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燃燃也知道就算丁寧迴去也不會安心,但是現在到搶救室那邊肯定又會跟夏歧墨的母親起衝突。


    於是她建議到門診部的休息室坐一坐。


    「我跟夏歧浩打了電話,夏歧墨從手術室出來後會通知我們。」


    說完她安慰丁寧,「沒事的,夏歧墨吉人自有天相,他不會有事的。」


    丁寧隻是哭。


    「怎麽會出這種事。」宋文清的眉頭皺成了川字,「這好好的怎麽會被車撞?」


    「是呀,我們也覺得很奇怪,當時還是綠燈,丁寧走的是人行道。我聽現場的目擊者說那車是突然衝出來的,撞了人就走了。」


    「撞了人就走了?」宋文清更覺得奇怪了。


    這怎麽越來越像是故意為之。


    不行,這事必然馬上要調查清楚,要不然夏歧墨有個三長兩短,他們丁家豈不是要被釘在道德的十字架上一輩子。


    而且丁寧……


    宋文清看了看眼睛都哭腫的女兒。


    她想這事不弄清楚丁寧這輩子也毀了。


    宋文清讓張燃燃幫她照看一下丁寧,她則走出休息室到外麵給那位在刑偵大隊當技術科科長的同學打電話。


    「小寧出車禍了?」聽的出來對方很擔心。


    宋文清連忙說道,「她倒什麽事,就是胳膊擦傷了,不過老丁朋友家的孩子現在在手術室搶救。」


    「怎麽會出這種事,是開車不小心嗎?」


    「不是,是在過人行道的時候被一輛飛馳而過的車給撞的。」


    「在什麽地方?」


    宋文清說出了地點。


    對方有些詫異,「這條路不是主幹道,加上附近都是酒吧和夜市,車輛進入都會限速,小寧在人行道怎麽會被撞,司機是不是喝了酒?」


    「司機撞了人直接跑了。」


    「你們報警了沒有?」


    「這個我不清楚,應該會有人打電話。但我現在等不及執法部門過來通知我,老同學你能不能幫幫我,我想知道肇事的司機是誰,越快越好。」


    對方想了想,「好吧,交通部門我有熟人,我幫你打聽打聽,你也別著急,相信我們會把肇事者繩之以法的。」


    「我相信。」


    很快,電話打了過來。


    「肇事司機找到了,這人叫錢益,是a市有名的混混。他被抓到的時候聲稱自己喝了點酒,並不知道自己撞了人。」


    「酒駕?」


    對方沉默了一會兒,最後給出了答案,「撞人的時候應該沒喝酒,今天沿河路查酒駕,他撞人時車是從沿河路開過來的,如果喝了酒在沿河路就會被攔下來。」


    也就是說這個人在撒謊。


    他為什麽撒謊?


    酒駕肇事判的更重。


    這顯然不合常理。


    對方也想到了這個問題。


    「確實不符合常理,所以我讓交通部門的人查了一下這個錢益的人際關係,他是一個富家子弟整天遊手好閑應該跟你們家小寧沒交集。」


    「沒交集他撞人還撒謊?」


    「這種人不學無術,也許是因為撞了人害怕事後喝的酒。」


    這個理由宋文清並不相信。


    這個叫錢益的人跟丁寧不認識也無冤無仇,說不準是跟夏歧墨有過結。


    當然,宋文清不是羽詩琴,她沒有證據是不會隨便把自己的猜測說出來的。


    要想證明自己的猜測,隻能找證據。


    於是她讓張燃燃給夏歧浩打電話,問他認不認識這個人。


    很快夏歧浩迴答,他也不認識。


    「你哥呢?他認識嗎?」


    「這我不知道。怎麽突然問這個,這個人是誰?」


    宋文清就不在問了。


    依然是漫長的等待。


    宋文清坐在走廊外麵,突發奇想又給那位老同學去了電話。


    「不好意思,這麽晚還要麻煩你。」


    「沒事,今天晚上我正在在隊裏值班,你有什麽需要幫忙的盡管說。」


    對方知道宋文清還在醫院,心想著這個時候她一定很難熬。


    隻要能幫上忙的他一定幫。


    「我想查一下這個叫錢益的男人他的通話記錄。」


    「你要這個幹什麽?」


    宋文清要通話記錄的目的很簡單,她想在對方的通話記錄裏查出對方跟夏歧墨的聯繫。


    隻要這個叫錢益的跟夏歧墨認識,那這起交通事故就不僅僅是一個意外,可能還牽扯著蓄意謀殺。


    當然,不管是不是,隻要查出肇事者與受害人之間有關係,那麽丁寧很可能是牽連者。


    如果對方一開始就是想撞夏歧墨,而當時正好夏歧墨跟丁寧在一起。


    夏歧墨推開丁寧確實讓人感動,但羽詩琴因為這事用包砸丁寧的頭就不應該了。


    誰家孩子不是孩子,她兒子現在生死不明,她就可以往別人身上撒氣?


    宋文清的要求有些超出責權範圍,因為她並不是執法部門不能侵犯別人的隱私。


    但想到這起事故確實有很多疑點,這位技術科科長最終還是同意了。


    「我隻能幫你拿到他今天的通話記錄,如果要幾天或是一個月的,營運商那邊需要事先打招唿。」


    而現在都十點多鍾了,自然是打不了招唿。


    當然,宋文清也明白這隻是老同學的託詞,她一個普通老百姓要另外一個人的通話記錄這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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