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祥雲把魏義帶迴了家,把他們的戀愛故事與魏義的俠骨柔情,以及自己屈尊追迴愛情的故事講給大家聽。胡祥偉讚歎,又是一個泣血姻緣。
潘偉珍風趣說:咱們胡家人的姻緣注定要經過血的洗禮!
方奶奶說:這叫傳承。
許奶奶提議:移風易俗,你們兄妹倆就擇日同一天結婚吧。
好!得到了大家的讚同。
說來也怪,翠萍見了魏義咯噔一震,似曾相識,卻又想不起在哪兒見過,搜腸刮肚也沒理出頭緒。懷著好奇心,她目不轉睛地盯住他看,越看越想看,她發覺魏義也正盯住她看,兩人四目相對,直勾勾地互盯著,好一會後兩人才不好意思地收斂了目光。
翠萍迴到家,把這一奇怪的現象告知了父母。翠父分析,在你腦中留下印象,可又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的人,這個人一定是你小時候記協力不強時見過的人。
翠母提示:你小時候接觸的人不多,也許是?
翠萍急問,是誰?
父親答:你哥哥。
翠萍這才想起來了,長大後,父母常給她講哥哥失蹤的事。
那年翠萍四歲,哥哥翠榕六歲,因為父母在外勞動,他們跟著奶奶在家,一天飯前,奶奶忙著做飯忽略了小孩,二小孩結伴到村莊附近去玩,奶奶忙了一會發現小孩不在家,急忙到外麵去找,可隻見翠萍一個人在哭,不見了翠榕。翠萍隻會哭說不出個所以然,奶奶急得四處找……
翠父翠母迴來吃飯,得知兒子不見,急得擴大範圍搜找。有兩個稍大一點的孩子告知,見到有一個女人把孩子抱走了。翠父翠母斷定一定是人販子作惡,可那時是沒人管這種事的,報官府也沒用,兵荒馬亂出外找也比較難,找了一個月實在沒有線索也隻能放棄。奶奶因為沒有看好小孩自責心理非常嚴重,過度憂鬱,第二年就鬱鬱而終。翠媽眼睛哭得失了神,妄想癡呆像個祥林嫂,翠爸想兒想得瘋瘋癲癲,翠萍一直唿叫著哥哥,家中真是淒涼,淒淒慘慘。全家人在昏天黑地中過。三年後在漸漸好轉。
想到這兒翠萍已斷定,腦中的影子就是哥哥的影子,或是夢中哥哥。可她質疑:相像的人多著呢,這魏義與潘祥雲是大學同學,年齡比哥哥大了一年,生日也差幾個月,再說咱們老家在河北,根本對不上號啊!
翠母說:如果是抱養都會采用孩子的真實年齡及生日,若是在人販子那兒買的隻能是猜測,揣度,與孩子的真實年齡及生日有誤也不足為奇,再說人販子從河北拐賣到這裏也在情理之中。
翠萍提出:魏義是獨子,父母把他當掌上明珠,再說哥哥失蹤時是六歲,記協力還模糊,如今爹娘對他不薄,他也不肯冒失相認,再說在發達國家已經有親子鑒定,可在中國還沒有,如果冒昧去認,反而會出事,除非咱們能拿出證據。
父母異口同聲說:咱們有證據。
翠萍急問:什麽證據?
父母不約而同說:屁股上有胎記。
翠萍逗趣:不是在明處,這屁股上是在暗處,是隱私,怎麽去認啊?
翠父說:那時你四歲記協力還朦朧,已把他的影子留在腦海中,二十多年後他長成小夥子了,你還能對號入座,還有模模糊糊影像,可那時他已經六歲,應該有記協力,他一直注視著你看,心中也已對你懷疑。
翠母說:要是咱們三人齊出現在他的麵前,也許更能喚醒他的記協,到時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全家團圓了。
翠父附和:也許他也正在找咱們呢。
三人越說越高興,當即拍板,馬上去見他,見機而行。
魏義因路遠沒有迴去。晚上閑談時,潘祥雲有些醋意濃濃說:剛在你為什麽心不在焉,一直盯著準嫂子看,看得出她也對你有興趣,兩人眼中帶情,這到底是怎麽一迴事啊?
魏義臉微微泛紅,說:這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事。
潘祥雲怒中帶嬌指責:你不誠實,肯定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瞞著我。
魏義急急巴巴說:你誤會了,她像是我小時候形影不離的妹妹,可相隔二十多年變化太大,加上記協模糊也不敢確定,隻能四目相對。
潘祥雲指責:你編吧,文不對題,翠萍是新中國成立前河南逃荒過來的,是許奶奶收留了他們一家,你是本地人,也根本不可能是兄妹啊,肯定是其他渠道認識的,你有事瞞著我。
魏義自打自巴掌說:對不起,親愛的,我確實有一事瞞著你,我責罰。
潘祥雲通情達理說:別自打了,現在坦白還來得及。
魏義開誠布公:我依稀記得小時候我家有奶奶、父母及妹妹,因父母忙,我與妹妹在奶奶帶領下一直在一起玩,後來不知什麽原因我來到了現在的家,換了環境起先我整天哭著喊著爸爸、媽媽、奶奶、妹妹,我甚至不吃不喝,大病了一場,後來大概也是習慣了,加上養父母待我好,老家漸漸淡忘。我十二歲那年,我與村上一個小夥伴打架,小夥伴母親氣憤至極,竟罵我是買來的野種逞兇。這好像當頭給了我一猛棍,讓我在村上抬不起頭來。在我再三追問下,養父母告訴了我實情,原來養父母的獨生子七歲那年不幸夭折,倆人悲痛欲絕,精神恍惚。有人勸他們抱養一個年齡相仿的才能走出陰影,過了三個月在旁人的撮合下,出錢從人販子那兒買下我,他們如獲至寶,把我的年齡生日及姓名保留了亡兒的。長大後我想尋找老家,養父母也支持我尋找,但我隻記得自己的名字叫翠榕,沒有記下地址,籍貫,父母的姓名,偌大中國,人海茫茫到哪兒去找。我也就死了這條尋找親生父母的心。今天見到了疑似妹妹的人,全神貫注也純屬正常。
潘祥雲忙說,按照你講的邏輯,他們也許是你想要找的人。
魏義說:可是無憑無據用什麽證實呢?
旁觀者清,潘祥雲提示:這很簡單,單刀直入。一、詢問他們二十多年前是否丟了一個叫翠榕的男孩;二、你如果身上有胎記他們一定也會記得;三、憑長相,萬變不離其宗,一見就一目了然;同時心有靈犀一點通,反正不遠,現在就可以去確定。就是對不上號也不要緊。
魏義也已迫不及待,說:好,你現在就帶我去。
兩人與哥哥及母親奶奶講了這事,他們也支持。胡祥偉拿出了手電筒,剛開門,迎麵卻趕來三個人,進屋見麵問答後全部對上了號。巧遇,歪打正著。
父(母)子、兄妹相認,錦上添花。別開生麵,別有洞天。
胡祥偉與翠萍,潘祥雲與翠榕的婚禮在同一天舉行,由於在特殊時期一切從簡,結婚登記後,給鄉鄰及親戚挨家挨戶發了喜糖,三家人合在一起吃了一頓飯,就算結婚完畢。一年之後都有了孩子。
潘偉珍風趣說:咱們胡家人的姻緣注定要經過血的洗禮!
方奶奶說:這叫傳承。
許奶奶提議:移風易俗,你們兄妹倆就擇日同一天結婚吧。
好!得到了大家的讚同。
說來也怪,翠萍見了魏義咯噔一震,似曾相識,卻又想不起在哪兒見過,搜腸刮肚也沒理出頭緒。懷著好奇心,她目不轉睛地盯住他看,越看越想看,她發覺魏義也正盯住她看,兩人四目相對,直勾勾地互盯著,好一會後兩人才不好意思地收斂了目光。
翠萍迴到家,把這一奇怪的現象告知了父母。翠父分析,在你腦中留下印象,可又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的人,這個人一定是你小時候記協力不強時見過的人。
翠母提示:你小時候接觸的人不多,也許是?
翠萍急問,是誰?
父親答:你哥哥。
翠萍這才想起來了,長大後,父母常給她講哥哥失蹤的事。
那年翠萍四歲,哥哥翠榕六歲,因為父母在外勞動,他們跟著奶奶在家,一天飯前,奶奶忙著做飯忽略了小孩,二小孩結伴到村莊附近去玩,奶奶忙了一會發現小孩不在家,急忙到外麵去找,可隻見翠萍一個人在哭,不見了翠榕。翠萍隻會哭說不出個所以然,奶奶急得四處找……
翠父翠母迴來吃飯,得知兒子不見,急得擴大範圍搜找。有兩個稍大一點的孩子告知,見到有一個女人把孩子抱走了。翠父翠母斷定一定是人販子作惡,可那時是沒人管這種事的,報官府也沒用,兵荒馬亂出外找也比較難,找了一個月實在沒有線索也隻能放棄。奶奶因為沒有看好小孩自責心理非常嚴重,過度憂鬱,第二年就鬱鬱而終。翠媽眼睛哭得失了神,妄想癡呆像個祥林嫂,翠爸想兒想得瘋瘋癲癲,翠萍一直唿叫著哥哥,家中真是淒涼,淒淒慘慘。全家人在昏天黑地中過。三年後在漸漸好轉。
想到這兒翠萍已斷定,腦中的影子就是哥哥的影子,或是夢中哥哥。可她質疑:相像的人多著呢,這魏義與潘祥雲是大學同學,年齡比哥哥大了一年,生日也差幾個月,再說咱們老家在河北,根本對不上號啊!
翠母說:如果是抱養都會采用孩子的真實年齡及生日,若是在人販子那兒買的隻能是猜測,揣度,與孩子的真實年齡及生日有誤也不足為奇,再說人販子從河北拐賣到這裏也在情理之中。
翠萍提出:魏義是獨子,父母把他當掌上明珠,再說哥哥失蹤時是六歲,記協力還模糊,如今爹娘對他不薄,他也不肯冒失相認,再說在發達國家已經有親子鑒定,可在中國還沒有,如果冒昧去認,反而會出事,除非咱們能拿出證據。
父母異口同聲說:咱們有證據。
翠萍急問:什麽證據?
父母不約而同說:屁股上有胎記。
翠萍逗趣:不是在明處,這屁股上是在暗處,是隱私,怎麽去認啊?
翠父說:那時你四歲記協力還朦朧,已把他的影子留在腦海中,二十多年後他長成小夥子了,你還能對號入座,還有模模糊糊影像,可那時他已經六歲,應該有記協力,他一直注視著你看,心中也已對你懷疑。
翠母說:要是咱們三人齊出現在他的麵前,也許更能喚醒他的記協,到時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全家團圓了。
翠父附和:也許他也正在找咱們呢。
三人越說越高興,當即拍板,馬上去見他,見機而行。
魏義因路遠沒有迴去。晚上閑談時,潘祥雲有些醋意濃濃說:剛在你為什麽心不在焉,一直盯著準嫂子看,看得出她也對你有興趣,兩人眼中帶情,這到底是怎麽一迴事啊?
魏義臉微微泛紅,說:這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事。
潘祥雲怒中帶嬌指責:你不誠實,肯定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瞞著我。
魏義急急巴巴說:你誤會了,她像是我小時候形影不離的妹妹,可相隔二十多年變化太大,加上記協模糊也不敢確定,隻能四目相對。
潘祥雲指責:你編吧,文不對題,翠萍是新中國成立前河南逃荒過來的,是許奶奶收留了他們一家,你是本地人,也根本不可能是兄妹啊,肯定是其他渠道認識的,你有事瞞著我。
魏義自打自巴掌說:對不起,親愛的,我確實有一事瞞著你,我責罰。
潘祥雲通情達理說:別自打了,現在坦白還來得及。
魏義開誠布公:我依稀記得小時候我家有奶奶、父母及妹妹,因父母忙,我與妹妹在奶奶帶領下一直在一起玩,後來不知什麽原因我來到了現在的家,換了環境起先我整天哭著喊著爸爸、媽媽、奶奶、妹妹,我甚至不吃不喝,大病了一場,後來大概也是習慣了,加上養父母待我好,老家漸漸淡忘。我十二歲那年,我與村上一個小夥伴打架,小夥伴母親氣憤至極,竟罵我是買來的野種逞兇。這好像當頭給了我一猛棍,讓我在村上抬不起頭來。在我再三追問下,養父母告訴了我實情,原來養父母的獨生子七歲那年不幸夭折,倆人悲痛欲絕,精神恍惚。有人勸他們抱養一個年齡相仿的才能走出陰影,過了三個月在旁人的撮合下,出錢從人販子那兒買下我,他們如獲至寶,把我的年齡生日及姓名保留了亡兒的。長大後我想尋找老家,養父母也支持我尋找,但我隻記得自己的名字叫翠榕,沒有記下地址,籍貫,父母的姓名,偌大中國,人海茫茫到哪兒去找。我也就死了這條尋找親生父母的心。今天見到了疑似妹妹的人,全神貫注也純屬正常。
潘祥雲忙說,按照你講的邏輯,他們也許是你想要找的人。
魏義說:可是無憑無據用什麽證實呢?
旁觀者清,潘祥雲提示:這很簡單,單刀直入。一、詢問他們二十多年前是否丟了一個叫翠榕的男孩;二、你如果身上有胎記他們一定也會記得;三、憑長相,萬變不離其宗,一見就一目了然;同時心有靈犀一點通,反正不遠,現在就可以去確定。就是對不上號也不要緊。
魏義也已迫不及待,說:好,你現在就帶我去。
兩人與哥哥及母親奶奶講了這事,他們也支持。胡祥偉拿出了手電筒,剛開門,迎麵卻趕來三個人,進屋見麵問答後全部對上了號。巧遇,歪打正著。
父(母)子、兄妹相認,錦上添花。別開生麵,別有洞天。
胡祥偉與翠萍,潘祥雲與翠榕的婚禮在同一天舉行,由於在特殊時期一切從簡,結婚登記後,給鄉鄰及親戚挨家挨戶發了喜糖,三家人合在一起吃了一頓飯,就算結婚完畢。一年之後都有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