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雲生恢複得還不錯,我給趙雲生辦理了出院手續以後,就坐火車迴去了。


    迴到公寓,一片狼藉,我也顧不上收拾倒頭就睡。


    第二天一早,我正在梳頭,門鈴響了。


    我打開門一看,兩個穿製服的不速之客站在門口,我以為是法院的人來了,趕緊虛掩上門。


    不想兩位用手擋住了門。我對兩位“客人”說:“無論什麽事,請先保持沉默,等到了樓下你們有權發言。”兩個客人有些傻眼,不過對望一下後,他們還是跟著我下了樓。


    剛到樓下,其中一位就從公文包裏取出一張紙鄭重地遞給我:“這是我們海關緝私隊的《拘傳證》,你涉嫌在星雲公司時參與走私,請跟我們走一趟。”


    五雷轟頂——


    我一路上幾次想問緝私警是怎麽迴事,都被他們粗暴地製止了。最後,我被帶進了海關審訊室,才終於正式審訊起我來。


    “你們抓錯人了!我根本沒有走私!你們憑什麽說我走私?有什麽證據?我隻是給星雲公司做諮詢,當年不是說星雲公司老板廖雲走私,後來發現是合夥人李衛星誣陷的啊?李衛星都被抓了,怎麽又走私了?”我一坐下就激動地辯解。


    “啪!”的一聲,一堆資料被摔在我麵前,審訊人員說:“就是李衛星說你是同夥參與走私的!還有星雲公司的副總柯克!雖然廖雲不知情,但是他手下背著他走私撈錢!星雲公司走私已經立案,已經凍結該公司賬戶並查封了其賬冊,這些複印的報關及付匯資料裏均有你的簽名,你說你沒有走私,證據呢?”


    我一把抓起桌上的資料,每一張上都在經辦人處簽著我的名字,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那些簽名確實是我的字體,但我不可能去插手報關業務的,我怎麽會變成經辦人呢?


    我大腦一片空白,但我經曆了上次在東飛公司派出所逃生之後,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增強了。我裝作鎮定地說:“不是,這不是我的簽名!”


    審訊人員傻眼了,他忙拿出一張白紙來,遞給我一支筆讓我寫自己的名字。


    我拿起筆,歪歪扭扭地寫了我的名字。審訊人員看了,皺著眉頭拿過去給貌似他們領導的人看,領導看了後拿著那張紙走過來,對我語重心長地講起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來。


    我耐心地聽著,法律,多少還是懂一點兒的,我知道他們如果不能舉證,最多關押我24小時,24小時後我還是自由人,需要的隻是耐心而已。


    “長官,我有些內急,能去洗手間嗎?”我問。


    那位領導派剛才和我談話的審訊員帶我去洗手間。我來到洗手間,迅速關上門,然後撥了趙雲生的手機:“趙總,今天我又被海關關押了,李衛星說我參與星雲公司當年走私,當年走私是廖雲副總柯克和我合夥幹的!”


    趙雲生安慰了我幾句,他似乎已經對我無常的警訊感到習以為常了,也堅信我會沒事的。


    我剛想撥通麵具人的電話,問問他這個萬事通這個“走私”怎麽迴事?


    審訊員在門口催促:“請注意時間到了。”上廁所也限時間?什麽狗屁規定?我隻好悻悻地走了出來。


    走到審訊室門口,就聽裏麵傳來那位領導的聲音:“注意,這個家夥反偵察能力很強……”我一聽不好,他們看來是不會輕易放過我了。


    接下來的時間,我除了堅持說自己沒有走私外,其他的問題一概不迴答。


    那位領導在安排其他人員再迴星雲公司搜集證據,將我曆史簽名全部複印迴來。


    我聽著他安排工作,心裏咚咚打鼓,雖然明明知道自己沒有走私,但我沒有證據他們有證據,有了我的簽名,那我如果無法替自己辯護的話,隻能被無辜關押,然後通知家屬,然後……


    “不會的!不會的!我不會這麽倒黴的!老天不會這麽捉弄我的!”我拚命搖頭,克製自己往壞的方麵想。


    審訊人員卻緊張起來,小跑著過去給領導報告:“報告科長,疑犯好像吞服過搖頭丸……”


    我真是無語了,他們已經認定我是犯罪分子,連搖個頭都和吸毒聯係起來,我一介良民,怎麽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想當初揮一揮衣袖地走了,原以為多麽幹脆瀟灑,卻不想如此的藕斷絲連,旁生枝節,我和前公司還真是剪不斷理還亂的有緣啊。


    我沉下心來,仔細想著怎麽在這24小時內想辦法解決自己,有學法律的熟人嗎?好似沒有。


    雖然邱大狀公司很多合作的律師,可是事到如今還敢聯係邱大狀的律師們嗎?至於其他客戶公司結識的律師,當律師的,一個比一個門兒精,沒有錢誰幫你啊?


    想到自己以前的錢都給媽媽治病用完了,後來的分紅還掛在邱大狀賬麵上,一分錢沒到手啊就和邱大狀分道揚鑣了,那些錢估計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了!除非和邱大狀同流合汙!


    找星雲公司的員工證明,證明我沒有走私,對了,就這麽辦!我注意已定,又找那位科長說:“領導,我有證明人,我以前的同事可以證明我沒有走私。”


    那位科長聽了我的話,嘴角一挑冷笑了一下,他向審訊員使了個眼色,審訊員立即心領神會地又翻出一遝資料摔在我麵前。“自己看吧!”他嘲諷地說。


    我一張一張地翻看著那些所謂“筆錄”,所有被詢問的所謂“證人”——星雲公司的員工,全都統一口徑迴答:“不清楚。”


    雖然我早已對人性有所準備,但我仍不免感到有些心寒。


    “患難見真情啊!看來我不到今天這般田地,我還以為自己有很多朋友呢!不能怪他們,這不是丟份工作這麽簡單的事情,分分鍾要丟掉性命,和我這個嫌疑犯撇清關係是明智的。”我自我安慰著。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我一遍遍在內心安慰自己要放鬆,可不知什麽時候嘴角竟然冒出兩個大泡,這種大泡隻有我高考前和工作中很大壓力的時候才出現過。看來身體總有不聽使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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