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端午,吳歲晚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至少遠遠瞧過去,她像是一個正常人。


    她會自己梳洗打扮,下廚房炒菜,去池塘邊釣魚,有時候還會捧著醫書,一看三兩個時辰。


    吳歲晚好像一個真正的貴夫人,穿金戴銀,悠悠哉哉,一天到晚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但她的腦子,還是迷糊的。無論身邊有多少人,誰說了多少話,發生多少熱鬧,她是完全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沈長戈慢慢減少羽化散的用量,吳歲晚沒有察覺,或是察覺了,根本毫不在意。她在自己的想象裏慢慢適應,真真體驗。


    原來,世間空空蕩蕩,前路無親無愛,我也可以活得輕鬆自在。


    不問別人的喜歡,隻管自己的快樂。


    沒有人比沈長戈更了解,吳歲晚什麽樣子才是真的清醒。他不心急,也不焦慮,由著她的性子,天天上房揭瓦,他都在旁邊加油助威。


    端午過後,蓄養五千騎兵的事務不能再耽擱下去,沈長戈便帶著吳歲晚到了邊關小鎮。


    沈大將軍遴選士兵,吳歲晚就漫山遍野,沾花惹草。


    沈大將軍精挑駿馬,吳歲晚就縱馬馳騁,肆意歡笑。


    沈大將軍和手下對酒當歌,吳歲晚也要搶來一杯,不醉不休。


    他們來到邊關小鎮五日後的一天,沈夫人半夜驚醒,要去草原騎馬。沈長戈二話不說,立刻登上靴子,陪她前往,從幽幽深夜玩耍到天光大亮。


    沈將軍寵妻無度,沈夫人普通任性,聲名遠播,擋都擋不住。


    三寶說他家將軍快三十歲了,還沒當過爹,饞兒女又饞不來,已經瘋魔了。把媳婦兒當女兒疼寵,慣的不成樣子,很難不是邊關第一大笑話。


    沈長戈隻冷冷的迴他一句,老子願意!


    東元與大靖的習俗不同,不過端午節,隻是每年五月中旬,各地都會有一場賽馬大會。


    雖說近一兩年,每到冬季,兩國邊境都有大小衝突,但一直沒有正式宣戰。都是你偷我一匹馬,我趕你一頭豬,小來小去的試探。


    到了春夏秋三季,底下的百姓來往密切,做生意湊熱鬧,都為自己小日子打算,不分誰是哪裏的人。


    所以,大靖百姓也會跨過邊境五裏地,參加東元黑雲城舉行的賽馬大會。


    “歲晚,夫君帶你出遠門,你要聽話哦,不可以亂跑。”


    沈長戈一大清早就給吳歲晚換上東元服飾,一邊幫她提靴子,一邊囑咐道:“夫君要去買兩匹好馬,還要找尋幾個會養馬的能人。歲晚也跟著去見見世麵,若是表現得好,迴來多給你吃一塊糖。”


    “好馬?會養馬的能人?”


    吳歲晚喃喃自語,扯了扯袖子領子,很是喜歡。這衣服好啊!胳膊腿兒綁得緊緊的,利利索索。裙擺也不長,剛好蓋住屁股,既不失文雅,幹啥也方便。


    “我喜歡騎馬,我也想養好馬……”


    “好啊!”


    沈長戈站起身,又幫吳歲晚理了理頭發。為了隱藏身份,沒有給她戴張揚貴重的首飾,隻用布條和銀簪子做普通婦人裝扮。


    “歲晚,從現在開始,你我就是一對普通商人夫婦。我們家有一片大草場,缺幾匹好馬,也缺會養馬的能人。夫君帶你去看賽馬大會,你看中哪匹馬,咱們就買下來,連養馬那個人也帶迴家,你說好不好玩兒?”


    賽馬大會?一群馬比誰跑得快嗎?


    吳歲晚歪頭想了想,那個畫麵蠻有意思。


    “我要跑得最快的那一個……”


    “好……歲晚想要哪個,咱們就買哪個。”


    沈長戈挎上刀,又去裝銀子,吳歲晚卻等得不耐煩了,拽著他就走。


    “說幹啥就幹啥,痛快一點。”


    “哎哎……再著急也得帶足銀子,沒有錢,還想買東西?若是在別人地盤上耍霸王,咱們連家都迴不得。”


    沈長戈無奈,示意三寶帶足銀子帶好人手,自己先隨著吳歲晚出門找馬。


    “買賣是可以談的,我最懂做買賣了。沒有我談不成的生意,省不了的銀子,也沒有我買不了的東西。”


    吳歲晚跨上馬,勒著韁繩,沒有著急出發,而是在原地徘徊思考了一會兒。


    “我記得我小時候很窮的,要一文錢一文錢的攢。但我也記得,我有很多銀子,一出手就是幾百上千兩。究竟哪個是做夢呢?”


    吳歲晚的兩隻眼睛黑白分明,像幼兒的眼眸一樣清透無邪,直直凝望沈長戈,讓他的心漏跳了一拍。


    應該有二十多日了,這是吳歲晚自發病之後,第一次認真與他對視。


    “歲晚,所有好的都不是夢,壞的才是夢。”


    “這樣啊!”


    吳歲晚轉開頭,駕馬前行,咕噥道:“那我以後要記得,每天睡覺之前告訴自己,少做夢。”


    踏入東元境內,便感覺一片空曠。


    東元地廣人稀,百姓以遊牧為生,四處散居。與大靖相鄰的最大一座城名為黑雲,卻還沒有大靖邊關一個小鎮顯氣派。


    但是,東元就比大靖窮嗎?不見得。


    隻能說東元百姓的生活簡單,簡單到單一。


    一年有六七個月需要穿著棉襖,草地裏開墾不出良田,西北風亂刮的季節,除了牛羊,就是冰和雪。


    再往南邊瞧瞧,五穀雜糧,綾羅綢緞,外加風和日麗,誰瞅誰鬧心。


    如果趕上天災,牛羊接連凍死,也隻有跨戰馬,揮大刀,殺到南邊,搶掠一番,找找心理平衡了。


    其實,正常的貿易往來,是互惠互利的好事,也是大多數人喜聞樂見的。你瞧黑雲城街麵上也有很多大靖裝飾的男女老少,正在談買賣。


    我用半袋穀子換你一張貂皮。你用一桶羊奶換我兩條繡花帕子。


    你缺的我有,我缺的你有。價錢談得好,我們大家的日子都能好。


    可是,為什麽要你打我,我打你呢?


    唯一的解釋,東元的帝皇不是一個老實人。他不喜歡互惠互利,隻想把你家變成我家,我家還是我家。


    沈長戈和吳歲晚來得早,擠到了人群前方。所占地勢較高,可以將整個賽場盡收眼底。


    銅鍾敲響,木柵欄打開,各色駿馬二十匹,傾巢而出。


    吳歲晚指著一匹通體雪白的駿馬,跳著腳歡唿:“那個那個……那個最漂亮,我就要那個。”


    隻是兩大圈跑下來,吳歲晚的熱情也燃過了火,冷得不能再冷。


    “嘁……不要了,不要了!”


    女人的臉蛋紅豔豔,叉著腰,嘟著唇,氣哼哼:“長的漂亮,有啥用?它太弱太無能,跑了一個倒數欸!隻有傻子才會亂花銀子,買那些隻能看不能用的廢物。隻為了擺在家裏,讓別人羨慕,說一聲好美啊?可別傻了,但凡有腦子的人都會在背後說你是冤大頭。我要當富婆,不要當傻子和冤大頭,休想讓我糟踐銀子,好看我也不要。”


    若不是確定吳歲晚在病中,沈長戈都以為她在借題發揮,指桑罵槐,一語雙關,以原配的身份戳夫君的脊梁骨。


    休整半刻鍾,銅鍾第二次被敲響。與上一場比賽不同,此時出場的每匹駿馬上都端坐了一個人。


    吳歲晚才不管誰好看不好看,隻管盯著第一名,歡唿呐喊。


    然而,這世間萬物千般變化,柳暗花明,反敗為勝,不多見,卻也不少見。


    就在領頭的棗紅色駿馬即將到達終點之際,一名少年駕著上一場跑了倒數的白色大漂亮,如瞬間生了羽翼,飄飛過來,爭得頭籌。


    吳歲晚驚呆,張大嘴忘了說話。少年翻身下馬,朝圍觀的人群鞠躬致禮,她才找迴自己的聲音。


    “我要那個人,就要那個少年,我就要他……”


    吳歲晚拽著沈長戈的手臂,衝開一層層人群,就往少年人的方向奔去。


    即使在病中,吳歲晚的腦筋也比一般人靈活精明,一眼就能看透事件背後的真相。


    第一場比賽證明了那匹白馬資質平常,第二場比賽證明了那個少年天賦異稟。


    這世上不缺普普通通的馬,缺的是能力超群的人。她有銀子,大馬小馬俊馬醜馬隨時能買,但會養馬禦馬的能人卻是不好碰見。


    隻是吳歲晚運氣不好,來晚了一步,白色駿馬被圍在人群中間討論價錢,而那少年人卻不見蹤影。


    沈長戈向人打聽,原來那少年是馬場主找來的,他是賽馬大會的常客。馬場主想把哪匹馬抬高價錢,就找那個少年前來駕馭比賽。


    果然,白色大漂亮拍出了六百兩高價,大家夥兒還在爭相加錢,好像搶到了寶貝似的。


    而實力強勁的棗紅色駿馬隻開價了一百兩還無人問津,早早牽到圈裏去了。可見馬場主不是真心要賣,又可見,這世上千裏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


    沈長戈的人生追求,一直以來,也是隻要好的,從來沒有變過。當即趕到馬圈裏,擺出一百兩銀票,就要買那匹棗紅色駿馬。


    馬場主沒料到今年玩脫手了,真有識貨的。生意人是不要麵子的,直接伸出一個手掌比了比,翻了翻。


    “大靖來的兄弟,沒有這個數,不行!”


    馬場主以為眼前的漢子衣衫簡樸,有眼光未必有銀子,會被他的獅子大開口嚇跑。


    沒想到,人家麵上窮兜兒裏富,往懷裏一掏一遝子銀票,通通塞入他手裏,一張一百兩,足有十二三張。


    “這匹棗紅色的我要了,另外麻煩大哥,把它的兄弟姐妹都鏈在一塊兒,我一起都要了。”


    “啊……哈哈……”


    馬場主停頓一瞬,立即收好銀票,爽朗大笑:“好好,這匹馬還不足兩歲,他上頭有一個三歲的哥哥,下頭有一個六個月的妹妹,都是兄弟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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