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調查工作中,
法醫部送來幾份報告。
丁偉鼻孔裏的白色粉末狀物質和箱子裏一包包的東西,是同一種東西。
都是那害人又害己的毒|品,可|卡|因。
采集到的指紋經過數據庫比對,是屬於一名叫做陳虎的男人,他30歲,曾因聚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被刑拘。
副駕駛位置采集到的頭發,係陳虎以及丁偉所留。
飲料瓶中的沉澱物,經過檢測,裏麵有著安眠藥成份,而瓶身並沒有指紋殘留。
地下車庫出現的那輛汽車,經過查詢車牌,發現車主也是這個陳虎。
資料上顯示,陳虎,男,30歲,14年有過被刑拘的記錄。
他目前在一家酒吧工作,居住在酒吧附近的住宅裏。
抓捕陳虎的過程中,一名偵察員拿著資料匯報。
“李隊,丁偉死亡當天的通話記錄已經核查,其中有兩個是陳虎打來的,時間分別是19:35以及20:32。
最後一通電話是21:50分,是張燕打給他的,另在21:16分有一個電話,不過隻有短短幾秒,這個號碼的是外地號碼,已經確認過,是對方打錯電話。”
這個陳虎,他有著讓丁偉死亡的作案條件。
案發當晚還有目擊者看到他們發生過爭吵,他有過犯罪前科,又在聊天以及爭吵中威脅過丁偉。
他是最後一個接觸到丁偉的人,有著很大的作案嫌疑。
“馬上把陳虎抓迴來”
李慈看完資料思考後,對著偵察員說道。
大約兩個小時左右,陳虎被抓迴市局,參與抓捕的偵察員說他逃跑過,並在他家裏搜到那個鯉魚躍龍門的吊墜。
李慈得知消息,快步來到審訊室。
“警官,我是個好人,我可什麽壞事都沒幹啊”
陳虎見到李慈就開始裝無辜的喊著,同時露出一個微笑。
他說話間牽動臉上的傷疤,此時那勉強擠出的笑容,比較猙獰,要是小孩子看到,一定會被嚇的哇哇大叫。
“真的什麽事情都沒犯,那為什麽見到我們就跑”李慈反問。
“我見到你們就緊張,我也不想跑,你們那來勢洶洶的樣子,我害怕”陳虎說道。
“雖然你有過前科,但你能經過勞改認知到自己的錯誤被釋放出來。你就和普通公民一樣,沒人會因為這個歧視你”
李慈淡淡的說完,隨即冷聲說道“11月9日,你是不是去過福星小區,還在地下室與丁偉發生過爭吵。後麵你氣不過,就把丁偉殺了?所以見到我們去找你,就開始逃跑”
“你說,丁偉死了?”
陳虎臉上出現驚訝的表情,他立刻辯解起來“我走的時候他還好好的。我承認,那天我跟他發生一些爭吵,但那是他欠我的錢沒還,我隻是去要錢而已。”
“那你家裏搜出來鯉魚躍龍門的玉佩怎麽解釋?”
“這個…”陳虎猶豫起來。
“別想耍花招,趕緊說”李慈銳利的目光看著陳虎。
“這個是我從他車裏翻過來的,當時我問他要錢,他說沒有。我就在他車裏麵一陣翻,然後找到這個玉佩。我感覺這個玉佩值點錢,我就拿走了”陳虎說道。
“我們查過你們的聊天記錄,你們口中的貨是什麽東西?”李慈死死盯著陳虎。
“這……”陳虎再度猶豫起來。
“是毒|品吧?”
陳虎被那眼神盯得頭都不敢抬起來。
“你保持沉默也沒有用,我們在包裝上麵檢測到你的指紋”李慈說道。
“警官,我被放出來就已經不幹違法的事情。那天我在丁偉車上看到過那些東西,我就問他,有錢買這個,沒錢還給我。
他說是朋友讓他幫忙賣的,我好不容易才放出來,我肯定不想在進去了。”
陳虎說話間,眼神不停閃躲,李慈也知道他在說謊,於是問道“丁偉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真不是我,我那天走的時候他還好好的”陳虎堅定的搖搖頭。
“你確定?”李慈懷疑的目光落在陳虎身上。
“警官,我說的都是真的,我真的沒有殺丁偉。我要是說一句假話,這輩子不得好死”陳虎在殺人的事情上,極力否認。
“好,我暫且相信你沒有殺人,但你牽扯到毒|品買賣,還需要對你進行調查一番”
李慈說完,幾名緝毒警員從門外走進來,拿出逮捕令說道“陳虎,你涉嫌參與毒品買賣,被逮捕了,請配合調查。”
“我都說了,那些東西不是我的,你們怎麽就不信呢?”陳虎大喊道。
緝毒警員理都不理他,對李慈道謝後,把陳虎押走。
李慈迴到辦公室,翻閱案件資料。
熟悉的思考動作出現,推測起來
陳虎在案發當晚21:00進入福星小區,隨即又在21:15分離開,作案時間上很符合丁偉的死亡條件。
還有目擊證人看見兩人發生爭吵,他家中還有丁偉的玉佩,他還在汽車裏留下毛發以及在毒品小箱子外麵留下指紋。
但通過調查的線索來看,他們兩人的矛盾應該就在金錢與貨物上,陳虎沒有承認貨物就是車上的毒|品,他隻是說案發當晚是找丁偉要錢。
他們兩人吵架遇到小區業主,這說明他們的交談不容易讓別人知道,很大概率就是毒|品的出售問題。
如果陳虎是因為金錢和毒|品的事情殺人,那麽現場的毒|品就會被他帶走。
他的車輛進出已經被監控拍下,我們很快就會查到他的手上,這條毒|品鏈就會被連根拔起。
他就算不會被發現殺人,也會因為販賣|毒|品而被刑拘,如果他是為了錢,就更應該把東西拿走。
其次,是我們在他家搜查到丁偉的玉佩,如果真的是他殺人,就應該把玉佩藏起來,而不是放在家中被我們找到,把殺人嫌疑指向自己。
在案發當晚,陳虎也知道有人聽到他和丁偉吵架,他的汽車是小區外部車輛,也很容易被查找到。他在此時殺人,對自己十分不利。
死亡前的丁偉應該處於神誌清醒或者是吸食毒|品狀態,而可卡因是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吸食並不會造成不清醒的狀態。
目擊證人說兩人吵架,隨後進入車裏,這也可以說明當時的汽車是熄火的。
兩人發生過爭吵,丁偉不一定會接陳虎遞過來的飲料。
之前法醫初步屍檢的時候也說過,丁偉的體表沒有打鬥痕跡,這說明他是自己主動喝下帶安眠藥的飲料。
想到這裏,李慈雙眼猛的睜開,迸發一絲精芒,他緩緩說道“陳虎不是殺丁偉的兇手,這個兇手是丁偉的熟人,他對這個人一點防備心理都沒有”
法醫部送來幾份報告。
丁偉鼻孔裏的白色粉末狀物質和箱子裏一包包的東西,是同一種東西。
都是那害人又害己的毒|品,可|卡|因。
采集到的指紋經過數據庫比對,是屬於一名叫做陳虎的男人,他30歲,曾因聚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被刑拘。
副駕駛位置采集到的頭發,係陳虎以及丁偉所留。
飲料瓶中的沉澱物,經過檢測,裏麵有著安眠藥成份,而瓶身並沒有指紋殘留。
地下車庫出現的那輛汽車,經過查詢車牌,發現車主也是這個陳虎。
資料上顯示,陳虎,男,30歲,14年有過被刑拘的記錄。
他目前在一家酒吧工作,居住在酒吧附近的住宅裏。
抓捕陳虎的過程中,一名偵察員拿著資料匯報。
“李隊,丁偉死亡當天的通話記錄已經核查,其中有兩個是陳虎打來的,時間分別是19:35以及20:32。
最後一通電話是21:50分,是張燕打給他的,另在21:16分有一個電話,不過隻有短短幾秒,這個號碼的是外地號碼,已經確認過,是對方打錯電話。”
這個陳虎,他有著讓丁偉死亡的作案條件。
案發當晚還有目擊者看到他們發生過爭吵,他有過犯罪前科,又在聊天以及爭吵中威脅過丁偉。
他是最後一個接觸到丁偉的人,有著很大的作案嫌疑。
“馬上把陳虎抓迴來”
李慈看完資料思考後,對著偵察員說道。
大約兩個小時左右,陳虎被抓迴市局,參與抓捕的偵察員說他逃跑過,並在他家裏搜到那個鯉魚躍龍門的吊墜。
李慈得知消息,快步來到審訊室。
“警官,我是個好人,我可什麽壞事都沒幹啊”
陳虎見到李慈就開始裝無辜的喊著,同時露出一個微笑。
他說話間牽動臉上的傷疤,此時那勉強擠出的笑容,比較猙獰,要是小孩子看到,一定會被嚇的哇哇大叫。
“真的什麽事情都沒犯,那為什麽見到我們就跑”李慈反問。
“我見到你們就緊張,我也不想跑,你們那來勢洶洶的樣子,我害怕”陳虎說道。
“雖然你有過前科,但你能經過勞改認知到自己的錯誤被釋放出來。你就和普通公民一樣,沒人會因為這個歧視你”
李慈淡淡的說完,隨即冷聲說道“11月9日,你是不是去過福星小區,還在地下室與丁偉發生過爭吵。後麵你氣不過,就把丁偉殺了?所以見到我們去找你,就開始逃跑”
“你說,丁偉死了?”
陳虎臉上出現驚訝的表情,他立刻辯解起來“我走的時候他還好好的。我承認,那天我跟他發生一些爭吵,但那是他欠我的錢沒還,我隻是去要錢而已。”
“那你家裏搜出來鯉魚躍龍門的玉佩怎麽解釋?”
“這個…”陳虎猶豫起來。
“別想耍花招,趕緊說”李慈銳利的目光看著陳虎。
“這個是我從他車裏翻過來的,當時我問他要錢,他說沒有。我就在他車裏麵一陣翻,然後找到這個玉佩。我感覺這個玉佩值點錢,我就拿走了”陳虎說道。
“我們查過你們的聊天記錄,你們口中的貨是什麽東西?”李慈死死盯著陳虎。
“這……”陳虎再度猶豫起來。
“是毒|品吧?”
陳虎被那眼神盯得頭都不敢抬起來。
“你保持沉默也沒有用,我們在包裝上麵檢測到你的指紋”李慈說道。
“警官,我被放出來就已經不幹違法的事情。那天我在丁偉車上看到過那些東西,我就問他,有錢買這個,沒錢還給我。
他說是朋友讓他幫忙賣的,我好不容易才放出來,我肯定不想在進去了。”
陳虎說話間,眼神不停閃躲,李慈也知道他在說謊,於是問道“丁偉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真不是我,我那天走的時候他還好好的”陳虎堅定的搖搖頭。
“你確定?”李慈懷疑的目光落在陳虎身上。
“警官,我說的都是真的,我真的沒有殺丁偉。我要是說一句假話,這輩子不得好死”陳虎在殺人的事情上,極力否認。
“好,我暫且相信你沒有殺人,但你牽扯到毒|品買賣,還需要對你進行調查一番”
李慈說完,幾名緝毒警員從門外走進來,拿出逮捕令說道“陳虎,你涉嫌參與毒品買賣,被逮捕了,請配合調查。”
“我都說了,那些東西不是我的,你們怎麽就不信呢?”陳虎大喊道。
緝毒警員理都不理他,對李慈道謝後,把陳虎押走。
李慈迴到辦公室,翻閱案件資料。
熟悉的思考動作出現,推測起來
陳虎在案發當晚21:00進入福星小區,隨即又在21:15分離開,作案時間上很符合丁偉的死亡條件。
還有目擊證人看見兩人發生爭吵,他家中還有丁偉的玉佩,他還在汽車裏留下毛發以及在毒品小箱子外麵留下指紋。
但通過調查的線索來看,他們兩人的矛盾應該就在金錢與貨物上,陳虎沒有承認貨物就是車上的毒|品,他隻是說案發當晚是找丁偉要錢。
他們兩人吵架遇到小區業主,這說明他們的交談不容易讓別人知道,很大概率就是毒|品的出售問題。
如果陳虎是因為金錢和毒|品的事情殺人,那麽現場的毒|品就會被他帶走。
他的車輛進出已經被監控拍下,我們很快就會查到他的手上,這條毒|品鏈就會被連根拔起。
他就算不會被發現殺人,也會因為販賣|毒|品而被刑拘,如果他是為了錢,就更應該把東西拿走。
其次,是我們在他家搜查到丁偉的玉佩,如果真的是他殺人,就應該把玉佩藏起來,而不是放在家中被我們找到,把殺人嫌疑指向自己。
在案發當晚,陳虎也知道有人聽到他和丁偉吵架,他的汽車是小區外部車輛,也很容易被查找到。他在此時殺人,對自己十分不利。
死亡前的丁偉應該處於神誌清醒或者是吸食毒|品狀態,而可卡因是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吸食並不會造成不清醒的狀態。
目擊證人說兩人吵架,隨後進入車裏,這也可以說明當時的汽車是熄火的。
兩人發生過爭吵,丁偉不一定會接陳虎遞過來的飲料。
之前法醫初步屍檢的時候也說過,丁偉的體表沒有打鬥痕跡,這說明他是自己主動喝下帶安眠藥的飲料。
想到這裏,李慈雙眼猛的睜開,迸發一絲精芒,他緩緩說道“陳虎不是殺丁偉的兇手,這個兇手是丁偉的熟人,他對這個人一點防備心理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