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資本家,破曉小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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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們商量一下!”
大夏科技大學內。
即將快要抵達科研樓時,範軒浩突然對林凡開口說道。
“什麽事?”
林凡疑惑的看向對方。
“我想收購你們的狩獵2型複合弩,以及偵查2型地雷。”
“當然了,價格方麵……肯定不會按照商城售賣價來算的。”
“我記得獎勵榜單上標識,複合弩原價1000,我出1200,地雷200一枚,那就按240來算。”
“兩者皆溢價百分之二十,你看可以嗎?”
對於範軒浩的提議,林凡倒是頗為意外。
但轉念一想也能理解。
畢竟範軒浩手底下隊伍人數可不少,裝備的需求量自然也大。
而狩獵2型和偵察2型的裝備,對普通變異喪屍都能造成極大的威脅。
以範軒浩的智慧,自然能看出它們的價值!
沒道理不眼饞……
將武器售賣給範軒浩,對於林凡來說沒損失。
甚至還有的賺!
畢竟他的狩獵2型複合弩,在遊戲商城已解鎖了售賣權限。
隻要積分夠多,他想買多少就買多少!
轉手一下,就能賺兩百積分的事情,他當然願意做!
林凡隨即便點頭應道,“可以!”
“你要買多少?”
範軒浩顯然提前將需要采購的數量都給計算好了,立馬便迴道:
“先買1把複合弩,5個地雷吧!”
“當然了……”
“後續的需求量,應該會更大。”
“到時候我再聯係你。”
林凡點了點頭,“行!”
不過還沒等範軒浩和林凡交易。
邱誌雲也插了一嘴道,“對了,範軒浩……”
“你商城解鎖的<偵察2型狙擊槍>,我也想買兩把。”
“價格方麵,我也不占你便宜。”
“就按照你所說的,溢價百分之二十來算吧!”
邱誌雲可是軍伍出生,對於槍械的使用熟練度遠超常人。
一杆能對進化者和變異喪屍造成致命傷害,甚至對撕裂者都有一定威脅的偵查2型狙擊槍在手。
所能發揮出的效果,是很大很大的!
至於說另一杆狙擊槍,自然是為李峰買的,雖說他的槍法沒邱誌雲好,但基礎不差,隻要多練練,提升起來並不困難。
對於邱誌雲的提議,範軒浩立馬就答應了下來。
直接將兩杆狙擊槍,以及配套子彈賣給了邱誌雲。
原本他還想去跟林凡交易。
但隨即發現……
林凡不知何時,已經被破曉隊伍中的光頭,給拉到遠處了!
而且這貨,還不時迴頭朝自己所在的方向,瞥兩眼。
範軒浩眼中閃過一絲疑惑。
他們在幹嘛?
好奇之下,範軒浩立馬開啟了蝠耳天賦。
結果,屁都沒聽到。
就在剛才範軒浩跟邱誌雲交易的時候。
光頭突然過來拉住林凡說,要跟他說點事。
林凡知道。
光頭以前是菜市場賣水果的生意人。
他搞這麽一出,要說的事應該跟範軒浩的交易有關。
於是沒有拒絕,直接跟了過去。
不過……
這個距離,可逃不出對方的蝠耳偵查!
林凡調出遊戲的小隊聊天功能。
“光頭,有什麽話可以在咱們的小隊聊天頻道裏說!”
“這樣,除了我們自己,別人都看不到。”
光頭顯然愣了一下。
隨後才在聊天頻道中迴複道,“臥槽,我怎麽忘了這茬……”
沈夢溪:“光頭,你搞什麽啊!”
李峰:“你小子,不會又打什麽鬼主意了吧?”
光頭:“嘿嘿……我就是想著,咱們這麽跟範軒浩交易,有點虧!”
“雖然他主動溢價了百分之二十,但一把狩獵2型武器,如果運用的好,殺個幾頭變異喪屍完全沒問題!”
“你們想想,幾頭變異喪屍的價值,是他那溢價百分之二十能比的嗎?”
邱誌雲:“賬不能按你這麽算。”
“不是誰拿著狩獵2型武器,都能殺得了變異喪屍的。”
“範軒浩他們就算殺了變異喪屍,那也是他們自身能力所得。”
“他們實力增強。”
“對於以後完成遊戲的集體任務,也是一件好事。”
“最關鍵是,他剛剛按這個價格,賣了我兩杆狙擊槍。”
“咱們現在要是過去跟他說,我們要漲價……”
“這不太合適!”
光頭:“老邱,你這人啥都好,就是太實在了……”
“咳咳……我可沒說要給他們漲價。”
“反而我要給他們降價!”
“放心吧,我的辦法,既不影響範軒浩他們提升實力,同樣也能讓我們獲得更多的積分和好處……”
“甚至,範軒浩還有可能會感謝我們呢!”
對於光頭說的內容,眾人一臉懵逼。
光頭倒是也沒賣關子,繼續在聊天頻道中說道:
“你們記住,一錘子買賣,往往利潤是最低的。”
“隻有具備長久持續性收益的生意,利潤才是最大的。”
“算了,你們一看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就不跟你們細說這其中的門道了。”
“我的建議是,咱們不要直接一次性賣給他武器,咱們改成租!”
“租賃合同我剛剛都編輯好了!”
“你們先瞅瞅看,沒問題的話咱們再去跟範軒浩他們聊……”
不得不說。
光頭雖然性格大大咧咧,但做起事情來還是挺細致的。
合同搞的一板一眼,還挺全麵。
眾人好奇之下,紛紛點開群裏的租賃合同。
1、在武器被租賃期間,所有經該武器擊殺的喪屍(包括普通喪屍、進化喪屍、變異喪屍),30%收益歸甲方(林凡)所有,包括積分以及特殊獎勵!)
2、乙方(持武器者)所獲得的特殊獎勵,例如解鎖商城物品、武器購買等權限,在甲方(林凡)有需要時,必須第一時間,零溢價為甲方購買!
3、如有其他不可分割的特殊獎勵,乙方看重可直接留下自用,但要給甲方其價值30%的積分補償。
4、所有解釋權,由甲方掌控!
5、遊戲係統將介入該合同內容,持租賃武器者擊殺喪屍後,遊戲係統會自動將獎勵以合同簽訂的比例,分配到甲方與乙方的手中!
6、若租賃武器者不幸死亡,武器被他人撿到,該合同條款將會自動延續到新的使用者身上。
7:武器被租賃期間,除擊殺喪屍獎勵外,乙方每天還需要向甲方繳納一定數額的積分,作為固定租金(狩獵1型武器每天5積分,2型50積分)
8:武器如果在被租賃期間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商城售價200%的積分。
9:……
破曉眾人:(((;???;)))
大夏科技大學內。
即將快要抵達科研樓時,範軒浩突然對林凡開口說道。
“什麽事?”
林凡疑惑的看向對方。
“我想收購你們的狩獵2型複合弩,以及偵查2型地雷。”
“當然了,價格方麵……肯定不會按照商城售賣價來算的。”
“我記得獎勵榜單上標識,複合弩原價1000,我出1200,地雷200一枚,那就按240來算。”
“兩者皆溢價百分之二十,你看可以嗎?”
對於範軒浩的提議,林凡倒是頗為意外。
但轉念一想也能理解。
畢竟範軒浩手底下隊伍人數可不少,裝備的需求量自然也大。
而狩獵2型和偵察2型的裝備,對普通變異喪屍都能造成極大的威脅。
以範軒浩的智慧,自然能看出它們的價值!
沒道理不眼饞……
將武器售賣給範軒浩,對於林凡來說沒損失。
甚至還有的賺!
畢竟他的狩獵2型複合弩,在遊戲商城已解鎖了售賣權限。
隻要積分夠多,他想買多少就買多少!
轉手一下,就能賺兩百積分的事情,他當然願意做!
林凡隨即便點頭應道,“可以!”
“你要買多少?”
範軒浩顯然提前將需要采購的數量都給計算好了,立馬便迴道:
“先買1把複合弩,5個地雷吧!”
“當然了……”
“後續的需求量,應該會更大。”
“到時候我再聯係你。”
林凡點了點頭,“行!”
不過還沒等範軒浩和林凡交易。
邱誌雲也插了一嘴道,“對了,範軒浩……”
“你商城解鎖的<偵察2型狙擊槍>,我也想買兩把。”
“價格方麵,我也不占你便宜。”
“就按照你所說的,溢價百分之二十來算吧!”
邱誌雲可是軍伍出生,對於槍械的使用熟練度遠超常人。
一杆能對進化者和變異喪屍造成致命傷害,甚至對撕裂者都有一定威脅的偵查2型狙擊槍在手。
所能發揮出的效果,是很大很大的!
至於說另一杆狙擊槍,自然是為李峰買的,雖說他的槍法沒邱誌雲好,但基礎不差,隻要多練練,提升起來並不困難。
對於邱誌雲的提議,範軒浩立馬就答應了下來。
直接將兩杆狙擊槍,以及配套子彈賣給了邱誌雲。
原本他還想去跟林凡交易。
但隨即發現……
林凡不知何時,已經被破曉隊伍中的光頭,給拉到遠處了!
而且這貨,還不時迴頭朝自己所在的方向,瞥兩眼。
範軒浩眼中閃過一絲疑惑。
他們在幹嘛?
好奇之下,範軒浩立馬開啟了蝠耳天賦。
結果,屁都沒聽到。
就在剛才範軒浩跟邱誌雲交易的時候。
光頭突然過來拉住林凡說,要跟他說點事。
林凡知道。
光頭以前是菜市場賣水果的生意人。
他搞這麽一出,要說的事應該跟範軒浩的交易有關。
於是沒有拒絕,直接跟了過去。
不過……
這個距離,可逃不出對方的蝠耳偵查!
林凡調出遊戲的小隊聊天功能。
“光頭,有什麽話可以在咱們的小隊聊天頻道裏說!”
“這樣,除了我們自己,別人都看不到。”
光頭顯然愣了一下。
隨後才在聊天頻道中迴複道,“臥槽,我怎麽忘了這茬……”
沈夢溪:“光頭,你搞什麽啊!”
李峰:“你小子,不會又打什麽鬼主意了吧?”
光頭:“嘿嘿……我就是想著,咱們這麽跟範軒浩交易,有點虧!”
“雖然他主動溢價了百分之二十,但一把狩獵2型武器,如果運用的好,殺個幾頭變異喪屍完全沒問題!”
“你們想想,幾頭變異喪屍的價值,是他那溢價百分之二十能比的嗎?”
邱誌雲:“賬不能按你這麽算。”
“不是誰拿著狩獵2型武器,都能殺得了變異喪屍的。”
“範軒浩他們就算殺了變異喪屍,那也是他們自身能力所得。”
“他們實力增強。”
“對於以後完成遊戲的集體任務,也是一件好事。”
“最關鍵是,他剛剛按這個價格,賣了我兩杆狙擊槍。”
“咱們現在要是過去跟他說,我們要漲價……”
“這不太合適!”
光頭:“老邱,你這人啥都好,就是太實在了……”
“咳咳……我可沒說要給他們漲價。”
“反而我要給他們降價!”
“放心吧,我的辦法,既不影響範軒浩他們提升實力,同樣也能讓我們獲得更多的積分和好處……”
“甚至,範軒浩還有可能會感謝我們呢!”
對於光頭說的內容,眾人一臉懵逼。
光頭倒是也沒賣關子,繼續在聊天頻道中說道:
“你們記住,一錘子買賣,往往利潤是最低的。”
“隻有具備長久持續性收益的生意,利潤才是最大的。”
“算了,你們一看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就不跟你們細說這其中的門道了。”
“我的建議是,咱們不要直接一次性賣給他武器,咱們改成租!”
“租賃合同我剛剛都編輯好了!”
“你們先瞅瞅看,沒問題的話咱們再去跟範軒浩他們聊……”
不得不說。
光頭雖然性格大大咧咧,但做起事情來還是挺細致的。
合同搞的一板一眼,還挺全麵。
眾人好奇之下,紛紛點開群裏的租賃合同。
1、在武器被租賃期間,所有經該武器擊殺的喪屍(包括普通喪屍、進化喪屍、變異喪屍),30%收益歸甲方(林凡)所有,包括積分以及特殊獎勵!)
2、乙方(持武器者)所獲得的特殊獎勵,例如解鎖商城物品、武器購買等權限,在甲方(林凡)有需要時,必須第一時間,零溢價為甲方購買!
3、如有其他不可分割的特殊獎勵,乙方看重可直接留下自用,但要給甲方其價值30%的積分補償。
4、所有解釋權,由甲方掌控!
5、遊戲係統將介入該合同內容,持租賃武器者擊殺喪屍後,遊戲係統會自動將獎勵以合同簽訂的比例,分配到甲方與乙方的手中!
6、若租賃武器者不幸死亡,武器被他人撿到,該合同條款將會自動延續到新的使用者身上。
7:武器被租賃期間,除擊殺喪屍獎勵外,乙方每天還需要向甲方繳納一定數額的積分,作為固定租金(狩獵1型武器每天5積分,2型50積分)
8:武器如果在被租賃期間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商城售價200%的積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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