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勝的個頭不高,在班級裏除了女生外就算他最矮了,連萬峰都比他高出一塊餅幹的高度,因此他就很不幸地坐在了第一排。


    那個和他坐一排的叫張的家夥和他簡直就是半斤八兩,兩個走到路上就像雙胞胎一樣。


    這兩家夥都是臥虎屯的,他們屯一共有五男一女六個學生在這個班,其中五個男生三個姓張的兩個姓譚的。


    姓張的是叔輩兄弟,姓譚的也是叔輩兄弟。


    萬峰非常懷疑他們是近親結婚的產物,不然怎麽都是一窩一窩的。


    在萬峰的理解裏,下課基本上就等於放羊,當任課的數學老師周小文像當陽橋上的張翼德那樣高喝一聲下課,同學們就像暴動成功的逃犯逃出監獄一樣衝出了教室。


    有人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衝向廁所,那勁頭好像上火車搶座位一樣,估計再晚一步褲襠裏就有水漫金山的危險。


    有人在廣場上玩各種土遊戲的,而萬峰卻坐在教室裏裝白蓮花在慢條斯理地整理書包。


    書包裏的書可不是小人書,小人書他一本都沒帶到學校來,現在還不是把小人書帶到學校來的時候。


    整理完書包後萬峰也出了教室,他們班級的人都在屋簷下站了一排的人在接受陽光的沐浴。


    早春三月這個詞聽著美好看著和煦,但是你若是在外麵的曠野裏站上十分鍾照樣把你凍得鼻涕拉瞎的。


    所以聰明的人都靠著牆壁麵向陽光曬太陽。


    現在班級裏的人萬峰認識他們他們卻不認識萬峰,和萬峰認識的也就是他同桌袁益民了。


    廣場上人滿為患,低年級的男生在互相追逐拍方寶,女生則踢毽子跳皮筋。


    萬峰班級裏的同學們都靠著牆壁扯閑篇,女生則像一群被驚飛的烏鴉一樣呱呱呱地鬧個不停。


    “你現在有多少本小人書?”萬峰旁邊的袁益民問道。


    這貨從來沒租過一本小人書,萬峰不知道他問這個幹什麽。


    但這句話問得卻正是時候,無意中幫著他打廣告了。


    “八十一本。”萬峰迴答。


    萬峰的迴答激起了五年級勞苦大眾的一片驚唿。


    那時誰有個三本五本小人書就可以掐著腰冒充土豪了,而萬峰竟然有八十一本。


    “你怎麽會有那麽多的小人書?”有人問。


    萬峰認為這是一個擴大自己知名度的機會,立刻開始做廣告宣傳:“各位同學,有看小人書的沒有?一分錢一本可以帶迴家看一天一夜,不管多厚的書都是一分錢一本,花最少的錢取得最大的利益。”


    一個叫徐玲的女同學問:“你都有什麽小書?”


    萬峰刷地拿出一張紙遞給徐玲:“書名都在上麵,你要看什麽書就告訴我名字,我帶到學校來交給你們。”


    萬峰在來學校前就做好了這些書單,手工撰寫,一共寫了十幾張。


    但是上學第一天他沒敢發出去,僅僅在自己的班級發出去這一張。


    萬一被學校知道了,你這轉學而來的人第一天就搞這個恐怕影響不好。


    到第二節下課做課間操的時候,班裏的同學幾乎都知道萬峰有八十多本小人書,一個個看萬峰的眼神就熱烈了。


    第二節下課的時候,萬峰的前麵的譚勝把腦袋轉到了後麵:“新來的,明天把你的小人書帶五本來我看看。”


    萬峰並沒有認為這是第一筆生意來了,雖然上一世沒有這個橋段,但他本能地認為譚勝這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你要看書?一下看五本你一晚上能看完嗎?”


    “一晚上看不完我不會兩晚上看,兩晚上看不完就三晚上看。”


    萬峰琢磨一下這話有點不對勁兒:“你多看一天我可是要多收一次錢的。”


    “還要錢?要錢沒有!”


    萬峰就知道這位是打算白撮。


    “我的書租一本一天一分,沒錢誰伺候你。”


    譚勝的小臉刷地就黑了:“看你一本破書還想要錢?我就不給你錢。”


    譚勝在班級裏屬於個子最矮的人,但人很混頭,他叔輩哥哥譚春卻是班級裏個子最高的。


    在學校個子高矮雖然不能絕對的成為厲害不厲害的標準,但個子高的人確實受的欺負比較少反而卻能去欺負別人。


    譚春當時的個子已經超過一米七了,是班級裏個子最高的人,在班級裏是沒有人敢去欺負他。


    譚勝倚仗著譚春在班級乃至學校裏也是很囂張的存在。


    但萬峰才不管那一套:“沒錢看個幾毛的書,你愛哪去哪去沒人屌你。”


    這個頭是堅決不能開了,一但開了這麽個頭,以後他的書還要不要收錢?


    “這麽說你是不肯給我看了唄?”


    “拿錢你愛看什麽我就有什麽,沒錢!愛哪玩哪玩去!”


    譚勝麵色猙獰:“好,既然你不給我小書看,你拿到學校一本我就去告老師一本,看看你厲害還是我厲害。”


    看著譚勝那張令人厭惡的臉,萬峰很想一巴掌拍過去讓丫的認識一下人生的殘酷,但是想想自己今天是第一天到學校便生生忍住了。


    轉學第一天就打人,那他就該背著書包迴家了。


    他才不會那麽傻呢。


    不過譚勝的這句話倒是提醒了他,小人書不能帶到學校來。


    他還是得想個萬之策,小書盡量不帶到學校來,最好是在離學校最近的小樹屯找一個可靠的人家。


    萬峰就想到了他上學放學都要經過的許景民家。


    萬峰的姥爺當時就在學校後麵的果園裏當技術員,許景民也在果園裏幹活,他姥爺和許景民家關係相當不錯,這是一方麵的原因。


    另一方麵,萬峰家在八年後從龍江舉家搬遷迴來的時候,就在小樹屯許景民家前麵大隊院子裏的一棟房子裏住。


    當時二十歲的他和許民家的女兒許美琳談了四年的戀愛,眼看就要談婚論嫁的時候卻因為其它的原因而分道揚鑣,這成了萬峰一生的遺憾。


    萬峰比許美琳大四歲,現在她還是一個一年級的小學生,她哥哥現在也比萬峰低一年級。


    按理他把書帶在身上在校外找個地方交易就可以,但是八十多本小人書足以裝下整整一書包,他總不能書包裏裝小人書吧。


    若是被老師發現肯定軍覆沒了,再說這天天背來背去的還不夠麻煩的呢。


    所以他需要在離學校最近的小樹屯找一個寄放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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