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一係列布置之後,祁同偉也應該開始履行自己的本職工作了。


    而且不僅要履行,還得不折不扣的履行。


    如果天天到處跑,卻不辦案子,不抓貪官,難免會引起趙立冬的高度懷疑,反倒不容易實現目的。


    事實上,京海市紀委內部也很複雜,不但分為好幾個派係,而且還有不少人,對他這位年輕的一把手不服氣。


    情緒最大的便是常務副書記於學軍。


    於學軍今年已經五十二歲,是老資格的紀檢幹部。


    他本以為,如果原紀委一把手陳文慶調走或高升,自己肯定能夠轉正。


    卻沒想到,突然來了個空降的一把手,而且這個一把手還是外省來的,還那麽年輕。


    一個三十出頭的小年輕,居然成了自己的頂頭上司,於學軍越想越不服氣,幹脆撂了挑子,稱病迴家休養去了。


    按照祁同偉的脾氣,對於這種人,一般是不慣著的。


    但考慮到自己初來乍到,需要團結老同誌,還是客客氣氣和對方交流,誠懇的提出挽留。


    哪知道於學軍根本不買賬,堅稱自己有嚴重的慢性病,非要請病假不可。


    祁同偉見他那副樣子,便由著他去了。


    另外兩位副書記裏,年紀稍長的羅毅,同樣很不歡迎祁同偉。


    因為如果沒有祁同偉的空降,羅毅是很有可能成為下一任常務副書記的。


    他見於學軍撂了挑子,也有樣學樣,請了兩個月的病假。


    倒是最後一名副書記徐建發,第一時間向祁同偉表態,會全力支持他的工作。


    這很正常,他今年才不到四十歲,資曆淺,排名靠後,知道自己在短期內,肯定是上不去的。


    與其鬧情緒,還不如牢牢抱緊新書記的大腿,說不定有彎道超車的機會呢。


    祁同偉最喜歡這種識相的人,對方隻要自身沒有問題,就一定會被重用。


    於是,他去找了市委書記胡升明,並且在獲得了胡升明的支持後,對市紀委的工作分配來了個大洗牌。


    副書記徐建發分管辦公室、組宣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並協助祁同偉,全麵聯係七個監督檢查室的工作。


    這個安排,等於是讓徐建發幹了常務副書記的活。


    於學軍和羅毅,你們不是要養病嗎?


    那待在家裏好好養著吧,身體不行就別占著位子,讓能幹的人來幹。


    如此一來,下麵那些紀委常委、委員以及科室負責人,算是知道祁同偉的厲害了。


    這位新來的一把手,看似年輕,實則手段老辣,是個不折不扣的強硬派。


    雖然有不少人在背地裏發牢騷,說祁同偉不穩重,不尊重老同誌,破壞政治生態。


    但在表麵上,大家都鉚足了勁,幹勁十足。


    原因很簡單,祁同偉給他們打開了上升通道,讓他們看到進步的機會。


    千萬別以為體製內旱澇保收,所以大家都混吃等死,如果有機會的話,誰不想往上走一走?


    那些選擇躺平的人,不是自身沒有上進心,就是因為看不到進步的希望,才放棄努力的。


    ……


    收攏了市紀委的同誌後,祁同偉又把目光投向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


    市委書記胡升明和市長張曉峰是不用分析的,人家是黨政一把手,自己努力擺正位置就行了。


    能團結就團結,不能團結也不得罪。


    市委副書記謝海莉是位五十多歲的女同誌,人挺隨和,也不拉幫結派。


    在她眼裏,祁同偉是個年輕帥氣的晚輩,隻要對她尊重一點,搞好關係不難。


    剩下十名常委,除了祁同偉之外。


    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統戰部長、秘書長、軍分區政委和青華區委書記,都緊跟市委書記胡升明。


    剩下三位,是政法委書記趙立冬,常務副市長楊建飛和第三副市長王連。


    他們都是外省幹部,組成了一個小團體,跟著市長張曉峰跑。


    趙立冬如果不倒,下一個職務,便是常務副市長。


    祁同偉所要做的,就是團結市委書記的人,然後想辦法分化三人小團體,把趙立冬獨立出來。


    實在獨立不出來的話,那就把這三人小團體,盡量和與市長張曉峰切割開來。


    至少不能讓他們和張曉峰有利益往來。


    如此一來,張曉峰便不會死保趙立冬,收拾起來就輕鬆多了。


    當然,祁同偉心裏也明白,要想做成這件事,並不容易。


    尤其是自己時間有限,更是難上加難。


    ……


    經過一番篩選後,他鎖定了第一個辦案目標。


    京海市交通局副局長鍾金生。


    之所以要辦鍾金生,是因為第三副市長王連,分管著交通局。


    王連和趙立冬關係親密,又是市委常委裏最軟的柿子,用來拿捏最為合適了。


    處理一個副局長,既能小小警告一下王連,讓他不要與自己為敵。


    又不至於激怒王連,引發對方的反撲和報複。


    當然,鍾金生也不是單純的政鬥犧牲品,因為他本身就是個大貪官。


    林峰那幫保鏢,除了擔任保衛工作之外,還負責幫祁同偉辦事查案。


    他們藏在暗處,且身手高強,裝備精良,收集線索的能力可比紀委工作人員強多了。


    很快就查明,鍾金生擁有一家規模不小的公司,以及大量房產。


    這家公司,是掛在親友名下的,主要業務是向高速公路等各項工程,供應瀝青、水泥等材料。


    光是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就高達一千萬,獲取的利益,少說也有兩三千萬。


    如果是一般公司,和交通局沒有業務往來,那麽隻是違紀行為。


    但鍾金生的這種行為,則屬於以權謀私,明顯觸犯法律了。


    更何況,那公司的一千萬注冊資金是哪裏來的,也很值得考究。


    很可能他在開公司之前,曾經收受過大量的賄賂,或者挪用公款。


    這樣的人,根本經不起查,隻要肯動真格,分分鍾就能拿下。


    市紀委先以鍾金生為親友開辦的公司謀利,涉嫌嚴重違紀的名義,將其隔離審查。


    但鍾金生心知肚明,違紀和違法的概念完全不一樣,懲罰也不一樣。


    因此他表現的很頑固,死活都不肯交待自己的問題。


    而是一口咬定,他不是那家公司的老板,在那家公司也沒有股份,更沒有從那家公司裏拿到任何好處。


    既然鍾金生不肯招,祁同偉隻好去搜集物證了。


    結果令他差點驚掉了下巴。


    不僅是因為數額,更因為藏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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