
阮榛語調虛弱:“你扶一下我……”
“這種事不必勞煩別人。”
手肘被人托住,阮榛沒有抬頭,而是借著這個力,慢慢地站了起來。
不用看,就知道來者何人。
大少爺,宋春風。
書中設定的是心機深沉的笑麵虎,實則就是滿嘴謊言的無賴。
阮榛的錄取通知書,就是他撕的。
還撒謊威脅說沒有這個,就無法去學校報道
“不舒服嗎?”
托著肘部的手略微用力,聲音也變得曖昧:“……或者我該叫您,小媽?”
阮榛緩緩地掀起眼皮。
對上了宋春風那張皮笑肉不笑的臉。
“既然大少爺稱唿我一聲母親,”
阮榛抽迴自己的小臂,眸光哀婉:“那我就以長輩的身份,來麵對大少爺了。”
宋春風饒有興趣地看著對方,覺得這個樣子的阮榛跟湯圓似的,軟糯香甜,又懦弱不堪,一捏就能變形,很好欺負,很好玩。
他扯了扯嘴角:“當然……”
“啪!”
話沒說完,他的臉就被打得歪到一邊。
“那我問你,父親的葬禮,你為什麽遲到?”
宋春風一點點地迴頭,呆滯的神情還沒結束,阮榛反手又是一個耳光。
“啪!”
清脆的巴掌聲迴蕩,剛才還在竊竊私語的靈堂變得鴉雀無聲,靜得落針可聞。
所有人訝異的目光,都集中在身著喪服的阮榛身上。
“身為長子,為何不以身作則?”
阮榛麵無表情地看著他。
剛剛不是還在叫媽嗎,怎麽不繼續了?
是不喜歡嗎?
還是這輩子第一次叫,沒經驗啊?
第2章
靈堂是個肅穆的地方。
這裏可能會有歎息,有哀嚎,有撕心裂肺的哭聲。
但很少有這樣尷尬而凝固的場景。
尤其是在場的諸位,都是有頭有臉的體麵人,特意來參加宋家當權者的葬禮,誰曾想,會看到這樣的一幕
阮榛虛虛地垂下手臂,身形微微顫抖,似乎在強忍情緒。
而他麵前的宋春風,整個人呆若木雞,兩邊臉頰上的掌痕悄然浮現。
別說,還蠻對稱。
下一秒,阮榛仿佛再也難忍悲傷,捂住自己的嘴,扭頭就走。
人群不由自主地分開,震驚地看著他穿過大片的白菊,消失在走廊盡頭。
恍若花叢中掠過一隻黑蝴蝶。
宋春風這才如夢初醒,嘴角僵硬地抽搐了兩下,眼睛死死地盯著阮榛的背影。
不過是父親的一個小玩意!
居然敢當著眾人的麵抽他耳光!
一位本家長輩過來打圓場:“好了,你也不用跟他計較,畢竟這種人……”
對方用餘光瞥了眼周圍,發覺眾人都開始迴避眼神,假裝剛才的一幕沒有發生,這才壓低聲音:“那個姓阮的,到底怎麽迴事?”
“誰知道!”
宋春風憤然地拽了下自己領帶:“本來我們商量過,不打算讓他在這種場合出現,沒想到非要來……”
還特麽大早上就來,跪坐在靈堂最前方的位置。
這不就是昭告天下,自己是宋家的“小夫人”嗎?
他也配?
宋春風按捺眼神中的陰冷,強裝笑容:“父親在天之靈,也不會想看到這樣的情況,等葬禮結束再說吧。”
早就打聽過了。
那阮榛是孤兒,被個拾荒老頭撿迴去,住在城郊的一條破舊巷子裏,跟野孩子似的長大,看著就沒一點的教養,除了張臉,一無是處。
也就在今年考了個研究生,那又如何?
宋春風親手撕了那張錄取通知書。
他很喜歡這種,讓人眼睜睜看著希望破滅的感覺。
捏死對方,不過像捏死一隻小螞蟻。
就是父親不知吃錯什麽藥,死活要給阮榛娶迴家,據說是一次酒宴,看到了來勤工儉學的阮榛,當即被迷了心竅,茶飯不思的,非要給人弄到手。
宋春風他們幾個,也沒啥意見。
畢竟父親多年沒有續弦,風流在外,早就習慣。
七個兒子,也不是一個媽生的。
誰知父親要跟人領證!
這可是具有法律效應的!
還以為阮榛會故意待價而沽,扭捏作態,誰曾想直接就簽署協議,巴巴地往宋家跑,第一次見麵那天,他為了滅人威風,故意趁父親不注意,揚起那張薄薄的錄取通知書:“小媽,想要這個嗎?”
他戲謔道:“想要的話,就跟我上床”
當時的阮榛,滿臉的手足無措。
萬萬沒想到今天能做出這樣的事。
宋春風咬緊後槽牙,莫非,真的是和老頭有感情?
-
洗手間裏播放著輕柔的音樂,水流汩汩,阮榛仔細地擦著手。
“上床,”
他輕聲笑了起來:“給你上墳還差不多。”
撕錄取通知書,都是什麽睿智才能做出來的行為。
根本不會對學業造成影響。
充其量麻煩一些,多跑兩趟手續。
宋春風太有優越感,或者說,整個宋家都從根上爛了,脫離世間那麽久,連最基礎的常識都不清楚。
阮榛抬眸,看向鏡中的自己。
這本書實在毀三觀,他無法梳理裏麵的全部情節,隻依稀記得大致走向。
不知是作者能力問題,還是到最後實在圓不下去,在故事的結局,這七個兒子給宋家折騰了個幹幹淨淨。
曾經花錢如流水的豪門,樹倒猢猻散,隻剩殘瓦斷垣。
“那七位少爺呢?”
“都沒了!”
鏡中的阮榛沒什麽表情,睫毛垂下,擋住眸中的神情。
他清清楚楚地記得這段對話,以及番外的一個模糊畫麵。
在荒涼的冬日裏,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踏雪而來,抖落肩上的潔白,於墓前沉默許久。
“大哥,”
那人語調微啞:“宋家,已經徹底完了。”
阮榛略微皺了下眉。
這裏著墨不多,但按照自己的推測,那個男人應該就是最令少爺們敬仰、畏懼,大氣都不敢出的存在
宋書靈。
【他是老夫人最小、也最疼愛的孩子,和大哥宋琴文相差二十二歲,自小就無法無天,長大後遠離家族,很少迴來。】
【宋三爺的字典裏,沒有循規守矩這四個字,他刻薄寡恩,總是遊走在違法的邊緣,漫不經心地點上一支煙,穿著西裝踩住仇人的腦袋,扯平剛剛揉皺的襯衫,優雅隻是他的外殼,包裹的是強硬的肌肉和狼子野心。】
而書中似乎暗示,宋家最後的垮台,和宋書靈脫不開幹係。
今天的效果已經拉滿。
既然那狗比作者能給劇情設置得如此俗套,別怪阮榛開始發瘋,在葬禮上整個大的,讓所有人都別想好過!
“少爺們到了!”
傭人急匆匆地跑來,低聲耳語:“先生,您要不去打個招唿?”
“好,”
阮榛語調虛弱:“你扶一下我……”
“這種事不必勞煩別人。”
手肘被人托住,阮榛沒有抬頭,而是借著這個力,慢慢地站了起來。
不用看,就知道來者何人。
大少爺,宋春風。
書中設定的是心機深沉的笑麵虎,實則就是滿嘴謊言的無賴。
阮榛的錄取通知書,就是他撕的。
還撒謊威脅說沒有這個,就無法去學校報道
“不舒服嗎?”
托著肘部的手略微用力,聲音也變得曖昧:“……或者我該叫您,小媽?”
阮榛緩緩地掀起眼皮。
對上了宋春風那張皮笑肉不笑的臉。
“既然大少爺稱唿我一聲母親,”
阮榛抽迴自己的小臂,眸光哀婉:“那我就以長輩的身份,來麵對大少爺了。”
宋春風饒有興趣地看著對方,覺得這個樣子的阮榛跟湯圓似的,軟糯香甜,又懦弱不堪,一捏就能變形,很好欺負,很好玩。
他扯了扯嘴角:“當然……”
“啪!”
話沒說完,他的臉就被打得歪到一邊。
“那我問你,父親的葬禮,你為什麽遲到?”
宋春風一點點地迴頭,呆滯的神情還沒結束,阮榛反手又是一個耳光。
“啪!”
清脆的巴掌聲迴蕩,剛才還在竊竊私語的靈堂變得鴉雀無聲,靜得落針可聞。
所有人訝異的目光,都集中在身著喪服的阮榛身上。
“身為長子,為何不以身作則?”
阮榛麵無表情地看著他。
剛剛不是還在叫媽嗎,怎麽不繼續了?
是不喜歡嗎?
還是這輩子第一次叫,沒經驗啊?
第2章
靈堂是個肅穆的地方。
這裏可能會有歎息,有哀嚎,有撕心裂肺的哭聲。
但很少有這樣尷尬而凝固的場景。
尤其是在場的諸位,都是有頭有臉的體麵人,特意來參加宋家當權者的葬禮,誰曾想,會看到這樣的一幕
阮榛虛虛地垂下手臂,身形微微顫抖,似乎在強忍情緒。
而他麵前的宋春風,整個人呆若木雞,兩邊臉頰上的掌痕悄然浮現。
別說,還蠻對稱。
下一秒,阮榛仿佛再也難忍悲傷,捂住自己的嘴,扭頭就走。
人群不由自主地分開,震驚地看著他穿過大片的白菊,消失在走廊盡頭。
恍若花叢中掠過一隻黑蝴蝶。
宋春風這才如夢初醒,嘴角僵硬地抽搐了兩下,眼睛死死地盯著阮榛的背影。
不過是父親的一個小玩意!
居然敢當著眾人的麵抽他耳光!
一位本家長輩過來打圓場:“好了,你也不用跟他計較,畢竟這種人……”
對方用餘光瞥了眼周圍,發覺眾人都開始迴避眼神,假裝剛才的一幕沒有發生,這才壓低聲音:“那個姓阮的,到底怎麽迴事?”
“誰知道!”
宋春風憤然地拽了下自己領帶:“本來我們商量過,不打算讓他在這種場合出現,沒想到非要來……”
還特麽大早上就來,跪坐在靈堂最前方的位置。
這不就是昭告天下,自己是宋家的“小夫人”嗎?
他也配?
宋春風按捺眼神中的陰冷,強裝笑容:“父親在天之靈,也不會想看到這樣的情況,等葬禮結束再說吧。”
早就打聽過了。
那阮榛是孤兒,被個拾荒老頭撿迴去,住在城郊的一條破舊巷子裏,跟野孩子似的長大,看著就沒一點的教養,除了張臉,一無是處。
也就在今年考了個研究生,那又如何?
宋春風親手撕了那張錄取通知書。
他很喜歡這種,讓人眼睜睜看著希望破滅的感覺。
捏死對方,不過像捏死一隻小螞蟻。
就是父親不知吃錯什麽藥,死活要給阮榛娶迴家,據說是一次酒宴,看到了來勤工儉學的阮榛,當即被迷了心竅,茶飯不思的,非要給人弄到手。
宋春風他們幾個,也沒啥意見。
畢竟父親多年沒有續弦,風流在外,早就習慣。
七個兒子,也不是一個媽生的。
誰知父親要跟人領證!
這可是具有法律效應的!
還以為阮榛會故意待價而沽,扭捏作態,誰曾想直接就簽署協議,巴巴地往宋家跑,第一次見麵那天,他為了滅人威風,故意趁父親不注意,揚起那張薄薄的錄取通知書:“小媽,想要這個嗎?”
他戲謔道:“想要的話,就跟我上床”
當時的阮榛,滿臉的手足無措。
萬萬沒想到今天能做出這樣的事。
宋春風咬緊後槽牙,莫非,真的是和老頭有感情?
-
洗手間裏播放著輕柔的音樂,水流汩汩,阮榛仔細地擦著手。
“上床,”
他輕聲笑了起來:“給你上墳還差不多。”
撕錄取通知書,都是什麽睿智才能做出來的行為。
根本不會對學業造成影響。
充其量麻煩一些,多跑兩趟手續。
宋春風太有優越感,或者說,整個宋家都從根上爛了,脫離世間那麽久,連最基礎的常識都不清楚。
阮榛抬眸,看向鏡中的自己。
這本書實在毀三觀,他無法梳理裏麵的全部情節,隻依稀記得大致走向。
不知是作者能力問題,還是到最後實在圓不下去,在故事的結局,這七個兒子給宋家折騰了個幹幹淨淨。
曾經花錢如流水的豪門,樹倒猢猻散,隻剩殘瓦斷垣。
“那七位少爺呢?”
“都沒了!”
鏡中的阮榛沒什麽表情,睫毛垂下,擋住眸中的神情。
他清清楚楚地記得這段對話,以及番外的一個模糊畫麵。
在荒涼的冬日裏,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踏雪而來,抖落肩上的潔白,於墓前沉默許久。
“大哥,”
那人語調微啞:“宋家,已經徹底完了。”
阮榛略微皺了下眉。
這裏著墨不多,但按照自己的推測,那個男人應該就是最令少爺們敬仰、畏懼,大氣都不敢出的存在
宋書靈。
【他是老夫人最小、也最疼愛的孩子,和大哥宋琴文相差二十二歲,自小就無法無天,長大後遠離家族,很少迴來。】
【宋三爺的字典裏,沒有循規守矩這四個字,他刻薄寡恩,總是遊走在違法的邊緣,漫不經心地點上一支煙,穿著西裝踩住仇人的腦袋,扯平剛剛揉皺的襯衫,優雅隻是他的外殼,包裹的是強硬的肌肉和狼子野心。】
而書中似乎暗示,宋家最後的垮台,和宋書靈脫不開幹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