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有殺人嫌疑的是劉成以及可能和王敏有染的ktv經理,但員工三人在案發當晚的行程也必須確認及核查。
案發當晚,趙鵬是因為朋友過生日,大概是18點多跟楊林打過招唿就從汽修店離開。
王浩因為要陪女朋友逛街,也在19點不到離開。
隻有路長林是最後離開,他說當時劉成過來鬧事,就耽誤一會,在把人趕走後,大概20點左右,就跟楊林打招唿迴家。因為他住的比較遠,加上電瓶車這兩天充不上電,就一直是打車上下班。
根據他們所提供的信息,加上指認,偵察員很快就確定劉成以及ktv經理的具體相貌,並查到具體信息。
劉成的資料顯示,他32歲,目前沒有固定工作。
2016年3月7日,他因吸食笑氣造成一起車禍,行人被撞全身多處骨折。
車禍當晚,交通隊接到報案後趕往現場,他們發現劉成神誌不清,前言不搭後語。
對他進行酒精檢測後,沒有發現存在醉駕情況,隨即將他送至醫院進行血液檢測。
醫院出具的報告是,劉成身體出現缺氧缺血現象,心律失常。有一定神經係統反應遲鈍,以及運動和五感障礙,其中以反應力和視覺最為嚴重,伴有行走困難的現象。
係長期吸食一氧化二氮中毒,導致這些後遺症。
經過一些治療後,劉成出院,但後遺症還是沒有徹底根治。
他也被判處1年零2個月有期徒刑。2017年5月份才剛剛出獄。
這時小陳拿著一些資料走進辦公室,對著李慈匯報說道“李隊,我們在最靠近案發現場道路的監控裏發現劉成的身影,他19:10分騎著電動車出現附近,隨後在19:53分離開。我們根據監控追蹤,發現他隨後在20:40分出現在一家商場裏,商場裏的監控顯示,他購買水果刀還有手套離開。緊接著就是案發現場那個監控裏,他在21:30分出現,最後的離開時間是22:05分,這中間有35分鍾時間缺失,如果用來作案,時間也比較充足。”
李慈知道笑氣就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種麻醉性的氣體,吸食後能讓人發笑,有著讓人上癮的性質。進入血液後會造成缺氧,長期吸食會導致心腦血管疾病以及一些並發症,若是超量,則會當場使人缺氧窒息而死。
通過目前調查的資料,他懷疑劉成的殺人動機就是:
劉成因為收到楊林的蠱惑,第一次嚐試笑氣後,就愛上這種欲睡欲醒的感覺。
隨著上癮,他的大腦受到損傷,反應速度以及視力受到影響,這也就導致發生車禍,他也因此坐牢,身體還留下病根。
坐牢期間他妻子還跟別人跑掉,他把自身的不幸都怪罪到楊林身上。
案發當晚他可能是想要去討個說法,然後被無情嘲諷,楊林說他變成這樣是自己活該,他懷恨在心,
李慈覺得雖然35分鍾不是很長,但也是一個比較充足的作案時間。劉成在離開後,來到商場購買刀具,手套,隨後又返迴案發現場,他的作案嫌疑在目前來看是最大的,有著合理的作案動機,以及時間。
思考後,李慈對小陳說道“通知其他人,馬上把劉成抓迴來”
很快,在經過一些縝密的部署後,劉成被抓捕歸案,主要是他走路的姿勢,根本跑不快。
在對他的住所進行查找後,發現他在案發當晚購買的東西都在家中,同時還有一盒拆開的避孕套。
抓捕過程中李慈並沒有因為劉成的走路姿勢,而對他掉以輕心。
要知道,每一名罪犯都是偽裝大師,在案件沒有偵破之前,絕不能因為一些外觀特征和身體上的疾病,就輕易下定結論。
“你們抓我幹什麽?我啥都沒幹”劉成坐在審訊室裏辯解起來。
“8月2日晚上你幹了什麽,自己忘記了嗎?”李慈拍著桌子。
劉成遲緩,就好像播放的碟片卡住幾秒鍾,他才說道“8月2日晚上,我啥都沒幹啊,我當晚跟一個朋友吵過架,後麵就迴家啦”
“你還記得跟別人吵過架啊!吵架後你放下狠話說不會讓他們好過的,你是不是因為他蠱惑你吸食笑氣,變成這個樣子,他又對你嘲諷。從而讓你懷恨在心,然後去商場購買殺人工具,又返迴去把對方一家三口全殺了?”
李慈說完那冰冷的眸子死死盯著劉成,隻看見他還是卡頓後,變得震驚起來。
劉成說道“什麽?你是說楊林一家死了?不可能吧?”
“不是你,還能是誰?幾名死者的死亡時間和你再度返迴的時間基本吻合,你還有什麽話說?”
“警官,我真的沒有殺人啊!”劉成卡頓後焦急的解釋道“我那天晚上再次迴去後,就沒有見到他們人。我到的時候大門是關上的,樓上的燈是亮著的。我當時在樓下敲門,等了大概有20多分鍾吧,也沒見到有人下來開門,後來我就騎車迴去啦。”
“那你去商場購買刀,手套,以及避孕套,這些東西難道不是去是殺人嗎?你真的沒有做過?”李慈懷疑的目光落在劉成身上。
“我確定,我後麵再過去的時候,真的沒有見過人!我昨天晚上過去就是找楊林,聊一些以前的事情。他老是盯著我的腿看,就讓我很不爽,我就生氣說自己變成這樣都是他害的,誰知道他說我活該。我因為這句話差點跟他打起來,他店裏的員工當時也在,我看他們人多,如果打起來吃虧的隻能是自己,我就放個狠話走了。從那裏離開後,我越想越氣,我感覺楊林居然說話不算數,以前答應我的事情居然反悔。我氣不過就去商場買了刀和手套,我當時隻是想買來嚇唬嚇唬他。我真的沒有殺他全家”
劉成說話的語速很慢,時不時還會卡頓,但李慈判斷他沒有說謊。
“你說楊林以前答應你的事情,他又反悔,這件事情是什麽?”李慈問道。
“反應他也死了,我也沒必要在隱瞞下去,這件事跟我當年的坐牢有關。
我坐牢之前,就認識楊林,當時無意間知道他在賣那些東西,我想著這個能賺錢。
就問他能不能入夥,他說要入夥就得大家一起吸。
我想著賺錢,就聽他的,後麵我上癮啦,我才知道楊林是騙我的,他不想我分錢。
後麵我出車禍後,我就打電話給他,說你要不是不同意我入夥,我就把你供出來。
他當時說,隻要我不把他供出來,等我出獄後,就給我一部分。
我出獄後,迴到家,發現老婆跑了,我也不敢第一時間去找楊林,怕被你們再次逮到。
就這樣過去幾個月,我感覺平安無事,你們也不會過多關注我,我就在那天晚上去找楊林問他之前說的還算不算數。
誰知道他說話跟放屁一樣!”劉成略帶憤怒的說道。
“你這個腳,從吸食那些東西後,就一直這樣?”
“最開始不是這樣的,好像是那天車禍後就變成這樣了”
李慈猜測,劉成買刀以及手套,肯定是有著殺死楊林的想法。
不管是從作案動機,作案時間來看,他都是最大嫌疑人。
根據他所說,加上之前醫院出具的病例來看,他的走路姿勢從車禍過後就已經變成這樣。
假設案發當晚的情況他存在說謊現象,但那和楊林發生爭吵的事情是真的。
兩人有過爭吵,就算楊林能讓他進入店內,肯定也會對他之前放下狠話後,再度返迴產生警惕心。
就算他真的能趁楊林不備擊倒對方,他那一腳高一腳低的走路姿勢,怎麽能在王敏關門前進行阻攔。
王敏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來阻攔他上樓,如果他怕事情敗露,殺人滅口的話,那通往二樓的門上也絕對會有被破壞過的痕跡。
李慈感覺兇手很大概率不是他……
另一邊,偵察員已經確認ktv經理的身份。
資料上說他叫譚傑,30歲,目前是離異單身狀態。
經過調查,一名偵察員拿著資料找到李慈,匯報道
“李隊,我們對譚傑的調查中發現他曾在案發當晚從ktv離開40分鍾。
監控顯示,他19:48分進入獨立辦公室,後麵在20:16分離開,然後在20:56分從ktv進門大廳再次進入。
這期間的通道監控都沒有拍到他從哪裏離開的ktv。
我們對員工進行詢問,他們當晚也沒注意到譚傑那40分鍾的去向。”
“譚傑怎麽說的?”李慈問道。
“他說自己當晚全程沒有離開過ktv,當問他具體在做什麽,他支支吾吾說在一個包廂裏陪酒”偵察員說道“後麵我們搜查他辦公室,在他辦公室發現一個小暗格子,裏麵都是裝滿笑氣的氣體罐,還有氣球及粉末狀的東西。其他的就是一些管製刀具。
同時還發現一道暗門,通往消防通道,消防通道裏麵還有一條很隱蔽的通道,可以通到外麵,暗門到消防通道並沒有監控覆蓋。
我們在這個隱蔽的通道發現被丟棄的氣體罐,還有一些使用過的避孕套。
他才說當晚和一個女員工在通道裏發生性|關係。
另外就是,我們在他手機裏發現很多張和王敏的親密照片。
查看通話記錄後,發現和他曾在7月27日到8月3日這幾天,和死者楊林進行多次的通話,楊林還在v信聊天中威脅譚傑,說在不給錢就弄死他。
另外的聊天記錄就是,譚傑拜托王敏去幫忙溝通,王敏迴他說楊林正在氣頭上,已經在懷疑她出軌,讓不要多聯係,搞不好會把他們殺死。
譚傑發信息說,要不我把他殺了,我們做一對亡命鴛鴦。”
李慈接過資料查看,發現ktv到案發現場的距離有6公裏,譚傑消失的這段時間,足夠他殺人後再逃離迴ktv。
他消失的那段時間裏,剛好劉成和路長林離開汽修店,如果兇手是他,那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麽劉成再度返迴後,看到房間內的燈亮著,沒有人開門的原因。
譚傑有著殺人動機,首先他和楊林存在毒|品交易,他又與王敏勾搭在一起,兩人發生性|關係。
後麵他沒錢支付給楊林,就想著讓王敏去幫忙拖延幾天,可能就是因為這樣,楊林懷疑王敏出軌,又沒有證據,所以在案發前不久兩人發生爭吵,嚷嚷著要殺人。
他可能是為自保,然後殺害楊林。
想李慈不明白的是,如果兇手真是譚傑的話,他為什麽要殺情人關係的王敏?還在死後進行奸屍呢?
楊林因為錢的問題已經和譚傑產生矛盾,假設他又知道妻子和譚傑不正當關係,想要殺人泄憤。
王敏把情況告知譚傑,譚傑為自保,選擇殺害楊林。
根據兩人的信息上來看,如果真是這樣,譚傑根本沒必要殺害王敏和孩子,隻需要在殺害楊林後,讓王敏裝作丈夫失蹤,隻要她不去報案,不拖欠店裏員工工資,短時間內不會暴露。
李慈想到那混亂的現場,
就算兇手真是譚傑,他殺紅眼,但要連續殺害三人,其中一人還有過反抗以及死後被性|侵的痕跡,再把現場偽造成入室搶劫,還要刪除店裏監控,這短短的40分鍾時間,恐怕很倉促啊,也絕對會留下更多的蛛絲馬跡。
與此同時,法醫部也送來幾份報告。
案發現場發現的白色粉末狀物質經過檢測是毒|品|海|洛|因。
死者楊林,35歲,頭部有著兩次被擊打的痕跡。右耳廓中部外側以及右耳前有一道3厘米的挫裂傷口,同時右側太陽穴有著被鈍器擊打的痕跡。顱麵骨折造成顱內出血以及腦組織挫傷。但這不是致死原因,僅僅隻能造成昏厥。頭顱位置的創傷痕跡和現場遺留的圓頭鐵錘相符合。
屍體背部有著6處刺傷痕跡。死因係內髒被刺穿,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死者王敏,33歲,雙手及手臂位置有著多處抵抗造成的刺傷以及劃傷。腹部有兩處刺穿痕跡,死因係內髒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死者衣著不完整,有著死後被侵|犯的痕跡,體內未檢測到精|斑殘留。體表以及客廳多處有著楊林的血液殘留。
死者王子豪,8歲,體表未見明顯創傷,雙眼結膜充血嚴重,頸部有著帶血跡的人掐痕。死者有大小便失禁的現象。死因係機械性|窒息。
掐痕處未檢測到指紋殘留,頸部以及被子上殘留的血跡係死者楊林以及王敏。
現場的血跡有多處,未見大麵積的兩人血液混合。
電腦鍵盤上的滴落血跡,係死者楊林以及王敏。
偵察員經過調查ktv的所有女員工,有人證實,案發當晚她和譚傑在隱蔽通道發生性,關係。
譚傑無殺人時間,但他在ktv售賣|毒|品的行為,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案發當晚,趙鵬是因為朋友過生日,大概是18點多跟楊林打過招唿就從汽修店離開。
王浩因為要陪女朋友逛街,也在19點不到離開。
隻有路長林是最後離開,他說當時劉成過來鬧事,就耽誤一會,在把人趕走後,大概20點左右,就跟楊林打招唿迴家。因為他住的比較遠,加上電瓶車這兩天充不上電,就一直是打車上下班。
根據他們所提供的信息,加上指認,偵察員很快就確定劉成以及ktv經理的具體相貌,並查到具體信息。
劉成的資料顯示,他32歲,目前沒有固定工作。
2016年3月7日,他因吸食笑氣造成一起車禍,行人被撞全身多處骨折。
車禍當晚,交通隊接到報案後趕往現場,他們發現劉成神誌不清,前言不搭後語。
對他進行酒精檢測後,沒有發現存在醉駕情況,隨即將他送至醫院進行血液檢測。
醫院出具的報告是,劉成身體出現缺氧缺血現象,心律失常。有一定神經係統反應遲鈍,以及運動和五感障礙,其中以反應力和視覺最為嚴重,伴有行走困難的現象。
係長期吸食一氧化二氮中毒,導致這些後遺症。
經過一些治療後,劉成出院,但後遺症還是沒有徹底根治。
他也被判處1年零2個月有期徒刑。2017年5月份才剛剛出獄。
這時小陳拿著一些資料走進辦公室,對著李慈匯報說道“李隊,我們在最靠近案發現場道路的監控裏發現劉成的身影,他19:10分騎著電動車出現附近,隨後在19:53分離開。我們根據監控追蹤,發現他隨後在20:40分出現在一家商場裏,商場裏的監控顯示,他購買水果刀還有手套離開。緊接著就是案發現場那個監控裏,他在21:30分出現,最後的離開時間是22:05分,這中間有35分鍾時間缺失,如果用來作案,時間也比較充足。”
李慈知道笑氣就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種麻醉性的氣體,吸食後能讓人發笑,有著讓人上癮的性質。進入血液後會造成缺氧,長期吸食會導致心腦血管疾病以及一些並發症,若是超量,則會當場使人缺氧窒息而死。
通過目前調查的資料,他懷疑劉成的殺人動機就是:
劉成因為收到楊林的蠱惑,第一次嚐試笑氣後,就愛上這種欲睡欲醒的感覺。
隨著上癮,他的大腦受到損傷,反應速度以及視力受到影響,這也就導致發生車禍,他也因此坐牢,身體還留下病根。
坐牢期間他妻子還跟別人跑掉,他把自身的不幸都怪罪到楊林身上。
案發當晚他可能是想要去討個說法,然後被無情嘲諷,楊林說他變成這樣是自己活該,他懷恨在心,
李慈覺得雖然35分鍾不是很長,但也是一個比較充足的作案時間。劉成在離開後,來到商場購買刀具,手套,隨後又返迴案發現場,他的作案嫌疑在目前來看是最大的,有著合理的作案動機,以及時間。
思考後,李慈對小陳說道“通知其他人,馬上把劉成抓迴來”
很快,在經過一些縝密的部署後,劉成被抓捕歸案,主要是他走路的姿勢,根本跑不快。
在對他的住所進行查找後,發現他在案發當晚購買的東西都在家中,同時還有一盒拆開的避孕套。
抓捕過程中李慈並沒有因為劉成的走路姿勢,而對他掉以輕心。
要知道,每一名罪犯都是偽裝大師,在案件沒有偵破之前,絕不能因為一些外觀特征和身體上的疾病,就輕易下定結論。
“你們抓我幹什麽?我啥都沒幹”劉成坐在審訊室裏辯解起來。
“8月2日晚上你幹了什麽,自己忘記了嗎?”李慈拍著桌子。
劉成遲緩,就好像播放的碟片卡住幾秒鍾,他才說道“8月2日晚上,我啥都沒幹啊,我當晚跟一個朋友吵過架,後麵就迴家啦”
“你還記得跟別人吵過架啊!吵架後你放下狠話說不會讓他們好過的,你是不是因為他蠱惑你吸食笑氣,變成這個樣子,他又對你嘲諷。從而讓你懷恨在心,然後去商場購買殺人工具,又返迴去把對方一家三口全殺了?”
李慈說完那冰冷的眸子死死盯著劉成,隻看見他還是卡頓後,變得震驚起來。
劉成說道“什麽?你是說楊林一家死了?不可能吧?”
“不是你,還能是誰?幾名死者的死亡時間和你再度返迴的時間基本吻合,你還有什麽話說?”
“警官,我真的沒有殺人啊!”劉成卡頓後焦急的解釋道“我那天晚上再次迴去後,就沒有見到他們人。我到的時候大門是關上的,樓上的燈是亮著的。我當時在樓下敲門,等了大概有20多分鍾吧,也沒見到有人下來開門,後來我就騎車迴去啦。”
“那你去商場購買刀,手套,以及避孕套,這些東西難道不是去是殺人嗎?你真的沒有做過?”李慈懷疑的目光落在劉成身上。
“我確定,我後麵再過去的時候,真的沒有見過人!我昨天晚上過去就是找楊林,聊一些以前的事情。他老是盯著我的腿看,就讓我很不爽,我就生氣說自己變成這樣都是他害的,誰知道他說我活該。我因為這句話差點跟他打起來,他店裏的員工當時也在,我看他們人多,如果打起來吃虧的隻能是自己,我就放個狠話走了。從那裏離開後,我越想越氣,我感覺楊林居然說話不算數,以前答應我的事情居然反悔。我氣不過就去商場買了刀和手套,我當時隻是想買來嚇唬嚇唬他。我真的沒有殺他全家”
劉成說話的語速很慢,時不時還會卡頓,但李慈判斷他沒有說謊。
“你說楊林以前答應你的事情,他又反悔,這件事情是什麽?”李慈問道。
“反應他也死了,我也沒必要在隱瞞下去,這件事跟我當年的坐牢有關。
我坐牢之前,就認識楊林,當時無意間知道他在賣那些東西,我想著這個能賺錢。
就問他能不能入夥,他說要入夥就得大家一起吸。
我想著賺錢,就聽他的,後麵我上癮啦,我才知道楊林是騙我的,他不想我分錢。
後麵我出車禍後,我就打電話給他,說你要不是不同意我入夥,我就把你供出來。
他當時說,隻要我不把他供出來,等我出獄後,就給我一部分。
我出獄後,迴到家,發現老婆跑了,我也不敢第一時間去找楊林,怕被你們再次逮到。
就這樣過去幾個月,我感覺平安無事,你們也不會過多關注我,我就在那天晚上去找楊林問他之前說的還算不算數。
誰知道他說話跟放屁一樣!”劉成略帶憤怒的說道。
“你這個腳,從吸食那些東西後,就一直這樣?”
“最開始不是這樣的,好像是那天車禍後就變成這樣了”
李慈猜測,劉成買刀以及手套,肯定是有著殺死楊林的想法。
不管是從作案動機,作案時間來看,他都是最大嫌疑人。
根據他所說,加上之前醫院出具的病例來看,他的走路姿勢從車禍過後就已經變成這樣。
假設案發當晚的情況他存在說謊現象,但那和楊林發生爭吵的事情是真的。
兩人有過爭吵,就算楊林能讓他進入店內,肯定也會對他之前放下狠話後,再度返迴產生警惕心。
就算他真的能趁楊林不備擊倒對方,他那一腳高一腳低的走路姿勢,怎麽能在王敏關門前進行阻攔。
王敏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來阻攔他上樓,如果他怕事情敗露,殺人滅口的話,那通往二樓的門上也絕對會有被破壞過的痕跡。
李慈感覺兇手很大概率不是他……
另一邊,偵察員已經確認ktv經理的身份。
資料上說他叫譚傑,30歲,目前是離異單身狀態。
經過調查,一名偵察員拿著資料找到李慈,匯報道
“李隊,我們對譚傑的調查中發現他曾在案發當晚從ktv離開40分鍾。
監控顯示,他19:48分進入獨立辦公室,後麵在20:16分離開,然後在20:56分從ktv進門大廳再次進入。
這期間的通道監控都沒有拍到他從哪裏離開的ktv。
我們對員工進行詢問,他們當晚也沒注意到譚傑那40分鍾的去向。”
“譚傑怎麽說的?”李慈問道。
“他說自己當晚全程沒有離開過ktv,當問他具體在做什麽,他支支吾吾說在一個包廂裏陪酒”偵察員說道“後麵我們搜查他辦公室,在他辦公室發現一個小暗格子,裏麵都是裝滿笑氣的氣體罐,還有氣球及粉末狀的東西。其他的就是一些管製刀具。
同時還發現一道暗門,通往消防通道,消防通道裏麵還有一條很隱蔽的通道,可以通到外麵,暗門到消防通道並沒有監控覆蓋。
我們在這個隱蔽的通道發現被丟棄的氣體罐,還有一些使用過的避孕套。
他才說當晚和一個女員工在通道裏發生性|關係。
另外就是,我們在他手機裏發現很多張和王敏的親密照片。
查看通話記錄後,發現和他曾在7月27日到8月3日這幾天,和死者楊林進行多次的通話,楊林還在v信聊天中威脅譚傑,說在不給錢就弄死他。
另外的聊天記錄就是,譚傑拜托王敏去幫忙溝通,王敏迴他說楊林正在氣頭上,已經在懷疑她出軌,讓不要多聯係,搞不好會把他們殺死。
譚傑發信息說,要不我把他殺了,我們做一對亡命鴛鴦。”
李慈接過資料查看,發現ktv到案發現場的距離有6公裏,譚傑消失的這段時間,足夠他殺人後再逃離迴ktv。
他消失的那段時間裏,剛好劉成和路長林離開汽修店,如果兇手是他,那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麽劉成再度返迴後,看到房間內的燈亮著,沒有人開門的原因。
譚傑有著殺人動機,首先他和楊林存在毒|品交易,他又與王敏勾搭在一起,兩人發生性|關係。
後麵他沒錢支付給楊林,就想著讓王敏去幫忙拖延幾天,可能就是因為這樣,楊林懷疑王敏出軌,又沒有證據,所以在案發前不久兩人發生爭吵,嚷嚷著要殺人。
他可能是為自保,然後殺害楊林。
想李慈不明白的是,如果兇手真是譚傑的話,他為什麽要殺情人關係的王敏?還在死後進行奸屍呢?
楊林因為錢的問題已經和譚傑產生矛盾,假設他又知道妻子和譚傑不正當關係,想要殺人泄憤。
王敏把情況告知譚傑,譚傑為自保,選擇殺害楊林。
根據兩人的信息上來看,如果真是這樣,譚傑根本沒必要殺害王敏和孩子,隻需要在殺害楊林後,讓王敏裝作丈夫失蹤,隻要她不去報案,不拖欠店裏員工工資,短時間內不會暴露。
李慈想到那混亂的現場,
就算兇手真是譚傑,他殺紅眼,但要連續殺害三人,其中一人還有過反抗以及死後被性|侵的痕跡,再把現場偽造成入室搶劫,還要刪除店裏監控,這短短的40分鍾時間,恐怕很倉促啊,也絕對會留下更多的蛛絲馬跡。
與此同時,法醫部也送來幾份報告。
案發現場發現的白色粉末狀物質經過檢測是毒|品|海|洛|因。
死者楊林,35歲,頭部有著兩次被擊打的痕跡。右耳廓中部外側以及右耳前有一道3厘米的挫裂傷口,同時右側太陽穴有著被鈍器擊打的痕跡。顱麵骨折造成顱內出血以及腦組織挫傷。但這不是致死原因,僅僅隻能造成昏厥。頭顱位置的創傷痕跡和現場遺留的圓頭鐵錘相符合。
屍體背部有著6處刺傷痕跡。死因係內髒被刺穿,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死者王敏,33歲,雙手及手臂位置有著多處抵抗造成的刺傷以及劃傷。腹部有兩處刺穿痕跡,死因係內髒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死者衣著不完整,有著死後被侵|犯的痕跡,體內未檢測到精|斑殘留。體表以及客廳多處有著楊林的血液殘留。
死者王子豪,8歲,體表未見明顯創傷,雙眼結膜充血嚴重,頸部有著帶血跡的人掐痕。死者有大小便失禁的現象。死因係機械性|窒息。
掐痕處未檢測到指紋殘留,頸部以及被子上殘留的血跡係死者楊林以及王敏。
現場的血跡有多處,未見大麵積的兩人血液混合。
電腦鍵盤上的滴落血跡,係死者楊林以及王敏。
偵察員經過調查ktv的所有女員工,有人證實,案發當晚她和譚傑在隱蔽通道發生性,關係。
譚傑無殺人時間,但他在ktv售賣|毒|品的行為,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