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時代的我,夏天基本是不穿鞋的,要光著腳度過夏天這段炎熱的時光。於是,我把它叫做光腳的夏天或者叫光腳的季節。


    我光腳的理由雖然很多很多,最主要的一條是家裏太窮,因為做鞋的一些原料需要花錢購買,而且媽媽做一雙鞋要花費好幾天工夫,成本很高。小孩子又不下地幹活兒,多半時間是在野地裏玩耍,還是光著腳比較合算。當然,村裏光腳的孩子也不光我一個,家家戶戶的男孩子夏天都光著腳,有些長得粗胳膊粗腿的女孩子也習慣光著腳走路。


    雁浦村裏有句俗語:荊子花開大地暖,亮亮咱的鐵腳板。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等四周高山上的荊子花開了以後,人們就可以光著腳走路了。等到什麽時候才可以穿上鞋呢?一般情況是到秋分節氣以後。白露早寒露遲,秋分種麥正當時,這本來是一句農諺,是說秋分節氣最適宜種小麥,但村裏的小夥伴們故意把它改成了“白露早寒露遲,秋分穿鞋正當時”,這也就是說,不單單整個夏天要光著腳,而且還包括半個秋天,故而,說光腳的夏天似乎不太準確,而應該稱為光腳的季節。


    比較起來,我光腳的時間要比村裏的小夥伴們更早一些,穿鞋的時間也更晚一些,因為我的腳特別愛出汗,俗稱“汗腳”。腳出了汗被鞋襪捂著很難受而且還挺臭,所以我常常被村民們稱為雁浦村第一個亮鐵腳板的人。


    我願意光腳其實還源於另外一個原因。那一年的三月底,山上的荊子花還沒有開,天氣一早一晚還很冷。有一天,村裏來了個修理雨傘的手藝人,他在和村民們聊天時說了句“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恰巧被從旁邊路過的我聽到了。我不懂此話的含義,隻會從字麵上理解,覺得這光腳的人竟然不把穿鞋的人放在眼裏,真夠厲害的,稱得上英雄氣概。英雄嘛,當然值得我學習和效仿,於是不等荊子花開就早早地光起了腳。


    不料這一年倒春寒,過了清明節以後天氣還很涼爽,地上也還很涼。我光腳兩天以後就肚子著涼拉起了稀屎,一連拉了兩天,人瘦了一圈兒,身子軟的爬都爬不起來了。


    後來我入了學讀過書才知曉,“光腳的不怕穿鞋的”這句話的原意是指一個人沒有後顧之憂、無所顧忌的意思,與所謂的英雄氣概絲毫不沾邊。


    從荊子花開到秋分節氣,在這小半年時間裏,我和一群小夥伴們盡情地享受著光腳的愜意,一個個練成了名副其實的鐵腳板。


    大山裏的道路曲曲彎彎、高低不平,而且路上鋪滿了大大小小的石塊,石塊有大有小有尖有圓。都市人根本想像不到光著腳的人在石塊上如何行走,可我和眾多的小夥伴們在這些石塊上麵卻如履平地健步如飛。多少年後,我在工作單位和同事們提起光腳的事情,大家都瞪大了眼睛,不勝唏噓,天哪,你的童年竟然連鞋都不穿,太不可思議了!


    我小時候特別淘氣,是被老人們喚作“壞孩子”的那種性格。在光腳的季節裏,我走路養成一個極具特色的習慣,一邊走一邊用腳踢路上的石塊,久而久之,腳上的功夫大增,一抬腳,能把拳頭大小的石塊踢出去好幾丈遠。


    有一次,我光顧著低頭踢石塊,沒看到前麵來了個人,一塊核桃大小的石塊被我踢到迎麵而來的一個女孩子頭上,砸出個窟窿,血流如注,疼的女孩叫苦連天,弄的她身上全是血跡,一件白襯衣變成了白襯衣。


    這一下,女孩子的媽媽不幹了,找到我家向我媽媽討要說法。女孩子的這位媽媽是個很有個性的女人,與街坊四鄰相處之中很強勢,提出兩個解決方案,一個是賠償她女兒50元錢,除了醫藥費以外,要夠買一件新衣服。第二個條件很奇葩:如果不願意賠錢,就用石塊在我腦袋上也砸一個同等大小的窟窿。媽媽當然不願意在我腦袋上砸窟窿無奈,隻好賠給人家50塊錢完事。50塊錢擱到現在似乎不算迴事,但在那個年代可就是一筆巨款。我爸爸一個月的工資才30多塊錢。我隨意踢起的一塊石頭,讓我爸爸白幹了一個半月。


    媽媽好說歹說總算把女孩的媽媽打發走,迴過頭來生氣地對我說,以後再踢石塊就用菜刀把你的腳剁下來!有了這次的深刻教訓,我後來再踢石塊時,總是先看看前麵有沒有人。


    不僅光著腳走路,我還光著腳上山打柴拔草。一個光腳季節結束,我的兩隻腳曬得黑乎乎的,村裏人都說像隻豬腳。腳底和腳趾磨出了厚厚的老繭,比媽媽烙的餅薄不了多少。我撿起一根小木棍敲敲這些老繭,還能發出“梆梆梆”的響聲來。我常常和小夥伴們炫耀,說自己真正練成了鐵腳板,你們聽聽,敲著還帶金屬音呢!


    光腳的季節裏,在我的身上發生過許多許多趣味橫生的故事,有好事也有糗事。


    童年時代,村裏的小夥伴們夏天、喜歡到翠玉河裏去摸魚,包括遊泳,也是夏天玩的一項活動,這些活動就像現在上大學的必修課一樣,想不玩都不行。


    穿著鞋襪的人到河裏摸魚或遊泳需要先脫掉鞋襪和衣服,可我們光著腳的人不用,把短褲一脫,可以直接鑽進水裏,方便得很。


    記得有一次,我和幾個小夥伴下河去摸魚,正摸得起勁,忽然覺得右腳的大腳趾被什麽東西咬住了,我低頭一看,媽呀,原來是一隻大烏龜。好在我的腳底下都是厚厚的老繭,五個腳趾也因為常常踢石塊,磨出的老繭比腳底下的還要厚,就像包裹著一層鐵皮,所以盡管被烏龜緊緊地咬住,但也不覺得有多麽疼,於是就不放在心上,專心致誌地摸魚,隻是行動有些不太方便。等摸完魚後,我才記起來還有烏龜咬著大腳趾這樣一件事情。


    烏龜這種動物有個明顯的特性,無論是什麽東西,隻要被它咬住了就不會鬆口,除非你把它的腦袋用刀剁下來,所以鄉下人稱之為“王八咬死口,不死不鬆口”。小夥伴們對我說,快想辦法把烏龜弄下來吧,咬的時間長了,血液不流通,你的大腳趾就壞死了,得到醫院裏做手術把腳趾割掉,那樣,你可就成了瘸子了,走路一顛一顛的太難看了,長大了連媳婦都娶不上。


    我問,你們誰有辦法把烏龜弄下來呢?快來試一試嘛!


    幾個小夥伴分成兩組,一組摟住我的腰,一組抓住烏龜殼,像上體育課拔河一樣反方向往兩邊拉。不料沒有拉開烏龜的嘴,倒把我的大腳趾拉的生疼。我呲著牙喊他們趕緊住手。烏龜咬著我並不怎麽疼,你們這樣拉卻把我拉疼了,與其這樣還不如讓烏龜咬著好呢!


    扯不開烏龜,可總不能老在河邊呆著,小夥伴們一時都沒有了主意,一個個著急起來。這時,我忽然想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烏龜肉味道鮮美,營養價值比魚高出很多。因為它平日藏在深水區,我們很難逮到它,今天它竟然自己送上門來,咱們今天晚上有口福了,既能吃到魚肉又能吃到烏龜肉。


    小夥伴們一聽都愣了,說,烏龜還咬著你的大腳趾呢,咱們怎麽吃它的肉?總不能把你的大腳趾也砍下來一塊煮著吃吧?你那個大腳趾臭的就像從茅坑裏撈出來的糞蛆一樣,我們可不願意吃!


    我說,誰讓你們吃我的大腳趾啦?你們就是想吃,我也不能給你們吃呀!


    小夥伴們說,那怎麽能吃到烏龜肉呢?


    我說,我現在也不能走路了,你們把我抬迴家,我自有辦法讓你們吃到烏龜肉。


    聽我說能吃到烏龜肉,小夥伴們高興了,抬著我迴到家裏。我從案板上抄起一把菜刀,對小夥伴們說,你們還像剛才在河邊那樣,幾個人抱住我的腰,幾個人抓住烏龜殼,像拔河一樣往兩邊拉。等把烏龜的頭拉出來後,我舉起菜刀照著烏龜脖子猛地砍了下去!烏龜頭很快就與身子分成了兩半。


    烏龜牙齒的咬合力真大,頭已經掉了,但還是沒有鬆口。我和兩個小夥伴費了很大勁才把它的嘴掰開,拿出我的大腳趾來,但大腳趾的指甲已經被烏龜咬了下來。


    雁浦村前翠玉河裏有一個比白仙汪小一些的水汪叫玉水潭,水深丈餘,是村民們遊泳的好去處。三伏天裏,村裏凡是會遊泳的男性都愛去玉水潭裏過把遊泳癮,當然,玉水潭更是我們一群小夥伴們的向往之地,幾乎每天中午都要到玉水潭裏泡上一兩個時辰。


    有一天,村裏有個最愛遊泳而且水性最好的人叫張小延,二十多歲年紀,找到我說,村民們遊泳時經常被水下的尖銳之物劃破腳底,流血後冷水一泡很容易感染,讓我和小夥伴們把這些東西清除掉。張小延說,我們穿著鞋襪,腳底下沒有老繭,不敢接觸這些尖銳之物,你們天天光著腳,腳底下有老繭不怕紮,有勞你們了。


    我說,這件事情我們可以代勞,但事成以後你給我們什麽酬勞呢?


    張小延說,好說,事成之後我上山給你們逮鵪鶉吃。張小延是個逮鳥高手,他用一根麻繩挽個套子往山上一放,第二天你再去看,總有一隻鵪鶉被套住。


    我領著楊樹方等幾個小夥伴潛到玉水潭的深處,挖出來很多破碎的犁鏵片和瓷器片,就是這些東西都是帶尖的帶刺的,當然紮人的腳了。其實,我們在遊泳時也經常踩到這些東西,但因為我們的腳底有老繭後,就紮不出血來。這就是光腳的好處。


    除了摸魚和遊泳,在光腳季節裏,我們還經常爬到樹上掏鳥蛋。


    一棵好幾丈高的楊樹,在高高的枝杈上架著一個黑乎乎的喜鵲窩。我們抱著樹幹,眨眼工夫就能爬到樹杈旁,伸手一摸就可以把鳥蛋掏出來,裝在衣兜裏迴家煮著吃。幹這種事似乎有點不地道。經常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把鳥蛋掏走了,喜鵲會著急地圍著我們嘰嘰嚓嚓地叫喚,有時還用翅膀拍打我們,甚至想啄我們的眼睛。我們有時也很不忍心,但那時家裏窮得很,老母雞下的蛋都讓媽媽拿到供銷社換錢買鹽買油買醋去了。我們想吃蛋增加點營養,就隻好自己動手掏鳥蛋了。


    有一次,我爬上一棵三丈多高的楊樹上掏鳥蛋,剛把鳥蛋掏出來,忽然一隻喜鵲飛了過來,徑直啄向我的眼睛。我在高高的樹上行動不方便,眼看就要被喜鵲啄著,急忙一隻胳膊抱著樹幹,另一隻胳膊去擋喜鵲,一個不小心,兩隻鳥蛋掉到地上摔了粉碎。這時,喜鵲已經顧不得啄我的眼睛了,急急地俯衝下來,站在兩個破碎的蛋殼旁嘰嘰嚓嚓叫了很久,聲音裏透著悲哀和淒慘。直到我從楊樹上下來後,它才戀戀不舍地飛走。


    這件事情以後,我憐憫起喜鵲來了,就不再上樹掏鳥蛋了。


    有一天,雁浦村我很要好的小夥伴楊樹方來找我,讓我和他去掏幾個鳥蛋迴來。我說很長時間不掏那個了,快不會爬樹了。再說,咱們掏了喜鵲的蛋等於殺了人家的孩子,太不道德。將心比心,人家要是禍害了咱們的孩子,咱們不也照樣恨人家嗎?我勸楊樹方也不要去掏鳥蛋。


    楊樹方說,這個道理我當然懂,可有什麽辦法呢?家裏剛才來了一個客人,媽媽想炒盤雞蛋招待他,可雞蛋都拿到供銷社去換錢了,實在拿不出好一點的東西招待客人,隻好去掏幾個鳥蛋待客。說好了,這是最後一次了,過後咱們再也不去掏鳥蛋了。


    我抹不開好朋友的麵子,又聽楊樹方說這是最後一次掏鳥蛋,就勉強答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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