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最強魅力
水淹全球,我掌握了無數物資 作者:冒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方明給沐傾城測了一下。
沐傾城居然精神屬性!
方明都驚訝了,精神屬性的喪屍少得可憐,但極難極難對付,若非他也擁有精神異能,那縱使他擁有諸多異能,可還是可能不知不覺就被影響,從而飲恨。
而幸存者中,他還沒有見過第二個人擁有精神異能。
精神力、異能、體能,三足鼎立,從這點就可以看出精神異能的強大了。
沐傾城本就是傾國傾城的大禍水,她如果覺醒了精神異能,用來加強她的魅力呢?
還有哪個男人可以擋得下她的微微一笑?
方明居然有了一絲絲的猶豫。
他手裏就隻有3顆精神類屍珠,所以……沐傾城如果三次不能成功的話,那下一次還想再做嚐試,可能明天就行,也可能……一兩個月都沒有機會!
聽方明說了一下,沐傾城不由地點頭:“我一定會成功的!”
開始!
第一次,失敗。
沐傾城的表情就有繃不住了,臉色很陰,眼中更是隱約有淚水在晃動。
方明不由失笑,這個大妖精、大禍水居然還是個感性生物,一次不成功就已經要哭了?
好玩好玩。
第二次,還是失敗了。
“哇!”沐傾城還真得哭了出來,那叫一個傷心啊,“老公,我不要再試了,嗚嗚嗚,我不要再失敗了,我怕我承受不了打擊!”
方明一陣哄。
甚至手腳並用,把沐傾城撩撥得欲罷不能,然後施以幻象,讓她預感自己下次一定成功。
她振作精神,開始第三次嚐試。
成功了!
嗡,方明可以感應到一股精神力的波動,雖然跟他相比顯得渺小無比,但是,普通人、哪怕一般的異能者都無法發出精神波動。
唯有精神異能者!
方明沉吟,前世隻是發展了半年而已,對於異能、進化的了解完全不深,所以無論是力敏型又或是精神類,全部歸到了異能者之列。
但現在,他認為這些特殊人群可以分為三大類。
肉身強化型,有點像是神話故事中的巫族,隻修肉身,力大、速敏,最終肉身成聖,滴血都可重生。
方明不知道不斷地進化下去,人類有沒有哪一天可以達到成聖的地步,但絕對可以超出普通人無數倍。
異能型,包括噴火、放毒、重力等,可稱施法者。
精神型,以精神力為武器,製造幻像,也許還有其他能力,身體脆弱,卻可以殺人於無形之中,就稱其為蠱惑師吧。
也許還會有第四大類,但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方明都沒有遇到過。
所以,暫時認為隻有這三大類。
——他同時可以吸收三顆屍珠便證明了這個猜測。
他看著沐傾城,雖然在嚐試之前便已經知道她可能進化為蠱惑師,但是,看著她吸收到第三顆屍珠時就成功了,方明還是有些感慨。
這女人真若以精神力強化魅力,究竟可以變成怎麽樣的絕世大媚?
傳說中的狐狸精嗎?
“你覺醒了什麽能力?”方明問道。
沐傾城呆呆說不出話來,似在體會,好一會之後才道:“我的身體有了明顯變化,好像有使不完的勁!不過,其他方麵好像沒有變化。”
她都要懷疑了,我真是精神類的異能者嗎?
方明隻是一笑,但凡進化成功了,那身體素質必然可以得到強化,包括貧弱的蠱惑師——對於她一個弱女子來說,突然擁有了幾百斤的力量,自然好像力氣大到不得了了。
他看著沐傾城,突然發現她的眼眸無比得深邃,一看之下竟是入迷,隻覺對方百媚千嬌、傾國傾城,有若布施肉身的絕色魔女,讓他瘋狂,隻要能夠得到對方,他什麽條件都可以答應。
然後,他猛地一凜,清醒過來。
厲害,厲害。
她的能力是魅惑!
精神力再加上她本身的魅力,還有哪個人不為她所迷的?
方明可以例外,是因為他的精神力要超過沐傾城,而且不是一星半點,而是一個大等級還要多!
如果兩個人等級一樣呢?
說不定方明就要深陷,無法自拔。
她的能力對普通喪屍完全無效,因為普通喪屍根本沒有智慧,也沒有情感,媚惑術當然無效,但對上1級或以上的喪屍就不一樣了,1級喪屍開始就有智慧,有智慧就會有本能,有本能就會被她影響。
活物呢?
那絕對都要被影響。
除非精神力比她高。
方明把她拉到鏡子前,讓她看鏡中自己的眼睛。
“我竟這麽完美?”沐傾城驚唿。
你確實挺完美的,但自己這麽誇是不是有些厚臉皮了?
方明笑道:“你的能力是蠱惑人心,但凡看到你一眼,就會被你所惑,為了得到你甘願付出一切!所以,你完全可以命人去做任何事情!”
沐傾城又驚又喜,這個能力也太強了吧!
“咦,老公你好像不受影響?”沐傾城先奇怪了一下,但立刻便點點頭,“老公那麽強大,怎麽可能被我所迷惑呢?”
她親了方明一口:“我永遠是你的小女人!”
這一親,再加上這句話,方明頓時郎心如鐵。
不行,賢者時間已過。
再來一次!
……
這一晚,方明是在沐傾城的房間中度過的,但第二天他還是堅定地走出了房間。
唿,妖女的勁太大了,他得緩緩。
緩過勁後,方明去吃早飯,然後就出去狩獵喪屍,獲取屍珠。
忙了一天之後,他帶著疲憊和滿滿的收獲迴到了酒店。
剛進大堂,他就被謝軍叫住了。
“有人送來請帖。”謝軍說道,揚了揚手中的一張紅色請帖。
方明咦了一下,問道:“誰送來的?”
“東方聚居地。”謝軍說道,“邀請你和我去開會,主題差不多是團結起來,共同對付喪屍,一是獲取屍珠,讓人類盡快強大起來,二來減少內耗,商量出一個和平共處,大家都能遵守的規章製度。”
方明想了想,不由哦了一下。
這不是前世著名的“血色會議”事件嗎?
沐傾城居然精神屬性!
方明都驚訝了,精神屬性的喪屍少得可憐,但極難極難對付,若非他也擁有精神異能,那縱使他擁有諸多異能,可還是可能不知不覺就被影響,從而飲恨。
而幸存者中,他還沒有見過第二個人擁有精神異能。
精神力、異能、體能,三足鼎立,從這點就可以看出精神異能的強大了。
沐傾城本就是傾國傾城的大禍水,她如果覺醒了精神異能,用來加強她的魅力呢?
還有哪個男人可以擋得下她的微微一笑?
方明居然有了一絲絲的猶豫。
他手裏就隻有3顆精神類屍珠,所以……沐傾城如果三次不能成功的話,那下一次還想再做嚐試,可能明天就行,也可能……一兩個月都沒有機會!
聽方明說了一下,沐傾城不由地點頭:“我一定會成功的!”
開始!
第一次,失敗。
沐傾城的表情就有繃不住了,臉色很陰,眼中更是隱約有淚水在晃動。
方明不由失笑,這個大妖精、大禍水居然還是個感性生物,一次不成功就已經要哭了?
好玩好玩。
第二次,還是失敗了。
“哇!”沐傾城還真得哭了出來,那叫一個傷心啊,“老公,我不要再試了,嗚嗚嗚,我不要再失敗了,我怕我承受不了打擊!”
方明一陣哄。
甚至手腳並用,把沐傾城撩撥得欲罷不能,然後施以幻象,讓她預感自己下次一定成功。
她振作精神,開始第三次嚐試。
成功了!
嗡,方明可以感應到一股精神力的波動,雖然跟他相比顯得渺小無比,但是,普通人、哪怕一般的異能者都無法發出精神波動。
唯有精神異能者!
方明沉吟,前世隻是發展了半年而已,對於異能、進化的了解完全不深,所以無論是力敏型又或是精神類,全部歸到了異能者之列。
但現在,他認為這些特殊人群可以分為三大類。
肉身強化型,有點像是神話故事中的巫族,隻修肉身,力大、速敏,最終肉身成聖,滴血都可重生。
方明不知道不斷地進化下去,人類有沒有哪一天可以達到成聖的地步,但絕對可以超出普通人無數倍。
異能型,包括噴火、放毒、重力等,可稱施法者。
精神型,以精神力為武器,製造幻像,也許還有其他能力,身體脆弱,卻可以殺人於無形之中,就稱其為蠱惑師吧。
也許還會有第四大類,但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方明都沒有遇到過。
所以,暫時認為隻有這三大類。
——他同時可以吸收三顆屍珠便證明了這個猜測。
他看著沐傾城,雖然在嚐試之前便已經知道她可能進化為蠱惑師,但是,看著她吸收到第三顆屍珠時就成功了,方明還是有些感慨。
這女人真若以精神力強化魅力,究竟可以變成怎麽樣的絕世大媚?
傳說中的狐狸精嗎?
“你覺醒了什麽能力?”方明問道。
沐傾城呆呆說不出話來,似在體會,好一會之後才道:“我的身體有了明顯變化,好像有使不完的勁!不過,其他方麵好像沒有變化。”
她都要懷疑了,我真是精神類的異能者嗎?
方明隻是一笑,但凡進化成功了,那身體素質必然可以得到強化,包括貧弱的蠱惑師——對於她一個弱女子來說,突然擁有了幾百斤的力量,自然好像力氣大到不得了了。
他看著沐傾城,突然發現她的眼眸無比得深邃,一看之下竟是入迷,隻覺對方百媚千嬌、傾國傾城,有若布施肉身的絕色魔女,讓他瘋狂,隻要能夠得到對方,他什麽條件都可以答應。
然後,他猛地一凜,清醒過來。
厲害,厲害。
她的能力是魅惑!
精神力再加上她本身的魅力,還有哪個人不為她所迷的?
方明可以例外,是因為他的精神力要超過沐傾城,而且不是一星半點,而是一個大等級還要多!
如果兩個人等級一樣呢?
說不定方明就要深陷,無法自拔。
她的能力對普通喪屍完全無效,因為普通喪屍根本沒有智慧,也沒有情感,媚惑術當然無效,但對上1級或以上的喪屍就不一樣了,1級喪屍開始就有智慧,有智慧就會有本能,有本能就會被她影響。
活物呢?
那絕對都要被影響。
除非精神力比她高。
方明把她拉到鏡子前,讓她看鏡中自己的眼睛。
“我竟這麽完美?”沐傾城驚唿。
你確實挺完美的,但自己這麽誇是不是有些厚臉皮了?
方明笑道:“你的能力是蠱惑人心,但凡看到你一眼,就會被你所惑,為了得到你甘願付出一切!所以,你完全可以命人去做任何事情!”
沐傾城又驚又喜,這個能力也太強了吧!
“咦,老公你好像不受影響?”沐傾城先奇怪了一下,但立刻便點點頭,“老公那麽強大,怎麽可能被我所迷惑呢?”
她親了方明一口:“我永遠是你的小女人!”
這一親,再加上這句話,方明頓時郎心如鐵。
不行,賢者時間已過。
再來一次!
……
這一晚,方明是在沐傾城的房間中度過的,但第二天他還是堅定地走出了房間。
唿,妖女的勁太大了,他得緩緩。
緩過勁後,方明去吃早飯,然後就出去狩獵喪屍,獲取屍珠。
忙了一天之後,他帶著疲憊和滿滿的收獲迴到了酒店。
剛進大堂,他就被謝軍叫住了。
“有人送來請帖。”謝軍說道,揚了揚手中的一張紅色請帖。
方明咦了一下,問道:“誰送來的?”
“東方聚居地。”謝軍說道,“邀請你和我去開會,主題差不多是團結起來,共同對付喪屍,一是獲取屍珠,讓人類盡快強大起來,二來減少內耗,商量出一個和平共處,大家都能遵守的規章製度。”
方明想了想,不由哦了一下。
這不是前世著名的“血色會議”事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