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觀眾們高聲喊著“獅子”,他是先登場的那一個。
他們兩個都背著吉他。
威武的獅頭麵具突然迴頭看向楚歌。
“我很高興你能選我,我明白你選我不是因為覺得我弱,而是認可了我的實力想要比一場。”
“確實有這個想法吧。”楚歌迴答道。
“輸給沙漏,那個天後,很不服氣吧。”
這話也就獅子說得出來了,別人都說輸給天王天後不虧,但是獅子想要贏。
楚歌也點了點頭,他也想要贏。
獅子道:“不服氣的可不隻有你,我可不能輸在這裏,我說過,要迴去找食品袋複仇的。”
楚歌笑道:“那我可不能答應你,我也答應了沙漏要再跟她比一場。”
獅子把背著的吉他挪到身前:“今天我特意把這玩意帶出來了,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把吉他,入行之前就想買了,攢了好久的錢。你的呢?”
楚歌也帶了吉他,獅子一眼就看得出來那是便宜貨。
楚歌還不至於說拮據到買不起吉他,就算獅子不知道楚歌的真實身份,但是光憑之前幾首歌的版權賣出去,楚歌也能賺的盆滿缽滿。
那麽楚歌帶這把吉他肯定是有他的意義的。
楚歌背的正是秋歌那把吉他。
“這把吉他對我意義重大。”
這是秋歌的寶貝,同時也對楚歌意義重大。
楚歌第一次給秋歌彈奏,用的是這把吉他。
楚歌在酒吧賣唱,用的也是這把吉他。
這是個便宜貨,但是它見證了秋歌的成長,也見證了楚歌的蛻變。
帶上這把吉他也代表著楚歌的決心。
上一場自己因為態度不夠端正輸了,現在我要贏迴來,讓這把有著重大意義的吉他繼續見證。
獅子很開心,他不覺得楚歌帶著把吉他是看不起自己。
獅子是很在乎儀式感的人,就像他這一場同樣帶著對自己來說最為重要的樂器一樣。
麵前對手同樣的儀式感讓獅子覺得很對胃口。
這家夥真不錯。
在觀眾的歡唿聲中,獅子擺了擺手,往光芒中走去。
“一會輸了,可不要怪吉他音質不好。”
楚歌笑著同樣放狠話:“你倒是可以先想想,一會兒第二首唱什麽。”
說是火藥味十足也沒錯,但是又好像缺了點針鋒相對的意味。
搖滾樂分類很多,獅子最擅長就是流行搖滾,這一場他的表現好得可怕,甚至比上上輪和食品袋pk的時候還要好。
獅子每一輪都是肉眼可見的在變強,並非藏拙而是不斷進步。
讓人不禁想問他的極限到底在哪裏?
雪人在後台看得都害怕,自己剛才是勝利者,但是如果對上獅子,自己就算不去玩戲腔而是拿出自己最拿手的情歌和他比也未必能贏。
這個狀態下的獅子,單說搖滾搞不好真的有叫板天王的實力的。
不是惜敗,而是有可能能贏的那種。
觀眾現在就兩個想法。
享受!除了享受,還是他娘的享受!
太爽了,這就是現象級級別節目的實力嗎?這真的是我可以不花錢就能聽到的嗎?
獅子你到底是誰!
大家既想要獅子繼續唱下去,也想要看到獅子的真容,太矛盾了。
真的很想知道獅子到底是誰,然後狠狠的關注他,成為他的粉絲。
節目在獅子炫酷的堪稱炫技的吉他solo中結束。
輸?
怎麽輸?
你小醜不拿再拿一首浮誇出來,我都不知道獅子怎麽輸!
觀眾嗓子都快喊啞了,甚至有些人有點明白那些追星喜歡偶像的人是什麽一個想法。
喜歡的時候,真的會控製不住自己啊。
獅子在燈光中,在掌聲中,在歡唿中,高傲的退場。
就像是獅群中的獅王,高傲的,狂妄的等待著下一位敢挑戰自己的雄獅出現,然後兇猛的擊敗他,扞衛自己的一切。
而挑戰者,現在來了。
場麵完全控製不住,大家還在歡唿。
楚歌舉起話筒。
“咳咳,各位同誌,請安靜啊。
演出馬上就要開始了。”
這是另一首歌的內容,但是楚歌覺得這會來上這麽一句正合適。
台下觀眾被楚歌這句話驚到了,效果也是立竿見影,很快就停止了歡唿。
但是這不是說楚歌說話有多管用,主要是他的聲音,有點怪。
讓人有點想笑。
莫名的帶著點土味。
就這麽一句話,直接把人從演唱會中拽到農村活動舉辦現場去了。
甚至帶了點後半夜節目的感覺在裏頭,就是要趕小孩那種。
這是什麽情況?
小醜原來是這麽個類型的歌手麽?
之前咋沒發現?
今天都開始整活了是吧,這聲音不會你小醜和將軍一樣藏身份了吧?
雖然讓大家感到怪異,但是控場的效果確實達到了。
楚歌心裏笑了笑,覺得怪?這才剛開始呢!
嘩啦!
從頂上突然落下兩條巨大的長布。
左邊寫著“大哥你說你玩搖滾”。
右邊寫著“你玩他有啥用啊?”
獅子看到這兩句話一下就樂了。
笑得止不住。
xx狗都不玩,這種說法到處都有,搖滾也不例外。
當然這話都是自己人調侃用的,圈外人說那就得被攻擊了,就像自己母校啥的,自己成天罵,但是別人罵那可不行。
楚歌這會表演搖滾,說這話好像也沒啥問題。
確實,獅子隻能說確實。
搖滾的誕生就帶著叛逆和自由的精神,獅子覺得楚歌這句話本身就太搖滾了。
想了想,獅子突然覺得有些好笑,他發現不管是自己還是別人,以前都從來不敢說自己搖滾,大家都是批判別人不搖滾。
就像獅子自己玩流行搖滾。
沒少被罵過。
反對者說流行搖滾也是搖滾?搖滾是真實的、叛逆的、自由的、反商業的音樂。流行呢?華而不實的商業產品。這二者能融合?
而支持者說,你說得對,但是我把這兩個東西融合,我夠不夠叛逆。
不隻是流行搖滾,每種搖滾類型都有各種爭議。
搖滾這玩意就像是古代的太廟,死了才能進。
到處都有說別人不搖滾的,少有敢說自己特搖滾的。
可獅子現在就想說,小醜,你真特麽搖滾。
楚歌之前在這個舞台上唱歌從來沒有這麽接地氣過,這大紅步,這大嗓門的,跟被奪舍了似得,大家一時間都還有點不適應。
背後大熒幕上的歌名以及舞台風格也是前所未有的“俗氣”。
這是這個舞台上從來沒有過的東西。
而這會,大家也看到了歌名。
《允許部分藝術家先富起來》
嘶——
這歌名!
不對勁,有點不對勁。
今天的舞台,不太對勁。
這真的是敗者組?
不是半決賽?
他們兩個都背著吉他。
威武的獅頭麵具突然迴頭看向楚歌。
“我很高興你能選我,我明白你選我不是因為覺得我弱,而是認可了我的實力想要比一場。”
“確實有這個想法吧。”楚歌迴答道。
“輸給沙漏,那個天後,很不服氣吧。”
這話也就獅子說得出來了,別人都說輸給天王天後不虧,但是獅子想要贏。
楚歌也點了點頭,他也想要贏。
獅子道:“不服氣的可不隻有你,我可不能輸在這裏,我說過,要迴去找食品袋複仇的。”
楚歌笑道:“那我可不能答應你,我也答應了沙漏要再跟她比一場。”
獅子把背著的吉他挪到身前:“今天我特意把這玩意帶出來了,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把吉他,入行之前就想買了,攢了好久的錢。你的呢?”
楚歌也帶了吉他,獅子一眼就看得出來那是便宜貨。
楚歌還不至於說拮據到買不起吉他,就算獅子不知道楚歌的真實身份,但是光憑之前幾首歌的版權賣出去,楚歌也能賺的盆滿缽滿。
那麽楚歌帶這把吉他肯定是有他的意義的。
楚歌背的正是秋歌那把吉他。
“這把吉他對我意義重大。”
這是秋歌的寶貝,同時也對楚歌意義重大。
楚歌第一次給秋歌彈奏,用的是這把吉他。
楚歌在酒吧賣唱,用的也是這把吉他。
這是個便宜貨,但是它見證了秋歌的成長,也見證了楚歌的蛻變。
帶上這把吉他也代表著楚歌的決心。
上一場自己因為態度不夠端正輸了,現在我要贏迴來,讓這把有著重大意義的吉他繼續見證。
獅子很開心,他不覺得楚歌帶著把吉他是看不起自己。
獅子是很在乎儀式感的人,就像他這一場同樣帶著對自己來說最為重要的樂器一樣。
麵前對手同樣的儀式感讓獅子覺得很對胃口。
這家夥真不錯。
在觀眾的歡唿聲中,獅子擺了擺手,往光芒中走去。
“一會輸了,可不要怪吉他音質不好。”
楚歌笑著同樣放狠話:“你倒是可以先想想,一會兒第二首唱什麽。”
說是火藥味十足也沒錯,但是又好像缺了點針鋒相對的意味。
搖滾樂分類很多,獅子最擅長就是流行搖滾,這一場他的表現好得可怕,甚至比上上輪和食品袋pk的時候還要好。
獅子每一輪都是肉眼可見的在變強,並非藏拙而是不斷進步。
讓人不禁想問他的極限到底在哪裏?
雪人在後台看得都害怕,自己剛才是勝利者,但是如果對上獅子,自己就算不去玩戲腔而是拿出自己最拿手的情歌和他比也未必能贏。
這個狀態下的獅子,單說搖滾搞不好真的有叫板天王的實力的。
不是惜敗,而是有可能能贏的那種。
觀眾現在就兩個想法。
享受!除了享受,還是他娘的享受!
太爽了,這就是現象級級別節目的實力嗎?這真的是我可以不花錢就能聽到的嗎?
獅子你到底是誰!
大家既想要獅子繼續唱下去,也想要看到獅子的真容,太矛盾了。
真的很想知道獅子到底是誰,然後狠狠的關注他,成為他的粉絲。
節目在獅子炫酷的堪稱炫技的吉他solo中結束。
輸?
怎麽輸?
你小醜不拿再拿一首浮誇出來,我都不知道獅子怎麽輸!
觀眾嗓子都快喊啞了,甚至有些人有點明白那些追星喜歡偶像的人是什麽一個想法。
喜歡的時候,真的會控製不住自己啊。
獅子在燈光中,在掌聲中,在歡唿中,高傲的退場。
就像是獅群中的獅王,高傲的,狂妄的等待著下一位敢挑戰自己的雄獅出現,然後兇猛的擊敗他,扞衛自己的一切。
而挑戰者,現在來了。
場麵完全控製不住,大家還在歡唿。
楚歌舉起話筒。
“咳咳,各位同誌,請安靜啊。
演出馬上就要開始了。”
這是另一首歌的內容,但是楚歌覺得這會來上這麽一句正合適。
台下觀眾被楚歌這句話驚到了,效果也是立竿見影,很快就停止了歡唿。
但是這不是說楚歌說話有多管用,主要是他的聲音,有點怪。
讓人有點想笑。
莫名的帶著點土味。
就這麽一句話,直接把人從演唱會中拽到農村活動舉辦現場去了。
甚至帶了點後半夜節目的感覺在裏頭,就是要趕小孩那種。
這是什麽情況?
小醜原來是這麽個類型的歌手麽?
之前咋沒發現?
今天都開始整活了是吧,這聲音不會你小醜和將軍一樣藏身份了吧?
雖然讓大家感到怪異,但是控場的效果確實達到了。
楚歌心裏笑了笑,覺得怪?這才剛開始呢!
嘩啦!
從頂上突然落下兩條巨大的長布。
左邊寫著“大哥你說你玩搖滾”。
右邊寫著“你玩他有啥用啊?”
獅子看到這兩句話一下就樂了。
笑得止不住。
xx狗都不玩,這種說法到處都有,搖滾也不例外。
當然這話都是自己人調侃用的,圈外人說那就得被攻擊了,就像自己母校啥的,自己成天罵,但是別人罵那可不行。
楚歌這會表演搖滾,說這話好像也沒啥問題。
確實,獅子隻能說確實。
搖滾的誕生就帶著叛逆和自由的精神,獅子覺得楚歌這句話本身就太搖滾了。
想了想,獅子突然覺得有些好笑,他發現不管是自己還是別人,以前都從來不敢說自己搖滾,大家都是批判別人不搖滾。
就像獅子自己玩流行搖滾。
沒少被罵過。
反對者說流行搖滾也是搖滾?搖滾是真實的、叛逆的、自由的、反商業的音樂。流行呢?華而不實的商業產品。這二者能融合?
而支持者說,你說得對,但是我把這兩個東西融合,我夠不夠叛逆。
不隻是流行搖滾,每種搖滾類型都有各種爭議。
搖滾這玩意就像是古代的太廟,死了才能進。
到處都有說別人不搖滾的,少有敢說自己特搖滾的。
可獅子現在就想說,小醜,你真特麽搖滾。
楚歌之前在這個舞台上唱歌從來沒有這麽接地氣過,這大紅步,這大嗓門的,跟被奪舍了似得,大家一時間都還有點不適應。
背後大熒幕上的歌名以及舞台風格也是前所未有的“俗氣”。
這是這個舞台上從來沒有過的東西。
而這會,大家也看到了歌名。
《允許部分藝術家先富起來》
嘶——
這歌名!
不對勁,有點不對勁。
今天的舞台,不太對勁。
這真的是敗者組?
不是半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