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
科舉,我書畫雙絕,詩仙在世 作者:林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趙麟也沒想到,雙方竟是這麽有緣。
十六年前,雙方有過交集。
十六年後,命運再次安排他們相遇。
用瘋道人師父的話說,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定數。
趙麟少不得感歎了一番。
古人信奉因果定數,如此一來。
由此機緣巧合,雙方的關係一下融洽、親近了不少。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王大石、展白、趙興已是稱兄道弟了。
不知不覺中,又說起癩子六之事。
王大石實在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詢問其中的詳細經過。
展白低頭喝了一杯酒,淺然一笑:“其實,我也沒做什麽,隻給他說了一句,他若不動手,那我就親自動手。”
他雖沒有渲染緊張的氣氛,沒有訴說麵對十餘個流氓的兇險,但僅從他這句話中,就能體會到那種快意恩仇,豪情萬丈。
其他人想必也是同樣心情,看向展白的眼神充滿了敬佩。
一旁的趙麟不覺熱血澎湃,感慨萬千沉吟道。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哪知,當趙麟感歎完畢。
在場所有人都震驚的望著他。
瘋道人塵觀,更是目露震驚狂喜。
“好,好,好個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
展白更是臉色緋紅,眼含狂喜、激動之色。
他雖不是讀書人,卻也是能識文斷字的,至少能聽得懂這首詩句是對他的無上褒獎。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這不正是自己這些年的真實寫照嗎?
他遊曆天下十年,快意恩仇,與至交好友,鏟奸除惡無數,又瀟灑遠遁而去。
他雖不懂詩詞的欣賞,卻是知道,這首詩讓他蕩氣迴腸,產生了無上的共鳴。
果然是文曲星轉世!
得遇此知己,我展白此生何其有幸。
隻見他端起酒杯,向趙麟深深一禮,而後眼眸泛紅,端起手中的酒杯,一飲而盡。
一旁的瘋道人塵觀,也終於迴過神,隻見他熱切而欣慰看過來:“千古佳句,千古佳句啊。可惜,我怎麽感覺好像隻有半闕?”
趙麟心中苦笑,之所以有半闕,那是因為我根本就沒背完啊。
他怎麽忘了,這個世界根本就沒有魏晉以後的曆史了呢。
當然也就不可能有詩仙太白了。
“趙小子,你既然有了半闕,那應該就有完整的了。”
瘋道人已是激動的坐立難安,忍不住追問道。
這麽好的詩詞,若不聽完整,美酒都沒了滋味。
此時,別說是趙興,展白了,就算是黃大壯,王大石,展宏這三人也都知道趙三郎作出了一首驚才絕豔的佳作了。
趙麟看著眾人期待,炙熱的眼神,忍不住道:“是有完整的,不過我們不應該先吃飯嗎?”
“吃什麽飯?走,給我寫出來。”
瘋道人塵觀再也顧不得斯文了,站起身拉起趙麟的衣袖,就向外走。
在他看來,一首流芳百世的詩詞,哪怕是當世大儒,一生也很難作出一首來。
這需要運氣,靈感。
機會、運氣、靈感稍縱即逝,他可不想讓趙小子錯過。
趙麟無奈,隻得跟著瘋道人師父來到了書房。
二哥趙興見此,也起身來跟了過來。
老三做的詩詞,能讓瘋道人如此失態,絕對是難得一見的佳作了。
他這個二哥,當然想要親眼見證一下這首佳作的誕生。
豪俠展白見兩人都跟了過去,也緊隨其後,匆匆跟上。
這可是給他寫的詩詞,是讚揚他的,怎能少得了他?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僅僅隻是這兩句,一個蓋世豪俠的風采,就呈現在了眼前。
而且,這還是寫自己的。
他曾見過無數人或當麵、或背後稱頌他的威名,敬仰他的俠肝義膽。
可唯有這個少年的詩詞,最能令他感到激動,欣喜。
就像是俞伯牙遇到鍾子期,大有相見恨晚,英雄相惜之意。
寫給自己的詩詞,他這個主角不在場,那怎麽能行?
這眨眼的功夫,整個房間裏,也僅剩王大石、黃大壯、展宏三人了。
他們三人讀書雖不行,卻也能感到那句詩詞寫的很好。
至少他們三人聽懂了意思。
能讓他們三人都聽得懂,那必定是很好的詩詞。
不過,再好的詩詞,也比不上桌上的美酒。
“來,咱哥仨喝一杯。”王大石提議道。
“來,展宏,不要那麽靦腆,以後都是自家兄弟了。”黃大壯端起酒杯,笑著看向沉默寡言的少年。
那展宏緊張地端起酒杯,張了張嘴,訥訥道:“差……差輩了,不……不是兄弟。”
這下輪到王大石,黃大壯懵了。
還真是差輩了,他們與豪俠展白平輩相交,可不就是展宏叔叔輩嗎?
“咳咳,以後咱們各論各的。來,兄弟,幹了。”
“對,大石哥說的對,各論各的。”
三人很快達成了默契,沒了興二哥他們在,他們反而更能無拘無束,暢飲痛快了。
書房內。
趙麟看著瘋道人師父,二哥趙興、豪俠展白三人興奮、激動的樣子,不覺歎了口氣。
讀書人的事,能算抄嗎?
他鋪好紙張,研磨好墨,拿起毛筆,看著豪俠展白臉色通紅,一副激動難耐的樣子,既然他以為這是因他而作。
趙麟決定成全一下他的聲名,怎麽說人家蓋世豪俠,願意成為自家的客卿,是屬於屈就的。
有了決斷之後,便揮毫而成。
【俠客行贈展白】
魏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
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閑過信陵飲,脫劍膝前橫。
將炙啖朱亥,持觴勸侯嬴。
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
眼花耳熱後,意氣素霓生。
救趙揮金槌,邯鄲先震驚。
千秋二壯士,烜赫大梁城。
此詩一成,瘋道人塵觀最先擊掌叫好,神色中難掩其震驚之色:“好,好,好一首能流芳百世的千古佳作。”
二哥趙興,豪俠展白一聽到這個評判,也跟著狂喜不已。
一個是因自家老三才華橫溢而狂喜欣慰,一個則是感慨遇到知己而激動萬分。
在展白看來“魏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不正是描寫自己嗎?
自己是汴州人,不就是春秋戰國時期的魏國嗎?
霜雪劍,白馬,這不正是自己的武器和戰馬嗎?
還有最後那個大梁城,不正是汴州城嗎?
趙麟神色倒是很鎮定平靜。
他這副模樣,在瘋道人塵觀,二哥趙興,豪俠展白眼中,形象顯得更加偉岸了。
寫出如此千古佳作,卻能寵辱不驚,果然是文曲星下凡啊!
若讓趙麟知道他們的心思,定會苦笑感歎,這又不是我寫的,我激動的個什麽?
十六年前,雙方有過交集。
十六年後,命運再次安排他們相遇。
用瘋道人師父的話說,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定數。
趙麟少不得感歎了一番。
古人信奉因果定數,如此一來。
由此機緣巧合,雙方的關係一下融洽、親近了不少。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王大石、展白、趙興已是稱兄道弟了。
不知不覺中,又說起癩子六之事。
王大石實在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詢問其中的詳細經過。
展白低頭喝了一杯酒,淺然一笑:“其實,我也沒做什麽,隻給他說了一句,他若不動手,那我就親自動手。”
他雖沒有渲染緊張的氣氛,沒有訴說麵對十餘個流氓的兇險,但僅從他這句話中,就能體會到那種快意恩仇,豪情萬丈。
其他人想必也是同樣心情,看向展白的眼神充滿了敬佩。
一旁的趙麟不覺熱血澎湃,感慨萬千沉吟道。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哪知,當趙麟感歎完畢。
在場所有人都震驚的望著他。
瘋道人塵觀,更是目露震驚狂喜。
“好,好,好個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
展白更是臉色緋紅,眼含狂喜、激動之色。
他雖不是讀書人,卻也是能識文斷字的,至少能聽得懂這首詩句是對他的無上褒獎。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這不正是自己這些年的真實寫照嗎?
他遊曆天下十年,快意恩仇,與至交好友,鏟奸除惡無數,又瀟灑遠遁而去。
他雖不懂詩詞的欣賞,卻是知道,這首詩讓他蕩氣迴腸,產生了無上的共鳴。
果然是文曲星轉世!
得遇此知己,我展白此生何其有幸。
隻見他端起酒杯,向趙麟深深一禮,而後眼眸泛紅,端起手中的酒杯,一飲而盡。
一旁的瘋道人塵觀,也終於迴過神,隻見他熱切而欣慰看過來:“千古佳句,千古佳句啊。可惜,我怎麽感覺好像隻有半闕?”
趙麟心中苦笑,之所以有半闕,那是因為我根本就沒背完啊。
他怎麽忘了,這個世界根本就沒有魏晉以後的曆史了呢。
當然也就不可能有詩仙太白了。
“趙小子,你既然有了半闕,那應該就有完整的了。”
瘋道人已是激動的坐立難安,忍不住追問道。
這麽好的詩詞,若不聽完整,美酒都沒了滋味。
此時,別說是趙興,展白了,就算是黃大壯,王大石,展宏這三人也都知道趙三郎作出了一首驚才絕豔的佳作了。
趙麟看著眾人期待,炙熱的眼神,忍不住道:“是有完整的,不過我們不應該先吃飯嗎?”
“吃什麽飯?走,給我寫出來。”
瘋道人塵觀再也顧不得斯文了,站起身拉起趙麟的衣袖,就向外走。
在他看來,一首流芳百世的詩詞,哪怕是當世大儒,一生也很難作出一首來。
這需要運氣,靈感。
機會、運氣、靈感稍縱即逝,他可不想讓趙小子錯過。
趙麟無奈,隻得跟著瘋道人師父來到了書房。
二哥趙興見此,也起身來跟了過來。
老三做的詩詞,能讓瘋道人如此失態,絕對是難得一見的佳作了。
他這個二哥,當然想要親眼見證一下這首佳作的誕生。
豪俠展白見兩人都跟了過去,也緊隨其後,匆匆跟上。
這可是給他寫的詩詞,是讚揚他的,怎能少得了他?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僅僅隻是這兩句,一個蓋世豪俠的風采,就呈現在了眼前。
而且,這還是寫自己的。
他曾見過無數人或當麵、或背後稱頌他的威名,敬仰他的俠肝義膽。
可唯有這個少年的詩詞,最能令他感到激動,欣喜。
就像是俞伯牙遇到鍾子期,大有相見恨晚,英雄相惜之意。
寫給自己的詩詞,他這個主角不在場,那怎麽能行?
這眨眼的功夫,整個房間裏,也僅剩王大石、黃大壯、展宏三人了。
他們三人讀書雖不行,卻也能感到那句詩詞寫的很好。
至少他們三人聽懂了意思。
能讓他們三人都聽得懂,那必定是很好的詩詞。
不過,再好的詩詞,也比不上桌上的美酒。
“來,咱哥仨喝一杯。”王大石提議道。
“來,展宏,不要那麽靦腆,以後都是自家兄弟了。”黃大壯端起酒杯,笑著看向沉默寡言的少年。
那展宏緊張地端起酒杯,張了張嘴,訥訥道:“差……差輩了,不……不是兄弟。”
這下輪到王大石,黃大壯懵了。
還真是差輩了,他們與豪俠展白平輩相交,可不就是展宏叔叔輩嗎?
“咳咳,以後咱們各論各的。來,兄弟,幹了。”
“對,大石哥說的對,各論各的。”
三人很快達成了默契,沒了興二哥他們在,他們反而更能無拘無束,暢飲痛快了。
書房內。
趙麟看著瘋道人師父,二哥趙興、豪俠展白三人興奮、激動的樣子,不覺歎了口氣。
讀書人的事,能算抄嗎?
他鋪好紙張,研磨好墨,拿起毛筆,看著豪俠展白臉色通紅,一副激動難耐的樣子,既然他以為這是因他而作。
趙麟決定成全一下他的聲名,怎麽說人家蓋世豪俠,願意成為自家的客卿,是屬於屈就的。
有了決斷之後,便揮毫而成。
【俠客行贈展白】
魏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
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閑過信陵飲,脫劍膝前橫。
將炙啖朱亥,持觴勸侯嬴。
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
眼花耳熱後,意氣素霓生。
救趙揮金槌,邯鄲先震驚。
千秋二壯士,烜赫大梁城。
此詩一成,瘋道人塵觀最先擊掌叫好,神色中難掩其震驚之色:“好,好,好一首能流芳百世的千古佳作。”
二哥趙興,豪俠展白一聽到這個評判,也跟著狂喜不已。
一個是因自家老三才華橫溢而狂喜欣慰,一個則是感慨遇到知己而激動萬分。
在展白看來“魏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不正是描寫自己嗎?
自己是汴州人,不就是春秋戰國時期的魏國嗎?
霜雪劍,白馬,這不正是自己的武器和戰馬嗎?
還有最後那個大梁城,不正是汴州城嗎?
趙麟神色倒是很鎮定平靜。
他這副模樣,在瘋道人塵觀,二哥趙興,豪俠展白眼中,形象顯得更加偉岸了。
寫出如此千古佳作,卻能寵辱不驚,果然是文曲星下凡啊!
若讓趙麟知道他們的心思,定會苦笑感歎,這又不是我寫的,我激動的個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