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一日,三司會審當日,辰時四刻,州衙門公堂之上。


    公堂之外,圍觀的百姓將衙門堵得水泄不通。衙役於公堂外擺好柵欄,以防百姓激動時衝入公堂。四刻鍾鼓一響,朝廷委派的三司官員便衣冠齊整地從內堂中出來,所謂三司會審,指的是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部門會同審理,而具體審理的人選則每次不同,而本次的三人分別是大理寺卿何家鳴、刑部右侍郎戴玉笙、都察院僉都禦史陸克儉。


    按理說,三司會審本該在刑部大堂,而今事急從權,直接讓三司到地方審理。這三人之中,前兩人均是正三品,陸克儉為正四品,因其原為黎州知州,熟悉黎州情況,雖比前兩人低兩級,卻更能便宜行事,以助三司審理本案。


    此外,黎州知州紀如許、黎州總兵向濱、副總兵許文武,黎州下屬流泉縣知縣溫世龍、寶景縣知縣杜晚溪、藤蘿縣知縣林節亦參與旁聽。


    明鏡高懸的牌匾下,坐在正中央的大理寺卿何家鳴,一拍驚堂木,喊道:“升堂!”


    “升堂——威武——”堂下左右兩排衙役同時將手中水火棍往地麵連敲。


    “帶犯人!”


    兩名衙役將戴著手銬腳鐐的蕭烈從後方押解上來,而蕭烈雖然衣衫肮髒,又沾上了稻草,但臉卻洗得幹幹淨淨,頭發也是齊整的,加上昂藏七尺,甫一出來,後麵的百姓立刻一陣喧嘩——


    “他就是那個奸殺了鍾參將女兒的兇手?”


    “真俊啊……這張臉怎麽可能去奸殺啊,有冤情啊!”


    何家鳴正要喊一聲“肅靜”,公堂外忽然現出四名侍衛,將圍觀的群眾分出一條路,領頭的侍衛震天一吼:“寧王駕到——”


    沈清竹一身暗金色四爪龍朝服,頭戴金冠,在侍衛的簇擁下,負手挺胸,翩然而入。


    百姓你眼看我眼,又竊竊私語起來——


    “這個案件居然驚動了寧王……”


    “寧王不是在熙城?怎麽到黎州來了?”


    “哎哎哎,我聽熙城的朋友說,熙城兩大美男,人稱‘左寧右蕭’,左有寧王,右有蕭侯爺,居然都來了咱們黎州啊!”


    見沈清竹來了, 眾官員立刻起身,何家鳴、戴玉笙、陸克儉、紀如許、各知縣均繞到堂前迎接,各自俯身下跪行禮,齊聲道:“見過寧王殿下,千歲千歲千千歲!”


    “諸位平身。本王今日隻是來聽審,別無其他,幾位大人莫誤了時間。”沈清竹抬了抬手,示意眾人各自歸位。


    紀如許連忙差人從後堂搬了張太師椅出來,置於判台旁邊,待沈清竹安頓好,眾人才敢迴到座位。


    何家鳴定了定心神,一拍驚堂木,百姓的絮語頓時都消停了,他望向蕭烈繼續審問,按規定,先是核實犯人身份道:“堂下何人,報上名來。”


    蕭烈嗤笑一聲,“行了吧,何大人,上次你在趙侍郎家喝醉了撒酒瘋,還是我送你迴家的,怎麽,酒醒了,忘了我是誰了?”


    公堂下頓時哄堂大笑。


    何家鳴老臉一紅,拍了拍驚堂木,喊了聲“肅靜”,何家鳴也隻是尷尬,反而是旁邊的戴玉笙看不下去,劈臉斥道:“我們知道你是威遠侯蕭烈!但依律,還是要確認人犯的身份,蕭烈,好自為之,公堂不是侯府後花園!”


    戴玉笙在刑部多年,治學嚴謹,一派老學究作風,又係出寒門,本來就討厭那些浪蕩的紈絝子弟,旁聽的紀如許等人,都覺得蕭烈這次是要倒黴了。


    忽然,門外傳來了一陣“咚、咚、咚、咚”的擊鼓聲。


    守門的衙役小跑進來,行禮道:“大人,有人在門外擊鼓!”


    “帶進來——”


    不消片時,花月朧紮著高馬尾,一身淺綠男裝,背著一個大包袱,快步進來,站到蕭烈身旁,兩人對視一眼,交換神色,蕭烈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表達了信任。


    百姓又沸騰了——


    “黎州是積了什麽大德啊!男的俊,女的美,匯聚一堂啊!”


    “她又是誰啊?”


    何家鳴一看到是花月朧,眉毛都擰得能打出結來。在茶禮宴敬酒時見過一麵,他當然認得這是寧王殿下的寵妃,情不自禁腿都顫了幾下,差點就站起來行禮了。


    戴玉笙從未見過花月朧,加之被蕭烈氣了一下,火還沒消,語意不善道:“適才是你敲登聞鼓?你為何擊鼓?”


    花月朧撩起下擺,徑直一跪,施禮道:“小女子花月朧,見過三位大人。”


    花月朧?任是戴玉笙再少與其他官僚交往,也聽過前段時間寧王殿下於《熙城小報》上求娶一名叫月朧的姑娘。


    而知道內情的何家鳴更是汗大如豆,心虛地抹了一把汗,讓王妃跪他,他有幾個腦袋讓寧王摘啊。更別說與沈清竹相熟的陸克儉,手已然伸到桌下,隨時準備攬衣向王妃行禮了。


    幾乎是同時地,三道目光望向沈清竹。下方旁聽席,除向濱與許文武外,另外三名縣官卻是不明所以,滿頭問號。


    而沈清竹隻是淺淺一笑,道:“諸位大人依律法秉公辦理即可,無需本王首肯。”


    見沈清竹無意點破花月朧身份,何家鳴隻得顫顫巍巍道:“王……月朧姑娘請起,不知月朧姑娘擊鼓,所為何事?”


    花月朧利索站起,拍了拍衣上塵埃,道:“我受蕭侯爺與蕭姑娘所托,作為蕭侯爺的訟師參與三司會審,我要為蕭侯爺洗雪冤情!”


    此言一出,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圍觀百姓盡嘩然——


    “女訟師?!”


    “威遠侯怎麽會請個女訟師啊?熙城有名的訟師那麽多,她算哪號人物?!”


    “聽說姓蕭的平日裏就放浪形骸,該不會把床伴叫過來戲耍官老爺吧。”


    “不可能,掉腦袋的事啊!”


    聽著圍觀百姓越說越離譜,坐在最邊上的流泉縣知縣溫世龍率先表達不滿,道:“笑話!區區女子,到公堂當訟師?!識相的趕緊退下,再胡鬧少不了一頓殺威棒!”話畢,溫世龍往判台三位大人看了一眼,本意是尋求認可,沒想到三位大人卻無人發聲。


    最後還是戴玉笙首先反應過來,“溫大人所言有理,女子拋頭露臉,為他人興訟,於禮不合,律法也並未規定。”


    蕭烈擔憂地望了花月朧一眼——女子素來地位低下,花月朧今日挺身而出,免不了會受到許多攻訐。


    而花月朧輕笑一聲,似乎早已料到會被群起而攻,做好了舌戰群雄的準備,“我聽聞刑部右侍郎戴大人熟讀《永明律》,小女子鬥膽,今日想問大人一個問題。”


    “請說。”戴玉笙挺胸坐直,信手捋了胡須。


    “《永明律》有五部,分別為戶律、禮律、吏律、軍律、刑律,合共八百一十七條,請問戴大人,哪一部哪一卷哪一篇哪一條,允許大人吃飯啊?如若《永明律》不曾規定,那戴大人又憑什麽吃飯?”


    花月朧拋出《永明律》時,戴玉笙還以為她要問什麽難題,故而嚴陣以待,不想最後一句出來,堂下百姓又是一陣哄堂大笑。


    戴玉笙氣得身子一窒,胡子都抖了兩抖,憤道:“無知婦孺,淨胡攪蠻纏,《永明律》為國之大法,定的是婚姻禮法、綱常倫理,甚至於百官所司、律度刑統,難不成要將飲食男女一一寫上?餓則食,渴則飲,此為常情。”


    “好!”花月朧讚賞地拍了拍手,“好一個餓則食,渴則飲,此為常情。要而言之,不論《永明律》還是前朝的律法,但凡其要解決的問題,便是有違常情之事。好比兩人買賣,買家需向賣家支付錢財,此為常情,而律法要處理的是,買家不誠信不履約時,需如何懲罰的問題。戴大人你同意嗎?”


    戴玉笙眉頭一皺,“算你有理,可這與你當威遠侯的訟師有何關聯?”


    “戴大人,威遠侯如今麵臨的是斬首之刑,凡人之天性,貪生而惡死,是不是常情?”花月朧一直未正麵迴應戴玉笙的問題,隻是步步設問,將其引入自己的邏輯中。


    “自然是。”


    “那就對了。”花月朧在伸手指了指的堂下百姓,“人在求生之時,向訟師求助,歸根結底是信任二字,其相信訟師的才智能為之脫罪免死,至於訟師是男是女,對將死之人而言,重要嗎?不如戴大人問問堂下百姓,倘若他們將死,能救他們的是女子,他們難道會因為對方是女子,而放棄自己的生命?故此,律法自然不會對訟師是男是女作出規定,我也要提醒戴大人一句,其實,律法本身也並未禁止女子作為訟師,這便是律法所重,人之常情。”


    “這……”戴玉笙一時語塞,旁聽的沈清竹讚許地點了點頭。


    一直未作聲的陸克儉見狀,連忙煽風點火壓低聲音對何家鳴道:“何大人,既然律法並無規定女子不能作訟師,威遠侯也屬意花姑娘為其雪冤,當下趕人恐怕會引起民憤。”


    何家鳴過了半晌,方點頭應允道:“好吧,下官代表三司同意月朧姑娘以威遠侯蕭烈訟師之名義,參與會審。”隨之一拍驚堂木,昭示三司會審,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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