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機的機艙中,那個用機槍掃射的人對他吹了個口哨,並且豎起了大拇指。
那很到位的表情,明顯的是在稱讚他,赤身裸體對抗大貓的英勇表現。
周瑾連蹦帶跳的吼著,心情是如此的激動。萬萬沒想到自己會被直升機救了。這,簡直太幸運了,所以他激動得一點也不顧自己的裸體狀態。
然而,不管周瑾如何的吼,不管他如何激動的跳,直升機一個盤旋之後,在駕駛艙士兵拜拜的手勢中越飛越高。
飛到快看不見影的時候,空中撒落下了一大堆a4紙張的傳單。
傳單漫天的飛,可能其目的就是要讓這些傳單,飛得夠遠,希望能讓更多的人看到。
傳單的內容很少,簡單的幾句話就說出了一個駭人聽聞的重點:這個城市將會被丟下原子彈。
周瑾不明白,更不懂,為什麽會用原子彈這種神話級的炸彈來摧毀這城市。
但上麵寫著的撤離時間,還有限製十人的字樣,卻是無比的清晰。
人數限製十名。
周瑾醒過來沒到三天,就已經遇到了四個幸存者,那麽,如此大的城市中,幾十個幸存者,肯定是有的。
十個人的名額,太少了!
這是給予了人們希望,但有些人會注定失望。十個人的名額限製,這明顯就是要讓人你爭我奪,甚至是互相殘殺。
······
接到這樣的傳單,周瑾在愣了半響之後,才環顧四望。
畢竟現在自己是赤身裸體,有礙風化。況且跑動的時候,胯下的二弟左搖右晃,確實有些影響速度,而且還超級的尷尬。
剛才被直升機上的士兵看了個夠,那表情,感覺就是在稱讚他的身材夠男人。
城市中,最不缺的就是衣服鞋子之類不能吃的商品了。這類東西在這個時候,一般都沒人要。所以,想要找到一套合適的衣物,這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了。
周瑾在一處專賣店中,換穿好一套黑色的衣褲。等他出來的時候,就看到當時被大貓追著一起逃的箭刺大老鼠。
這家夥竟然在啃食巨貓的屍體,周瑾出來的時候,它立即迴頭警惕。不過在看到周瑾之後,瓶蓋大的雙眼就閃出了一道亮光,那意味很容易讓人明白:周瑾這個穿衣服的奶酪出現了。
老鼠的染色體是非常接近人類的,而且也是非常聰明的。此時撞見周瑾從專賣店中出來,它的臉上竟然露出了一種偶然所得的興奮表情。
相對於巨貓的屍體,這隻老鼠可能對周瑾的興趣來得更大。
想當初在別墅遇到周瑾,如果不是巨貓的出現,可能周瑾已經成為了它盤中的奶酪。
“果然是對我有興趣。”
周瑾並沒有被嚇住,此時的他已經不是吳下阿蒙。他喝了夜魔的鮮血,身體已經發生了變異,這點從剛才的極速奔跑中就能看得出來。
跑了接近五千米的距離,心不跳氣不啜,而且還有餘力。否則他也不敢在街道上刹車,準備肉搏巨貓。
如果不是突如其來的直升機,可能就會上演一場真正的人貓大戰。
巨貓已死,人貓大戰相信是看不到了。但是,人鼠大戰是絕對有戲的。
變異的箭刺鼠大概有八十斤重,長尾箭毛,尖鼻裂嘴。
這次它見到周瑾,並沒有像在別墅時,露出謹慎的狀態。而是裂開長嘴,嘶吼一聲,就衝了過來。跑動的半道途中,它連根箭毛都沒有發射。
一個被自己追著跑的奶酪,用不著那麽謹慎,這就是它對周瑾的看法。
老鼠的速度非常的快,百米左右的距離,不到九秒就衝到了周瑾的麵前。
“看得見!”
周瑾雙眼清晰異常,巨鼠四肢的運動軌跡,腿上肌肉如水般的帶動,這一切,周瑾都看得清清楚楚。
巨鼠後腿一蹬,起跳,張嘴,它是一隻猛獸,朝著周瑾生猛的撲了過了。
就在這一刻,周瑾動了。
左腳向後一滑,一個左後側身避讓,促使巨鼠撲空,變成了從周瑾胸前而過。也就在此時,周瑾右手緊握成拳,一擊打在了老鼠的後側大腿骨上。
隻聽哢的一響,巨鼠飛了出去,撞到地麵起落了兩三下,才停了下來。
剛才很驚險,就在周瑾右拳打中巨鼠後半身的時候,巨鼠竟然擺頭向周瑾的左臂咬來。如果不是時機慢了半拍,周瑾的左臂,絕對會被咬下好大一塊肉。
論反應速度,人類,還是要差老鼠一些。畢竟,老鼠隨時都是在貓的手下,用生命討活。
周瑾這一下本來是想打巨鼠腦袋的,隻不過,第一次在變異進化後揮拳。其速度和力量,在兩者的銜接上差了少許,所以才打到了巨鼠側麵的大腿骨上。
這一拳打得非常的實在,周瑾感覺自己的右手力大無窮,就算是一道十毫米厚的鋼板,周瑾自覺都能在上麵打出一個拳印來。
······
巨鼠沒死,此時眼神中露出痛苦的絕望。也許到現在它才驚覺,周瑾這隻奶酪不是奶酪,而是要命的天敵。
巨鼠的左大腿骨已經完粉碎,而且連帶脊椎也受到了嚴重的損傷。此時的它,隻剩下前肢和腦袋能動。
周瑾慢步走進,剛才的一拳不僅將巨鼠打得半死,就算是周瑾自己,也被這一拳的速度和力量給嚇住了。
這還不是最快的一拳,也不是最重的一拳,如果自己能多加練習,熟練之後,將會更快,更重。
這是驚人的發現,這一拳讓周瑾想起了變異之時,腦袋裏莫名其妙多出來的信息。
那信息指示著周瑾吸取鮮血,然後逐步變強,最後成為站在頂端的絕世魔王。
而這莫名其妙,來得如此突然的速度與力量,還有鏡子中自己那變得冷峻且優雅的氣質。讓周瑾有些懷疑,自己因吸食了夜魔的鮮血,可能變異成了傳說中的吸血鬼。
隻是不知什麽原因,周瑾克製了對鮮血的渴望,同時還能沐浴在陽光之中。
得到了吸血鬼的速度與力量,卻沒有吸血鬼負麵的詛咒。
這到底是所謂的幸運,還是冥冥中的必然?
當初自己異變,是外界的陽光讓自己平衡了身體的變異,還是體內那冥冥中所見的光團,才是最大的功臣?
也許自己被埋了三個月,之所以沒有變成喪屍,可能就是拜體內那莫名的光團所賜。
不過,這一切,周瑾都有些不確定。
也許有光團,也許隻是當時自己被太陽灼傷,太過疼痛引起的錯覺。
一陣涼風吹過,帶起了公路上輕盈的塑料袋,也讓周瑾從思緒中清醒過來。
······
天空中的直升機早就沒影了,但是依然還有少量的傳單落下。看來應該是從很遠的地方飄過來的。
平頂山公園,在整座大城市的北區。
周瑾所在的城市區域在南區,他家的小區就在南區中央公園附近。
南區和北區的劃分,是從南北間的長江算起。
北區的平頂山,其實是城市中的一座小山。小山就像是被攔腰砍斷了一般,上麵非常的平坦,所以取名平頂山。
如果是幾個月前,從南區的中央公園開車到北區的平頂山公園,也就四個小時的時間。
至於現在嘛,一切還真不是那麽好說。如果道路暢通,也許三小時就能到,如果堵塞的話,那就不一定了。
明天上午十點正,必須到達平頂山山頂,現在是下午四點左右,還有十八個小時的時間。
十八個小時,走路基本上是沒戲了,開車也就成了必然。
所以,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找輛能開的車,加滿油立即出發。
那很到位的表情,明顯的是在稱讚他,赤身裸體對抗大貓的英勇表現。
周瑾連蹦帶跳的吼著,心情是如此的激動。萬萬沒想到自己會被直升機救了。這,簡直太幸運了,所以他激動得一點也不顧自己的裸體狀態。
然而,不管周瑾如何的吼,不管他如何激動的跳,直升機一個盤旋之後,在駕駛艙士兵拜拜的手勢中越飛越高。
飛到快看不見影的時候,空中撒落下了一大堆a4紙張的傳單。
傳單漫天的飛,可能其目的就是要讓這些傳單,飛得夠遠,希望能讓更多的人看到。
傳單的內容很少,簡單的幾句話就說出了一個駭人聽聞的重點:這個城市將會被丟下原子彈。
周瑾不明白,更不懂,為什麽會用原子彈這種神話級的炸彈來摧毀這城市。
但上麵寫著的撤離時間,還有限製十人的字樣,卻是無比的清晰。
人數限製十名。
周瑾醒過來沒到三天,就已經遇到了四個幸存者,那麽,如此大的城市中,幾十個幸存者,肯定是有的。
十個人的名額,太少了!
這是給予了人們希望,但有些人會注定失望。十個人的名額限製,這明顯就是要讓人你爭我奪,甚至是互相殘殺。
······
接到這樣的傳單,周瑾在愣了半響之後,才環顧四望。
畢竟現在自己是赤身裸體,有礙風化。況且跑動的時候,胯下的二弟左搖右晃,確實有些影響速度,而且還超級的尷尬。
剛才被直升機上的士兵看了個夠,那表情,感覺就是在稱讚他的身材夠男人。
城市中,最不缺的就是衣服鞋子之類不能吃的商品了。這類東西在這個時候,一般都沒人要。所以,想要找到一套合適的衣物,這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了。
周瑾在一處專賣店中,換穿好一套黑色的衣褲。等他出來的時候,就看到當時被大貓追著一起逃的箭刺大老鼠。
這家夥竟然在啃食巨貓的屍體,周瑾出來的時候,它立即迴頭警惕。不過在看到周瑾之後,瓶蓋大的雙眼就閃出了一道亮光,那意味很容易讓人明白:周瑾這個穿衣服的奶酪出現了。
老鼠的染色體是非常接近人類的,而且也是非常聰明的。此時撞見周瑾從專賣店中出來,它的臉上竟然露出了一種偶然所得的興奮表情。
相對於巨貓的屍體,這隻老鼠可能對周瑾的興趣來得更大。
想當初在別墅遇到周瑾,如果不是巨貓的出現,可能周瑾已經成為了它盤中的奶酪。
“果然是對我有興趣。”
周瑾並沒有被嚇住,此時的他已經不是吳下阿蒙。他喝了夜魔的鮮血,身體已經發生了變異,這點從剛才的極速奔跑中就能看得出來。
跑了接近五千米的距離,心不跳氣不啜,而且還有餘力。否則他也不敢在街道上刹車,準備肉搏巨貓。
如果不是突如其來的直升機,可能就會上演一場真正的人貓大戰。
巨貓已死,人貓大戰相信是看不到了。但是,人鼠大戰是絕對有戲的。
變異的箭刺鼠大概有八十斤重,長尾箭毛,尖鼻裂嘴。
這次它見到周瑾,並沒有像在別墅時,露出謹慎的狀態。而是裂開長嘴,嘶吼一聲,就衝了過來。跑動的半道途中,它連根箭毛都沒有發射。
一個被自己追著跑的奶酪,用不著那麽謹慎,這就是它對周瑾的看法。
老鼠的速度非常的快,百米左右的距離,不到九秒就衝到了周瑾的麵前。
“看得見!”
周瑾雙眼清晰異常,巨鼠四肢的運動軌跡,腿上肌肉如水般的帶動,這一切,周瑾都看得清清楚楚。
巨鼠後腿一蹬,起跳,張嘴,它是一隻猛獸,朝著周瑾生猛的撲了過了。
就在這一刻,周瑾動了。
左腳向後一滑,一個左後側身避讓,促使巨鼠撲空,變成了從周瑾胸前而過。也就在此時,周瑾右手緊握成拳,一擊打在了老鼠的後側大腿骨上。
隻聽哢的一響,巨鼠飛了出去,撞到地麵起落了兩三下,才停了下來。
剛才很驚險,就在周瑾右拳打中巨鼠後半身的時候,巨鼠竟然擺頭向周瑾的左臂咬來。如果不是時機慢了半拍,周瑾的左臂,絕對會被咬下好大一塊肉。
論反應速度,人類,還是要差老鼠一些。畢竟,老鼠隨時都是在貓的手下,用生命討活。
周瑾這一下本來是想打巨鼠腦袋的,隻不過,第一次在變異進化後揮拳。其速度和力量,在兩者的銜接上差了少許,所以才打到了巨鼠側麵的大腿骨上。
這一拳打得非常的實在,周瑾感覺自己的右手力大無窮,就算是一道十毫米厚的鋼板,周瑾自覺都能在上麵打出一個拳印來。
······
巨鼠沒死,此時眼神中露出痛苦的絕望。也許到現在它才驚覺,周瑾這隻奶酪不是奶酪,而是要命的天敵。
巨鼠的左大腿骨已經完粉碎,而且連帶脊椎也受到了嚴重的損傷。此時的它,隻剩下前肢和腦袋能動。
周瑾慢步走進,剛才的一拳不僅將巨鼠打得半死,就算是周瑾自己,也被這一拳的速度和力量給嚇住了。
這還不是最快的一拳,也不是最重的一拳,如果自己能多加練習,熟練之後,將會更快,更重。
這是驚人的發現,這一拳讓周瑾想起了變異之時,腦袋裏莫名其妙多出來的信息。
那信息指示著周瑾吸取鮮血,然後逐步變強,最後成為站在頂端的絕世魔王。
而這莫名其妙,來得如此突然的速度與力量,還有鏡子中自己那變得冷峻且優雅的氣質。讓周瑾有些懷疑,自己因吸食了夜魔的鮮血,可能變異成了傳說中的吸血鬼。
隻是不知什麽原因,周瑾克製了對鮮血的渴望,同時還能沐浴在陽光之中。
得到了吸血鬼的速度與力量,卻沒有吸血鬼負麵的詛咒。
這到底是所謂的幸運,還是冥冥中的必然?
當初自己異變,是外界的陽光讓自己平衡了身體的變異,還是體內那冥冥中所見的光團,才是最大的功臣?
也許自己被埋了三個月,之所以沒有變成喪屍,可能就是拜體內那莫名的光團所賜。
不過,這一切,周瑾都有些不確定。
也許有光團,也許隻是當時自己被太陽灼傷,太過疼痛引起的錯覺。
一陣涼風吹過,帶起了公路上輕盈的塑料袋,也讓周瑾從思緒中清醒過來。
······
天空中的直升機早就沒影了,但是依然還有少量的傳單落下。看來應該是從很遠的地方飄過來的。
平頂山公園,在整座大城市的北區。
周瑾所在的城市區域在南區,他家的小區就在南區中央公園附近。
南區和北區的劃分,是從南北間的長江算起。
北區的平頂山,其實是城市中的一座小山。小山就像是被攔腰砍斷了一般,上麵非常的平坦,所以取名平頂山。
如果是幾個月前,從南區的中央公園開車到北區的平頂山公園,也就四個小時的時間。
至於現在嘛,一切還真不是那麽好說。如果道路暢通,也許三小時就能到,如果堵塞的話,那就不一定了。
明天上午十點正,必須到達平頂山山頂,現在是下午四點左右,還有十八個小時的時間。
十八個小時,走路基本上是沒戲了,開車也就成了必然。
所以,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找輛能開的車,加滿油立即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