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階的親筆信就連高老爺子都不敢拆開來看看,遑論給一個小兵兵看?不過看看封皮倒是沒有問題,高寵讓詹木順手展示了一下,心想:“你真的認識字?”


    這年頭識字可是挺了不起的事情,如果能夠把大部分漢子都認識,而且還能把書順當的念出來,那就指不定就能去一個中等家庭裏麵混個教書先生,甚至是西席,這輩子的生活也就有著落了。


    所以高寵懷疑這個小冰冰是否認識字,但讓他驚訝的是,那小兵兵在看了封皮之後竟然衝著他點點頭,道了一句,是將軍的手跡。


    是將軍的手跡?


    老實說高寵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吳階的筆跡,不過既然詹木說是,那就肯定是了,揮手讓詹木將書信收起來,高寵提起長槍,就要去戳那府衙的大門。


    “高英雄且慢,我來幫你叫門!”


    因為高家莊的事情,不管是成都縣還是益州府,如今對“高寵”這個名字都是有些聞之變色,大門緊閉那是正常的事情。


    依得高寵的性子,虎頭鏨金槍一抖,就能將那雙木門給挑了,不過既然有人叫門,他也不用再搞破壞。


    等兩人將吳階的親筆信給那益州府知府大人一瞄之後,那五十出頭的知府老頭頓時臉上變色,喚人泡出好茶,各色點心的招待起來。


    “這個劉將軍,他啥時候從軍的啊?”


    “劉將軍?”也是高寵腦子轉得快,微微一愣就知道知府說的是劉涚,當即微微一笑,“其實我妹夫他去年在牛頭山的時候,就曾經跟嶽元帥共事過.”


    高寵這話說的妙啊,他說劉涚跟嶽飛“共事”,根本就是在混淆視聽,那時候的嶽飛,嚴格意義上來說跟現在的劉涚在等級上是平起平坐的,隻不過黃天蕩的一戰,嶽飛也算是功成名就,升遷的速度跟坐了火箭差不多。


    不管這話的水份多大,總之那知府臉上的笑容又濃上幾分,和顏悅色對高寵道:“看來啊,這是大水衝了龍王廟了,還請兩位轉告劉將軍,成都縣那邊本官會親自去打招唿,不過高英雄你.”


    “別人不來招惹我,我自然也不會去惹人!真當我在牛頭山的鐵滑車時白挑的麽?有些人啊,不吃點苦頭,就不知道好歹!”高寵此時隻能將高玉娘幹的事情都攬到自己身邊,麵色冷峻,讓那知府的眼皮子猛跳幾下,估摸著是才想起,眼前這位也是在牛頭山威名赫赫的大人物。


    其實這知府心中也是在埋汰自己,怎麽當初就被時家送上來的那箱銀子給糊了心竅了,即便沒有劉涚,高家莊就是好惹的?他又不是不知道,嶽飛曾經力邀高寵,隻不過當時高寵雙腿有傷不得不迴絕,如今人家行動如常,戰鬥力更是有目共睹,指不定啥時候就成為嶽家軍的扛旗人物,比劉涚這個正將還要風光。


    心中越是這樣想,那知府就越是覺得吳階這封信來的妙,不僅僅讓他可以名正言順的命令成都縣尉老實點,更是推脫時家的一個最好理由,更重要的是,能夠搞好跟高家莊的關係,一舉三得,看來有機會還得請人家吳大人多喝兩杯才行了。


    原本知府大人是想留高寵兩人一起用膳的,可惜高寵找個借口推脫了。他不太放心眼前這個老頭兒,實在是因為知府大人過於的好說話了一些。


    “詹木啊,你看,這權勢確實是好東西啊,我即使打斷了那些家夥的狗腿,他們仍舊會像是牛皮糖一樣粘著咱們,可吳階隻是一封信,就讓他們斷了念想!”


    “二少爺,吳大人可是.”


    “他也是人啊!”高寵微微感慨一句,隨即也不再多說,說了一聲“迴莊子”,就打馬先走了。


    望著高寵的背影,詹木心中卻在猜測,猜測高寵的心思。


    人心隔肚皮,即便是同床共枕還有同床異夢的說法。人心可謂是這個世界上最難琢磨的人東西,一萬個人,就有一萬顆心。


    躺在幹草堆上,劉涚仰望星空,不由得輕輕吟唱起他最熟悉的那句歌詞——我們萬眾一心.


    “萬眾一心,談何容易啊!”


    偏頭望過去,劉涚看見吳安邦等人仍舊是在礪兵秣馬,哪怕今天已經行進了六十裏路,初戰告捷之後的眾人,情緒始終保持著高昂,人好像也不知道累。以劉涚的經驗,這種狀態最多也就隻能持續三天,而三天之後,劉涚已經有把握,把大家夥兒帶到金兀術的後軍範圍之內。


    戰爭,是一門藝術,而特種兵,則是將這門藝術發揮到極致的兵種。


    除開用人命去堆出來的勝利之外,特種兵可以勝任任何的任務。劉涚不想要一支普通的軍隊,他想要為自己,為這個國家和民族打造一支真正的特種兵,不,是特種軍!


    “安邦,讓大家都休息了,哨兵都到位了麽?”


    “大人,都到位了,不會有問題的,這個地方,連個鬼影子都看不到!”


    “不可粗心大意,關鍵是要養成一種習慣,要鍛造出一種紀律來,不管我們將來會有什麽樣的先進的兵器,紀律,才是我們克敵製勝的最終法寶啊!”


    隻要有機會,劉涚就會不斷的向吳安邦這樣的中層灌輸紀律的重要性!其實拋開科技水平的差別,在劉涚看來,這個時代很多人的身體素質都不錯,尤其是那種自幼習武的,更是個頂個的強悍,唯一需要錘煉他們的,就是紀律!


    沒有鋼鐵一般的紀律,就不可能有一場又一場的勝利,尤其是在眼下這種情形。


    “大人,那金兀術的輜重隊伍在高家莊的時候被搞過一次,你說這次他還會掉以輕心麽?”


    吳安邦在向劉涚保證之後,又開口問道。


    “你說呢?安邦啊,我們既然是軍人,就不可能每次都有軟柿子捏。要有啃硬骨頭的決心啊!”劉涚搖了搖頭,連吳安邦都能想到的事情,金兀術豈會想不到,他劉涚其會想不到,之所以還是要領了整個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一個是劉涚剛剛說的原因,另外還有個原因,就是劉涚不能讓自己在吳階心中變成一個隻會玩弄陰謀詭計的將領,他還要塑造出英勇無畏的形象來。


    隻有這樣,吳階才會將越來越多的任務交給他,才能越來越看重他,也隻有這樣,劉涚才能在短時間內,完成別人一輩子也無法走完的路。


    都說時勢造英雄,但又有幾個人看見了英雄暗中的努力,他們付出的汗水,甚至是鮮血?


    這個世界從來沒有不勞而獲,除非是投胎的水平超越了絕大部分人。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出生在什麽樣的家庭,那是沒得選擇,擴大點說,出生在什麽民族,同樣沒得選擇。


    既然身體裏流著這個民族的血,就不應當打著出賣自己民族的主意,劉涚是這麽認為的,但並非所有人都跟他想法一樣。


    背叛是永恆的,短暫的隻是背叛者的名字。


    當益州知府將吳階為高家莊寫來親筆信的事情告之成都縣尉之後,這位縣尉老爺頓時感覺自己頭疼的緊。


    說起來,時家崛起也就是這幾年的事情,在外人看來,這就是標準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作為時家的長子,時縣尉在自己任上也算是幹的不錯,照理說來,縣尉是不能在本地任職的,也不能將自己家人遷到自己任職的地方。但凡是都有例外,如今不是戰時麽,還能有比戰時更好的理由?


    因為戰亂的原因,時家,其實跟高家一樣,都是從外地遷徙過來的。


    隨著金國步步緊逼,南宋朝廷對巴蜀一帶的約束力已經是越來越薄弱,如果不是因為讀書人心中的那種堅持,或者說巴蜀向的勢力向來就比較散亂的話,指不定如今的巴蜀早就已經不是南宋的了。


    讀書人的堅持往往是“寬以律己,嚴於待人”,這時縣尉雖然明知道朝廷的禁令,但在向知府大人奉上大筆白花花的銀子之後,於六年前將自己的家人自戰亂之地遷來成都縣安了家。


    不過短短的六年時間,時家,就在成都縣這個郊區壯大起來。


    在這個時代的人,往往有著強烈的親緣歸屬感,哪怕就是隔著八竿子都打不著的關係,隻要是姓時,隻要是在時家發跡前住在一個村子裏,總能找到這樣那樣的關係,然後大老遠的來投奔。


    隨著越來越多的“遠親”加入,越來越多的少年成長起來,時縣尉一開始準備的那些地產和物資,營生行當,自然就顯得越來越捉襟見肘了。


    為了時家的“千秋萬代”,擴張才是唯一的出路。時家的老祖宗,時縣尉的老頭子,早就將眼睛望向了如今已成為高家莊的那片地。


    當初,高進來談的時候,這片地的業主其實是早已經不勝時家之煩,隻是因為時縣尉的存在,那人無法按照正常的方式出售自己的土地——說白了,就是時家人不想出大價錢,甚至是不想出錢,就拿到人家的地。


    正是因為有時家的逼迫,當高進表現出一定的購買誠意時,那業主就迫不及待的將土地賣給了高進。


    並不是說整個高家莊就隻有這一塊地,而是這塊地,相當於是前後貫通的咽喉,對於高家莊來說極其重要,對於時家來說,同樣重要。


    時縣尉帶著沉重的心情返迴家中,他打算勸自己的老父親,將此時暫且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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