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裏啪啦”


    雨點拍打在車窗上,演奏著夏季的狂歡曲。


    多日的燥熱得到一絲緩解,


    但這場雨的到來,把城市變成一個露天桑拿房。


    李慈迴到市局後,再次召開會議。


    等人坐滿後,他環顧一周,嚴肅道


    “這起案件,目前嫌疑最大的幾人,分別是王浩,路長林,秦思明,還有新出現的酒吧老板馬大壯,大家說一下最新的調查結果”


    “馬大壯那邊經過搜查,發現大量的笑氣還有毒|品,他在案發當晚一直在酒吧,從來沒有離開過,他沒有作案時間,我們已經將他移交緝毒的同事。”


    “王浩這兩天一直在找工作,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地方,案發當晚他去的那條河暫沒有打撈出兇器”


    “路長林跟王浩一樣,也在找工作,在他住所附近的河流還在打撈,暫時沒發現兇器遺留。另外案發當晚,他小區外麵的汽車已經全部排查,並沒有司機拉過他迴到案發現場。”


    “秦思明這邊也差不多,案發當晚的監控沒有拍到他出現在附近的畫麵,但查到他多次去楊林店裏檢查車輛的記錄。”


    “案發現場遺失的財物,並沒有在市麵上流動”


    “居住在附近的刑改釋放人員也已經全部排查完畢,沒有發現可疑之人。”


    隨著不斷匯報,偵察員也變得頹喪,這麽久的調查卻得到這種結果,這讓他們的心理有些沮喪。


    李慈也早已預料到這種結果,他開口安撫道“雖然目前來說,案件處於僵局,幾個嫌疑人都沒法找到確鑿的證據來定罪。但馬大壯的嫌疑被排除,對我們的調查也算是收獲。


    這說明,我們正在一步一步靠近兇手。


    他的狐狸尾巴已經藏不住,我們隻需要對著剩下的三人進行全方位的調查。


    大家都打起精神,我們和兇手的對決才剛剛開始”


    偵察員用疑惑不解的目光看著李慈。


    “由於案發現場以及一些附近道路並沒有監控覆蓋,我們無法從監控追蹤到兇手的逃離方向。


    這三人都有著作案嫌疑,我感覺還有一個突破口,就是兇手是如何迴到案發現場的,或者說他是用什麽方式迴到案發現場?


    經過我迴到案發現場,模擬犯罪的情況來看,兇手的作案時間很充足,他知道自己的不在場證明足以將他的嫌疑降低。”


    李慈解釋完,將之前的模擬結果告知會議室裏麵的每個人。


    小陳恍然大悟道“王浩離開道路監控隻有一個小時多幾分鍾,如果兇手真的是他,需要在殺人後,奸|屍,偽造案發現場,刪除監控後,再度迴到消失的河邊,時間上會比較匆忙,那樣就會留下大量的線索。那也就可以降低王浩的作案嫌疑”


    “沒錯,小陳跟我的想法不謀而合,現在就還剩兩名最大的嫌疑人,路長林以及秦思明,根據現有的調查結果來看,兩人都有著作案動機。


    首先路長林在汽修店的工資就比其他兩人要低,他還經常受到楊林夫婦的打罵,案發當晚他是最後一個離開汽修店的人,知道汽修店的情況。


    案發當晚他可能再度被楊林欺負,長期的壓榨以及霸淩,讓他懷恨在心,然後選擇殺人泄憤。


    而秦思明,他的妻子被酒後逃逸的車輛撞倒後拖行,導致一屍兩命,他這麽多年一直在上訴,希望法律嚴懲肇事者。


    可那已經判刑的肇事者,是個頂包之人,他也在近半年多次去監獄方麵了解當年的情況,也去紋身店確認過紋身的問題。


    案發當晚他也在律師那裏得到無法翻案的結果。


    和之前推斷的一樣,他受不了真正的肇事者逍遙法外,所以選擇給妻兒報仇。”李慈說道。


    “這兩人中,我感覺秦思明的嫌疑比較大,本以為法律製裁的肇事者是真兇,卻不想是個頂包者。當知道無法用法律來製裁真兇的時候,私人報複也不是不可能。”


    “我感覺不是,秦思明在麵對這種情況下,首先是諮詢律師,說明他有一定的法製觀念。女死者有著死後被侵犯的痕跡,他殺人如果真是給妻兒報仇,肯定腦海裏都是妻子的模樣,哪能再做出如此事情”


    “那也不能排除,他用這種方式來幹擾我們的調查方向”


    “我感覺路長林的嫌疑比較大,他熟悉作案現場以及周邊環境,不需要在殺人後急匆匆的迴到小區,隻需要在第二天上班之前,假裝從小區裏出來就行”


    “我也是這樣認為,他因為長期遭到楊林夫婦的打罵,加上工資又比別人低,肯定早就懷恨在心。如果案發當晚,楊林夫婦再度對他冷嘲熱諷,或者是一些拳腳相向,這無疑會加深他的仇恨,殺人滅門後,隨後對女死者進行侵犯,發泄自己的欲望,也不是不可能。”


    “那他是如何再度迴到案發現場?我們調查中發現他沒有迴到案發現場的工具,唯一的電瓶車還是電瓶老化,無法充電,他總不可能是走路來迴的吧?那可是10公裏啊!”


    偵察員各自發表自己的意見,為誰是最大嫌疑人展開激烈的討論。


    當最後這個問題被拋出來時,會議室突然變得安靜起來。


    按照正常人走路速度來看,10公裏最少需要3-5個小時,這明顯和死亡時間不符合。


    如果是跑步的話也要1個左右,這期間還要躲避監控,攜帶作案工具迴到案發現場。


    大量的體力消耗,等到達目的地,哪怕是在案發現場附近恢複體力,留給他的作案時間也不充分。


    況且他還要連殺三人,對女死者進行侵犯,又偽造案發現場,這需要的體力遠不是持續奔跑10公裏的人,可以完成的事情。


    偵察員轉頭把目光看向李慈。


    “李隊,你怎麽看?”


    李慈聞聲放下手中的資料,思考後說道“案發當晚路長林在20:10分從案發現場附近打車,隨後在20:30分迴到居住小區,他在付車費時用現金加掃碼的付款方式,加深出租車司機的印象。


    而秦思明那邊在19:40分進入休息室,然後在21:20分從裏麵出來,這期間沒有任何人可以給他作證,目前來看他的作案時間有100分鍾,嫌疑也比較大。


    我們先假設兇手是秦思明,他從進入休息室後,就找機會從消防通道離開,然後迴到案發現場。


    5公裏的距離,打車算15分鍾,他到達那裏的時間為19:55,在這個時間裏,路長林還在汽修店。


    他肯定要等路長林離開後才能進入汽修店作案,也就是20:10之後。


    他在完成這一切後,又需要迴到商場打卡下班,偽造不在場的證明,留給他的時間隻有不到1個小時。


    這個時間不是很充分,根本沒辦法在殺人後進行一係列的罪行,並偽造案發現場再不留痕跡的逃離。


    根據這些推斷,可以將他的嫌疑降低,那對我們來說,就隻剩下路長林!


    有著作案動機,作案時間也充足,現在我們就是要搞明白,他是用什麽交通工具迴到案發現場的”


    李慈這一番大膽的推斷,讓偵察員大喊佩服,於是圍繞作案用的交通工具又展開討論。


    “我們目前已經排除,路長林迴到居住小區後,經過的所有車輛,如果兇手真的是他,他肯定不會給別人留下印象,來增加自己的嫌疑,那他隻能是獨自一人躲避監控迴到案發現場,能獨自出行不引起注意,又能在案發時間迴到現場的交通工具,隻有電瓶車”李慈說道。


    隨即就有人提出疑問“可李隊,我們調查中,發現他的電瓶車,因為老化導致無法充電”


    接著有人反駁道“他不能買一個電瓶車停在哪個沒監控的地方,然後在迴到小區後,躲避大門監控出來後騎上電動車迴到案發現場。”


    “等等,你說買一個電瓶車”小陳問道。


    “是啊,買一個電瓶車當做作案用的交通工具”


    這個思路,讓所有人都猛然一驚,這就是那塊拚圖中的最後一塊。


    李慈閉眼,手指放在桌麵上輕敲起來,有節奏的聲音也讓他進入思考,周圍的討論聲仿佛從耳邊消失。


    路長林在案發當晚20:10離開汽修店,隨後在20:30下車,他住的地方距離汽修店在10公裏範圍內。


    他在下車時,故意給司機留下深刻印象,來增加不在場證明的佐證,然後又故意從小區大門口的監控進入。


    人證加物證,足以將他的嫌疑降低。


    在對他的調查中,發現他的電瓶車的電瓶老化無法充電。


    他想讓我們知道,他沒有作案用的時間,也沒有迴到案發現場的工具。


    如果他真的是提前購買一輛新的電瓶車,來預謀作案的話,他迴到小區後再躲避監控出來,有著非常充足的時間來作案。


    想到這,李慈睜開雙眼,快速說道


    “把路長林居住的地方到汽修店的位置,隻要有監控的地方,全部調出來,對路麵上經過的電瓶車車主進行全方麵核查。


    另外,走訪附近出售電瓶車的店鋪,確認路長林近期有沒有購買過新電瓶車。


    同時,對他進行加強監視”


    這場會議在李慈的總結下結束,偵察員根據這條線索進行全方位的排查。


    但同時,李慈也打算對秦思明進行詢問。


    很快,秦思明得到通知來到市局。


    他表情清淡,緩緩的說道“李警官,雖然我不確定你們找我來是什麽事情,我想自己也能猜到一部分,應該跟汽修店老板全家被殺的事情有關係,他們的事情跟我可沒任何關係”


    “看來你知道那裏發生的事情啊?”李慈盯著他說道。


    “這兩天路過,看到門口拉著警戒線,我就打聽一下,才得知汽修店老板全家被人殺了”


    秦思明並沒有那種大仇得報的喜悅,語氣很平靜。


    “我們查到你因為妻子的事情,多年來不斷提出上訴,希望判處肇事者死刑,可現在交通事故的真兇已經死亡,為什麽看不到你臉上的喜悅呢?”李慈疑惑道。


    “從我確認撞死我妻子的真兇就是楊林時,我一直想為妻子還有孩子討一個公道。”秦思明說道“但現在,楊林一家被人滅口,其中還有一個孩子,我不是我想要的結果,我隻想讓楊林受到應有的法律製裁而已。”


    “我很好奇,當你得知無法用法律來製裁交通肇事者楊林時,你是什麽想法?”


    “那天晚上,我得知那個結果,我根本不能接受。我憤怒把杯子摔碎,我怪自己沒沒事,沒辦法讓妻子還有孩子得到安息。


    我發泄完,癱坐在地上,我想過把楊林殺死,但我家裏還有父母需要我贍養。我沒辦法隻能抱著頭,在休息室裏麵痛哭。


    等我發泄完,我想到肯定是這個律師不行,我便決定再找個律師”


    秦思明無奈般說著自己的情況,語氣中滿是自責。


    他可能在怪自己當晚沒有保護好妻子,也有可能是怪自己沒辦法讓真兇受到法律的製裁。


    李慈再度了解到,秦思明很愛自己的妻子,這麽些年一直活在愧疚與悔恨中。


    他怪自己,那天為什麽要拉著妻子出去散步!


    他怪自己,這些年不能讓肇事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當他得知楊林一家被滅口時,他當時大腦一片空白。


    從他推斷出真兇是楊林的時候,就在找律師詢問交通肇事案被人頂包,上訴的事情。


    但得到的結果都是,有人已經認罪並且被判刑,想要用法律製裁楊林的可能性很小。


    案發當晚,他收到律師迴複的信息,就迴到休息室,在裏麵獨自發泄著情緒。


    如同一隻小貓,在偷偷舔舐著傷口。


    等他發泄完,覺得是現在的律師不行,第二天又去律師事務所諮詢。


    李慈覺得,秦思明從始至終都是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製裁肇事者。


    他對妻子情深義重,又考慮他還要贍養父母。


    雖然他有著殺人動機,但在作案時間上不充分。


    殺人的嫌疑被再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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