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慈並沒有輕易相信因為那一麵之詞。


    通過調取洪斌公司的監控,發現他案發當晚20:30開車離開公司。


    隨後20:58分汽車出現在月光景苑中,緊接著。另一輛車在21:15離開小區。


    最後就是酒吧旁邊的監控,汽車在21:32分出現在畫麵,洪斌下車後進入酒吧,15分鍾後,他獨自一人走出酒吧。


    22:05分,他開車進入小區,直到第二天上午9點在小區門口取走幾個快遞。


    案發現場兩側的道路監控,並沒有拍到洪斌開車進入省道。


    經過搜尋他當晚所開的兩輛汽車,除開一些文件,正常脫落的頭發以及日常開車所殘留的指紋外,裏麵並沒有發現打鬥痕跡。


    有著殺人動機的疑兇,卻有著不在場的證明。


    但李慈想到之前轟動全國的“雇兇殺妻騙保案”,那個男人同樣有著不在場證明。


    這樣考慮下,對洪斌保持著懷疑態度。


    法醫經過屍檢,確認死者體內無藥物,毒物殘留,死亡時間和初次判斷的基本一致。


    另一方麵,偵察員通過調查月光景苑的路麵監控,發現死者生前三天並沒有出過小區。


    月光景苑是一個成熟小區,有著近3000的人口,死者白月光生前居住在28層樓的15層。


    經過對房間再度勘察,在客廳的櫃子裏角發現一瓶毒鼠強,還有一些浸泡過農藥的貓咪肉條。


    案發當晚出現在單元樓進出口以及電梯監控的人,經過身份確認,皆是同一個單元樓的居民。


    仔細勘察該單元樓,地下車庫的轉角有一個監控盲區,經過試驗,隻要貼著牆壁走就能避開。


    由此推斷,兇手很有可能住在該小區或者是就是同一棟樓,熟悉地下室的監控排列,或者說兇手就是該小區物業管理人員。


    同時排查案發之前進入和在案發之後不久離開的同一輛車。


    通過監控,偵察員發現在案發前後,有5輛可疑汽車。


    經過身份確認,以及詢問,排除掉3輛汽車。


    剩下的2輛汽車,車主和死者白月光住在同一棟樓的16層,名叫朱鴻,男,21歲,身高178,家裏養著多隻貓,前不久曾報案說有人對自己養的貓下毒。


    監控畫麵顯示,案發當晚他開車19:30進入小區,在20:40離開,同時拖著一個黑色行李箱,直到23:05再次返迴,省到的一側道路監控拍到他曾開車進入。


    另一輛車,經過查詢車牌,發現車輛屬於外省牌照,而車輛登記信息和監控裏出現的車輛信息不符,被懷疑是套牌。


    而套牌的車主並沒有拍到臉部特征。


    “泡過毒鼠強的貓咪肉條”


    “報案對貓咪下毒”


    “案發前後開車離開,同時拖著一個黑色行李箱”


    李慈知道有些人極度喜歡小貓小狗,覺得非常可愛,有些人則是非常討厭。


    當兩種不同理念出現,殺人也很有可能。


    當得知朱鴻消息,李慈帶著人找到他,在開門時。


    發現朱鴻穿著長袖,脖子,臉部貼著創可貼,手腕還有包紮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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