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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場風波很快的平息了下去,但流言蜚語卻已經傳的滿城皆知。


    傳言這種東西,一旦擴散開,就會愈演愈烈,最終變得麵目全非。


    就好比村裏有人在家打死了一隻老鼠,可能傳到隔壁村的時候,就變成了在山裏打死了一隻老虎,而傳到縣城,恐怕就連野生奧特曼都會被拿出來說得有鼻子有眼。


    總之,紅山集團的動蕩是徹底結束了,但林萬山的那個瘋兒子,卻也被眾說紛紜成了各種各樣不同的版本。


    林鑫這些日子都沒有迴林家的別墅,因為那裏住著夏知心。


    剛剛才幫這娘們解決了一次危機,他可不想再遇上那種狗咬呂洞賓的倒灶事情。


    除了悄悄去過兩次醫院之外,他平常的時間都是在外麵閑逛,反正名牌穿著好車開著,餓了就下館子,困了就住酒店,沒事了找個網吧打打遊戲,小日子過得那叫一個滋潤。


    這麽多年來,他還是頭一迴過上這種有錢人的生活,每天可以無憂無慮的想幹什麽幹什麽,不用為了餓肚子而發愁,更不用擔心睡覺的時候被人往腦袋裏射進一顆子彈。


    哎,要是一直都能過這樣的日子該多好。


    擦了擦嘴上的油漬,林鑫抻了個懶腰,一邊打著飽嗝一邊翹起二郎腿,拿著根牙簽愜意的剔牙。


    麵前的桌子上,幾十根燒烤簽子和兩個空酒瓶,表明了他這一餐的輝煌戰績。


    此時的他,不見了之前的考究西裝,而是換上了一身網購來的t恤牛仔褲,除了手腕上還戴著那塊價值連城的patekphilippe5002p,渾身上下再沒有一絲有錢人家公子大少的痕跡。


    在這個城市裏,除非你是前後有保鏢跟隨,出入均是高檔場所,否則穿的跟個上門傻女婿似的,那就不是裝/逼,而是招賊了。


    林鑫可不想自己每天走到哪裏,身後都跟著一群偷偷打自己錢包主意的家夥。


    這是他這麽多年來浪跡天涯所總結出來的經驗。


    財不露白!


    “美女,結賬!”酒足飯飽,林大公子朝正穿梭於桌椅之間,到處點單收錢的一個十六七歲小姑娘招手叫道。


    小姑娘聞言迴過頭,甜甜一笑,臉蛋上露出兩個淡淡的酒窩。


    在去找林萬山相認以前,林鑫其實已經在明珠呆了近一個月,在那段期間裏,他每天晚上都會來這家燒烤攤子上吃飯。


    久而久之,也就跟這從東北到明珠來打拚的老板一家人熟識了。


    攤子老板名叫方長富,是個五十歲出頭的中年漢子,憨厚樸實,自打十多年前媳婦因急病過世以後,就自己一個人含辛茹苦的拉扯女兒方晴。


    之後因為想讓女兒受到更好的教育,就辭去了老家一份收入不高的工廠工作,帶著全部積蓄南下明珠,一直打拚到現在。


    “小林哥,你這一共是八十三塊,我做主隻給八十就行啦。”小姑娘方晴拿著記賬本來到林鑫桌前,雙眼眯成了一道月牙,歡快的說道。


    “呦嗬,行啊妮子,都能替你爹做主抹零啦?看長富叔一會兒不收拾你的。”林鑫也站起身,笑著揉了揉方晴的小腦袋瓜,打趣說道。


    “才不會呢。”方晴緊忙甩頭逃開,狠狠的白了林鑫一眼,嬌嗔道:“不許摸人家的頭,迴頭該不長個兒了。”


    而不遠處,正在長條燒烤箱子前忙活的方長富聽到這邊動靜,也抬起頭來一臉笑意的大聲說道:“小晴要是不給你抹零,那我迴頭才真要收拾她呢,不說別的,就衝小林你當初……”


    “好了長富叔,過去的事咱能不能別老翻來覆去的提啊,本來就沒多大的事,你這還想不想讓我以後再來吃飯了?”林鑫緊忙打斷了方長富的話,笑著說道。


    跟著他又從褲兜裏掏出一疊零錢,數了八十三塊塞到方晴手心,小聲囑托:“以後別老自己做主給客人打折,長富叔掙點錢不容易,迴頭都讓你這敗家妮子給打折打光了。”


    “知道啦,唻——”方晴拿著錢,先是朝林鑫吐舌頭做了個鬼臉,之後才蹦蹦跳跳的跑到她爹身旁,將錢放進了錢匣。


    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時間已經是晚上八點多鍾,林鑫一邊朝燒烤攤子外麵走去,一邊扭迴頭對還在忙活烤串的方長富告辭:“長富叔,先走了啊,明天大腰子多給我留兩個,今天我都沒吃夠呢。”


    而聽到這話,還不等方長富迴應,方晴就先一步的大聲叫道:“小林哥,你先等等。”


    林鑫停住腳步,扭頭看著這個古靈精怪的小丫頭片子,不明所以。


    方晴則緊忙將拿著的記賬本放下,小跑到林鑫身邊,將一瓶冰綠茶塞進林鑫手中,又風也似的逃開。


    在轉身的一刻,小丫頭臉上微微泛起著一抹羞紅,低低的聲音說了句:“綠茶解酒。”


    手裏拿著飲料,看著像隻受驚小兔子一般逃開的方晴和滿臉和煦不住點頭大笑的方長富,林鑫苦笑著搖了搖頭,轉身離開。


    真是一對要強的父女啊。


    開始說要打折,可見到自己仍舊給了八十三塊之後,就又送給自己一瓶飲料。


    其實自己當初,也無非就是舉手之勞,幫他們解決了一些小麻煩而已。


    知恩圖報,在如今這個世道,真的已經不太多見了。


    林鑫一邊想著,就開始迴憶起當初的事來。


    那時候,他才剛剛來到明珠,偶然一次在這個燒烤攤子吃飯,就遇上了一幫混混到這來找茬。


    當時他原本是想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因為這種事情幾乎每天都會在世界的各個角落發生無數次,是管不過來的。


    然而當一個混混見方晴長得清秀,就想要借機占便宜的時候,林鑫就忍不住了。


    這些年來他四海漂泊,幾乎將這個世界上的一切肮髒事都見了個遍,但最最無法容忍的,就是堂堂七尺男人去欺負一個弱小女子。


    你打家劫舍殺人放火,那是你的本事,你占地盤收保/護費,那也是江湖慣例生計使然。


    可調戲女人這種事既不影響吃飯也不關乎生死,真想瀉火有能耐就去泡妞,沒本事也大可以花倆錢找個賣肉的,真淪落到朝著良家女孩下手,那就是禽獸人渣天理不容了。


    對待這種人沒什麽好說的,於是林鑫就出手教那群混混們知道了一些做人的底線,並且怕他們迴頭找燒烤攤的麻煩,幹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殺上門去,將那一整個賊窩都給連鍋端了。


    當時,那個開建築公司的老混混頭還不服不忿,叫了上百號人打算圍攻林鑫,可最終結果卻是林鑫安然無恙。


    而包括老混混頭自己,都跑去醫院花了十幾萬的醫藥費。


    至此,那個老混混頭算是明白什麽叫真正的高人了,雖然林鑫打完人後什麽也沒說就直接走了,但他還是福至心靈的從那天起天天派人去照顧方家的燒烤攤。


    打那以後,凡是有喝酒鬧事的,都不用方晴父女倆多說一句,就自然有人出麵解決問題,也因為這樣,小燒烤攤的生意才越發紅火,並且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擰開綠茶,林鑫輕輕的喝了一口,嘴裏麵頓時就充滿了一股淡淡愉快滋味。


    正所謂送人玫瑰手有餘香,能夠力所能及的幫到些人,總會讓自己的內心也多一分安寧喜樂。


    喝完了綠茶,林鑫點著根煙叼在嘴上,就準備找地方休息。


    可他剛剛才走出燒烤攤能見到的範圍,就猛然見到那個曾經被打成豬頭的老混混頭,不知何時已經站在了自己的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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