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局查看著案件的全部資料,眉頭緊鎖,一言不發。


    李慈在旁邊介紹案件“今年2月1日淩晨1點50分,那天是正月初五,有人在匯亞廣場燃放煙花來喜迎財神,等到煙花燃放結束,兩個撿廢品的大爺,發現一個籃球,其中陳大爺就想把籃球帶迴家給孫子玩,他拿起籃球後感覺裏麵有點重,就晃動起來,聽見裏麵有碰撞聲,他就想想看看裏麵是什麽,打開後發現一個被剃除血肉的人頭,然後報案……”


    “接著,2月4日晚上,好再來商場的一名保安在巡邏時,發現野狗正在啃食一個黑色袋子裏的東西,他走過一看,是一副內髒,上麵寫著‘豬下手一副’,保安想到之前看過懸賞公告,他察覺到裏麵應該是人體內髒,他當場吐了出來,後撥打報案電話……”


    “然後,2月5日早上7點,一位環衛工人在在清掃路麵積雪時,發現一個黑色的垃圾袋,他好奇打開後,發現一雙手臂的骨骼,還有一些被片開的人體組織,我們到達後,法醫在一片人體組織上發現凝血現象,推測出死者不是被人死後殺害,而是活生生淩遲殺害……”


    “再接著,2月11日晚上,我們對幾處拋棄屍塊的位置進行布防,防止兇手再度拋屍,先是好再來商場,一名女子在包裏發現一個很精致的小禮盒,打開後是一個被切除的男性生殖器……”


    “2月12日上午,楊大媽在菜市場看到懸賞公告,前來確認屍體身份,經基因匹配,死者係楊大媽的兒子,經調查,蘇決明生前是某非法借貸公司的催收員,他所在的公司因為非法放高利貸,加上涉黑被嚴打倒閉,死者蘇決明生前催收的時候,所用的很多手段都不光彩……”


    “2月13日,因為返工潮的原因,本市有一場大型的招聘會,一名叫劉城的外地戶籍男子,在招聘會外麵借打火機抽煙,然後借他打火機的人,讓他把一個黑色行李箱放進保安室。劉城怕那人找不到,就把行李箱送進廣播室,廣播室的工作人員,在幾名遺失行李箱的人員麵前打開了行李箱,發現屍體的上半身骨骼還有片狀的人肉。好在我們在現場,即使將秩序控製住。


    我們調查監控,發現劉城上下公交車時沒有那個黑色行李箱。同時也查到讓劉城送行李箱進招聘會的人,他叫趙磊。


    趙磊是一名無固定工作的遊散人員,他說是有人花500塊請他把行李箱帶到招聘大會。


    我們對趙磊進行排查,發現他沒有任何嫌疑,隻是兇手對我們偵察方向的誤導……”


    “我們對趙磊調查中,發現另一名拋屍的工具人劉虎,他拉著裝有剩下屍塊的行李箱去了火車站,我們趕到時,對他進行抓捕以及審問,他說有人給他投毒,威脅他把行李箱拉去火車站……”


    “最後,我們在一個偏僻的小村莊,找到蘇決明的住處,並且找到暗淵之瞳的留下的審判通知,這是我們和他們第一次交手……”


    李慈說完,電腦上的畫麵停留在那隻死亡之眼,還有審判語上麵。


    “目前調查到哪些方麵?”張局問道。


    “死者的人際關係,已經全部排查過,沒有發現有作案嫌疑的人,根據我們和暗淵之瞳的幾次交手來看,這是個熱衷於用古刑罰懲治仇人的組織,他們自詡為審判者,死者和審判者有著深仇大恨。每個成員之間互不知道,唯一的串聯之人,也就是那接引者,目前隻知道接引者帶著麵具,男性,身高大概在175左右,精通一些格鬥技巧,其他的信息不詳……”李慈迴答“不排除接引者有著多名”


    “作案工具有線索嗎?”


    “法醫推測是特製的刀具,比較鋒利”


    “排查的工作人群有哪些?”


    “我們確認死者身份後,就找他生前的公司上級去了解情況,檢察院那邊提供的資料裏。關於死者催收的信息不詳細,有很多已經被放貸公司摧毀”李慈迴答“至於排查的工作人群,我們主要是排查心理素質極強,能長期接觸到血腥場麵的工作人群,有醫生,屠夫,殯儀館的工作人員,醫學院的學生等相關方麵的工作人群,以及一些有前科的刑滿釋放人員。”


    “調查的方向沒錯,在我看來這起案件,兇手的心理素質極強,才能忍受著慘叫聲,一刀刀的割下死者的血肉,他對死者極度仇恨,恨不得吃他的血,喝他的肉”張局分析完問道“第一現場,有沒有找到?”


    “暫時還沒有”李慈說。


    “這個作案的地方,一定是荒無人煙,且很少有人去的地方,如果有人去的話,也會被那鬼哭狼嚎的慘叫聲嚇跑,或者說那裏謠傳著很多鬧鬼的傳言,可以根據這些,去尋找第一現場,這也會是我們針對這起案件的突破口。”


    李慈聽到這話讚歎道“張局這番分析還真是十分到位,我怎麽沒想到這迴事”


    “行了吧,你小子,我還不知道你,就我們兩人還整這些虛的,你恐怕早就想到這些吧!”張局說道


    李慈點點頭,盯著電腦上麵的照片思考道。


    張局這番話讓李慈茅塞頓開,心中的困惑瞬間明朗起來,也有了更明確的調查方向。他開始重新審視這個案子,從每一個細節入手,沿著新的調查方向深入挖掘。


    在所有案件中,第一現場是無比重要的。它是事件發生的第一手證據,是任何調查的關鍵部分。


    它提供了對事件發生的直觀描繪,以及可能的犯罪動機和犯罪行為的痕跡。


    在犯罪現場,物證、指紋、腳印、血液、損壞的物品等都可以提供線索,揭示犯罪者的身份或者犯罪過程。


    這些信息對於解開犯罪動機,確定犯罪者的身份,以及構建犯罪事件的完整畫麵至關重要。


    此外,第一現場也是確認犯罪行為是否發生、犯罪者是否存在的關鍵證據。在沒有直接目擊證人的情況下,第一現場的證據可以證明犯罪行為是否發生,為調查人員提供明確的調查方向。


    “這個第一現場會在哪裏?”


    李慈思考中,喃喃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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