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的洛正凝比上學的時候更忙,為了錢,他又把冰與火之歌抄出來了兩冊,加上哈利波特第六冊和暮光之城第三冊,都堆到了暑期上市,也算是給這個暑期加了一把火。
隻不過這次碰到了點麻煩,冰與火之歌的原作者喬治·r·r·馬丁第一冊已經寫了大半了,當他看到市場上的版本後,啥也沒說就把天才夢出版社和作者mr.zen告上了法庭。
雖然所有人都認為一個半成品去說成品抄襲自己的事有些荒謬,但作為一個拿過3次雨果獎,2次星雲獎,7次軌跡獎,1次世界奇幻獎和1次布萊姆斯托克獎的科幻界巨擘,此事依然在北美甚至科幻界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尤其是當他提供了大量的手稿、構思筆記、編輯溝通記錄作為證據後,所有的媒體幾乎一致認為是mr.zen獲取了部分大綱和原稿後提前完成了作品。
甚至有些人通過敘事方式,整體結構,語法特點等對第一冊的後半部做了分析,可惜結果和他們的初衷相違背,他們隻能證明前半部與喬治·r·r·馬丁以往的作品具有一致性,而後半部也具有同樣的特征。
同時,他們還發現,發行版本的前半部比喬治·r·r·馬丁的版本更完整,更合理,一些細節處理的更到位,更像是喬治·r·r·馬丁的是初稿,而mr.zen的是編輯版。
此時,除了喬治·r·r·馬丁的狂熱粉絲之外,大部分人都進入了吃瓜模式,也是此時,天才夢出版社做出了唯一的“反擊”,預告第二冊已經開始印刷,將在一周後上市。
看到消息的好事之徒又跑去查詢了版權信息,發現mr.zen的作品是在3個月前注冊的,而且是兩部同時注冊的,但根據喬治·r·r·馬丁提供的證據顯示,那個時候他才第一次跟編輯提起這個故事,連大綱都還沒開始整理。
至此,就算再狂熱的粉絲也不敢再一口咬定這是“剽竊”,隻能咬住裏麵的場景描述、人物設定、故事主線高度一致,不可能存在這樣的巧合之類的堅持著。
等洛正凝知道的時候,事情已經發展正發展到這個階段,他第一反應是“太特麽嚇人了”,第二反應是“以後再也不抄了”,他也是此時才意識到,他夢境裏看的大部分英文小說,都是先華夏文後英文的,對於英文版本的發行時間他是不確定的,真的是後怕不已。
最終,在洛正凝的授意下,威爾遜以mr.zen的名義發了一封致所有讀者的信。
大意是,我mr.zen做為一名新人,一直對喬治·r·r·馬丁前輩心存敬意,在學習寫作的過程中,曾經看過所有能找到的喬治·r·r·馬丁前輩的作品,並且深受啟發,也堅定了自己寫作的決心。
冰與火之歌這個故事是源於自己的一個夢,在夢裏看到了一頭被鹿角戳死的母狼,而它剛出生的孩子則被一家人的幾個孩子分別抱走了,雖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人物的設定包括名字都與喬治·r·r·馬丁手稿中的設定一致,但結構和敘事方式上,自己確實有模仿喬治·r·r·馬丁前輩的行為。
最後還表示,希望有機會可以和喬治·r·r·馬丁前輩當麵交流,關於冰與火之歌的後續情節,也希望能和對方請教一二,並且表示不會為此事追究對方的責任雲雲。
不說喬治·r·r·馬丁看到後差點氣死,冰與火之歌的銷量確實眼見的暴漲,第一批次的100萬冊轉眼就被售賣一空。
而之前的羅伯特.蘭登傳奇係列、可愛的骨頭、消失的愛人,甚至天堂裏遇見的五個人都跟著狠狠的蹭了一波銷量。
有的書商甚至掛出了“讓雨果獎獲得者心痛的書”,“讓喬治·r·r·馬丁看完都吐血的書”之類的橫幅和海報,不管買不買的,先吸引了一波流量。
最過分的則是亞馬遜平台,他們直接開了一個專題,把喬治·r·r·馬丁和mr.zen的所有作品做成兩個專輯,通過銷量讓讀者用“錢”投票,其中最氣人的一點在於,如果你沒買過書,那麽你就看不到結果,搞得《紐約日報》在圖書暢銷榜的下麵開了一個專門的區域,連續15天把pk結果貼出來。
不過這些都是後話,當下真正的問題是,在公開信發出後,大多數吃瓜群眾都認為事情已經結束,對研究為什麽名字、巨擎和環境描述一樣的事情失去了興趣時,一些有心人卻盯上了事情,包括喬治·r·r·馬丁和美國某個特殊部門,他們不相信這是什麽巧合。
對這點洛正凝雖然不知道,但因為心中的不安和潛意識裏感到的威脅,他還是決定以後盡量不抄書了,就算真缺錢,也要找到完全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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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完這次抄襲事件,時間進入了8月,馮小草的高考成績出來了。
“小凝,我們去爬泰山吧,小草姐高考成績出來了,過了一本分數線的,我們去慶祝下,也放鬆下”,臧猛約洛正凝一起出去玩。
盤算了下手裏的事情,除了服裝廠那邊半死不活,師傅那邊的書還沒修複好之外,其他的除了不斷花錢沒啥產出之外,似乎沒啥大事,便在聯絡了下黃玲玲後答應了臧猛的提議。
也沒太多需要準備的,四人碰了個頭,稍微規劃了下,把濟南、曲阜、泰安和青島串成了一條線,準備用10天的時間好好玩一下。
此時買火車票,訂酒店什麽的還沒那麽方便,所以正式出發已經是三天之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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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站,濟南。
四個人是中午上的車,咣當了六個半小時才到濟南站,下車時感覺身子自己會晃,腳脖子發軟。
“你們是吃飯,還是住宿啊?”,坐在站前廣場地上緩神的四人正商量著一會幹嘛,就有個四十多歲的大媽湊了上來搭訕。
“都不用,我們等人來接”,火車站向來是魚龍混雜之地,洛正凝不想跟在這裏拉客的人糾纏,直接說了個謊拒絕了對方。
但對方並不死心,還繼續問著,“你們這裏來玩啊?這裏不讓停車,那邊有可以坐著等的地方”。
“不用,我們約好了,就在這裏等”,洛正凝再次拒絕了對方,並且拉著四人向遠處走去。
大媽臉色很難看,嘴裏嘀嘀咕咕的並沒有離開,反而一直盯著洛正凝幾人的動向……
隻不過這次碰到了點麻煩,冰與火之歌的原作者喬治·r·r·馬丁第一冊已經寫了大半了,當他看到市場上的版本後,啥也沒說就把天才夢出版社和作者mr.zen告上了法庭。
雖然所有人都認為一個半成品去說成品抄襲自己的事有些荒謬,但作為一個拿過3次雨果獎,2次星雲獎,7次軌跡獎,1次世界奇幻獎和1次布萊姆斯托克獎的科幻界巨擘,此事依然在北美甚至科幻界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尤其是當他提供了大量的手稿、構思筆記、編輯溝通記錄作為證據後,所有的媒體幾乎一致認為是mr.zen獲取了部分大綱和原稿後提前完成了作品。
甚至有些人通過敘事方式,整體結構,語法特點等對第一冊的後半部做了分析,可惜結果和他們的初衷相違背,他們隻能證明前半部與喬治·r·r·馬丁以往的作品具有一致性,而後半部也具有同樣的特征。
同時,他們還發現,發行版本的前半部比喬治·r·r·馬丁的版本更完整,更合理,一些細節處理的更到位,更像是喬治·r·r·馬丁的是初稿,而mr.zen的是編輯版。
此時,除了喬治·r·r·馬丁的狂熱粉絲之外,大部分人都進入了吃瓜模式,也是此時,天才夢出版社做出了唯一的“反擊”,預告第二冊已經開始印刷,將在一周後上市。
看到消息的好事之徒又跑去查詢了版權信息,發現mr.zen的作品是在3個月前注冊的,而且是兩部同時注冊的,但根據喬治·r·r·馬丁提供的證據顯示,那個時候他才第一次跟編輯提起這個故事,連大綱都還沒開始整理。
至此,就算再狂熱的粉絲也不敢再一口咬定這是“剽竊”,隻能咬住裏麵的場景描述、人物設定、故事主線高度一致,不可能存在這樣的巧合之類的堅持著。
等洛正凝知道的時候,事情已經發展正發展到這個階段,他第一反應是“太特麽嚇人了”,第二反應是“以後再也不抄了”,他也是此時才意識到,他夢境裏看的大部分英文小說,都是先華夏文後英文的,對於英文版本的發行時間他是不確定的,真的是後怕不已。
最終,在洛正凝的授意下,威爾遜以mr.zen的名義發了一封致所有讀者的信。
大意是,我mr.zen做為一名新人,一直對喬治·r·r·馬丁前輩心存敬意,在學習寫作的過程中,曾經看過所有能找到的喬治·r·r·馬丁前輩的作品,並且深受啟發,也堅定了自己寫作的決心。
冰與火之歌這個故事是源於自己的一個夢,在夢裏看到了一頭被鹿角戳死的母狼,而它剛出生的孩子則被一家人的幾個孩子分別抱走了,雖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人物的設定包括名字都與喬治·r·r·馬丁手稿中的設定一致,但結構和敘事方式上,自己確實有模仿喬治·r·r·馬丁前輩的行為。
最後還表示,希望有機會可以和喬治·r·r·馬丁前輩當麵交流,關於冰與火之歌的後續情節,也希望能和對方請教一二,並且表示不會為此事追究對方的責任雲雲。
不說喬治·r·r·馬丁看到後差點氣死,冰與火之歌的銷量確實眼見的暴漲,第一批次的100萬冊轉眼就被售賣一空。
而之前的羅伯特.蘭登傳奇係列、可愛的骨頭、消失的愛人,甚至天堂裏遇見的五個人都跟著狠狠的蹭了一波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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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點洛正凝雖然不知道,但因為心中的不安和潛意識裏感到的威脅,他還是決定以後盡量不抄書了,就算真缺錢,也要找到完全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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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凝,我們去爬泰山吧,小草姐高考成績出來了,過了一本分數線的,我們去慶祝下,也放鬆下”,臧猛約洛正凝一起出去玩。
盤算了下手裏的事情,除了服裝廠那邊半死不活,師傅那邊的書還沒修複好之外,其他的除了不斷花錢沒啥產出之外,似乎沒啥大事,便在聯絡了下黃玲玲後答應了臧猛的提議。
也沒太多需要準備的,四人碰了個頭,稍微規劃了下,把濟南、曲阜、泰安和青島串成了一條線,準備用10天的時間好好玩一下。
此時買火車票,訂酒店什麽的還沒那麽方便,所以正式出發已經是三天之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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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站,濟南。
四個人是中午上的車,咣當了六個半小時才到濟南站,下車時感覺身子自己會晃,腳脖子發軟。
“你們是吃飯,還是住宿啊?”,坐在站前廣場地上緩神的四人正商量著一會幹嘛,就有個四十多歲的大媽湊了上來搭訕。
“都不用,我們等人來接”,火車站向來是魚龍混雜之地,洛正凝不想跟在這裏拉客的人糾纏,直接說了個謊拒絕了對方。
但對方並不死心,還繼續問著,“你們這裏來玩啊?這裏不讓停車,那邊有可以坐著等的地方”。
“不用,我們約好了,就在這裏等”,洛正凝再次拒絕了對方,並且拉著四人向遠處走去。
大媽臉色很難看,嘴裏嘀嘀咕咕的並沒有離開,反而一直盯著洛正凝幾人的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