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
李慈清了清嗓子,開始問道“屍檢報告大家應該都看過了吧?”
偵察員互相對望一下,都能看到其他人眼中的疑惑。
“李隊,屍檢報告我們都看過”
“看過”
“我也看過”
幾名偵察員迴答後,其他人也跟著點頭示意自己看過屍檢報告。
“那好,既然大家都看過,那應該也清楚幾名死者的死亡原因”
李慈說完,看著一些人臉上還帶著疑惑,便接著說道
“下麵我給大家說說我的推理,根據我們對案發現場的勘察,以及最新的屍檢結果,還有調查走訪來的一些信息,可以確定這起案件的基本情況。
案發時間在8月2日20:00-22:00左右,幾名死者死後沒有被拖行以及長距離的移動痕跡。
男死者頭部有2處很明顯的擊打痕跡,背後有6處刺穿內髒的致命傷口。
女死者手臂有著多處掙紮抵抗的劃傷,同時腹部有2處刺穿內髒的致命傷口。
孩童死者的頸部有著機械性的窒息掐痕。
作案工具涉及鈍器,利器兩大類。
根據這些,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麵來推斷作案人數和兇手的一些情況”
李慈的聲音不是很大聲,但也足夠會議室所有人聽的清清楚楚。
有的偵察員臉上變得更加疑惑,有人覺得是一個學習的機會,就拿出筆等待著他接下來的分析。
“首先第一個方麵就是幾名死者的死亡原因。
一樓樓梯口的男性死者有著頭部和顱腦的機械性損傷,背部多次被刺穿的刀傷,致死原因是體內器官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二樓客廳的女性死者手臂位置,有著多處的抵抗以及掙紮的留下的刀傷,證明與兇手正麵接觸過,這些傷痕都是都是抵抗時與兇器接觸造成。腹部的兩處傷口,刺穿內髒係致死原因。
女死者死後有被性|侵的痕跡,但沒有在體內檢測到精|斑殘留,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兇手肯定是提前準備好避孕套等相關的東西。
二,兇手在殺人後精|蟲上腦,然後在案發現場搜尋避孕套用來侵犯死者。
三,兇手在侵犯過程中發生功能障礙。
四,這是被故意偽造成性|侵的痕跡。
第三名在二樓房間裏的兒童死者,頸部有著染血的掐痕,致死原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
根據這些死亡原因,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兇手所使用的殺人工具為,遺留在案發現場的圓頭鐵錘,以及隨身攜帶的管製刀具,還有徒手掐死第三名死者。
殺人兇器被鎖定,那也可以看出兇手的攻擊方式。
先是用圓頭鐵錘對男性死者進行頭顱擊打,造成昏厥,隨後使用刀具造成男死者和女死者的窒息,對於女死者可能存在性|侵。隨後進入房間,用染血的雙手掐死最後一名死者。”
李慈說到這裏,已經感覺到嘴巴發幹,他拿起水杯,在喝水空隙觀察著其他人的反應。
經驗豐富的偵察員聽完這些推理,臉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還有一些人眼巴巴看著他的方向,臉上越發的困惑。
有人著急就問道“李隊,這些情況我們也知道,你是如何推理出幾人作案的?”
李慈放下水杯後,接著說道“第四個方麵就是時空條件,每名死者都處在一個獨立的空間,這就是推斷出幾人作案的環境因素。
根據三名死者在案發現場的原始位置和空間結構,以及血跡分布以及檢驗結果來看。
首先幾名死者都沒有被移動或者是拖行的痕跡,也就是說幾名死者所處的位置就是當時死亡的位置。
這就可以確認,男性死者是在一樓被殺害,女性死者是在二樓客廳被殺害,兒童死者是在二樓臥室被殺害。
從現有的情況來看,男女死者以及兒童死者分別在三個獨立的空間被控製殺害。
再加上一樓二樓屬於獨立分割的建築結構,可以推斷出,兇手按照順序殺人,先是男性死者,接著女性死者,最後兒童死者,這些在時空條件上可以做到。
最後就是案發現場的血跡殘留,這也是推斷出幾人作案的因素之一。
血檢報告中提出,一樓的血跡殘留係死者楊林,二樓的血跡殘留基本上是死者王敏,王敏屍表和客廳其他位置發現屬於死者楊林的血液,說明王敏是在楊林遇害後遭到攻擊。
再就是,二樓的門板以及門框上有著血跡殘留,這說明兇手有過扒門的跡象,檢測結果上血跡是楊林也可驗證該種推理。
第三名受害者,頸部發現男女血跡的殘留,再加上房間的被褥上同樣有著男女血跡殘留,這也說明第三名死者是在女死者遇害後,才遭到掐頸窒息而亡。
根據被殺害的順序,再加上現場的空間結構,我們對兇手的作案過程進行還原,兇手先是殺害男性死者,接著女性死者,最後是兒童死者。
另外一樓的電腦鍵盤上,發現男死者和女死者的血跡殘留,沒有發現兩人的大量血跡混合。
最後就是幾名死者之間的滴落狀血跡,可以推斷出兇手是攜帶刃器,按照先後順序殺人,血液順著刀身滑落,才在樓梯到二樓客廳留下一長串的滴落狀血跡。
最開始我看到案發現場的時候,也是感覺這是一起入室搶劫,殺人,奸|屍的惡劣案件,當我勘察完現場,就意識到這是熟人作案,並偽造成入室搶劫。
首先是汽修店的大門沒有被破壞的痕跡,接著就是身體健康的成年男性居然沒有在一樓留下打鬥痕跡,最後就是附近的道路監控沒有拍到兇手逃跑的畫麵。
根據這些我推斷出兇手是獨自作案,且認識死者,同時熟悉附近的道路,才能快速逃離”
李慈剛說話,偵察員臉上露出恍然大悟的模樣,有人就開始說道“李隊,按照你這樣推斷,那店裏的三名員工才應該是這一起案件的最大嫌疑人。”
“差不多就跟你們之前討論的一樣,店裏的三名員工都有作案嫌疑,老周提到的那個線索也不能排除,同時也要徹底排查死者二人的社會關係,還有你們提到的入室搶劫的可能。
兇手能在短時間殺害三人,說明心理素質很強,或者說這就是一個有前科的犯罪人員!
我們根據案發現場的綜合因素來看,死者楊林對兇手比較熟悉,才會以後背示人。
而兇手用鐵錘放倒他後,又選擇用刃器殺人,是怕動靜太大,引起樓上人的警覺。
電腦鍵盤上沾染男女死者的血跡,說明他是在離開之前刪除的監控視頻。
我們可以綜合因素給兇手做一個側寫:
兇手為男性,身體健康有足夠的力氣殺害三人,並能在這期間對女性死者進行侵犯。
可能有過前科,與死者楊林比較熟悉,能讓死者放下戒備心理。
兇手對女死者進行奸|屍來看,很可能長年受到性|壓抑,才會選擇如此行徑發泄自己的獸欲。
刪除監控,以及沒有在案發現場遺留下指紋,很有可能是預謀作案。
兇手懂一些反偵察手段。
我們接下來的主要調查方向除開剛提到的幾個,也要對附近的居民進行排查。
爭取把這起影響惡劣的滅門慘案早日偵破”
李慈最後對案情討論做出總結,隨後宣布會議結束。
對偵察員來說,這次長達數小時的會議使他們明確了調查方向,不至於像“無頭蒼蠅”一樣亂撞。
原有的調查方向不變,又新增一些新的線索,這會讓調查工作更加忙碌。
今天的太陽失約,並沒有照常升起,對案件調查走訪工作也已經開始。
在地毯式的走訪過程中,李慈也從交通隊拿到何遠洋在查酒駕過程中,肇事逃逸過程中撞到孕婦並拖行致人死亡,後開車駛離,又在半個月後進行自首的全部資料。
何遠洋曾是汽修店的員工,本市戶籍,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中還有一個妹妹。
2014年6月6日晚上8點24分,當晚下著小雨,交通部門在一條隻能雙向通行的路上設卡查酒駕,隨後一輛黑色汽車突然掉頭駛離。
察覺到異常的交通員就開車對該車輛進行攔截,在攔截過程中,黑色車輛駛進一個可通行汽車的公園。
在裏麵撞倒正在散步的秦思明夫妻兩人,將秦思明懷孕的妻子拖行數十米後,致使她當場死亡,並造成一屍兩命的重大交通事故。
交通部門後根據秦思明提供的信息,說嫌疑人的手臂上有一個牛字紋身,並在黑色汽車逃離的方向對肇事者進行搜捕。
可因為肇事車輛所行駛的路線都是沒有監控的小路,加上又是套牌汽車,一時之間沒有抓捕到肇事者。
就在半個月後的6月21日晚上,何遠洋來到交通部門自首,承認他是該起事故的肇事逃逸者,說自己酒後駕車,沒想到會造成這樣的悲劇,願意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部門通過車輛指認,還有秦思明提供的信息,依法對何遠洋下達逮捕令並移交給檢察院。
後麵檢察院對何遠洋的案件進行審理,檢察院麵對是他主觀意識造成的這起重大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但考慮到他是主動投案自首,對其酌情判刑,隻判處他20年有期徒刑。
秦思明這些年一直在上訴,希望檢察院對肇事者判處死刑,為自己的妻兒血債血償,但都被駁迴。
李慈看完後,眉頭擰在一起。
秦思明多年來不停上訴,就是想要判處肇事者死刑,如果他得知被判20年的真兇居然是一個頂包者,而真正的兇手還在外麵逍遙快活。
那被欺騙的感覺,還有心中的仇恨,很有可能無法壓抑。
他已經處於家破人亡的境地,對撞死妻子的真兇進行滅門,也有著合理的殺人動機。
從殺人動機來說,秦思明有著很大的殺人嫌疑,但他如果真的是為妻子和孩子報仇,那當時他的心裏應該滿是仇恨,怎麽可能會對仇人的妻子產生欲望,並在死後對其侵犯,這就值得進行推敲。
但也說不準,失去妻子和孩子的日日夜夜煎熬著他,他想要肇事者為此來血債血償。當多次上訴被駁迴,加上得知兇手另有其人,這讓他的內心被仇恨所占據,從而發生扭曲,產生這種畸形的想法也不足為奇。
李慈設想,如果兇手真是秦思明,他一定會找何遠洋去了解當年的全部過程,那麽監獄那邊就會有探監記錄。
根據現有的資料來看,死者楊林曾在何遠洋入獄後每個月定期給他父母打錢,加上兩人都有著同樣的紋身,這也說明酒後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有著一定問題。
李慈停下思考的動作,很快來到關押何遠洋的監獄了解一些情況。
監獄方麵透露,這段時間經常有一個男人前來探望何遠洋,兩人經常聊著聊著,探監的男人就會變得憤怒,然後咆哮起來。
查閱探監名冊,何遠洋的父母和妹妹會在每個月過來探監一次,最近半年開始秦思明有數十次的探監記錄。
這些情況和李慈的猜想一樣,他立刻辦理相關手續對何遠洋進行提審。
剃著光頭的何遠洋神情憔悴坐在椅子上。
李慈在鐵欄杆外麵坐下後,掏出證件說道“何遠洋,我是本市偵察隊長李慈,今天過來找你了解下當年的交通事故案的一些情況,還請你配合”
何遠洋打了個哈欠,不耐煩的說道“怎麽都來問這件事情,你們煩不煩啊!再說我這個案件也不歸你們管吧,還有檢察院已經對判我20年有期徒刑,你要了解當年的事情,可以去交通部門啊。我已經跟他們說的很清楚,我是酒後駕駛,願意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這還有什麽好問的,我也不會上訴,在這裏待著就是我應該受的懲罰。還是說你跟那受害人家屬一樣,都希望我被判處死刑。”
“目前是出現一些情況,牽扯到你當年的交通肇事案”
“我已經認罪啦,還能有什麽事情牽扯到我”何遠洋的態度不以為然。
李慈清了清嗓子,開始問道“屍檢報告大家應該都看過了吧?”
偵察員互相對望一下,都能看到其他人眼中的疑惑。
“李隊,屍檢報告我們都看過”
“看過”
“我也看過”
幾名偵察員迴答後,其他人也跟著點頭示意自己看過屍檢報告。
“那好,既然大家都看過,那應該也清楚幾名死者的死亡原因”
李慈說完,看著一些人臉上還帶著疑惑,便接著說道
“下麵我給大家說說我的推理,根據我們對案發現場的勘察,以及最新的屍檢結果,還有調查走訪來的一些信息,可以確定這起案件的基本情況。
案發時間在8月2日20:00-22:00左右,幾名死者死後沒有被拖行以及長距離的移動痕跡。
男死者頭部有2處很明顯的擊打痕跡,背後有6處刺穿內髒的致命傷口。
女死者手臂有著多處掙紮抵抗的劃傷,同時腹部有2處刺穿內髒的致命傷口。
孩童死者的頸部有著機械性的窒息掐痕。
作案工具涉及鈍器,利器兩大類。
根據這些,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麵來推斷作案人數和兇手的一些情況”
李慈的聲音不是很大聲,但也足夠會議室所有人聽的清清楚楚。
有的偵察員臉上變得更加疑惑,有人覺得是一個學習的機會,就拿出筆等待著他接下來的分析。
“首先第一個方麵就是幾名死者的死亡原因。
一樓樓梯口的男性死者有著頭部和顱腦的機械性損傷,背部多次被刺穿的刀傷,致死原因是體內器官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二樓客廳的女性死者手臂位置,有著多處的抵抗以及掙紮的留下的刀傷,證明與兇手正麵接觸過,這些傷痕都是都是抵抗時與兇器接觸造成。腹部的兩處傷口,刺穿內髒係致死原因。
女死者死後有被性|侵的痕跡,但沒有在體內檢測到精|斑殘留,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兇手肯定是提前準備好避孕套等相關的東西。
二,兇手在殺人後精|蟲上腦,然後在案發現場搜尋避孕套用來侵犯死者。
三,兇手在侵犯過程中發生功能障礙。
四,這是被故意偽造成性|侵的痕跡。
第三名在二樓房間裏的兒童死者,頸部有著染血的掐痕,致死原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
根據這些死亡原因,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兇手所使用的殺人工具為,遺留在案發現場的圓頭鐵錘,以及隨身攜帶的管製刀具,還有徒手掐死第三名死者。
殺人兇器被鎖定,那也可以看出兇手的攻擊方式。
先是用圓頭鐵錘對男性死者進行頭顱擊打,造成昏厥,隨後使用刀具造成男死者和女死者的窒息,對於女死者可能存在性|侵。隨後進入房間,用染血的雙手掐死最後一名死者。”
李慈說到這裏,已經感覺到嘴巴發幹,他拿起水杯,在喝水空隙觀察著其他人的反應。
經驗豐富的偵察員聽完這些推理,臉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還有一些人眼巴巴看著他的方向,臉上越發的困惑。
有人著急就問道“李隊,這些情況我們也知道,你是如何推理出幾人作案的?”
李慈放下水杯後,接著說道“第四個方麵就是時空條件,每名死者都處在一個獨立的空間,這就是推斷出幾人作案的環境因素。
根據三名死者在案發現場的原始位置和空間結構,以及血跡分布以及檢驗結果來看。
首先幾名死者都沒有被移動或者是拖行的痕跡,也就是說幾名死者所處的位置就是當時死亡的位置。
這就可以確認,男性死者是在一樓被殺害,女性死者是在二樓客廳被殺害,兒童死者是在二樓臥室被殺害。
從現有的情況來看,男女死者以及兒童死者分別在三個獨立的空間被控製殺害。
再加上一樓二樓屬於獨立分割的建築結構,可以推斷出,兇手按照順序殺人,先是男性死者,接著女性死者,最後兒童死者,這些在時空條件上可以做到。
最後就是案發現場的血跡殘留,這也是推斷出幾人作案的因素之一。
血檢報告中提出,一樓的血跡殘留係死者楊林,二樓的血跡殘留基本上是死者王敏,王敏屍表和客廳其他位置發現屬於死者楊林的血液,說明王敏是在楊林遇害後遭到攻擊。
再就是,二樓的門板以及門框上有著血跡殘留,這說明兇手有過扒門的跡象,檢測結果上血跡是楊林也可驗證該種推理。
第三名受害者,頸部發現男女血跡的殘留,再加上房間的被褥上同樣有著男女血跡殘留,這也說明第三名死者是在女死者遇害後,才遭到掐頸窒息而亡。
根據被殺害的順序,再加上現場的空間結構,我們對兇手的作案過程進行還原,兇手先是殺害男性死者,接著女性死者,最後是兒童死者。
另外一樓的電腦鍵盤上,發現男死者和女死者的血跡殘留,沒有發現兩人的大量血跡混合。
最後就是幾名死者之間的滴落狀血跡,可以推斷出兇手是攜帶刃器,按照先後順序殺人,血液順著刀身滑落,才在樓梯到二樓客廳留下一長串的滴落狀血跡。
最開始我看到案發現場的時候,也是感覺這是一起入室搶劫,殺人,奸|屍的惡劣案件,當我勘察完現場,就意識到這是熟人作案,並偽造成入室搶劫。
首先是汽修店的大門沒有被破壞的痕跡,接著就是身體健康的成年男性居然沒有在一樓留下打鬥痕跡,最後就是附近的道路監控沒有拍到兇手逃跑的畫麵。
根據這些我推斷出兇手是獨自作案,且認識死者,同時熟悉附近的道路,才能快速逃離”
李慈剛說話,偵察員臉上露出恍然大悟的模樣,有人就開始說道“李隊,按照你這樣推斷,那店裏的三名員工才應該是這一起案件的最大嫌疑人。”
“差不多就跟你們之前討論的一樣,店裏的三名員工都有作案嫌疑,老周提到的那個線索也不能排除,同時也要徹底排查死者二人的社會關係,還有你們提到的入室搶劫的可能。
兇手能在短時間殺害三人,說明心理素質很強,或者說這就是一個有前科的犯罪人員!
我們根據案發現場的綜合因素來看,死者楊林對兇手比較熟悉,才會以後背示人。
而兇手用鐵錘放倒他後,又選擇用刃器殺人,是怕動靜太大,引起樓上人的警覺。
電腦鍵盤上沾染男女死者的血跡,說明他是在離開之前刪除的監控視頻。
我們可以綜合因素給兇手做一個側寫:
兇手為男性,身體健康有足夠的力氣殺害三人,並能在這期間對女性死者進行侵犯。
可能有過前科,與死者楊林比較熟悉,能讓死者放下戒備心理。
兇手對女死者進行奸|屍來看,很可能長年受到性|壓抑,才會選擇如此行徑發泄自己的獸欲。
刪除監控,以及沒有在案發現場遺留下指紋,很有可能是預謀作案。
兇手懂一些反偵察手段。
我們接下來的主要調查方向除開剛提到的幾個,也要對附近的居民進行排查。
爭取把這起影響惡劣的滅門慘案早日偵破”
李慈最後對案情討論做出總結,隨後宣布會議結束。
對偵察員來說,這次長達數小時的會議使他們明確了調查方向,不至於像“無頭蒼蠅”一樣亂撞。
原有的調查方向不變,又新增一些新的線索,這會讓調查工作更加忙碌。
今天的太陽失約,並沒有照常升起,對案件調查走訪工作也已經開始。
在地毯式的走訪過程中,李慈也從交通隊拿到何遠洋在查酒駕過程中,肇事逃逸過程中撞到孕婦並拖行致人死亡,後開車駛離,又在半個月後進行自首的全部資料。
何遠洋曾是汽修店的員工,本市戶籍,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中還有一個妹妹。
2014年6月6日晚上8點24分,當晚下著小雨,交通部門在一條隻能雙向通行的路上設卡查酒駕,隨後一輛黑色汽車突然掉頭駛離。
察覺到異常的交通員就開車對該車輛進行攔截,在攔截過程中,黑色車輛駛進一個可通行汽車的公園。
在裏麵撞倒正在散步的秦思明夫妻兩人,將秦思明懷孕的妻子拖行數十米後,致使她當場死亡,並造成一屍兩命的重大交通事故。
交通部門後根據秦思明提供的信息,說嫌疑人的手臂上有一個牛字紋身,並在黑色汽車逃離的方向對肇事者進行搜捕。
可因為肇事車輛所行駛的路線都是沒有監控的小路,加上又是套牌汽車,一時之間沒有抓捕到肇事者。
就在半個月後的6月21日晚上,何遠洋來到交通部門自首,承認他是該起事故的肇事逃逸者,說自己酒後駕車,沒想到會造成這樣的悲劇,願意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部門通過車輛指認,還有秦思明提供的信息,依法對何遠洋下達逮捕令並移交給檢察院。
後麵檢察院對何遠洋的案件進行審理,檢察院麵對是他主觀意識造成的這起重大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但考慮到他是主動投案自首,對其酌情判刑,隻判處他20年有期徒刑。
秦思明這些年一直在上訴,希望檢察院對肇事者判處死刑,為自己的妻兒血債血償,但都被駁迴。
李慈看完後,眉頭擰在一起。
秦思明多年來不停上訴,就是想要判處肇事者死刑,如果他得知被判20年的真兇居然是一個頂包者,而真正的兇手還在外麵逍遙快活。
那被欺騙的感覺,還有心中的仇恨,很有可能無法壓抑。
他已經處於家破人亡的境地,對撞死妻子的真兇進行滅門,也有著合理的殺人動機。
從殺人動機來說,秦思明有著很大的殺人嫌疑,但他如果真的是為妻子和孩子報仇,那當時他的心裏應該滿是仇恨,怎麽可能會對仇人的妻子產生欲望,並在死後對其侵犯,這就值得進行推敲。
但也說不準,失去妻子和孩子的日日夜夜煎熬著他,他想要肇事者為此來血債血償。當多次上訴被駁迴,加上得知兇手另有其人,這讓他的內心被仇恨所占據,從而發生扭曲,產生這種畸形的想法也不足為奇。
李慈設想,如果兇手真是秦思明,他一定會找何遠洋去了解當年的全部過程,那麽監獄那邊就會有探監記錄。
根據現有的資料來看,死者楊林曾在何遠洋入獄後每個月定期給他父母打錢,加上兩人都有著同樣的紋身,這也說明酒後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有著一定問題。
李慈停下思考的動作,很快來到關押何遠洋的監獄了解一些情況。
監獄方麵透露,這段時間經常有一個男人前來探望何遠洋,兩人經常聊著聊著,探監的男人就會變得憤怒,然後咆哮起來。
查閱探監名冊,何遠洋的父母和妹妹會在每個月過來探監一次,最近半年開始秦思明有數十次的探監記錄。
這些情況和李慈的猜想一樣,他立刻辦理相關手續對何遠洋進行提審。
剃著光頭的何遠洋神情憔悴坐在椅子上。
李慈在鐵欄杆外麵坐下後,掏出證件說道“何遠洋,我是本市偵察隊長李慈,今天過來找你了解下當年的交通事故案的一些情況,還請你配合”
何遠洋打了個哈欠,不耐煩的說道“怎麽都來問這件事情,你們煩不煩啊!再說我這個案件也不歸你們管吧,還有檢察院已經對判我20年有期徒刑,你要了解當年的事情,可以去交通部門啊。我已經跟他們說的很清楚,我是酒後駕駛,願意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這還有什麽好問的,我也不會上訴,在這裏待著就是我應該受的懲罰。還是說你跟那受害人家屬一樣,都希望我被判處死刑。”
“目前是出現一些情況,牽扯到你當年的交通肇事案”
“我已經認罪啦,還能有什麽事情牽扯到我”何遠洋的態度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