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委托公會
大陸史上的第一位皇帝 作者:孤獨的鋼琴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忍受著一路上他人的目光,蒂姆哈特終於帶著兩個精靈,進入了梵鐸城的委托公會之中,長溪鎮的委托公會他沒有進去看過,不過就從外觀上都能看得出來,大小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
委托公會裏的閑人非常多,三三兩兩的組成一個小團體,在大廳的桌上聊著有的沒的,身材高大的蒂姆哈特,在進入的第一時間,便吸引了在場之人的目光。
蒂姆哈特環顧了一下四周,環境寬闊,在大廳中央屹立這一塊較大的木板,微微眯眼,木板上張貼著許多紙張,仔細一看,這些都是不同的委托,工作內容寫得很清楚,而委托報酬也在下麵寫得很清楚。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了錢是玩玩不能的,蒂姆哈特深知這個道理,雖然他有一個特殊能力,他自己命名的有求必應寶庫,但他並不像販賣裏麵的東西,因為隱約間用有種預感,這個有求必應寶庫中的東西,都是他曾經的財產。
反正自己也不是無能之人,既然有一身還算過得去的武力(從高文身上推算的),何不接兩筆委托賺賺閑錢呢?
跟在蒂姆哈特身後的兩個精靈,也得到了充分的關注,而莉亞娜的美貌在這時驚豔了不少人,但到沒有誰腦袋缺根筋,敢上來找麻煩,畢竟那個高大的黑騎士看上去非常不好惹。
敢傭兵和冒險者這行的,有誰沒點眼見力和自知之明,真有那種人也早就死在外麵了,為了一副美麗的皮囊,拿生命去冒險,實在是不值當,如果真有哪方麵需求,花一兩個銀幣,梵鐸城有的是消遣的地方。
委托板上的信息很有意思,看了一圈,蒂姆哈特覺得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已經說了了工作內容和報酬,卻幾乎沒有要求的普通委托,另一種則是寫了大致情況,具體需要去跟委托人核實,同時對接受委托者的要求也有很多,當然這類特殊委托的報酬也遠遠超過上一種。
當然,這並不就意味著特殊委托就一定比普通委托好,真正的大型委托,都是以普通委托的方式而發布的,例如擊退複蘇的亡靈、蘇醒的惡龍、邪惡的魔獸。
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蒂姆哈特挑選了其中一個比較容易的委托,狩獵困擾暮色村的野豬群,報酬20個銀幣,狩獵到的野豬歸狩獵者所有。
摘下委托書,蒂姆哈特模仿另一位接受委托的冒險者,走到大廳一側的工作台前。
“這份委托我們接下了。”蒂姆哈特把委托書往桌上一放,女性工作者點了點頭沒有多問,從桌下找到委托的備份,然後將兩張委托都印上章,一份還給蒂姆哈特,另一份送到了他們的後台。
接受委托就這麽簡單,隻要委托上對接受委托者沒有要求,那麽理論上誰都可以做,哪怕是對自己身手有自信,想賺份外快的普通人。
蒂姆哈特原以為要接受委托,可能會要某些繁複的程序,但事實就是,在這樣效率低下的落後時代,根本不可能出現那樣紀律性和效率高的大型中立組織,先不提國家勢力會不會允許這樣一個異物的存在,真要做到哪一步,每日所需要的維護費也高到令人發指。
委托公會最成功的就是,它對自己的定位非常準確,一個合格的中介,要保證的就是雙方身份信息上的隱私,它所做的僅僅隻是一個樞紐,不會去幹涉任何一方。
在戰時,各領主還能利用委托公會,雇傭到一批臨時戰力,這也是委托公會被允許的唯一原因,它隻是一個中介,除了自衛所需的必要力量以外,完沒有威脅到這些貴族的地方,反而對貴族來說,委托公會就是一個不暴露身份,委托髒活的好地方。
將委托書折進腰間的小袋子中後,蒂姆哈特一言不發的帶著兩個精靈離開了委托公會,現在他隻需要去把野豬一網打盡,然後帶著一些可靠的證據,就能迴到梵鐸城的委托公會領取報酬了。
“安托雷大人,現在我們要去哪?”萊特在蒂姆哈特身後好奇的問道。
“去暮色村狩獵野豬,順便讓我看看你的底子。”蒂姆哈特微微側頭說道。
萊特咽了口口水,野豬這種野獸他並不陌生,在長溪鎮時,他外出摘采野菜時經常會遇到,皮糙肉厚、性格暴躁、報複心強,這就是萊特對野豬的印象。
曾經長溪鎮就遭過一次野豬災,這群體形矮小的野獸,暗藏著讓人害怕的爆發力和耐性,更糟糕的是它們還經常禍害農夫的莊稼,而一般的農夫和鎮民根本不敢去招惹野豬群,最後還是鎮長帶著格裏高爾和他的手下,以及鎮裏的傭兵和冒險者,才勉強趕走那群野豬。
在山裏最可怕的不是狼群,也不是棕熊,前者狡猾一般不會和人類正麵發生衝突,後者體形笨重而且生活在離人煙較遠的地區,隻有腦子最笨且一根筋的野豬,仗著它們的皮糙肉厚得理不饒人,要是招惹到這些暴躁的東西,不死也得脫層皮。
“那個...安托雷大人,野豬不太好對付啊。”想著上一次幾乎聚集鎮人的力量,才趕走那群野豬,現在就他們三人,萊特的底氣就非常不足。
蒂姆哈特搖了搖頭沒有說什麽,野豬這種生物,對於普通人來說也許很難對付,但在強者的眼裏不過是一堆亂跑的肉塊而已,就連那個弱小的騎士高文,都能一個人把上百的野豬,不費吹灰之力的秒殺。
對於實力的劃分,蒂姆哈特還沒有迴憶起來,暫時將高文當作了戰鬥力計數單位,大概換算一下的話,一個高文等於五百隻強壯的野豬,當然如果有大規模殺傷性技能的話,這個比例還會高上許多。
事實上,哪怕是白銀5的實力,不考慮力竭的話,都能無傷滅殺上百的野豬,蒂姆哈特的這個換算並不準確,甚至低得有些誇張。
見蒂姆哈特搖頭,萊特就閉上了嘴,擔心自己說的話會不會讓對方失望,心裏開始默默的計劃著,該如何靠自己滅掉野豬群,得到蒂姆哈特的認同。
這並不怪萊特,他從小生活在偏僻的小鎮,哪怕那個小鎮的商隊來往頻繁,他也沒有見過真正的強者出手,在他印象中的最強者,恐怕就是那位莽夫格裏高爾了。
走出了梵鐸城,在城外的岔路口哪兒,有一塊標識各個方向地點的路牌,蒂姆哈特雖然記憶混亂,不過還是能夠認得上麵的字是什麽意思。
沒有因為記憶混亂,而成為一個文盲,蒂姆哈特有時候還是蠻慶幸的。
雖說他在長溪鎮殺了幾個人,不過在這樣的時代中,法律是非常沒有存在感的,哪怕你在某個領主的治下犯了滔天大罪,但如果溜到了其他領主的領地,也一樣能過得風生水起,至少跨境通緝還是非常非常稀少的,除非你殺了領主的血親,否則都不會被國通緝。
光明正大的走在通往暮色村的小路上,蒂姆哈特完不擔心有人會認出他做過的罪行,暮色村和梵鐸城的距離並不算遙遠,走了幾十分鍾的泥路便到了目的地。
這是一個非常普通的村子,一般情況下都沒有什麽外人來往,所以村子裏除了一家小鐵匠鋪和小教堂以外,都是民居。
委托公會裏的閑人非常多,三三兩兩的組成一個小團體,在大廳的桌上聊著有的沒的,身材高大的蒂姆哈特,在進入的第一時間,便吸引了在場之人的目光。
蒂姆哈特環顧了一下四周,環境寬闊,在大廳中央屹立這一塊較大的木板,微微眯眼,木板上張貼著許多紙張,仔細一看,這些都是不同的委托,工作內容寫得很清楚,而委托報酬也在下麵寫得很清楚。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了錢是玩玩不能的,蒂姆哈特深知這個道理,雖然他有一個特殊能力,他自己命名的有求必應寶庫,但他並不像販賣裏麵的東西,因為隱約間用有種預感,這個有求必應寶庫中的東西,都是他曾經的財產。
反正自己也不是無能之人,既然有一身還算過得去的武力(從高文身上推算的),何不接兩筆委托賺賺閑錢呢?
跟在蒂姆哈特身後的兩個精靈,也得到了充分的關注,而莉亞娜的美貌在這時驚豔了不少人,但到沒有誰腦袋缺根筋,敢上來找麻煩,畢竟那個高大的黑騎士看上去非常不好惹。
敢傭兵和冒險者這行的,有誰沒點眼見力和自知之明,真有那種人也早就死在外麵了,為了一副美麗的皮囊,拿生命去冒險,實在是不值當,如果真有哪方麵需求,花一兩個銀幣,梵鐸城有的是消遣的地方。
委托板上的信息很有意思,看了一圈,蒂姆哈特覺得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已經說了了工作內容和報酬,卻幾乎沒有要求的普通委托,另一種則是寫了大致情況,具體需要去跟委托人核實,同時對接受委托者的要求也有很多,當然這類特殊委托的報酬也遠遠超過上一種。
當然,這並不就意味著特殊委托就一定比普通委托好,真正的大型委托,都是以普通委托的方式而發布的,例如擊退複蘇的亡靈、蘇醒的惡龍、邪惡的魔獸。
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蒂姆哈特挑選了其中一個比較容易的委托,狩獵困擾暮色村的野豬群,報酬20個銀幣,狩獵到的野豬歸狩獵者所有。
摘下委托書,蒂姆哈特模仿另一位接受委托的冒險者,走到大廳一側的工作台前。
“這份委托我們接下了。”蒂姆哈特把委托書往桌上一放,女性工作者點了點頭沒有多問,從桌下找到委托的備份,然後將兩張委托都印上章,一份還給蒂姆哈特,另一份送到了他們的後台。
接受委托就這麽簡單,隻要委托上對接受委托者沒有要求,那麽理論上誰都可以做,哪怕是對自己身手有自信,想賺份外快的普通人。
蒂姆哈特原以為要接受委托,可能會要某些繁複的程序,但事實就是,在這樣效率低下的落後時代,根本不可能出現那樣紀律性和效率高的大型中立組織,先不提國家勢力會不會允許這樣一個異物的存在,真要做到哪一步,每日所需要的維護費也高到令人發指。
委托公會最成功的就是,它對自己的定位非常準確,一個合格的中介,要保證的就是雙方身份信息上的隱私,它所做的僅僅隻是一個樞紐,不會去幹涉任何一方。
在戰時,各領主還能利用委托公會,雇傭到一批臨時戰力,這也是委托公會被允許的唯一原因,它隻是一個中介,除了自衛所需的必要力量以外,完沒有威脅到這些貴族的地方,反而對貴族來說,委托公會就是一個不暴露身份,委托髒活的好地方。
將委托書折進腰間的小袋子中後,蒂姆哈特一言不發的帶著兩個精靈離開了委托公會,現在他隻需要去把野豬一網打盡,然後帶著一些可靠的證據,就能迴到梵鐸城的委托公會領取報酬了。
“安托雷大人,現在我們要去哪?”萊特在蒂姆哈特身後好奇的問道。
“去暮色村狩獵野豬,順便讓我看看你的底子。”蒂姆哈特微微側頭說道。
萊特咽了口口水,野豬這種野獸他並不陌生,在長溪鎮時,他外出摘采野菜時經常會遇到,皮糙肉厚、性格暴躁、報複心強,這就是萊特對野豬的印象。
曾經長溪鎮就遭過一次野豬災,這群體形矮小的野獸,暗藏著讓人害怕的爆發力和耐性,更糟糕的是它們還經常禍害農夫的莊稼,而一般的農夫和鎮民根本不敢去招惹野豬群,最後還是鎮長帶著格裏高爾和他的手下,以及鎮裏的傭兵和冒險者,才勉強趕走那群野豬。
在山裏最可怕的不是狼群,也不是棕熊,前者狡猾一般不會和人類正麵發生衝突,後者體形笨重而且生活在離人煙較遠的地區,隻有腦子最笨且一根筋的野豬,仗著它們的皮糙肉厚得理不饒人,要是招惹到這些暴躁的東西,不死也得脫層皮。
“那個...安托雷大人,野豬不太好對付啊。”想著上一次幾乎聚集鎮人的力量,才趕走那群野豬,現在就他們三人,萊特的底氣就非常不足。
蒂姆哈特搖了搖頭沒有說什麽,野豬這種生物,對於普通人來說也許很難對付,但在強者的眼裏不過是一堆亂跑的肉塊而已,就連那個弱小的騎士高文,都能一個人把上百的野豬,不費吹灰之力的秒殺。
對於實力的劃分,蒂姆哈特還沒有迴憶起來,暫時將高文當作了戰鬥力計數單位,大概換算一下的話,一個高文等於五百隻強壯的野豬,當然如果有大規模殺傷性技能的話,這個比例還會高上許多。
事實上,哪怕是白銀5的實力,不考慮力竭的話,都能無傷滅殺上百的野豬,蒂姆哈特的這個換算並不準確,甚至低得有些誇張。
見蒂姆哈特搖頭,萊特就閉上了嘴,擔心自己說的話會不會讓對方失望,心裏開始默默的計劃著,該如何靠自己滅掉野豬群,得到蒂姆哈特的認同。
這並不怪萊特,他從小生活在偏僻的小鎮,哪怕那個小鎮的商隊來往頻繁,他也沒有見過真正的強者出手,在他印象中的最強者,恐怕就是那位莽夫格裏高爾了。
走出了梵鐸城,在城外的岔路口哪兒,有一塊標識各個方向地點的路牌,蒂姆哈特雖然記憶混亂,不過還是能夠認得上麵的字是什麽意思。
沒有因為記憶混亂,而成為一個文盲,蒂姆哈特有時候還是蠻慶幸的。
雖說他在長溪鎮殺了幾個人,不過在這樣的時代中,法律是非常沒有存在感的,哪怕你在某個領主的治下犯了滔天大罪,但如果溜到了其他領主的領地,也一樣能過得風生水起,至少跨境通緝還是非常非常稀少的,除非你殺了領主的血親,否則都不會被國通緝。
光明正大的走在通往暮色村的小路上,蒂姆哈特完不擔心有人會認出他做過的罪行,暮色村和梵鐸城的距離並不算遙遠,走了幾十分鍾的泥路便到了目的地。
這是一個非常普通的村子,一般情況下都沒有什麽外人來往,所以村子裏除了一家小鐵匠鋪和小教堂以外,都是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