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旭告訴祁同偉,當年在部隊的時候,他和林峰並不在一個團,兩人通過一次師級比武大賽相識,並結為好友。


    在那次比武大會上,全旭獲得了格鬥項目的第三名,而林峰的武藝更為高超,拿得了冠軍,並因此榮獲二等功。


    也正是那年年底,林峰迴家探親,和家人們一起逛街,結果碰到幾個不長眼的小流氓,當街調戲他妹妹,打他母親,還拿著刀威脅他。


    林峰忍無可忍,來了個空手奪白刃,把那幾個流氓打的屁滾尿流,又追上去攔住流氓頭子,並且對著他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腳。


    這一腳踢的極狠,把那個流氓踢飛了好幾米,脾髒破裂,送到醫院很快就死了。


    按理說,林峰應該是正當防衛,但追上去的這一腳,又使他變成了防衛過當。


    雖然部隊領導出麵,讓他沒有坐牢,但處分還是免不了的,他被開除了軍籍。


    祁同偉精通現行法律法規,知道這樣的結果,對林峰已經算不錯了,便沒有糾結。


    他問全旭:“林峰那麽厲害,一腳就能踢死人,他到底能打幾個地痞流氓?”


    “祁主任,這可說不好,地痞流氓也分強弱的,要看具體情況。”全旭想了想,又道:


    “就拿我來說吧,如果在狹小的空間內,對方一擁而上,並且敢於玩命,我估計隻能打三個青壯年男子,再多就不行了。


    如果有足夠的空間,可以讓我閃避騰挪,那我應該能打七八個左右。


    如果對方一個一個上,我估計能打十幾個,直到體力被完全消耗掉為止。


    林峰要比我厲害一點,但不會強很多,單打獨鬥大概也就是這個數,除非我們聯手,配合起來的殺傷力會更大。”


    “這樣已經很厲害了。”祁同偉點點頭道:“你去跟他說,我願意出高價請他,到呂州來當保鏢。”


    ……


    全旭兩年前和林峰見過一次麵,留了彼此的聯係方式。


    他用祁同偉的手機給林峰打電話,接電話的人卻說林峰不在,讓他待會再打來。


    過了一會又打過去,依然是這個說法。


    “小全,你知道林峰家住哪嗎?”祁同偉問道。


    “我記得林峰說過,他家在潤州市區農機廠的家屬院子裏,就是不知道具體是哪家。”


    潤州也是個地級市,市區距離呂州市區不算遠,隻有一百多公裏。


    祁同偉便決定拿出點誠意,親自跑一趟,去把這個高手請迴來。


    上午十一點,祁同偉的車出現在了潤州市農機廠的家屬大院外,全旭下車去找人打聽,很快就又迴來了。


    “祁主任,碰到麻煩了,守大門的人說林峰三年前就把房子賣掉,一家人都搬走了,也不知道他搬到哪裏去了。”


    “三年前?”祁同偉頓時有些奇怪,問道:“你不是說兩年前和他見過嗎?”


    “是見過,但是沒到他家裏來,他也沒有跟我提賣房子的事情啊。”


    “要不這樣,我們再找其他住戶問問,他們以前是鄰居,說不定有人知道林峰搬哪去了。”


    兩人一起進了院子,問了幾家人都說不知道。


    這時,祁同偉的手機突然響了,接通後,一個低沉的男聲傳出:


    “全旭,是你嗎?”


    他知道打電話的人就是林峰,趕緊把手機拿給全旭。


    “峰哥,我是全旭,怎麽打你電話找不到人,到你家裏,他們又說你把房子賣了。”


    “對,我現在就在潤州,在農機廠家屬大院裏。”


    “好好好,我在這裏等你,你快點迴來啊。”


    雖然找到了林峰,但這個小插曲,還是讓祁同偉的心中生出了不少疑惑。


    為了穩妥起見,祁同偉吩咐全旭:先不要和林峰提當保鏢的事情,就說你是來找他敘舊的,也不要亮明我的身份,就說我是你的同事,一起過來玩。


    ……


    大約二十分鍾後,一輛出租車停在了院外,車上走下來一位二十六七歲的男子。


    他個頭不高,約莫一米七出頭,留了個板寸頭,穿一件白色短袖襯衣,看上去清清爽爽,眼神裏有一股銳氣,舉手投足更是幹淨利落,隱隱帶著特種兵的威風。


    不用說,此人便是林峰了。


    全旭趕緊上前,和他扳著肩膀,互相來了個熱情的擁抱。


    “峰哥,我跟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領導,姓祁。”


    林峰聽了後,趕緊麵向祁同偉,站直身體敬了一個禮。


    “祁首長,您好。”


    祁同偉被他弄得有些不好意思,趕緊迴道:“林峰,我不是什麽首長,隻是個小領導罷了,你不用那麽見外,把我當正常朋友就行了。”


    林峰收迴了軍姿,說道:“祁領導,阿旭,時間快到正午了,我們先去找個地方吃飯吧,邊吃邊聊。”


    “行。”祁同偉點點頭,說道:“林峰,我是第一次來潤州,人生地不熟的,你帶我們去一家好點的飯店,今天我請客。”


    “那怎麽行?”林峰迴絕了,道:“祁領導,雖然你是領導,但今天我才是東道主,不管怎麽樣,都應該由我來請客,一盡地主之誼。”


    “行,那就客隨主便。”


    林峰坐上祁同偉的車,指引著他們來到市中心的一家飯店,看上去檔次尚可,不高不低。


    坐進包廂後,林峰請祁同偉點菜,祁同偉卻把菜單推了迴去:“還是你來吧,隨便一點就好,不要太破費了。”


    林峰也不客氣,接過菜單,豪爽的點了五六個菜,而且都是些好菜,有幹鍋牛肉、清蒸土雞、油燜大蝦等等,外帶兩箱雪花啤酒。


    祁同偉心裏琢磨著,按照全旭的說法,林峰現在沒有穩定的工作,經濟條件應該不會太好。


    這一桌菜加啤酒,起碼要三百左右,相當於普通人半個月的工資,林峰會不會是為了麵子,在打臉充胖子呢?


    於是,他故意試探道:“林峰,我聽全旭說,你酒量非常好。”


    “祁領導,這我真不是跟你吹牛,我三歲就開始喝酒,喝了二十多年了,可以把白酒當水喝。”


    “是嗎,既然這樣,我今天倒想見識見識。”祁同偉轉頭看向全旭,道:“小全,你去拿三瓶茅台過來。”


    他說這話的同時,還用眼角悄悄觀察林峰的表情。


    隻見林峰突然愣住了,眼神中也出現一絲慌亂,似乎想要阻攔,卻又不好意思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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