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排他協議


    孟麗筠芳齡十七,不能自作主張。


    她想要簽這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必須是由她的監護人來做,不然就是無效合約。


    孟爸爸先是一番客套:“左先生,我們感謝您對阿筠的看重,誠意邀請她來駐唱唱歌。”


    接著他把疑惑直接問出來:“但恕我直言,您是出於什麽考慮,想要邀請阿筠她唱歌的。”


    孟媽媽補充說:“我家阿筠在很多地方都登台唱歌,但是你們這種高檔西餐廳沒有試過。”


    孟父覺得說這話有些不妥,於是伸手扯了扯老婆的衣角,暗示她先不要亂說話。


    孟麗筠被父母這麽一提醒,抬起那大眼睛看左向東,想要知道答案,但內心有一點忐忑。


    她以往去駐場唱歌的地方,像是歌廳、飯店、廣場、禮堂等,都是比較公眾的普通秀場。


    但這種高級西餐廳,從來沒有。


    哪有西餐廳會這樣安排的,人家需要的安靜環境,一般是不會讓歌星來登台唱歌的,以免破壞了那種優美的氣氛。


    孟爸爸嗬嗬笑著說:“左先生,我這個人是比較直白的,有什麽說什麽的,你不要見怪。”


    他也直言不諱說:“不過在關於彼此的利益的問題,還是要攤開來說清楚好一點。”


    左向東表示理解,“這是應該的,涉及到林小姐的切身利益,謹慎再謹慎,也不為過。”


    他隻是簡單的解釋說:“我們米芝蓮現在做轉型做中端市場,打算做台灣第一家民歌西餐廳。”


    “民歌西餐廳?”


    孟媽媽恍然大悟起來,“那些中國大酒樓也有歌星駐場演唱,這樣顯得有檔次和熱鬧。”


    左向東也不知道怎麽反駁,隻好笑著點了點頭,“當然了,你們也可以這樣理解。”


    他接著又說:“不過我們米芝蓮需要是懂得靈活多變的歌星,而不是需要大牌的紅歌星。”


    孟家人還是不理解,但不好繼續問下去,畢竟這是人家的經營模式,沒必要對他們說明這些。


    對他們來講,左向東是財神爺。


    他們這次來隻是談孟麗筠的駐唱合約,隻需要了解這裏的條件和環境,哪裏去管人家怎麽經營。


    隻要左向東不是做什麽非法生意,能夠提供地方和舞台,讓孟麗筠可以登台獻唱就行。


    一杯熱茶時間,雙方熟絡下來。


    左向東從抽屜裏掏出一份文件遞過去,“這是孟小姐的合約草稿,孟先生伱先過目一下。”


    孟父臉上微微一怔,沒想到對方的動作這麽快,連合約都草擬好了,可見人家是有準備的人。


    他不客氣接過來,從口袋裏掏出一副老花鏡帶上,然後把合約內容都認真地看了一遍。


    他看得快,很多地方一眼帶過。


    畢竟他親自給孟麗筠當經理人,對這種合約駕輕就熟,知道什麽條款有利,什麽條款不利。


    這種歌星駐場的合約內容都大致都差不多,但也有一些比較強勢的雇主,在合約中規定,簽約的歌星隻能在自家駐場,而不能去對家。


    但孟麗筠現在身份還不夠大牌,還沒有這個限製,她一天可以趕幾個場子,兜兜轉轉的。


    孟爸爸忽然指出了其中的合約的其中條款,“由甲方提供演唱的歌曲,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在的其他場地演唱,這是什麽意思?”


    孟麗筠微微一怔,忍不住也探頭過來看其中的條款內容,還真的是有注明這麽一條條款呢。


    怎麽還有這種奇怪的限製呢?


    孟麗筠看向左向東,想知道他會怎麽解釋。


    左向東笑著說:“在米芝蓮登台演唱的歌曲,都是由我們獨家來提供和指定的新歌曲。”


    他接著繼續解釋:“這麽說吧,在米芝蓮登台演唱的不是當下的流行歌曲,而是一種全新風格的歌曲,我暫且稱之是民謠歌曲。”


    “民歌?”


    左向東的解釋沒起什麽作用,反而越是解釋,越是把孟家夫婦給搞糊塗了。


    兩人還是沒聽懂明白左向東到底是什麽意思,到底是唱什麽民歌,難道他還有另外新鮮的花招嗎?


    孟麗筠有點聽懂了他的意思。


    左向東的意思似乎是,他們會推出新歌給歌星來演唱,不需要唱那種哀怨的時代曲了。


    換而言之,這些由米芝蓮獨家提供的歌曲,她是不能在其他的歌廳場合演唱。


    這看起來十分合理。


    但問題是想要推出新歌,哪有那簡單,還要考慮這些新歌到底能不能讓人喜歡和接受呢。


    她在台灣樂壇中打轉討生活,時間說短也不短了,對這個其中的原因,也是明白不過了。


    台灣樂壇是很缺少專業的音樂人的,尤其是優秀的作曲人、作詞人,因此各大唱片公司一年推出的新歌也少。


    孟麗筠是靠唱別人的歌成名的,而且基本是翻唱經典老歌,或者拿西洋曲重新填詞改編。


    現在的整個唱片市場環境,我唱你的歌,你唱我的歌,比比皆是,大家都這樣幹,並沒有什麽不同。


    像是後來的卓依婷、高勝美、韓寶儀等幾位台灣女歌星,繼承這個傳統,並且發揚光大。


    左向東隻是簡單解釋,“歌曲方麵你們不用擔心,我們後續會安排的,到時候隻要孟小姐抽空來配合排練一下就可以了。”


    他現在隻是有個大概的計劃在心中,但是細節上的東西,還需要慢慢的仔細去填充完整。


    孟爸爸真誠的說:“左先生,您是我見過最有想法的人了,阿筠有幸來您這裏駐場唱歌,真是她的幸運了。”


    左向東微笑,“在商言商,孟小姐如果能在米芝蓮成功登台,也會給我的生意帶來好運。”


    這份合約有一個月的試用期,隻要覺得雙方覺得不適合,都可以單方麵提出解約。


    既然這份合約的內容並沒有問題,左向東給孟麗筠的酬金,比其他的歌廳還高出20%。


    孟麗筠登台的時間在晚上七點鍾到八點鍾,對於一間西餐廳來講,算是非常好的時段。


    雙方很快談妥條件,將這份合約給簽訂下來,孟麗筠正式加盟米芝蓮西餐廳,成為駐唱歌星。


    不過並不意味簽約後孟麗筠就可以很快可以登台,她手中還有和其他的歌廳合約未結束。


    在半個月結束,孟麗筠才能過檔到米芝蓮,正式開始她在米芝蓮首次登台表演的職業生涯。


    不過米芝蓮餐廳也需要時間,做內部人事的整合,還要騰出一個好的位置,搭建一個小舞台。


    一切都需要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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