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
逼良為娼這種事情,
不管放在任何朝代,都是重罪。
就比如《大明律》中就有一條明文規定:“凡娼優樂人買良人子女為娼優,杖一百,屢犯者,流放或處死。”
這種刑罰,也是對百姓的保護措施。
在唐朝,雖然因為教坊製度的關係,這些勾欄之地的女子,大多都是罪犯之家眷。
但是,依然有很多活不下去的女子,選擇了棄良從娼,加入了進去,以求活命。
然而,它終究是害人害己。
隨著時間的推移,權勢的穩固,那些充入教坊的犯罪之家眷,也會越來越少。
麵對這種局麵,逼良為娼的事情,也就不可避免的,會如約而至。
就像現如今這樣。
如果朝堂不加以製止的話,他們又哪裏來的人口,去種地和發展國家經濟呢?
就更別說其他的了。
要不是因為時機問題,對於這些煙花勾欄之地,李傑早就想辦法取締了。
因此,對於秦瓊的這些行為,李傑並沒有去阻止,在理解的同時也樂見其成。
雖然有著一些私心,但無傷大雅。
畢竟都是為了大唐。
當然,這並不是李傑聖母。
還是剛才說的那樣,人口決定一切。
畢竟現如今的大唐,終究還是農耕文明,而農耕文明最重要的,往往就是人口。
哪怕自己想帶著大唐,跨越時代,直接進入到工業文明,然而……
這一切的前提,同樣也是人口。
至少在大唐,確實如此。
在沒有任何借鑒的情況下,人多力量大這句話,不管在什麽時候,它都是適用的。
人口多也就意味著,出人才的機會多。
畢竟,自己可沒有那些逆天的外掛,自己僅僅隻是一個普通的火藥工人而已。
自己雖然可以給大唐的人,提出無數超前的設想,但是,這也僅僅隻是設想而已。
連借鑒都還算不上。
借鑒,那也得有實物才是。
……
當然,李傑想改變的,遠遠不止如此。
還有很多很多的東西。
就比如……
最讓李傑深惡痛絕的,贖刑製度。
贖刑製度,是指犯人可以用財物,也就是銅等值錢事務,進行折抵刑罰的一種製度。
而這一製度,創設於夏朝,東漢時成為定製,至唐朝趨於完備,並為以後各王朝所承用,直至清末修律時贖刑製度才被取消。
在唐朝,贖刑的適用對象主要有四種。
第一,老年人,兒童及殘疾人。
第二,特殊身份的人。
特指那些官員的直係家屬,犯流罪以下,可以用金錢贖免所判刑罰。
第三,特定過失犯。
唐律中規定對於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和無犯意的某些行為失誤可以適用贖刑。
《唐律疏議》“謂耳目所不及,思慮所不到;共舉重物,力所不製;若乘高履危足跌及因擊禽獸,以致殺傷之屬,皆是。”
第四,疑罪情形。
即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定案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也可適用贖刑製度。
當然,十惡之內,並不包括其中。
(ps:十惡之罪: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對於其他三種情況,說實話,李傑是沒有意見的,畢竟都還說的過去。
但是這第二種,李傑可就不同意了。
這完全就是坑人坑幾,坑國家啊!
什麽叫做流罪以下,可以用金錢贖免所判刑罰?
也就是說,權貴之人,包括他們的直係親屬,隻要不犯十惡之罪,隻要不犯流放之罪,隻要不是故意殺人,那都是沒事兒的。
就比如,《唐律》第三百三十九條:“諸過失殺傷人者,各依其狀,以贖論。”
這特麽不是扯犢子嘛?
這也就意味著,在大唐,有權有勢的那些人,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還是法律允許的。
那普通百姓怎麽辦?
告狀?李清瞳一家,就是最好的明證!
當然,也不是沒有成功的,但是更多的,卻是如李清瞳一家一樣,甚至就連去幫她的張峰,都差點死在了大牢裏。
當初,要不是自己的身份原因,恐怕就連自己也會搭進去。
這才是唐朝律法的現狀。
從《唐律》到它的進階版《唐律疏議》,盡管它們對普通老百姓,比之很多朝代都要好,但是……
充斥其中的特權律法,卻也是數不勝數。
這一點,也是李清瞳那次事件之後,李傑在觀看大唐律法的時候,特意記住的。
這簡直了,是真的坑啊!
李傑恨不得現在就去改掉它。
然而……時機依然沒有到!
(ps:作者:你個不要臉的雙標貨色,你的錦衣衛賣琉璃的時候,殺了多少人?他們是不是也犯法了?
李傑:你說什麽?我沒聽見。)
……
於此同時,
吳通和秦瓊的對話,依然在繼續。
“翼國公!”
“關於那些幕後之人,因為時間的關係,末將暫時還沒有去調查,要是您感興趣的話,您可以親自去審問。”
“那些人,此刻正關押在平康坊裏,您隨時可以派人去提取她們。”
“並且西城那邊的事情,想必現在也快有結果了,您同樣也可以派人去接手。”
雖然李傑沒說,但是吳通卻知道他的意思。
錢,他們龍首原看不上。
人,他們龍首原可沒那麽多牢房。
牢房這東西,也就隻有楚王府裏有那麽一小間而已,那才能關幾個人?
畢竟是懲處奴仆用的地牢,頂天了也就是幾個小單間而已,不成氣候。
就更何況是這麽多人了。
(小破小表示:我無能為力!)
見秦瓊依然盯著自己,吳通暗自歎了一口氣,當然明白他的意思。
“翼國公,那些清剿得來的錢財,同樣也在平康坊,末將並沒有帶迴來。”
“您要是不放心的話,可以親自去查驗。”
“當然,末將也可以陪同您一起。”
“如果您需要的話。”
我都說到這個份上了,你總不會在繼續為難我了吧?我還要休息呢。
然而,吳通這個想法才剛剛出現,秦瓊就打破了他的幻想。
“嗯,既然你都如此說了,那就陪本國公走一趟吧,也好給本國公帶帶路。”
“啊!?……末將……”看著秦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吳通隻好苦笑點頭。
“唯!”
對於這一切,李傑並沒有阻止。
因為他發現,城樓之下,竟然來了個意外的人,當然,也可以說是意料之中的人。
……
逼良為娼這種事情,
不管放在任何朝代,都是重罪。
就比如《大明律》中就有一條明文規定:“凡娼優樂人買良人子女為娼優,杖一百,屢犯者,流放或處死。”
這種刑罰,也是對百姓的保護措施。
在唐朝,雖然因為教坊製度的關係,這些勾欄之地的女子,大多都是罪犯之家眷。
但是,依然有很多活不下去的女子,選擇了棄良從娼,加入了進去,以求活命。
然而,它終究是害人害己。
隨著時間的推移,權勢的穩固,那些充入教坊的犯罪之家眷,也會越來越少。
麵對這種局麵,逼良為娼的事情,也就不可避免的,會如約而至。
就像現如今這樣。
如果朝堂不加以製止的話,他們又哪裏來的人口,去種地和發展國家經濟呢?
就更別說其他的了。
要不是因為時機問題,對於這些煙花勾欄之地,李傑早就想辦法取締了。
因此,對於秦瓊的這些行為,李傑並沒有去阻止,在理解的同時也樂見其成。
雖然有著一些私心,但無傷大雅。
畢竟都是為了大唐。
當然,這並不是李傑聖母。
還是剛才說的那樣,人口決定一切。
畢竟現如今的大唐,終究還是農耕文明,而農耕文明最重要的,往往就是人口。
哪怕自己想帶著大唐,跨越時代,直接進入到工業文明,然而……
這一切的前提,同樣也是人口。
至少在大唐,確實如此。
在沒有任何借鑒的情況下,人多力量大這句話,不管在什麽時候,它都是適用的。
人口多也就意味著,出人才的機會多。
畢竟,自己可沒有那些逆天的外掛,自己僅僅隻是一個普通的火藥工人而已。
自己雖然可以給大唐的人,提出無數超前的設想,但是,這也僅僅隻是設想而已。
連借鑒都還算不上。
借鑒,那也得有實物才是。
……
當然,李傑想改變的,遠遠不止如此。
還有很多很多的東西。
就比如……
最讓李傑深惡痛絕的,贖刑製度。
贖刑製度,是指犯人可以用財物,也就是銅等值錢事務,進行折抵刑罰的一種製度。
而這一製度,創設於夏朝,東漢時成為定製,至唐朝趨於完備,並為以後各王朝所承用,直至清末修律時贖刑製度才被取消。
在唐朝,贖刑的適用對象主要有四種。
第一,老年人,兒童及殘疾人。
第二,特殊身份的人。
特指那些官員的直係家屬,犯流罪以下,可以用金錢贖免所判刑罰。
第三,特定過失犯。
唐律中規定對於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和無犯意的某些行為失誤可以適用贖刑。
《唐律疏議》“謂耳目所不及,思慮所不到;共舉重物,力所不製;若乘高履危足跌及因擊禽獸,以致殺傷之屬,皆是。”
第四,疑罪情形。
即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定案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也可適用贖刑製度。
當然,十惡之內,並不包括其中。
(ps:十惡之罪: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對於其他三種情況,說實話,李傑是沒有意見的,畢竟都還說的過去。
但是這第二種,李傑可就不同意了。
這完全就是坑人坑幾,坑國家啊!
什麽叫做流罪以下,可以用金錢贖免所判刑罰?
也就是說,權貴之人,包括他們的直係親屬,隻要不犯十惡之罪,隻要不犯流放之罪,隻要不是故意殺人,那都是沒事兒的。
就比如,《唐律》第三百三十九條:“諸過失殺傷人者,各依其狀,以贖論。”
這特麽不是扯犢子嘛?
這也就意味著,在大唐,有權有勢的那些人,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還是法律允許的。
那普通百姓怎麽辦?
告狀?李清瞳一家,就是最好的明證!
當然,也不是沒有成功的,但是更多的,卻是如李清瞳一家一樣,甚至就連去幫她的張峰,都差點死在了大牢裏。
當初,要不是自己的身份原因,恐怕就連自己也會搭進去。
這才是唐朝律法的現狀。
從《唐律》到它的進階版《唐律疏議》,盡管它們對普通老百姓,比之很多朝代都要好,但是……
充斥其中的特權律法,卻也是數不勝數。
這一點,也是李清瞳那次事件之後,李傑在觀看大唐律法的時候,特意記住的。
這簡直了,是真的坑啊!
李傑恨不得現在就去改掉它。
然而……時機依然沒有到!
(ps:作者:你個不要臉的雙標貨色,你的錦衣衛賣琉璃的時候,殺了多少人?他們是不是也犯法了?
李傑:你說什麽?我沒聽見。)
……
於此同時,
吳通和秦瓊的對話,依然在繼續。
“翼國公!”
“關於那些幕後之人,因為時間的關係,末將暫時還沒有去調查,要是您感興趣的話,您可以親自去審問。”
“那些人,此刻正關押在平康坊裏,您隨時可以派人去提取她們。”
“並且西城那邊的事情,想必現在也快有結果了,您同樣也可以派人去接手。”
雖然李傑沒說,但是吳通卻知道他的意思。
錢,他們龍首原看不上。
人,他們龍首原可沒那麽多牢房。
牢房這東西,也就隻有楚王府裏有那麽一小間而已,那才能關幾個人?
畢竟是懲處奴仆用的地牢,頂天了也就是幾個小單間而已,不成氣候。
就更何況是這麽多人了。
(小破小表示:我無能為力!)
見秦瓊依然盯著自己,吳通暗自歎了一口氣,當然明白他的意思。
“翼國公,那些清剿得來的錢財,同樣也在平康坊,末將並沒有帶迴來。”
“您要是不放心的話,可以親自去查驗。”
“當然,末將也可以陪同您一起。”
“如果您需要的話。”
我都說到這個份上了,你總不會在繼續為難我了吧?我還要休息呢。
然而,吳通這個想法才剛剛出現,秦瓊就打破了他的幻想。
“嗯,既然你都如此說了,那就陪本國公走一趟吧,也好給本國公帶帶路。”
“啊!?……末將……”看著秦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吳通隻好苦笑點頭。
“唯!”
對於這一切,李傑並沒有阻止。
因為他發現,城樓之下,竟然來了個意外的人,當然,也可以說是意料之中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